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33-屠宰场之舞  :侯孝贤推荐给梁朝伟的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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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3-屠宰场之舞  :侯孝贤推荐给梁朝伟的名家-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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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很,但是,他妻子的貂皮大衣没被偷走,你知道为什么?”    
    “她把它们统统穿身上了。”    
    “她根本没有貂皮大衣,她是个爱护动物的人。”    
    “喔,是吗?这样很好。”    
    “我在想,那她穿不穿皮鞋呢?”    
    “可能穿吧,管她呢。”她倾身过来说,“你可以因为那些制造面包的酵母菌牺牲了自己而拒绝吃面包,也可以拒吃抗生素,谁赋予我们谋杀细菌的权力呢?就算她穿皮革而不穿貂皮大衣,那又怎样?”    
    “呃——”    
    “更何况,”她继续说,“皮革是很高雅的,而貂皮大衣就太俗气了。”    
    “这点我同意。”    
    “很好。那么,真的是她丈夫干的吗?”    
    “我也不知道。今天稍早,我从那儿经过,等会儿如果陪你走回家的话,可以指给你看,说不定你能发现什么线索。只要路过谋杀现场,就可以破案。”    
    “你还没破案。”    
    “是的,这丈夫可是有一百五十万个理由杀她。”    
    “一百五十万——”    
    “美金。”我加了一句,“包括保险以及她的遗产。”接着我便转述从德金和莱曼•;沃里纳那儿得知的资料。“不知道还有哪些警方没做过的事我可以做。四处闲晃,敲敲门,找人问问话之类的,假如发现他有外遇,就装亲切一点。不过,德金一开始就朝这方向调查,但无功而返。”    
    “搞不好,他有一个男朋友。”    
    “那样正好符合我当事人的推论了。但同性恋者有一种倾向,他们老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同性恋。”    
    “就像我们认为这整个世界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一样。”    
    “明天晚上你想不想去马佩斯?”    
    “你说乱七八糟吗?马佩斯这个地方嘛……”    
    “不,我只是说……”    
    “或者应该说是乌烟瘴气吧,马佩斯听起来相当乌烟瘴气。其实我从来没真正去过那里,实在不该这么说。去马佩斯做什么?”我告诉了她。    
    她说:“我不太喜欢拳击,这和道德扯不上关系,两个成年男人喜欢绕着圈打来打去,那是他们的事,我不在乎,只不过会马上转台而已,况且我明天晚上还要上课。”    
    “这学期修什么?”    
    “当代拉丁美洲小说。过去一直告诉自己该看的书,现在都必须读了。”    
    秋季班时,她修的是都市建筑,我还陪她到处去看了几栋建筑物。    
    “你会错过马佩斯的建筑。”我说,“说实在的,要单独一个人去,我找不出什么好理由大老远跑去马佩斯,我就为了盯住瑟曼。他住附近,而且他常光顾的咖啡店,就在四十八街和第六大道的交叉口,我只是找借口去看看拳赛罢了。如果新的马佩斯体育馆举办的是回力球赛而不是拳击赛,我很可能就待在家里。”    
    “你不喜欢回力球?”    
    “现榨橙汁还可以①。我也不知道,我根本没看过回力球是怎么打的,不过说不定我会喜欢。”    
    “是啊,说不定你会。我认识一个国家队回力球选手,是来自斯克内克塔迪的临床心理医生,曾在纽约体育俱乐部比赛,不过我从没看过他打球。”    
    “如果在马佩斯遇到他,我会跟你报告。”    
    “好啊,谁知道,世界很小。你说瑟曼住的地方离这儿只一个街区?”    
    “半个街区。”    
    “也许以前他们常来,说不定加里还认得他们。”她皱着眉说,“曾经认识他们,认得他,‘曾经’认识她。”    
    “有可能,让我们问问他。”    
    “你问。”她说,“今天晚上,我老是用错动词时态。”


