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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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短篇小说集)-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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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点。」我骂她。
然而她心中怕认为我没有资格说她吧,我并没有不贰之臣。
我们家总算静了一阵子,直到我认识古文俊。
那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公司派我出去接头,踏入纺织厂时由他接待,一照会,两人便似有一种特殊的电流通过。这种感觉可以意会而不可言传,很难形容。
我们仿佛像已经认识了一段时期,但明明是陌生人。的确是第一次见,不过无端端却似十分熟稔。
我跟着他走遍全厂,分手时中午时分。
他很大方的约我吃中饭。
我连忙把先前的约会用电话推掉,与他去吃东西。
他叫了很简单的食物,我与他吃得很舒服,我们并没有说太多的话,出乎意料的轻松,就像跟最好的朋友在一起。
那次之后,他持之以恒,隔数天便约见我一次。
我并无把这件事告诉家人,太早了,不想提,免得以后有变化,令大家失望。
因为外出的时间较多,家务便堆积下来,我有点手忙脚乱,立刻请了个钟点女佣帮忙。真没想到古文俊会占去我这么多时间,同他出去之前,总得洗一洗头发,把衣服熨平,就这样简单的打扮,也需要一小时。


怪不得小妹什么都无暇做,下课回来,书包一丢便扑出去。
一两个月下来,我发觉自己长了黑眼圈,又不敢建议不要见得那么频,暗暗叫苦,幸亏见到他有无限的欢喜,才支撑着下去。
真没想到结交男朋友,也得先讲体力。
很佩服那些可以应酬三四个男友的女子。
女佣来上工之后,情形好得多,我松下一口气。
跟着去把头发剪短了十公分,又省下不少功夫,唉,穷则变,变则通。
我得接受古文俊,把他纳入我生活里,我生活的程序很紧密,经过许多整理与挣扎,才拨出空位给他,相信他也得为我做同样的事。
大半年过去,大家才习惯对方。我们并没有热恋,但是在一起很愉快,互相补充对方不足处,长处得以发扬。
他并没有带我去见家长,想必同我一样谨慎。
在这半年内,妹妹功课飞跃猛进。她同我很感慨的说:「早知把时间用在学问上,也不必去觅闲愁。」
我微笑。
「恋爱最划不来,花前月下,空话连篇,一有什么事,立刻作鸟兽散。」她因失望的缘故,论调灰朴朴,「天天花三小时练琴,我都考到第八级了。三小时学法文,我到巴黎不用愁,现在得到什么?」
她说得很有道理,真的,长时期这样下去,什么正事都荒废,还得早作打算。
「姐姐,你是对的,太早搅男女关系,非常不智,」妹妹说下去,「每个人都说,友情可调剂生活,但有多少人会适可而止?长时期走下去,什么兴趣新意都磨尽,差点没变为老夫老妻,那还会有什么好结果。」


