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肉之躯-劳伦斯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血肉之躯-劳伦斯传- 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鲍克曼是这样写的,使他自己以及其他人都感到惊奇的是,19  岁那年他在国王奖
学金考试中竟名列榜首,从那时开始,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被认为天资聪敏,当然,
如果克曼理解有误的话,劳伦斯不会追求不属于他的荣誉,他会指出其中的错误。
与这一点有关的,在一封1971  年写给《时代文学副刊》的信中也有记载:他得不
得第一名又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劳伦斯在考试中的惊人的好成绩会很自然地影响
到他与他周围那些人的关系,特别是当他们将他置于那个“被认为是天资聪敏”的
位置上时:他对生活的基本态度和他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很可能会稍有改变,这也会
使他的创作与本来可能的风格有所不同。
    在参加专科学院的入学考试之前,劳伦斯还有6 个月的见习教师工作要完成。
这时候,那所小学教师中心已经搬迁到了巴士街高端的市中心图书馆楼上的新房子
里。T ·A ·比尔克劳夫特和学校一起搬来,他又是这位优秀生的指导。
    1905  年6 月,劳伦斯在诺丁汉参加了伦敦入学考试。乔治·劳伦斯回忆说,
这时候,他的母亲也去了那里。不知是否因为这个使劳伦斯感到紧张,或是因为又
一个学年末期的学习和教学使他疲惫不堪,他没能像在前一次考试中那样成绩出色。
他的名次被列在第二档次中。
    不过,他已经有资格进入诺丁汉大学了;但是,因为没有20  镑的预付费,他
还不能享用他的奖学金。
    他的母亲又一次咬紧牙关,节衣宿食:她的儿子决不能放弃这个机会,他还得
等上一年,继续教书攒钱,全家人也得作出更大的牺牲。正如吉西·钱伯斯所回忆
的“以后的一年中,劳伦斯作为一个无证教师在伊斯渥的不列颠学校执教,攒下他
所挣收入的大部份作为大学的费用。从这一年起,他开始写作,这书就是后来的《
白孔雀》。
                            (六)自然的遗迹
    在劳伦斯从事写作之前,他曾学过绘画。他开始是模仿杂志上的插图。
    他好像在雷顿勋爵的亲戚,乔治·雷顿·帕金森那里上过一些课,后者是兰利
磨坊厂的装饰陶瓷制作者。劳伦斯后来说,他在‘素描’方面有过充分的训练,立
体几何图形,石膏模型,和线条运用练习。”他觉得只有立体几何图形以及其“所
有透视的基本原理”是对他有帮助的,而其它的方法都是有害的。
    虽然他在闲暇空余常常涂上几笔,但一直到他生活的晚年他才开始认真地作起
画来;今天,在英国、美国、和意大利等劳伦斯居住过的地方,人们常会拿出一些
小幅的色调柔和的水彩画来说,“这是劳伦斯在这里时所画的。”在他年轻时,他
并不觉得写生画有什么“惊人之处”,那时候,大自然在他看来就和石膏模型差不
多。他专注于模仿那些复制品,如凯米尔·卡洛特,弗兰克·布莱温和莫利斯·格
雷芬海根的风景画。他对格雷芬海根的《田园诗》这幅画尤为欣赏,临摹了好几次。
在这些画中,他并没有加入任何自己的东西;这些模仿作品中还没有在他后来的散
文和画中出现的那种充满激情的笔触。然而,通过这些早期的尝试,他在训练他的
目光,扩展他的视野;他所有形式的文字作品都反映了绘画的特点。
