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嗯……啊啊啊啊” 手指从一根变成了两根,而且他的手伸到我的前面,抓住了我的那个……呜,不要,我不要啊……
呜,脑子里越来越乱了,没办法思考……
我昏昏然的,感觉到他的手的动作,唇的动作。我的身体被翻过来掉过去的摆弄,然后,他抓着我的脚踝把我提了起来,双腿分得大开。
下一刻,硕大的性器冲进了我的后穴。
痛……象是整个要被撕成了两半那么痛。那东西象是烧红的铁杵一样,几乎要去我半条命。
呜,身体痛,心里更痛。我这么聪明绝顶,惊才绝艳的天才美少年,居然,居然……就这么乌龙的失身了!
“呀啊……嗯……痛……好痛……好痛……轻一点……拜托,轻一点……”我认命的闭上双眼,不能适应那撕心裂肺似的疼痛,全身都痉挛起来了……
“啊……你这个妖精……你这妖精……叫大声点啊……” 身上的人狂乱起来,动作一点儿怜惜也没有。
他把我半抱起来,一手揉捏着我身前的那个,一手扶住他腰,从背后大力的抽插狠狠的蹂躏那娇弱的xx……
我紧咬住嘴唇,只希望他快点结束。
“你好紧,啊……放松点,风儿,放松点。”他忘情的说着,一面玩弄我胸口的两颗小小的突起。
“啊啊啊……好痛……啊……饶了我……啊啊……不要了……”
“叫我的名字啊,叫我!”
“远臣……啊啊啊啊……远臣……好痛……不要了……”我痛得哭起来,身后的人却越来越亢奋狂猛。
他抽出欲望,把我掀过去,伏趴在床上,捞起我的腰,然后又冲了进来。
“呜……啊……不要……不要……嗯啊啊……”
“风儿,你好热,好紧……”
呜,谁准你这么对我的……谁准你叫我风儿……呜……坏蛋。臭头!我不会放过你的。
“嗯啊……啊啊啊……呜……不要了……”
笑忘书 笑忘书 之 笑 第6章 出名
章节字数:4039 更新时间:07…07…22 09:02
有比强暴未成年人更令人发指的事么?有比摧残国家未来的主人翁更可怕的罪行么?有……
就是强暴未成年人之后落跑,摧残了小花骨朵之后,吃干抹净闪人了……
当我浑身上下无处不痛的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屋里只有我一个人,那个现行犯跑了。
好,有种。
我拖着破败的身体,给自己做善后工作。
亏大了……呜,吃了别的亏,我大约还好意思跑回山上去跟老头叫嚣,比如你教我的什么破点穴功夫,你这是误人子弟,你这是祸害国家下一代,你这是十年毁树百年毁人……
吃这等亏,叫我好意思去跟人说么?老头啊,我被人强了……而且对方还吃了我的药被我点了穴……KAO,杀了我我也说不出口。
坐起身来抱着脑袋,我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我其实给远臣吃的不是毒药,是活血化淤治内伤的好药。其实我没有什么坏心思,只是想找个伴儿,正好他长得又顺眼功夫不错还挺有个性。原来,刚进客栈也只是想逗他玩……我没想对他做什么,不然不会用那样轻的手法点他的穴了……
好心被驴踢……好心被雷劈……好心被人欺……好心被人骑……
我碎碎念着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把自己身体整理清洁了,抹上药……
身子下面的床褥上全是污渍。
血,还有……
呜,这下好了,明天走的时候,我还得赔客栈一笔洗衣费。不夸张,原来在现代的时候,一次出去玩,半夜来了例假,一条那么旧的褥单那个破酒店敲了我二百八十块清洗费,老实说那些钱都够买条新的绰绰有余了。
算咯,不想再花冤枉钱了。包下这么贵这么大的一个院子,免费给人吃了,回来还要自己赔洗衣费……我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是冤大头。
好吧,趁着四下无人。我悄悄的溜了。
好在那个现行犯只是落跑,没给我玩一手儿仙人跳,我的包袱还在。
天快亮了,我撑着走了这么远的路,口渴的要命。路边树后面有溪流的声音,管不得卫生不卫生的问题了,我掬起一捧水喝,又洗了把脸。
要说我自己做的药,还是满好用的,至少我现在不怎么疼了,再吃两颗补气调血的吧……回来到了下一个投宿的地方,我得弄点儿好吃的给自己补一下。
呜……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苦命。
可是我没想着去找远臣报仇算帐。
一来,他的内功比我高。我功夫是会的,可是因为年纪小内力跟不上,好多有威力的招式都使不出来,只是花拳秀腿。二来,我也不知道上哪里去找他。三,就算我画了他的画像满世界去贴吧,难道通缉口号这么写:兹寻强奸犯一句,被强人XX,年龄十二……KAO,我自己不怕丢脸,我两个师傅的脸也要丢光了。
好吧……好吧……权当是疯狗咬了我一口,不幸的是咬在了PP上了。
一边阿Q的自我安尉,一边走路。
其实,我也不怎么恨他。到底是我招他在先……可我毕竟帮他报了仇,雪了恨,还给他吃了好药(虽然他可能以为是坏药)……可是我就是不怎么恨他的。
奇怪了,难道我有处女处男情意结?KAO,我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八股冬烘迂腐死脑子。
不过真的不太恨他是真的。
所以也不怎么想报仇。
我出名是在一个月后,出于一种发泄露补偿心理,跑到一家很大的相姑堂子去玩小倌。想当然尔我也只是过干瘾去的。
可是没想到连干瘾我也没有过到。
那天一进门就撞见血淋淋的暴虐场面,几个大汉折魔一个很瘦弱的少年,真是令人发指。我承认我变态我堕落,可是我不是坏人,不能对这样的场面无动于衷,于是乎来了个小小的英雄救美。把那几个大汉打歪了,然后把那个一身是血的少年抱了起来。站在一边指手划脚的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还在骂骂咧咧,我一刀子下去,让他吓得除了啊啊啊啊什么也再骂不出来了。
