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做错事的人是他。
于是马场里的人发现,他们伟大的场主常常话说一半突然不见人影,或者野马被驯一半突然失去驯马人,又或者矿产的负责人专程来回报收益,却遍寻不著他们的老大——不晓得躲到哪里去了。
由于知道厉千魂曾干过一件亏心事的并不多,仅有寥寥几人而已,因此大家都不解他们雄壮威武的场主为何那么怕老婆,简直不可思议,也很丢脸,不过也没人敢当面对他说,因为他们怕场主,而场主怕老婆……
好吧,场主夫人最伟大!
“大嫂,我就知道你又跑到这里来了!”
汗血马的专用马厩里,紫萝衣又在那里巡视“她的”汗血宝马了。
打从第一眼见到它们,她的心就被那些神骏无比的四脚畜生掳去了,没事就往那边跑,一整天下来,她几乎有大半时间都混在那里,喂马吃牧草,检查马蹄铁,替马洗澡刷毛,耐心地一匹匹带去遛马。
她爱死那些汗血马了!
“找我干嘛?”
“没什么,只是……”庄绍飞小心翼翼地瞅著她。“大嫂喜欢这些马?”
“何止喜欢,我爱死它们了!”紫萝衣爱极了的把粉颊贴在马颈上磨蹭。“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轻快灵活,从没见过如此优美匀称的体态,还有,它们的步伐也特别优雅,每次骑乘它们,我就觉得好像在风中飞翔,那滋味,真是美极了、妙极了!”
“那如果老大把这些马全送给大嫂,大嫂是否能原谅他了?”
“爱说笑,它们已经是我的了,哪里用得著他送!”
耶,已经是她的了?他怎么不知道?
“咦?”
“第一天来到这马厩时,我就大喊,要是他再不出现让我砍成肉酱,这些马就全归我了。”紫萝衣得意地说。“他没出现,所以这些马就全归我啦!”
又不是活腻了,谁会自动自发让她砍,尤其是砍成肉酱,那连救都没得救了!
“这……这……”庄绍飞啼笑皆非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紫萝衣淡淡瞥他一眼,旋又转回去替马刷毛。“又想来替那家伙说好话?每天来,你不烦吗?”
“但,老大真的很冤枉呀!”
“他冤枉,那我呢?活该?”
庄绍飞窒了一下。“可是老大已经尽力在补偿了,他不是娶了你吗?”
紫萝衣不屑地哼了哼。“了不起啊,我原想嫁给读书人的,是他破坏了我的大好姻缘耶!”
读书人?!
哪个读书人敢娶她?
庄绍飞险些冲口而出,幸好及时咬住自己的舌头,不然他一定会被紫萝衣列为第二号追杀目标。
“为什么?”这个问题应该比较安全。
但紫萝衣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刷马毛,庄绍飞正想再问一次,匆地瞥见孟羽不知何时跑来倚在马厩出口处,嘴里咬著一根麦草杆,直对他勾手指头,他迟疑一下,慢吞吞地走过去。
“干嘛?”
“别问了,那种事得老大自个儿解决,别人帮不了的。”
“可是,老大自己有办法解决吗?”
“当然有,只是……”孟羽的眼神十分诡异,似笑非笑地望定紫萝衣忙碌的身影,似乎已觉察出某种别人觉察不出的症结。“需要某种契机而已。”
“什么契机?”
“不知道,总要碰上了才知道。”
庄绍飞犹豫了会儿。
“好吧,听你的。”
虽然孟羽有诈欺的嗜好,但老大已下过令,不准孟羽诈欺到自己人身上,而且孟羽的脑筋又比他灵活,所以孟羽的话应该是可靠又可信的。
“咦?孟羽,你也来啦!”紫萝衣也发现孟羽了。
“来请你用午膳啊,大嫂。还有……”孟羽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这是咱们马场里的规矩,请大嫂尽快背起来,三个月内还可以容许大嫂犯错,但三个月后,倘若大嫂再犯了咱们马场的规矩,照样要被处罚喔!”
紫萝衣回头看看,刚刚刷的那匹马已经刷得差不多了,于是把马刷放回原位,再走向马厩出口,“好吧,吃饭去!”经过孟羽时顺手拿来小册子,随便瞄一下便塞在腰带上。“有没有关于强奸妇女的刑罚啊?”
“自然有,由女方决定,要杀、要剐、要阉、要赔,或者……”孟羽笑咪咪的回道。“要嫁,全都由女方决定。”
女方吃定男方?
这可威风了!
“是吗?”紫萝衣听得眉飞色舞,也跟著笑吟吟起来了。“要把他剁成肉酱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
“也就是说……”紫萝衣笑得更心旷神恰了。“我可以命令他自动滚到我面前来,好让我亲自下手剁成肉酱做成肉包子啰?”
庄绍飞一惊,要说话,却被孟羽阻止了。
“大嫂已经嫁给老大了。”孟羽镇定如恒地继续笑嘻嘻的。
“我改变主意了行不行?”
“当然行,不过……”孟羽暧昧地挤挤眼。“大嫂不会,对吧?”
不会?
笑容倏失,紫萝衣不善地眯了一下眼,旋又不知何意地撇一撇嘴,耸耸肩,没说话,迳自离开马厩了。
“咦咦咦?大嫂怎地没再坚持下去?”庄绍飞讶异地喃喃道。
“因为……”孟羽凑到庄绍飞耳旁,低语。“大嫂喜欢咱们老大呀!”
“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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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出马厩,紫萝衣的脚步就愈来愈慢,然后,一如过去数天般,她不由自主地停住了。
多么浩瀚绮丽的景致啊!
