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肉之躯-劳伦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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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肉之躯-劳伦斯传-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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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劳伦斯夫妇在诺丁汉安下了家。D ·H ·劳伦斯的祖父约翰·劳伦斯就是在这
个城市长大的,或许就出生在这里。他后来做了裁缝在伊斯漏东部的布宁斯列定居。
他是在诺丁汉向他的继父乔治·杜雷学得手艺——根据D ·H ·劳伦斯的哥哥乔治·
劳伦斯所说,他是在约翰母亲的丈大战死于滑铁沪以后与她结婚的。
    约翰·劳伦斯休魄强壮,年轻时是位有名的运动员。那时候,特伦特河上的水
上体育十分流行,特别是在考维克河上的四桨划艇比赛,约翰·劳伦斯就是当时一
名著名的划手。然而,使他最为声誉卓著的是他在拳击场上的业绩,他高大硕重的
身体和一双大手赋予他非凡的力量。他还曾在一次非正式比赛中与本·考特对垒,
这确实是劳伦斯家族的一桩传奇故事。考特在连胜101 场比赛以后,于1840  年成
为“英国冠军”,但此“传奇”说,当他非正式地与约翰·劳伦斯交手时,劳伦斯
竟击败了他。
    约翰·劳伦斯在1853  年或1854  年迁居到布宁斯列。开始,他在那儿的生意
还算稳定,因为那时候矿主要发给矿工们下井穿的服装。D ·H ·劳伦斯记得孩提
时代他祖父的裁缝店里大捆的做工装用的法兰绒,和那“古老,奇怪的缝纫机,非
常特别,祖父就是用这种机器来缝制矿工服。”然而,劳伦斯的姐姐埃达对当时情
景的回忆要温雅得多,她只记得她祖父特别善于“缝制绅士礼服。”约翰,劳伦斯
的妻子萨拉,是诺丁汉的一位花边和丝绸制造商亚当·帕森斯的女儿,约翰和萨拉
劳伦斯在1846  年6 月18  日成了阿瑟·约翰·劳伦斯——D ·H ·劳伦斯之父—
—的父母。他后来所娶的那位“高贵的灵魂”,丽蒂娅·比尔德骚比他小6 岁。丽
蒂娅是诺丁汉人,她父系的先辈离开德比郡的沃克斯渥以后就到此定居了,比尔德
骚家族曾在那里当过制革匠,花边制作业兴起时,他们中的一些人开始向诺丁汉迁
移。按照家族的传说,丽蒂娅的祖父曾在大城市里发了财,但在花边市场颇不景气
时破了产,此事大约发生在1837  年的萧条时期,当时约有十分之一的花边制造商
行被迫倒闭,大约有十二分之一的人口靠救济活命。
    丽蒂娅祖父的破产倒闭“严重地羞辱了”他的儿子,我们可以认为在《儿子和
情人》一书中的这句描述就是指的这种情景。这位“被羞辱了的”男子——D ·H ·
劳伦斯的祖父,乔治·比尔德骚——是个虔诚的教徒。作为一个圣保罗信徒的工程
师,比尔德骚对神学的兴趣不仅限于阅读;他还是一个有名的牧师,常常在韦斯雷
茵的讲坛上布道。在劳伦斯的兄长乔治看来,这位祖先是“一个了不起的老家伙,”
当20  年代访问肯特的希尔尼斯时,乔治·劳伦斯发现,时隔五十余年,人们“仍
