官员们已经意识到了,政府的立法、政策设想或项目建议是需要得到民众了解和认可的,因此,它需要向社会作出解释,说服民众。
在市场经济和信息时代面前,每个社会成员包括政府官员都要学习如何适应。从11月26日开始,来自中国14个省、直辖市的党政高官已经或即将在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讲述本省、市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得失和经验。他们的经验固然重要,但他们在电视上出现,以个性化的语言讲述自己执政的得失本身,可能更有价值。官员们用民众能够理解、能够打动民众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立场。人们将这称为一种个性化施政风格。
当然,最为个性化的,当属连续两年掀起审计风暴的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
其实,在李金华掀起审计风暴的背后,我们也许还能看到一点制度变革的迹象。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而人的想法肯定是不同的。实际上,政府内部的决策中充满了分歧、辩论,但一直未被公开。一项决策作出后,公众并不知道,谁是提议者,谁是推动者,谁是最终的决策者,又有谁曾经提出过反对意见,或者有没有人提出过替代方案。
责任政府,不仅是指地方政府或某个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对民众承担责任,更主要地是指具体的官员要承担他个人的责任。负责任的政府官员应当在施政过程中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让民众来判断,他是否恰当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李金华的担当,体现的正是一种政治新风尚:公开的面向公众的政治。
妥协的勇气
当下社会的利益冲突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自1993年以来,信访量连续11年增长。2004年第一季度,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同比上升20。2%,某些利益冲突之所以激化,部分群体之所以有不公平之感,不是因为市场交易本身不公平,而是因为政府介入太深,从而使拆迁户、农民、农民工几乎丧失了与相关企业进行讨价还价的能力。这样做固然可在短时期内推动GDP增长,但从长期来看,却会危及社会稳定。
政府需要正确地理解自己的利益和角色。显然,政府不应当是企业家,不应当以发展经济为自己的惟一职能。政府的职能首先是维护和平的、公正的社会秩序。为此,政府应当公平地对待社会中的每个群体、每个人。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在政府眼里,都应当是同等重要的。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看到了若干积极的进展。农民工的权利和利益曾普遍遭到忽视和侵害,因为,地方政府多是偏袒企业,而不承认农民工的权利。在总理替农民追讨拖欠工资之后,全国总工会明确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也明确要求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组建工会。没有工会,分散的农民工是没有谈判能力的,不可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个法治的政府,一个尊重民众权利的政府,要有拒绝某些诱惑的勇气,即拒绝利益的诱惑。同时,也要有妥协的勇气。对于民众的诉求,理性地作出妥协。
北京市人大关于新交法的听证会体现了妥协的精神。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机动车负全责”引起广泛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人大召开了立法听证会,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上述条款作了一定修正。
法治本身就需要一种妥协精神,在宪法与法律之下的妥协。法治意味着,政府和民众在法律之下是平等的。法规不合宪,就应当废止;政令、政策不合法,就应当停止执行;行政行为不合法,就应当受到追究。面对民众的权利,政府知道自己权力的界限,其实有益于增进政府的权威。只有在政府的权力与民众的权利之间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关系,社会才有可能趋于充满生机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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