我有点心事,沉默无言。
我问:「弟弟那笔如何?」
「散掉了,你不知道?」妹妹诧异,「姐姐,你这一阵子忙得焦头烂额,有两个月没回来了吧,他们散了。」
「那女孩子真的那么好白话?」
「人家下个月要做海味铺老板娘,」妹妹说:「不同咱们玩了,叫弟弟把一切还给她,免得误她前程。」
我追问:「小弟感觉如何?」
「很惆怅,不过他实在没有能力马上结婚。」妹妹说:「姐姐,你最好,有能力独立,爱怎么就怎么,多自由,遇到好的人,立刻可以结婚。」
可是他愿不愿意同我结婚呢?
「有空多回来。」妹妹说。
母亲的身体还好,只咕哝一句:「别忘了老娘。」
那以后的几日,我一直思想与古文俊的关系。
无论怎么样,我们还可以做朋友,我们并没有应允对方什么虚无飘渺的事。
我们是成年人,绝没有昏了头,什么该说,什么该做,两人都很清楚。
即使没有结果,将来疏远,隔一两月,也可以见面喝杯咖啡吃顿饭。
既然如此,我何必担心?
也许世事是这样的,越处之泰然越是发展顺利。那种轰烈的要生要死的爱情并没有驾临在我身上,但古文俊却向我求婚了。
我高兴得觉得四周围仿佛都是虹彩与鲜花,活着真是好。
那日早上他向我说:「我有话要同你说。」
我很觉突兀,怕他要说些我不爱听的话,我怕他要提出分手。
他开头的口气也真不像是求婚,他说:「我已经耽误你许久。」
我紧张,只得勉强笑说:「我并没有其他事。」
他说:「他们说走了超过一年不结婚就是存心拖。」
「也许因人而异,一年也不算很长。」
「我想我们了解也够深切……」
我张大眼睛等他把话说清楚。
「……我们可以结婚吗?」
那一刹那,我几乎瘫痪,我感动得眼睛都红了。
「如何?」他似乎也很担心。
「好好好,是是是。」我忙不迭说:「太好了。」
性格控制命运,两个很理智的人,省下一切繁文缛节,决定结婚。
他没有家长,我只有一个母亲。
我向妈妈宣布的时候,她呆住,不相信耳朵,因为她从没听说我有对象。
妹妹大叫,「隐瞒得这么好!」
弟弟说:「老奸巨滑。」
妈妈说:「他人在哪里?带上来呀。」
我红着脸说:「不准不喜欢他。」
这个顾忌是多余的,他们非常欢迎古文俊。
古自然有他可爱之处,为人正直,职业高贵,样子也过得去,弟妹因没有大哥,立刻接受他,古说一句话,比我说十句还好。
弟弟笑,「我一向问姐姐求助是习惯了的,以后可不打算改。」
妹妹说:「你好意思。」
妈妈说:「别在古先生面前出丑。」
古文俊寂寞了许久,现在遇见这一对猢狲,哪还有不乐的。
我们订下日子吃晚饭,安排母亲喜欢的潮州菜。
妹妹居然缺席。
「怎么一回事?」我质问。
「她跟朋友去应酬。」母亲歉意的说:「那边有长辈生日。」
啊,我马上明白,她也有新发展。那个青年有进一步的表示。
我问弟弟,「你呢?」
「我暂时不想再找异性朋友。」
我笑,我不信,他们年轻人,一下子一见钟情,一下子反脸成仇,什么都快得很。
弟妹两人做我的傧相,婚礼在深秋举行。
婚后生活很正常舒适平淡。弟妹时常来,吵吵闹闹,仍然不够零用,又希望借到车子用,偶尔也借宿一宵,喜欢来我书房做功课。
我与文俊的家便是他们的家。
希望不久将来可以听到妹妹成家的消息,明年她也要毕业了。
生活便是这个样子,有高有低,很多时候,乏善足陈,越是没有事情发生,越是幸福。而多人不是那么想,许多人爱表现,爱搅新闻,一半是命需如此,但性格成熟沉静的人处理感情,到底不会沦至万劫不复场面。


母亲说她以为最后结婚的必然是我,可能永远不结,她也不觉奇怪。
「没想到你秘密用兵。」她说。
也许我太工心计。不知恁地,我做事不大喜欢给人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美德,这只是一个习惯。这种习惯,究竟在做人道理中,也还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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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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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友