    另一个对他创作的早期影响当然是文学本身。他在学校对这一科目的学习得到
了后来的阅读的补充,如他和吉西在赫格斯附近田野里或在那个小厨房里的阅读,
还有当他家的其它人不在时,他们在沃克街以及林恩·元洛大特客厅里的阅读。劳
伦斯家里有一套他们视为珍品的文学书籍,那是一套由欧内斯特买来的一套绿色封
皮的世界文学丛书。饯伯斯家也对文学有兴趣,常常朗读一些作品;早在吉西会认
字以前,她就常常在星期六下午听父亲给她母亲朗读连载在《诺丁汉郡卫报》上的
《德伯家的苔丝》。在劳伦斯成了他们家的朋友以后,他常常组织朗读剧本,并时
而变得十分“兴奋”和“专横”,当然,钱伯斯家的人“与他很熟,因此并不生气。”
但是,对于劳伦斯对公理会牧师们的肆意攻击,钱伯斯太太颇为不安;J ·D ·钱
伯斯回忆道,劳伦斯很早就“宣称信仰一种怀疑论的唯物主义,并且将我的长兄
(艾伦)
    也拉入他的行列中。”在他与吉西初交的时候,劳伦斯曾给她买《小妇人》之
类的小说,但后来他认为这类小书过于伤感而不屑一顾。但是在当时他曾把自己和
吉西视为劳里和乔。诗歌方面,他把《希亚瓦沙》和《伊万姬林》读给她听,但她
对这些诗并无他那样的热情;至于《朗塞洛特和伊莲》,她则觉得“很讨厌”。
    后来,劳伦斯得到了一本红封皮的《英诗金库》,他把它装在口袋里,俩人常
坐在山坡上一起阅读。
    他们也读当时的惊险小说,如《桑达的囚犯》和H ·莱德·哈格德的传奇小说,
并也攀登斯蒂文森和库柏的文坛高阁。在写作《罗拉·德翁》的背景时,他们将德
冯郡的场景移植到阿内斯雷附近的山地,此地现已住满了德翁人,他们还给当地巴
格沃赛森林的一些林地重新起了名字。在他们交往的初期,吉西和劳伦斯就很快一
致认为狄更斯是他们最喜欢的作家——劳伦斯还半开玩笑地将自己等同于大卫·科
波菲尔——他们尤其喜欢《寒冷的房子》和《德恩贝与儿子》:“我们阅读这些书
籍,但对其内容往往满足于一知半解。”吉西写道,“但那是我们开始进入半拥有
一个新世界的开始,是对生活的扩展和开拓。”当然,对一个未来的小说家来说,
对于莎士比亚和英国抒情诗的阅读是极为重要的训练,特别是那个森林绵延的带有
传奇色彩的乡村阅读这些作品,这地方是古老的英格兰的农业旧地与新兴英格兰的
工业烟雾的交合之处——这位有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姑娘为伴的小伙子,将这些景色
看作是生活环境的有机构成,将这个乡村作为那些小说的背景,将那里的人们作为
书中的各种人物。
    在这方面,乔治·艾略特起过很重要的作用,因为她曾描写过德比郡·简·奥
斯汀在《傲慢与偏见》的部分章节中,夏洛特·勃朗蒂在《简·爱》的背景中也都
有这类描写;但她们都不如乔治·艾略特对亚当·比德在威克斯沃斯的描写中那样
深入地涉及那些景色和人物。即便她的故事并不是以德比郡为中心的,但乔治·艾
略特描写了那些可以在那里找到的人物,劳伦斯特别喜欢她的《弗劳斯的磨坊》。
    当进入青年时代以后,他当然知道,要成为一个小说家,文学作品固然重要,
但与他来自生活的直接经历相比,前者只是次要的。有关他的个人经历,不管生活
还是阅读,我们在这里都作了密切的追溯,对他的乡村及地区的生活也谈了不少。
现在是进一步探索这最后两方面的时候了,因为,这时候的劳伦斯已经意识到他的
最终目标是写作,他也意识到他创作的题材,至少在开始时,是来源于他的乡村和
那个地区。他游历并描写那些遥远的地方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在青年时期他可写
的主题就是诺丁汉郡。
    幸运的是,这时候的劳伦斯已经和威廉·霍普金十分熟悉,因为,霍普金可以
