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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兵团的任务及行动: 第4方面军(辖第8、第9两个集团军及1个军)担任华东(江浙)地区的作战任务,预定两集团军。(1) “在开战初期,以主力进出上海附近,扫荡该地陆上之敌人,破灭其根据地”,尔后第8集团军“于吴淞—宝山—浏河—白茆口—福山—江阴沿岸”,第9集团军“于澉浦—乍浦—奉贤—川沙—黄浦江东岸之沿海岸”“直接拒止敌之登陆”。(2) “对登陆成功之敌,应乘机断行攻击而扑灭之”。(3) “不得已时,逐次占领要点,拒止敌之前进”,第8集团军“最后务固守无锡—江阴之线,以巩卫首都”,第9集团军“最后务固守乍浦—嘉兴—平望之线”。(4) 第8集团军“应以一部住于南通附近,警戒长江北岸,阻绝其上陆之企图,并协助南岸部队之作战”;第9集团军“应以一部配备于镇海附近警戒杭州湾之南岸,阻绝敌军上陆之企图;控置一部于杭州附近,保持机动,使随时能应援镇海及沪杭方面之作战”。另外“控置一军于南京—浦口附近,对江正面,警备敌不意之袭击,并使能策应京沪、京杭两方面之作战”。
空军“第1集团以南京、广德、杭州等地为根据,协同海军轰炸芜湖迤东(芜湖在内)长江下游之敌舰及上海敌之根据地而破灭之。第2集团以南昌、武昌等地为根据,轰炸芜湖以西以迄武汉长江江面之敌舰,及汉口敌之根据地而破灭之。以上行动,务宜于开战之前,以决断机敏之手段,出敌不意,以空军主力实施之。预期两日内完成”。
“海军应避免与敌海军在沿海各地决战,保持我之实力,全部集中长江,协力陆、空军之作战。第1、2舰队,于宣战时借机敏之行动,迅速集中长江。在宣战同时,与我空军及要塞协力,扫荡江内之敌舰,尔后与要塞担任长江下游之警备,协力陆军之作战。第3舰队平时应警备山东半岛沿海岸,务于开战之先迅速集中长江,担任下游之警备,并协力陆军之作战。”
“南通、江阴、江宁各区要塞,受各该区野战军之指挥,于宣战同时出敌不意,与我海、空军协力,断然袭击敌舰而扑灭之,尔后对敌舰封锁江面,并为野战军阵地之依托,而支援野战军之作战。”
“七七”事变后,上海形势日趋紧张,军事委员会任命张治中为京沪警备司令,司令部仍在苏州。张治中预定的作战方案,是以战术上“先发制人”为指导方针,与参谋本部拟制的国防作战计划基本相同。他决心在发生战争时“先以充分兵力进驻淞沪,向敌猛攻,予以重创”,争取“一举破敌”。〔7〕为贯彻其指导方针、确保战场主动权,张治中于7月30日致电军事委员会,要求自行掌握发动进攻的时机。电文为:“我在北方作战,固不宜破坏上海,自损资源。然若敌方有左(下)列征候之一,如: (1) 敌决派陆军师团来沪,已开始登轮输送时;(2) 敌派航空母舰来沪时;(3) 敌在长江舰队来沪集合时;(4) 敌在沪提出无理要求,甚至限期答复时,即可断定敌必发动无疑。则因我主力军还在苏、常以西,输送展开,在在需时,且上海保安团抵抗力薄弱,诸种关系,似宜立于主动地位,首先发动,较为有利。曾迭电具申意见,未蒙核示。兹预拟本军行动标准,谨电呈核,是否有当,敬祈示遵。”〔8〕军事委员会认为先发制人原则与国防作战计划有关华东方面作战的方针相同,完全正确;但上海作战对中日战争全局关系巨大,发动的时机不能由战场指挥官掌握,所以回电说:“卅电悉,应由我先发制敌,但时机应待命令。”〔9〕
由于发现“汉口以上日侨均已集中汉口,九江以下日侨集中上海”,杭州方面日侨也均已撤走,仅余2人,且日舰在长江及杭州湾方面活动频繁,因此在7月30日军事委员会各有关部门长官汇报会议上,根据国防作战计划的方针,“各长官商定(1) 对上海陆战队之应付计划,(2) 对汉口日租界之扫荡计划,(3) 长江上下游各要塞之阻塞及对日舰之扫荡计划”,〔10〕并责成有关单位迅速拟出具体计划。海军部部长陈绍宽中断了在英、德等国的考察回到南京,制订海军作战计划,并下令海军部指挥下的第1舰队、第2舰队、练习舰队、海军测量队及巡防队所属“宁海”、“平海”等49艘舰艇集中长江,分泊南京下关和湖口江面,准备扫荡敌舰及封锁长江。
8月1日,张治中发布了《告淞沪将士书》和《告淞沪区民众书》,宣告已至“最后关头”,号召军民奋起抗战,同时进行准备。
8月7日,国民政府召开国防会议,军政部部长何应钦作了“七七”事变以来中央军事准备的报告,说明现在“准备全部动员,整个抗战”,“将一切军事准备,均由平时状态转移为战时状态”。准备工作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项:“(1) 战斗序列草案之规定。将全国军队列入抗战序列者,第一线约100个师,预备军约80个师……依照序列,使用于河北者共约50个师,正源源向沧州、保定、石家庄一带集中。(2) 弹药之整备。将军政部年来存储之弹药(约可供全军作战6个月之需),拟定计划,依作战之要求,分设弹药总库若干及分库若干,约计在长江及黄河以北囤积三分之二,江南囤积三分之一。现已按计划搬运完毕……”此外有粮秣购办、防空及新兵器分配、总动员筹划、交通通信整备、兵员补充、民众组织训练等,并报告了向华北派军增援等问题。〔11〕同时在会上批准了海军部的作战计划,决定扩大后勤机构,以适应战争的需要。8月10日,行政院第324次会议通过了军事委员会为“保国防物资而作长期抗战军需供给之准备”而提出的《上海各工厂迁移内地工作案》,由军政部、资源委员会等有关单位派人组成监督委员会,于当夜由南京至上海召集有关工厂代表,组成上海工厂迁移联合委员会,开始着手向汉口迁移。〔12〕