笔友,顾名思义,便是用笔来做朋友。


用笔,当然是写,写成信,寄出去,对方收到了,再回信,久而久之,双方有一定的了解,便成为朋友。
少年人最喜有笔友,不单可以了解到异地的风光人情,且可以藉此集邮。
故此在少年人阅读的杂志上,总刊登着一列列的姓名地址,等笔友去信同他们做朋友。
通信到某一程度,两个人熟络了,会得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像交换照片,甚或见面之类。
我也有个笔友,不过不是通过杂志相识的。
让我慢慢来说。
我在一间建筑材料公司做事,年前有客户写信来订购一小批东方色彩的瓷砖,因为数量太少,老板不感兴趣,一直没有回覆。
我被信上一张邮票吸引。
火地岛,这是全地球最南端的一个岛屿,在南美洲最尾处,幼时读地理,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再过去一点点,便已是南极洲,气温一定很寒冷。
一个中国人在那种地方干什么?我的好奇心被激发,便照着订单,替他办妥他要的东西,查明船期,给他寄了去。
我多事附了一句话,「在那样的地方,一个中国人可以做什么?」
邮包寄出,我也忘记这件事。三个月后,我收到回信。
这个名叫刘志强的人向我道谢,并且覆一句:「中国人足迹遍天下,现在连我自己都相信了。」
他很有幽默感。
为着满足自己,我去查百科全书:
火地岛,与南美洲当中夹着麦哲伦海峡,一五二○年由探险家麦哲伦发现。土地三份之二属智利,余三份一属阿根廷。气温属寒带,夏季约摄氏十一度,冬日时常在零度以下。
(为什么叫火地岛?)
火地岛主要产石油,其余就是牧羊,岛上共有羊只十八万余头。
这刘志强当然不是牧羊人(哈哈哈,牧羊人),那么他的职业当然是与开采石油有关。
当地除了印第安人外,也有南斯拉夫人、西班牙人、英国及意大利人。
真不能想像在那种地方长期生活是什么滋味。
住在本市的人,非常高傲,除却巫山不是云,连北美洲超级大国都嫌闷闷闷。
有一位表兄到加国的温尼柏念过书,回来诉苦说:「温尼柏不适合人类居住。」笑死我们。
更何况是火地岛。
他叫我们寄建筑材料给他,不是想在当地成家立室、落地生根吧。
收到信也算了。
但他继续又来了信。
「最值得尊敬的林先生,」他一直误会我是男性,「明知托你做这些事不该,奈何小弟在贵市没有亲友,只得劳烦阁下。弟在异乡为异客,想阅读中文刊物,可否代办,尤以武侠小说为上选,谢谢。」
信中附着巨额美金汇票,足可买一百套小说空邮寄出。
奇。
既从本市去,又怎么会在本市无亲无友,恐怕他不想人知道他的踪迹,故此托一个陌生人办事。
我买了整套新版的金庸小说替他寄出。即使从前看过,也不怕再读三百次,如果没有机会拜读,那此刻无异得到至大的宝藏。
此外我又替他订几份比较没那么无聊的时事刊物。
杂志社问我:「火地岛?!」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
两星期后回信来了,仍称我为林先生,郑重向我致谢,不过没有再托我买什么。
我在外国读过几年书,有经验。相信我,人到外地是会变的,渐渐思乡,在家不值一顾的东西,到了异国,立刻变得刻骨铭心,什么邓丽君的录音带、各式周刊、陈皮梅、棉袄,全部派上用场,动不动弹吉他唱起我的中国心我的中国肺这种歌来,滑稽得要命,现在想来,真笑大了中国嘴。


不过那时有需要。
我很同情刘志强。
过时过节,便用公司的卡片向他贺年。
是这样成为笔友的,有两年多了。
算一算,他在火地岛生活,也有四年整。
不出我所料,刘先生在该处做石油厂的工程师,负责维修输油管,该地有一条长数千公里的油管,任何一公分出毛病都不得了,共有数十个工程师为它服务,刘志强不过是其中之一。
我是多么孤陋寡闻,没料到那种天脚底的地方居然有这么庞大的事业在进行中。
他们公司的宿舍十分精致,年前进行维修,他便索性订购东方色彩的瓷砖及配件来奢侈一番。
薪水据说也比欧美高出百份之五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刘志强一去便四年。
他仍然把我当男人,因为我名字、职业,都似男性。
这样也好,免得两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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