《屠宰场之舞》第二部分第十三节

    付过账后,我们来到吧台。加里站在吧台后面,他的身材瘦长,动作很滑稽,下巴上蓄着像黄鹦鸟巢般的胡子。他说,看到我们很高兴,还问我什么时候再派任务给他,我说这还很难说。    
    “有一次啊,这位老兄交给我一个重要的任务,是一项秘密的情报工作,我表现得还不错。”他对伊莱恩说。    
    “哦,那当然。”    
    我问他有关理查德和阿曼达的事。“他们偶尔会来,有时和一群朋友,有时只有他们俩。”他说,“晚餐前,他会来一杯伏特加,她则点杯红酒,有的时候,他单独来,在吧台前火速灌杯啤酒,我忘记是什么牌子了,百威淡啤酒?银子弹淡啤酒?反正是淡啤酒。”    
    “凶案发生后,他来过吗?”    
    “我只见过他一次。在两个礼拜前,他跟一个男人来这里吃晚餐,那是事发之后唯一一次见过他。你知道他就住附近吧?”    
    “我知道。”    
    “离这儿只有半个街区。”他身子从吧台后探出身来,压低了声音问道,“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另有隐情?”    
    “你不觉得一定有吗?那个女人是被强奸后勒毙的。”    
    “你知道我的意思嘛,我是说,是不是他干的?”    
    “你说呢?你看他像不像个凶手?”    
    “我在纽约待太久了,看谁都像凶手。”    
    我们离开时,伊莱恩对我说:“你知道吗?明天晚上可能有一个人会想去看拳赛,米克•;巴卢。”    
    “他没准在呢,想不想到葛洛根待一会?”    
    “好啊,我喜欢米克。”她说。    
    米克在店里,看到我们他很高兴,尤其是对开车上马佩斯去看两个成年男子打来打去的提议更是反应热烈。我们没在葛洛根待太久,走的时候招了一辆出租车,所以也没有经过那家阿曼达丧命于她丈夫与他同伙手上的公寓。    
    我在伊莱恩的公寓过夜,第二天,开始在理查德•;瑟曼平日的活动范围里打探线索。五点钟回旅馆去看CNN新闻,淋了浴,换好衣服走下楼时,米克的银色卡迪拉克已经停在前门口的消防栓旁了。    
    “去马佩斯。”他说。    
    我问他知不知道怎么去。    
    “知道。”他说,“从前有一个罗马尼亚来的犹太人,在那附近开了一家工厂,雇了一打女工把金属与塑料装在一起,做成拔针器。”    
    “那是什么玩意儿?”    
    “如果你把一堆文件钉在一起,后来又想把它们拆开,就可以用拔针器把钉书针拔出来。一堆人替他装配零件,另一堆女工则把成品一打一打装进盒子里,运到全国各地去。”他叹了口气,“可惜他是个赌鬼,借了钱却还不了。”    
    “后来呢?”    
    “啊,说来话长,过两天找机会再告诉你。”    
    五个小时后,我们从昆士波若桥朝曼哈顿方向往回走。那个马佩斯工厂老板的故事,他没再讲下去,反而是我在讲关于有线电视制作人的案子。    
    他说:“人们总是这样互相使坏。”    
    这种事他也有份。根据街坊的传说,他杀了一个名叫法雷利的家伙,还把他的头放在保龄球袋里,提着它穿梭于地狱厨房的数家酒吧之间。有人说他从来没有把袋子打开过,另外有人则发誓说,他们看过他揪住头发把脑袋提起来,并且说:“你要不要看可怜的帕迪•;法雷利?你瞧,他可不是你见过最丑的混蛋吧?”    
    报纸上说他是以“屠夫小子”的浑诨闻名。可是只有报纸那样叫他,就像只有一个裁判叫过埃尔登•;罗希德“牛头犬”。这个诨号的来源,可能跟法雷利的故事有关,也跟那件米克喜欢穿的染血围裙有一些关联。    
    围裙是他爸爸的。老巴卢从法国远渡重洋而来,在西十四街的肉类批发市场切肉,米克他妈是爱尔兰人,他的口音得自她的真传,相貌则承自他爸。    
    他是个相当魁梧的人,高大、壮硕、石垒般的块头,活像来自复活岛上的史前巨石。他的头颅像一块大圆石,脸上因创伤与暴力坑坑疤疤的,面颊的微血管已开始破裂,这是多年酗酒得到的成绩,眼眸是慑人的碧绿。    
    他是个酒鬼、职业罪犯、双手与围裙上都沾满鲜血的男人。很多人都对我俩之间的友谊感到奇怪,而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正如我和伊莱恩的关系,解释起来也很不容易。也许是所有的友谊终究都是不可解释的,尽管有些友谊看来不那么明显。    
    米克邀我回葛洛根去喝杯咖啡或者是可乐什么的,我拒绝了。他承认自己也累了,“下星期找个晚上来,等打烊之后,我们把店门锁上,坐在黑暗中讲讲老故事。”    
    “听起来挺好。”    
    “早上再去做弥撒。”    
    “那我就不知道好不好了,其他的都还不赖。”    
    他让我在西北旅馆前面下车。上楼之前,我在前台前停了一下。没人留话,于是我上楼睡觉。    
    在等待睡意来袭时,我发现自己想起了在马佩斯看到的男人,那个和儿子一起坐在中央前排的父亲。我知道曾见过他,但又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我不认识小男孩,只是对那位父亲有印象。    
    在黑暗中躺着,我忽然察觉到,这件事特殊的地方并不是在于那个男人看来很眼熟。我遇到似曾相识的人也不足为奇,纽约到处都挤满了人,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从我的眼前经过:街上、地铁里、球场内、戏院中,甚至是皇后区的体育馆。不寻常的并不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而是整件事的紧张状态。不知为什么我很清楚地感觉到,想起来他是谁或在哪里见过他,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他坐在那儿,手臂绕着男孩的肩,另一只手则伴着他的解说指东指西。接着是另一个画面,他那只手,放在男孩的额前,抚顺他的棕发。    
    我把注意力集中在画面上,揣测到底是什么事情使它变得如此紧迫。我的思维紧扣在这上面,跟着又绕到别的地方,终于,睡着了。    
    几小时之后,隔壁餐厅收垃圾的清洁队员弄出的声响把我给吵醒了。我上完厕所回来想再睡,脑海中忽的有许多画面闪来闪去,举告示牌的女孩,抬头挺胸的姿势,那位父亲的脸孔鲜明清晰,搁在男孩额前的手。女孩、父亲、女孩、移动着的手、抚平了头发——    
    老天哪!    
    我惊坐而起,心脏突突直跳,嘴巴干涩,几乎无法呼吸。    
    侧过身去,伸手扭开床头灯,看看时钟,四点差一刻,但我却再也无法合眼。


《屠宰场之舞》第二部分第十四节

    六个月前,七月中旬一个酷热的星期二晚上,我照例在圣保罗教堂地下室参加聚会。我答应在每个星期二聚会结束之后帮忙收拾椅子,连续做六个月,所以才记得那一天是星期二。理论上从事那样的服务能帮助你不酗酒,保持头脑清醒,可我不太相信这种说法。我自己的感觉是,不喝酒才能让你保持清醒。可是摆摆椅子也无妨,如果你的两只手都得拎着椅子,就没空去拿酒瓶了。    
    我不记得那天聚会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但在休息的时候,有个名叫威尔的人走过来对我说,等聚会结束后想跟我谈一谈,我说没问题,可是不能马上离开,因为我得留下来把椅子排好。    
    聚会进行到十点钟,在诵读祈祷文之后结束。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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