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里的苦肉计是怎么说的:人不自害,受害必真;假真真假,间以得行。
芙洛心想,苦肉计也是动心的国家标准检验法啊。
经过数千年历代女主的亲身实验,没一个不见效的,华薇夫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不见效,一定不是方法的问题,而是人品问题。
可惜这里没有电风扇,不然大冬天脱光了对着风扇吹,一定很见效。芙洛咬着牙,穿了一件单薄的衣服,站到凛冽的寒风中,摆出玛丽莲梦露的经典造型,以自娱自乐。
有时候觉得女人心狠起来,比任何动物都可怕。明明怕死了冷,却依然坚强的支持下去。
装病要骗过龙轩帝,估计是不能,所以只能自虐了。
“素月,怎么是你?”龙轩帝诧异的抬头,看着素月将茶水放在桌上。
今天本该是无心当值的,龙轩帝记得清清楚楚。
“回皇上,无心今儿生病了。”
!
[正文:第七十四章 枯木逢春txt
可惜这一日芙洛并没有等来她盼望的结果。
下一日,再下一日,也没有等来她盼望的结果。
良药倒了无数,病情辗转反复,却依然等不来。
如此反覆半月有余。
眼睁睁看着素月姑姑因自己恶病缠身,而让自己搬到了夜澜殿。这夜阑殿就好比宫妃的冷宫一般,久病不愈的宫女都会被赶到这里,自生自灭,不能让宫女的晦气把宫里的主子给染了。
人说的,一子错,全盘皆落索是不是就是芙洛眼前的写照呢。
苦肉计看来也失败了,而且还搭进了自己所有的希望。
昆谕殿
龙轩帝望着万全新带来的贴身侍女。
“无心呢?”
“无心久病不愈,太医院怕冲撞了皇上,所以,素月姑姑命她搬到夜阑殿了。”万全低头答到。
“久病不愈?”龙轩帝低声问道,“没有传太医吗?”
龙轩帝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言,一个宫女生病是根本没有资格传太医的,有些怕是连医女也不能传的。
“回皇上,传了医女,可是也不见好转。”
龙轩帝“嚯”的起身,“万全,枉你跟了朕二十年。”
他帅气的走了出去,只留万全在后面独自委屈。
于规于法,自己一个太监怎敢擅自决定,传太医来给宫女诊脉。无心病了这么多日子,皇上都不过问,她的病情也不见好转,依照宫规,将她送往夜阑殿也是无可厚非的。
不过夜阑殿并不如芙洛想象的那般破败,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有一种旺盛的生命力,破烂的窗纸上糊了一层又一层的补丁,屋里虽然铺着尘,可是物件却整整齐齐。
想起以前在这里住过的宫女,她们一定不曾放弃过希望,总想能再回到那繁华的地方。
放下铺盖卷,芙洛费力的从院子里的井里打上一桶水,开始打扫卫生,无论环境有多恶劣,也是希望能在干干净净的地方生着,亦或死去。
自己的病情并不严重,只是刻意拖着不愿喝药,在现代,谁不经常得个感冒什么的。也不知是不是一个人的身份低贱的时候,身子跟着贱,放往昔肯定早已去了半条命,现在反而吃苦耐劳了。
夜凉如冰。
芙洛屈膝而坐,双手抱着小腿,赤着双足,望着天上的明月。
太阳,无论何时看,总能给人温暖。
而明月,心情好时看它,觉得温柔,心情坏时看它,凉薄。
如今芙洛看它,冰冷。
心灰意冷,看人间一切皆是枯败。
千里共婵娟,不知道那一个时空的月亮是否是自己眼前的这一轮呢?
迷糊中,总觉得月亮上印出了父母憔悴衰老的样子。
芙洛赤着脚,走在雪地上,好想摸一摸那轮月亮。
于龙轩帝,自己也可以彻底放弃了。
他,没有心。
如果有心,那也是被千丝万缕束缚的心,早已看不见它本来的样子。
不过自己要的也不是他的心,
只是一句话。
他不明白,只要一句话,就能让一个人获得莫大的幸福,他却吝啬得如同葛朗台。
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失败得如此彻底。
是太过于自信了吗?
忘记了苦肉计的前提。
还是,不是本人太笨,而是敌人太狡猾?
“你是在找死吗?”龙轩帝看着她赤足站在雪里,千言万语和打好的腹稿都化作了这句话。
什么叫枯木逢春,什么叫雪中送炭,什么叫柳暗花明,就是这句话了。
(偶觉得偶可以当成语老师了。)
有时候恶言相向比甜言蜜语更甜蜜。
芙洛转过身子,眼泪迷朦的看着他,任由他将自己抱回屋里。
看他将她的脚握在手里,用衣袖擦拭,再放入怀里温暖。
眼泪越掉越凶。
心却越来越冷。
想起某个神话。
那个被装在瓶子里的魔鬼。
渔夫救了他以后,他怎么说的。
“第一个一百年,我发誓,如果谁来救了我,我就让他拥有富可敌国的财产。”
“第二个一百年,我发誓,如果水能救出我,我救让他做这个世界的王。”
“最后第三个一百年,我发誓,谁放我出去,我将会好好报答他:我要亲手结束他的生命!”