背倚巍巍群山,屏峰黛立,森林葱郁,前方是辽阔的草原,苍翠碧绿,马群昂扬,右临一湖湛蓝水色,平滑如镜,清澈灵秀,左面则是一大片壮观的建筑群,横街曲巷,人来人往,俨然一座熙攘热闹的市镇。
虽已入秋,蓝天白云下,绿茵依然青葱,衬著逐旋翻红的枫林,益发显得这片景色的如诗如画,有大汉草原的浩瀚,也有江南山水的绮丽。
与擎北马场相比,她出身的紫月马场简直就像是小马圈,根本没得比。
除此之外,擎北马场的人也充分流露出北方汉子的豪情与粗犷,与南方人的端庄斯文大不相同,凭良心说,她比较喜欢这里,也觉得这里比较适合她。
即使她坚持要嫁读书人,终究还是北方汉子比较适合她,特别是她嫁的那个北方汉子,直至此时此刻,她依然觉得那家伙的豪迈俊朗与男性魄力实在令她心折,犹记得初见面的那两天里,她还念念不忘地想说还会不会再碰上他呢!
正因为如此,她更无法原谅他。
换了是其他任何人,一旦解释过后,她可能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人嘛,谁不自私,谁又不会犯错?
更何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可以算是受害者,反正她也没什么爱得要死要活,非嫁不可的心上人,而他也娶了她,这个结果也不算差,她向来跟男孩子一样豁达,大事化小,小事也就化无了。
然而就因为是他,厉千魂,唯一令她心折的人,下意识里,她对他的要求也比较高,自动将他的水准提升到绝不会犯错的最高境界,以为他“应该”拥有最完美的标准,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卑鄙下流,实在太让她失望了。
因此,无论如何她就是不能原谅他,就这点来看,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家,在某些方面,她也是很小家子气的。
想著想著,她不觉又恼起来了,忿忿转身,大步走回场主的大屋。
边陲地带的百姓通常日子都不会太好过,但擎北马场的人却都过得十分富足,吃得好、穿得好,家具器皿也都是上等货,绝不输给一般城镇里的富有人家,连房子都特别舒适、特别宽敞。
不过最宽大的还是那栋位于建筑群右方的屋宅,全由青石和大理石砌建而成,十分宏伟,足够十几二十人住,却只住了她和厉千魂两个人,老实说,有点浪费。
“大嫂,你回来了!”
一踏进餐室,头一眼见到的就是兰嫂那张惊慌的脸,紫萝衣立刻瞥向餐桌,上头早已布满丰盛的菜肴,还有半碗刀削面,外加一块咬半口的酱肉,筷子一支躺在桌上,一支跌在地上,椅子也翻倒了。
“逃得可真慌张啊!”她硬憋住笑意,喃喃道。
“大嫂,要用膳了?”
“又是面?”
南方人习惯米食,不吃饭就好像没吃到正餐似的;北方人则对面食情有独钟,几乎三餐都吃面食,刀削面、拉面、扯面、焖面,拨鱼儿、猫耳朵、揪片、圪头,不然就是烙饼、煎饼、窝窝头、圪油油或油饼、油糕,连小米饭里都要加面食。
幸好紫萝衣不挑食,要不又面又饼又糕的非吃到倒胃口不可,不过偶尔她还是很想念南方的大米饭。
“老大吩咐我三两天就煮顿大米饭,今儿有,大嫂要吃吗?”
“真的?要要要!当然要!你忙你的,我自个儿去添饭就行了!”
紫萝衣兴奋地跑去添饭,兰嫂乘机将厉千魂吃一半的碗筷收到厨房里去,她是庄绍飞的大嫂,负责整理大屋和洗衣煮饭,因此只有她知道紫萝衣睡主寝室,厉千魂却睡在书房里,所以她比谁都困惑。
夫妻不睡在一起算什么夫妻?
“啊,对了,兰嫂,你们老大最喜欢吃什么?”
“酱肘子。”
“好,卤好的酱肘子全给我端来,我要吃光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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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过去,厉千魂还在跟紫萝衣玩捉迷藏,辛苦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那些喽啰们,有事找他,老是得天涯海角逛一圈。
“老大呢?又躲哪儿去了?”庄绍飞不耐烦地问。
“找他干嘛?”无论何时何地见到孟羽,他总是咬著根麦草杆。
“不是我找他行不行,他不给牌子,人家运不了煤呀!”庄绍飞一边说一边转身要走人。“你要知道就快说,不然你负责!”
孟羽大拇指往后一比。“喏!”
庄绍飞脑袋一歪朝孟羽后头看去,“不敢相信,他竟然躲那儿!”不可思议地摇摇头,随即笔直地撞进牛舍里去。“老大,快给牌子呀,人家要运煤啦!”
除了马匹以外,马场里也畜养了一些猪牛丰,但并不是买卖用的,而是养来自个儿吃的,在靠山那边,还种了好几畦菜园子,只要不浪费,想要的人随时可以去采摘,方便得很。
“哪儿来的?”厉千魂果然躲在牛舍里,右边公牛哞哞,左边母牛也哞哞,一张椅子,一张桌子,人就趴在那上头算帐,闻声抬起头来问。
“南充。”
“南充?”厉千魂双眉揽起来,翻开另一本帐簿看了一下。“他们两年没付过半文钱了,要他们付清前帐再来。”
“好烂的债!”庄绍飞咕哝,不假思索,马上转回头,迎面正好孟羽也进牛舍里来。“我说孟羽,你也帮帮忙嘛,帮老大想个法子,别老这样躲人啊,今天躲牛舍,明儿是不是要躲猪圈里去了?真是,他不烦,我们都烦啦!”
瞥一下庄绍飞唠唠叨叨离去的背影,孟羽耸耸肩,吐掉咬烂的麦草杆,换另一根继续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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