告诉他有关这地区的许多事情。实际上,霍普金的妻子萨莉才是劳伦斯的挚友;在
他青年时期,他常与一些中年妇女交往甚密,如与吉西的母亲和赖特小姐,即库伦
家的家庭教师;现在又和霍普金太太。他常去霍普金家,他们家在德冯郡车道旁边,
这是在诺丁汉公路南面与其平行的一条新街;在《虹》中,劳伦斯就将布兰温一家
住在这条街上,《恋爱中的女人》也以此为场景,在这本小说中,伊斯渥被称作贝
尔多伏,那条街是索默赛特大道。
    在1919  年,劳伦斯在剧本《一触即发》中把霍普金写成威列·霍夫顿。
    这位生动的鼓动者的形象和真人十分相近。与霍普金的长期接触中,劳伦斯对
他的思路和说话中的口头禅非常熟悉。(劳伦斯在把一份此剧的复件寄给霍普金时
写道,“这就是你,威列!”)在另一本书中,劳伦斯为他以及霍普金太太另外作
了两幅肖像。此书就是在上述剧本完槁一年之后所作的未完成的长篇小说《诺恩先
生》,在1934  年,在作者的遗著集《现代情人》中首次出版。在《诺恩先生》中,
霍普金夫妇是路易斯·高达德夫妇俩。高达德太太“是一个40  岁左右的妇女,健
壮结实,头上是一头缠绕着的棕色粗发。”她的丈夫“颇为英俊,高高的前额,留
一撮小胡子;是一个社会主义者,看上去有点像莎士比亚的塑像,但要更为柔和一
些……他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有些像基督,但稍有点儿山羊的形态。他的眼
皮像山羊一样会单只地眨动。”劳伦斯又一次出色地抓住了人物特征,用生动的笔
调将一个动物和理想主义者的混合体描绘了出来。
    霍普金是一个虔诚的苦行僧,在他去世前的长达53  年的时间里,他每周为《
伊斯渥和金伯利广告人》的“随笔栏”撰稿。他和年轻的劳伦斯常在一起行走。1949 
年霍普金回忆道,“与他一起漫步是一桩乐事……即使是一个青年人,他就看上去
与众不同。他的描述常常不同凡响而且很有启迪性。”假如劳伦斯能使霍普金加深
对他们走过的自然景色的感受的话,霍普金可以使劳伦斯增加对此地区的人文历史
作为回报。
    霍普金,生于1862  年,从青年时期起就是一个社会主义者。当他第一次在伊
斯渥的市中心做讲演的时候,他曾被敬以烂橘子,但后来,他在伊斯渥市区议会供
职达45  年之久,并成了郡议会的一名执事和一名成员,后来官至高级市政官,到
1951  年(他去世的那一年)第51  届委员会时,他仍是一名委员。
    这个自信傲慢的激进分子,是个地方邮政局长的儿子,曾当过邮局和一个煤矿
的职员,后来当过鞋匠,最后是一爿靴子店的老板。他给劳伦斯讲述了许许多多的
当地传说,不仅仅是矿工们和农夫的故事,而且还有伊斯渥的往事野史,包括18  
世纪时的古董收藏者瑟劳斯比在他的索罗顿的早期的《诺丁汉郡历史》的修改本中
记叙的著名的塌方故事:
    大约11  年前,这里(伊斯渥)发生过一件惊人的事件,这是随着一个老矿井
的下陷开始的。一位农夫在一家酒吧喝酒,他叫店主给他斟满一杯啤酒;使店主大
惊失色的是,当他斟酒回来时,他看到那个农夫朝天躺在地上,两臂伸开着,手里
握着他的刀和叉,桌子也翻倒了,人和桌子都陷进地上的一个坑内,他随时可能被
这地陷吞没。与此同时,院里一些建筑的梁柱纷纷倒塌,其中还有一些马匹,但幸
运的是人畜都无伤亡。
    霍普金还知道许多其它的事情,劳伦斯自己也从索罗顿的《古代遗风》(1677 
年)中读到不少东西;例如书中对伊斯渥东部地区海格斯农庄下面的那个峡谷的描
写。那里,在12  世纪的费利修道院的遗址上,曾建起过一幢漂亮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