(三) 虹桥事件及会战开始前的态势
军事委员会的国防作战计划和京沪警备司令部的作战指导方针虽然都确定“先发制敌”,企图一举攻歼上海日军,但在京沪警备司令部公开成立时,驻在警备区的中国军队仅有第87师、第88师及刚刚调至苏州的第2师补充旅(7月26日改为独立第2旅)。上海市区内则仅有上海保安总团(2个团)及警察总队(约1个团)。为加强上海警备力量和实施扫荡上海日军的作战,张治中将第87、第88两个师分别集结于常熟、苏州、江阴及无锡的公路、铁路附近,并作好了汽车、火车运输的计划和准备,可随时迅速将军队前送上海,投入战斗;同时令独立第2旅的1个团化装为上海保安团,进驻虹口、龙华两机场,令另1个团化装为宪兵开驻松江。另外,又调江苏保安第2团接替浏河方面江防警戒,将原保安第4团集结至太仓附近,担任岳王市、梅李两区的防务。此时,上海四郊的第一期据点工事已经完成,军事委员会命令上海市市长俞鸿钧借设立特别市10周年纪念筑牌楼之便,掩护施工,在市中心区各要地构筑据点工事(主要为机枪、小炮掩体)。
1937年7月下旬时,日军驻上海的海军第3舰队所属特别陆战队共4个大队分驻于江湾、杨树浦等地: 虹口老靶子路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约800余人,江湾、天通庵日军营房约1000余人,沪东杨树浦公大纱厂约100人,沪西小沙渡中田纱厂约100人,戈登路分驻所约100人,北四川路日本小学、白保罗路日侨住宅区以及窦乐路日军医院等地共约500余人,以上连同日舰上陆战队,总计在沪兵力约4000余人。另有组织健全的在乡军人约3600人、由日本青壮年侨民组成的义勇队约3500人。配属有轻装甲车和坦克各20余辆、高射炮4门、各种口径的火炮32门。虹桥司令部、杨树浦纱厂、小沙渡纱厂及军营等处均筑有防御工事。特别是司令部,筑有钢筋水泥的永久工事,极为坚固。当时日军在日租界各要点又增设工事,在楼顶架设高射炮,对市中心区及南翔方面预设炮位,并日夜进行演习,还向各重要街道派出岗哨及巡逻兵,积极备战。
当日军通过上海租界英捕房军事探长潘连璧、于一星等侦知上海警察总队正加紧构筑市中心区据点工事和保安总团兵力有所加强时,日本海军驻华武官本田辅向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提出抗议,认为在上海构筑工事是“敌对行为”,有违“一?二八”淞沪停战协定。7月28日,日海军驻华武官冲野亦男及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冈本季正分别至上海保安总团和上海市政府会见吉章简总团长及俞鸿钧市长,询问保安团增加兵力和构筑工事情况,并要求查看。均被中方拒绝。俞鸿钧以“保安队既非正规军队,停战协定内亦无限制我国建筑防御工事之条文”为理由,婉转答复,并指出:“姑无论我国建筑国防工事非他国所能过问,即使我国明告以在该地区域内有国防设备,亦不能认为‘敌对行为’;反之,日本之武装侵入我区域(如八字桥等停战协定规定日军应撤退之地段),实是‘敌对行为’之明证。”〔13〕
8月8日,日第3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按照其中央的指示,为确保上海这一作战基地做好一切战斗准备,进行了新的兵力部署,将分散的兵力相对集中于日租界和军营,以及有防御设施的东、西纱厂中。
为制造侵略借口,日军制造了虹桥机场事件。8月9日18时左右,日海军特别陆战队驻沪西的第1中队中队长大山勇夫中尉和斋藤与藏一等兵驾驶汽车至虹桥机场,竟要强行越过警戒线至机场内侦察,门卫制止不听,仍向机场内冲闯。守卫机场的航空委员会特务团第8连哨兵为保卫机场安全,当即开枪将二人打死。当晚20时前后,俞鸿钧通知冈本季正总领事时,日海军特别陆战队不承认有人外出。但长谷川清于21时30分即电令早就集结于佐世保待机的第8战队、第1水雷队、第1航空战队及佐世保镇守府第1特别陆战队、吴港镇守府第2特别陆战队等做好出发的准备,同时向海军部报告了上海的情况及自己的决定。10日晨,中日双方派员去虹桥机场进行了现地调查,确认是大山勇夫二人后,13时25分,长谷川清电令佐世保除第1航空战队外的其余部队立即向上海前进。11日到达上海,当日登陆完毕。12日夜,日海军军令部又将原配属于“华北派遣军”的第2航空战队转隶第3舰队司令官指挥,长谷川清当即下令命第1航空战队及第2航空战队立即开赴马鞍群岛前进基地(在上海东南乘泗列岛之的泗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