没种的东西,自己做不了,就这么折磨人啊!旁边的小倌们吓得根本动也不敢动。我看那胖子的样子知道他一定地头蛇之类,我可不能象金老爷子写的那个白痴胡斐似的,打抱不平也不会打,斩草就是要除根,杀人一定要求尽。我是没杀人,我只是把那个胖子弄傻了而已。毕竟要把人弄得神智错乱,一点点药物就可以了。
嗯,真可怜耶,被折磨成这样子。
我给那个被救的少年抹药治伤,他一直冷冰冰的睬也不睬我。
希罕你啊,我救你也不是图你感恩。毕竟我现在已经有觉悟了,不管什么年头儿,好人雷锋做不得,做了之后雷锋就被强X了。
这可是血淋淋的经验教训咯。
第二天有人找上了我。
因为我给胖子吃的那药,有人很想和我做笔买卖。
好呀,有买卖我当然做的。毕竟我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但是对于这药卖给谁怎么卖,就值得好好考虑了。经过一天的交涉,我终于确定了这药对于对方的重要性和用途,我的回答是:
不卖。
然后把对方迷晕了扔出客栈的大门。基于我的功夫比对方可能高不了多少,为了怕受伤,我没易容。对方看我的脸看得晕晕乎乎的时候,就被我扔出去了。
所以说,美貌也是相很不错的武器。
然后,美貌也是很不错的出名工具。
我莫名其妙的就出了名,美貌和天才一起。
不知道这年代没有电视电话电讯,我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了名的。我救的小倌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全,我便突然发现自己有麻烦了,操着天南地北口音的人都找上了门来,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眼神,象饿狼似的凶光。
好在他们是要活的,所以我还算游刃有余的打发了他们。越到后来我越没有耐性了,直接用药,半死不活了,六成死,七成死,八成死……我想我不能在沉默中灭亡,所以我在沉默中爆发了,最后一次,我把一个据说是黑道高手排行榜上的使刀的家伙,弄成了植物人,永久性的。
因为他半夜来,试图强暴我。
我不会再给人强暴我的机会。
人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对不对?我又不是笨人,怎么可能第二次让人那样子对我。
我都快把第一次忘了。
等我离开那个小镇的时候,伤已经全好了的小倌,却追着我不放了。
其实甩下他是很容易的事,毕竟我的轻功算是极好的。但是他的眼神却让我心痛了。那是受伤的小动物的眼神,象我以前养的LUCKY,阿姨说它好不了,而且再拖下去对它也是痛苦的延续,于是送它去打了安乐的针。那个针的药效很温和,它就用垂死的,留恋的,温柔的眼光看着我,那时候我哭的很厉害。爸爸有好多女人在外面,妈妈也有其他的男朋友,当我知道那一切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想哭。可是LUCKY,它这么无助,这么全心全意的信任着我。
我想我其实是个心肠软的人,因为我带着他一起上了路。
他说他没有名字,从小就被卖来卖去。我说,那好,我教你识字,等你读几本书以后给自己起个名字。他问我叫什么,我说,我叫卫风,你不是早知道了么。
他说,那我就叫随风。
这个名字我当然听出来是什么意思,马上当头敲了他一个狠的!
“笨蛋!没有一个人是要一辈子为另一个人活的!你太没出息,竟然起这个名字!”
我承认,我不够狠,不够倔,所以最后随风还是叫随风了。
我们一路游游荡荡,我没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他也不问我想要去哪里,就这么一直跟着我。他与我一样大,但是我们的境遇大不相同。后来我开始教他功夫。
不要说我笨,我知道我又在当滥好人了。
第一次当好人就被强X了,不知道第二次会不会好一点。不过我这个人,说聪明也聪明,说笨也笨,明明知道这年头是不能当好人,还是忍不住要当。
好在一直过了两年,也没有被天打雷劈,随风一直老老实实。他对于我师父教的剑法特别有天份,但是用药他就不行了,非常墨守成规。我给他看毒经,毒经上说,三花粉和断肠草一起用,才是正宗的散花断肠,而且药量配比一定是一半对一半。他就固执的只按书上说的配药。我可不是那样子的,我从一比九到九比一都试过,得出的结论是,要害人呢,还是对半开的配比王道。要是想让人半死不活吊着受罪,三七开合适。要让人死得倍儿快,九比一最好使。
只要是我能想到的调配,我都会拿出来配。
这么一直太太平平的,偶尔打个小架调剂一下,我现在已经是黑白两道公推的小邪神,人送绰号“玉面毒王”。
嗯,虽然很俗,但是很有说服力的一个外号,同时,也生动形象的刻划了我的最大的两个特点。玉面,当然。毒王,更当然。
随风的剑越来越厉害了,有次我们在中州,吃着吃着饭,突然一个不长眼的打破了屋顶来攻击我,我那个气啊,我吐血啊!这么香这么好吃的酱鸭舌,鸡米羹……我还都没吃到嘴里呢!
随风现在差不多与我心意相通,看到我气得直流泪,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我一边痛哭流涕一边高喊加油,手挥脚舞的充当啦啦队。最后的结果是那个偷袭者被挑断了手脚筋脉。
从此随风得了一个绰号“无影剑”。
嗯,嗯,听起来满有气势的称号。而且一想到现在玉树临风名动一方醉倒武林中无数芳心草心的无影剑是我的专属小保镖,我心里那个舒坦啊……比大伏天喝酸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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