对他当年布道的情景记忆犹新。”乔治·比尔德骚与他的诗人孙子一样,也以爱争
辩著称;其中最有名的是他和化学家杰西·布特(后为特伦特勋爵)之间关于如何
管理诺丁汉的非国教教堂的争论,以及和威廉·布斯之间的争论,此人劳伦斯曾常
常提及,因为他和劳伦斯的祖父共同创建了那个后来发展成救世军的组织。
    年轻的时候,乔治·比尔德骚曾在诺丁汉为詹姆斯·卡弗尔和约翰·莫斯利做
事,他俩是第三和第五布契尔街的纺车筒管和车架的制造商。在去希尔尼斯当码头
工头之前,比尔德骚娶了丽蒂娅·牛顿,她的外祖父约翰·牛顿的故事,对于理解
劳伦斯的家庭背景也十分重要。
    这位D ·H ·劳伦斯的曾外祖父是个赞美诗作者,颇有名气;但大家不要将他
与另一位更早期的约翰·牛顿(1725—1807  年)混淆起来,后者是考珀的合作者。
这位诺丁汉的约翰·牛顿,生活于1802  至1888  年之间,在他的家乡最为著名,
他的赞美诗在英格兰的各非国教教堂里也广为传诵,他的《至高无上》一诗是非国
教教徒们最喜爱的颂歌之一。
    D ·H ·劳伦斯的兄长乔治认识这位老人;在乔治童年时期,一次他母亲病了,
他便与他这位曾祖父在斯尼恩顿相处了一年,他记得约翰·牛顿“细长而瘦削,体
质虚弱,就像后来的D ·H ·劳伦斯一样。乔治·劳伦斯在1950年对本书作者说,
这位老人曾多年在花边业谋事,退休后“常常在家坐于钢琴前。”一位熟知约翰·
牛顿的人这样写道,“他有九个孩子,在他年迈时他为自己的聪慧、为还能领悟音
乐的美妙而感激上帝,因为那上苍之音就在他的灵魂深处,他是一个虔诚的教徒。”
乔治·劳伦斯回忆,为了替他操持家务,这位老人的一个女儿曾在家里待了许多年。
    劳伦斯对这些人已不太清楚了,即使略有所知,也是印象极微。但这些先辈中
的每一个人,肯定在他童年时期留下了影响。他对他的祖父母很熟悉;他也肯定几
次见到过他的外祖父;丽蒂娅·比尔德骚·劳伦斯肯定经常谈起她的那位写赞美诗
的祖父,并在劳伦斯家的客厅的那架“叮叮咯咯的钢琴”前弹奏他的赞美诗。
    约翰·劳伦斯,这位成为矿区裁缝的运动员,和他从小就当矿工的儿子阿瑟·
乔治·比尔德骚,这位宗教热衷者和爱争吵的工程师以及他的多愁善感的女儿(她
的外祖父即是那位著名的赞美诗作者)——在红砖墙住宅和煤烟飘浮的英格兰中部
工业城镇里的这些人就是(用当地的俗语说)D ·H ·劳伦斯的“家谱”。
    阿瑟·劳伦斯在丽蒂娅·比尔德骚的婶婶家里遇见了她,这也是丽蒂姬叔叔的
家。这关系看来有些复杂,因为爱丽丝·帕森斯(阿瑟·劳伦斯的母亲)嫁给了小
约翰·牛顿(丽蒂娅·比尔德骚母亲的兄弟),就这样,阿瑟·劳伦斯和丽蒂娅·
比尔德骚结成了夫妻,他们是近亲结婚。
    阿瑟·劳伦斯在1874  年末从布林斯列来到诺丁汉,他是来帮助在克利冯附近
打一口煤井的。晚上,他有时去巴斯福德他姑姑的家里作客,巴斯福德在诺丁汉的
北端。据乔治·劳伦斯说,这位姑姑的丈夫“对花边机械十分精通,”后来他移居
美国,死在纽约州。他的妹妹丽蒂娅,也就是约翰·牛顿几个孩子中的一个,嫁给
了乔治·比尔德骚,她的那位先前提到的与阿瑟·劳伦斯在牛顿夫妇家相遇的女儿
也叫丽蒂娅。
    劳伦斯的母亲于1852  年7 月18  日出生,早年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希尔尼斯,
并在那里当了学校教师。她曾写过些诗。好些年后,她的女儿埃达说,《儿子和情
