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考夫卡认为,我们自然而然地观察到的经验,都带有格式塔的特点,它们均属于心物场和同型论。以心物场和同型论为格式塔的总纲,由此派生出若干亚原则,称作组织律。在考夫卡看来,每一个人,包括儿童和未开化的人,都是依照组织律经验到有意义的知觉场的。这些良好的组织原则包括:
(1)图形与背景。在具有一定配置的场内,有些对象突现出来形成图形,有些对象退居到衬托地位而成为背景。一般说来,图形与背景的区分度越大,图形就越可突出而成为我们的知觉对象。例如,我们在寂静中比较容易听到清脆的钟声,在绿叶中比较容易发现红花。反之,图形与背景的区分度越小,就越是难以把图形与背景分开,军事上的伪装便是如此。要使图形成为知觉的对象,不仅要具备突出的特点,而且应具有明确的轮廓。明暗度和统一性。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特征不是物理刺激物的特性,而是心理场的特性。一个物体,例如一块冰,就物理意义而言,具有轮廓、硬度、高度,以及其他一些特性,但如果此物没有成为注意的中心,它就不会成为图形,而只能成为背景,从而在观察者的心理场内缺乏轮廓、硬度、高度等等。一俟它成为观察者的注意中心,便又成为图形,呈现轮廓、硬度、高度等等。
(2)接近性和连续性。某些距离较短或互相接近的部分,容易组成整体。例如,图7表明,距离较近而毗邻的两线,自然而然地组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连续性指对线条的一种知觉倾向,如图8所示,尽管线条受其他线条阻断,却仍像未阻断或仍然连续着一样为人们所经验到。
(3)完整和闭合倾向。知觉印象随环境而呈现最为完善的形式。彼此相属的部分,容易组合成整体,反之,彼此不相属的部分,则容易被隔离开来。图9有12个圆圈排成一个椭圆形,旁边还有一个圆圈,尽管按照接近性原则,它靠近12个圆圈中的其中一个,但我们仍把12个圆圈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来知觉,而把单独一个圆圈作为另一个整体来知觉。这种完整倾向说明知觉者心理的一种推论倾向,即把一种不连贯的有缺口的图形尽可能在心理上使之趋合,那便是闭合倾向,如图10所示。观察者总会将此视作猫头鹰图形,而不会视作其他分别独立的线条或圆圈。完整和闭合倾向在所有感觉道中都起作用,它为知觉图形提供完善的定界、对称和形式。
(4)相似性。如果各部分的距离相等,但它的颜色有异,那么颜色相同的部分就自然组合成为整体。这说明相似的部分容易组成整体。如图11所示,O代表白色,●代表黑色,观察者容易将该列看作按直线排列,而非以横线排列。
(5)转换律。按照同型论,由于格式塔与刺激型式同型,格式塔可以经历广泛的改变而不失其本身的特性。例如,一个曲调变调后仍可保持同样的曲调,尽管组成曲子的音符全都不同。一个不大会歌唱的人走调了,听者通过转换仍能知觉到他在唱什么曲子。
(6)共同方向运动。一个整体中的部分,如果作共同方向的移动,则这些作共同方向移动的部分容易组成新的整体。例如,图12,根据接近律,可以看作abc、def、ghi、jkl等组合。如果cde和ijk同时向上移动,那么这种共同的运动可以组成新的整体,观察者看到的不再是abc、def、ghi、jki的组合,而是ab、cde、fgh、ijk等组合。
六
格式塔学说在心理学史上留有不可磨灭的痕迹。它向旧的传统进行挑战,给整个心理学以推动和促进;它向当时存在的诸种心理学体系提出中肯而又坚定的批评,对人们深入思考各种对立的观点具有启迪作用;它的主要学说极大地影响了知觉领域,从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学习理论,致使后人在撰写各种心理学教科书时不得不正视该学派的理论;它使心理学研究人员不再固于构造主义的元素学说,而是从另一角度去研究意识经验,为后来的认知心理学打下了伏笔;它通过对行为主义的有力拒斥,使意识经验成为心理学中的一个合法的研究领域;它的哲学基础导源于现象学,并用大量的研究成果丰富和充实了现象学,遂使欧洲逐渐形成一股现象学的心理学思潮,直至今天仍有影响。
然而,对格式塔的理论不是没有批评。事实上,这种批评从格式塔心理学问世时便产生了。概括地说,这些批评涉及下述几个方面:
(1)格式塔心理学家意欲把各种心理学问题简化成公设(postulate),例如,他们不是把意识的知觉组织看作需要用某种方式加以解决的问题,而是把它们看作理所当然存在的现象。单凭同型论并未说清组织原则的原因,两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种用回避问题存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和用否定问题存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是一样的。
(2)格式塔理论中的许多概念和术语过于含糊,它们没有被十分严格地界定。有些概念和术语,例如组织、自我和行为环境的关系等等,只能意会,缺乏明确的科学含义。格式塔心理学家曾批评行为主义,说行为主义在否定意识存在时用反应来替代知觉,用反射弧来替代联结,其实,由于这些替代的概念十分含糊,结果换汤不换药,反而证明意识的存在。有些心理学家指出,由于格式塔理论中的一些概念和术语也十分含糊,因此用这样的概念和术语去拒斥元素主义,似乎缺乏力度,甚至使人觉得束捆假设是有道理的。