芙洛紧紧的抱着龙轩帝的腰。
哭着,喊着,“我想回家,我想回家,求求你让我回家~~”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嚎啕大哭,因为哭的是心声,所以哭得特别真切。
“这里不是你的家吗?”他的声音仿佛从天外传来。
芙洛抬起头,摇摇,不说话,只是眼泪如雨般落下。
再次低下,“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大哭大叫,毫无贵妇气质可言。
龙轩帝承受着她的齿咬,拳打,脚踢。
哭累了,打累了,抬眼却望进一汪欲海里。
今夜,他的情欲越发显得炙热,眸子变成了墨紫色。
以客观的评价看,芙洛如今绝对称不上好看。
蓬头垢面,面有菜色,脸上泪痕纵横,还有不能忽略的鼻涕。
他用宽袖擦了擦芙洛的脸,轻轻的啄上粉唇,“小野猫疯够了?”
这一夜两人好像彼此仇人般的撕扯,疯狂。
用旷男怨女形容应该也不过分。
最终,芙洛觉得龙轩帝在床上可能有一点受虐倾向,当然施虐也是他的拿手好戏。
“我在生病。”芙洛毫不留情的拒绝了龙轩帝的第二次求欢。
大概是理由太充分了,所以他很听话的配合着当了个暖手保。
乾元殿的人早就快急疯了,皇上居然不在寝宫。
万全急得团团转,最终还是想起了一个地方。
夜阑殿
“皇上,该早朝了。”万全抛下了所有的太监,独自来到这荒废的一角。
屋里的两人都被惊醒了。
龙轩帝正打算下床,却被芙洛拦住。
所谓任性是女人的特权,偶尔的任性会增加女性的魅力。芙洛反省自己就是任性得太少了。
舌尖挑逗的舔上他的喉结,发现这里是他最敏感的地方。
“朕要~~”尾音被芙洛吞下了肚子。
“你不是病了吗?”龙轩帝的笑容让芙洛觉得惊艳。
“病了就不能好吗?”
一时间,旖旎的风光再次浮现,万全面红耳赤的走远。
龙轩帝十几年来第一次早朝迟到。
一迟到就是一个时辰。!
[正文:第七十五章 五星饭店txt
芙洛并没有立即回到那满眼华丽的地方。
一是总不能才搬进来养病,第二天就出去。
其次是偷偷摸摸的感觉真的很刺激。
龙轩帝走后,太医院的江院士大人很快就来了。
接着来了两个小丫头,将寝具全换成了丝缎,忙里忙外的大扫除了一番。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夜阑殿去了颓败之势,倒有了隐居之质。
仿佛这里不是那宫女一夜白头的地方,而是另一处世外桃源。
回到宫中后,也就这段日子心最为轻松。
最最奇怪的是,碧梧和弄影仿佛从后宫消失了一般,再寻不见踪影。今日来伺候自己的两个小丫头都是陌生面孔,并不是自己早已习惯的碧梧弄影。
芙洛暗自奇怪。
爱情是一朵花,需要时时浇灌。
好感也是一朵花,需要辛勤抚养,。
芙洛觉得好感是爱情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爱情这个共产主义理想,虽然看不见他的实现,但是并不妨碍被利益驱使的人们――例如芙洛,向他奋斗。
每个人都有自己发泄的方式,有人喜欢撕扇子,有人喜欢喝酒,有人喜欢high歌,也有人喜欢疯舞。
窗外飘起鹅毛雪。
总让人忍不住的合雪起舞。
褪去冗长厚重的棉袄,穿起薄薄的青色春衫,高抛着水袖,跳起不知名的舞蹈。
只觉速度越来越快,舞步飞旋得越来越流畅。
身子越来越热,温暖的感觉让人太不舒服。
踢掉鞋袜,赤足踏雪。
温暖中,享受着寒冷从足心传来,两种极端的感觉,营造了甜蜜包涵苦涩的极至美味。
(有没有喜欢冬天吃冰淇淋的?)
那个人来得无声无息。
当并不妨碍女人的第六感发生作用。
他来到后,疯舞成了最优美的舞姿,有企盼,有欢愉。
人类,视觉的动物。
芙洛喘息着停下来,眸含秋水,面带桃花,望着一袭宝蓝常服的龙轩帝。
他叹息一口。
“怎么不穿鞋?”面上有责备。
芙洛脚尖踏上他的脚背,站立。双手从他腰上绕过,在背后合抱。
脸搁在他的胸前。
“这样就不会冷了,有你的温暖真好。”
“这么不会照顾自己。”龙轩帝的口吻有些宠溺。
芙洛一直觉得无论任何男人,骨子里潜藏着英雄主义。
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女人,一定比一个很会照顾自己的女人更能留住男人。
如果太会照顾自己,他一定会把自己人在后宫的深海里自己沉浮。
而你,就是我的救圈。
爱情的游戏,女人天生就会玩,只有高低之别。
芙洛算准了他会,所以自导自演了一场唯美的“地飞仙舞”舞台剧。
晶莹的雪,配上晶莹的脚。
芙洛觉得人类天性里都有一点恋足。
比如自己,比如龙轩帝。
将双足放到他的怀里,心里充满了偷情的快感。
这一夜,他从脚趾亲吻到嘴唇,身体的每一寸都不放过。
如果以前是刻意的欢爱,那么现在称为如鱼得水一点也不为过。
一切都是本能。
她冰冷的躯体,刺激得他的动作更为热情。
不知道冰火两重天可不可以也用这样的方式诠释。
次日清晨。
芙洛妄想故伎重施,结果只能悔恨不已。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细软的腰肢并没能留住龙轩帝早朝的脚步。
却留下了另一件东西。
一根长鞭。
不过最不幸的还是,
它居然就是将自己绑在床上动弹不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