(3)尽管格式塔心理学是以大量的实验为基础的,但是许多格式塔实验缺乏对变量的适当控制,致使非数量化的实证资料大量涌现,而这些实证资料是不适于作统计分析的。固然,格式塔的许多研究是探索性的和预期的,对某一领域内的新课题进行定性分析,确实便于操作。但是,定量分析更能使研究结果具有说服力。
(4)格式塔理论提出了同型论假设,这是从总纲的意义上而言的。在论及整个理论体系的各个具体组成部分时,却明显缺乏生理学假设的支持,也没有规定出生理学的假设。任何一种心理现象均有其物质基础,即便遭格式塔拒斥的构造主义和行为主义也都十分强调这一点,而格式塔理论恰恰忽略了这一点,这就使它的许多假设不能深究。
黎炜
1996.11.25
《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考夫卡著 傅统先译
前言
本书的目的已在导论部分和最后一章阐释了。因此,前言可以简洁一些。我在经历了五年的纯研究工作以后,意欲对此作一概括,于是构想了以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为主题的著作编写计划。对我来说,如果我想以著作形式来表达我的观点,那么最好的方式是使我的知识系统化。当我开始撰写第一章时,最后的结果如何,我心里仍然十分茫然。我只希望,我能够写出这样一部著作,它对广大读者而非训练有素的心理学家有感召力,与此同时,为更多的专业读者提供一些饶有兴趣的具体素材。对于我来说,以及对于我的一些朋友来说,我想通过撰写一部其观点介于苛勒(Kohler)的《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和通俗教科书之间的著作,来系统阐释我的上述想法。我担心,这一想法的结果是,本书既未感召普通读者,又未满足专业读者的需求。
在我的最初计划里,我打算尽我所能系统地表述心理学。为此,我坚持一种主张,该主张对有些读者来说似乎显得有点迂腐。我所谓的主张并非意指完整性,而是意指一致性。我想表明这些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提供可能的解决办法,以及揭示这些解决办法留下的欠缺等等,把顺序(order)引入由现代心理学所发现的大量事实。我意欲表达的心理学体系不是一种已经完成了的体系,而是一种正在构建的体系,一种处于生长状态的体系。根据这一观点,我划分领域,选择材料。我的陈述尽管冗长,但仍省略了大量的事实,它们中有许多肯定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虽然每一个选择在某种程度上是任意的,并有赖于选择者,但是某种选择仍是必要的。我试图根据材料对我的计划所作的贡献来选择我所需要的材料。我收集了大量的格式塔文献,它们对我的系统化概念具有指导意义。”在重温这部著作时,我发现有些部分比另一些部分难度更大。这种情况在第六章阐述知觉恒常性(perccptual
constancies)时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些恒常性包含了当今实验研究中的大多数问题,而且,根据我的观点,它们体现了引导本书概念的力量。但是,它们的讨论对于整个体系的发展并非绝对基本的。对此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跳过第六章,但不要因此而中断一般论点的思路。
在说了我撰写本书的意图以后,我还想就其本身并不意指什么的问题再解释几句。本书并不希望成为一种教义,它为读者提供的是一种可以广泛应用的理论,对读者来说,应该判断这种理论是否有效。倘若把这部著作视为“格式塔理论的权威性描述”,那将是错误的,因为本书压根儿没有这样的东西。任何一位心理学家都无法超越他的愿望,我也一样。一般的理论和所有的事实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可用的。存在的并非是能为我和所谓的“格式塔学派”(gestalt
school)其他成员提供特殊地位的“指导的秘诀”。因此,本书不仅可被视作是一种“格式塔心理学”,而且可被视作是一种心理学。
此外,除了贯穿本书并在最后一章详加提及的完全不带个人色彩的论争之外,本书并非一部爱争论的著作。自然,为了就某种现象构建一种解释,就不该考虑其他的解释。在本书的许多地方,这样的解释已由我通过为它们提供最大的有理性而以构建的形式提出。然而,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也出于权宜之计而引证了个别作者的一些观点。当然,凡出现这种情况的场合,我像那些被我引证的作者一样,目的不在于带有个人情绪色彩的论辩。我选择我的对立观点,是鉴于它们的贡献;无视它们的论点对我来说似乎是不公平的,我对这些观点的批评有助于我提出我自己的假设。
最后,我有责任对一些同仁表示感谢,没有他们直接或间接的帮助,本书是难以写就的。大家都知道,也正如我在本书各章中多次提及的那样,我有两位好朋友,我将此书献给他们。早在1910-1911年冬季,当我们三人一起在法兰克福从事研究时,我已经受到他们创造性观念的指导。赫尔曼·艾宾浩斯(Hermann
Ebbinghaus)在献给古斯塔夫·西奥多·费希纳(Gustav Theodor Fechner)的《原理》(Grundzuge)一书中曾以《浮士德》(Faust)的比喻来题赠,我被此举强烈吸引,意欲在我的献辞上引用《浮士德》,只是因为不愿剽窃才作罢。我衷心感谢史密斯大学及其校长尼尔逊(W.A.Neilson),校长先生聘我为研究教授,并给了我足足五年的研究时间。在这五年里,校长和同事们给了我极大的支持,致使我能够把主要精力用于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