人》中对她母亲年轻时经历的描写基本属实;她曾经被一个“精明的”年轻人抛弃,
这个年轻人后来娶了一个大年龄的有钱女人。埃达·劳伦斯·克拉克说有关她父母
相识的故事是真实的。这个矿工英俊潇洒,舞跳得很棒,是丽蒂娅从未遇见过的那
种人;他把他在矿上的工作描述得很浪漫。
    埃达还说她的父亲从未剃过胡子,他长了一头黑发和满脸的落腮胡;劳伦斯在
他的《儿子和情人》中说,他的母亲在认识他父亲之前从未“汝汝尔尔”过,——
虽然这样的习惯用语在当时显然让她觉得很有趣,她后来还试图阻止她的孩子们用
这样的词。
    1875  年12  月27  日,阿瑟和丽蒂娅在斯尼恩顿教区的圣·斯蒂芬教堂结了
婚。婚后他们没有立刻去伊斯握和布林斯列,而是先在塞顿·伊思·阿希菲尔德,
然后在老莱弗德住了一阵。塞顿·伊思·阿希菲尔德是个有几个煤矿的城镇,离伊
斯渥约八英里;老莱弗德以前是一个村庄,现已划人诺丁汉市的西区。
    不久,阿瑟·劳伦斯又回到他布林斯列的矿上工作,他和丽蒂娅在伊恩渥下面
的山谷中住一间小屋。
    渐渐地她开始和他反目起来。他曾立誓戒酒,但又自毁此约,常在下工回家的
路上在酒吧逗留,与朋友们大杯地喝啤酒。当他最后回到家里时,他的妻子就对他
唠叨责备,他就会突然大发雷霆,继而两人拳脚相加。然而,尽管有这许多麻烦,
劳伦斯太太还是常常保持着乐观的态度,当然,这不过是一个达观的人的强颜欢笑
而已。她总是孩子们欢乐的伙伴,总是和他们在一起活动。她为这些孩子们感到骄
傲,并竭力争取让他们生活得好;她的儿子们不至于下矿井干活,她的女儿们不至
于去当佣人。在那些年的艰难贫困中,她为他们作出了极大的牺牲,特别是为了继
续大卫·赫伯特(家里人称他伯特)的教育。
    不幸的是,这仅是故事的一部分。这妇人心中强烈的爱表现为外在的两个方面
:她痛恨她的丈大,又以同样的强度热爱她的孩子们。这些孩子们成了父母之争的
战场。
    埃达·劳伦斯·克拉克在她的回忆录中说,她的母亲要孩子们一起反对父亲;
埃达在晚年时觉得他们当时应该多给予他们的父亲一些同情。据劳伦斯的朋友阿契
萨布·布鲁斯特1922  年在锡隆说,在劳伦斯完成《儿子和情人》10  年以后,他
曾对她的丈夫说过,他在书中对他父亲的描述是不公平的,并“想要重写此书”。
后来他才觉得他父亲对生活原是有兴趣的,他母亲过分的自以为是既毁了他的父亲,
也毁了孩子们。”回忆起他敬爱的母亲时,他会摇着头说这位自以为是的妇人是殉
难于她自己的这种性格,这是一桩可怕的事情,所有自以为是的女人都应该殉难。
    在这种殉难的初期,丽蒂娅·劳伦斯随她丈夫移居到伊斯渥,住在维多利亚街
下坡的一幢小砖屋里,这里后来就是D ·H ·劳伦斯的诞生地。劳伦斯太太在靠街
的前屋开了一个小铺子;她将这间屋子的一面大方窗作为橱窗,在铺子里出售亚麻
制品和花边以及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主妇穿戴的帽子和围裙。
    由于家庭的扩大,劳伦斯太太关闭了铺子。从1877  年到1887  年的10年间,
她共生了5 个小孩。其中,D ·H ·劳伦斯排行倒数第二,也是三个儿子中最小的。
    伯特·劳伦斯是个孱弱的孩子,一开始就受到他母亲较多的关心和偏爱,虽然
一直到许多年以后,他才成为她生活的中心。他长大后常常说起,在他出生仅两个
星期时就差点死于气管炎。威廉·霍普金,一位诺丁汉郡的古董商回忆说,当伯特·
劳伦斯一个月时,“他看上去像一只剥了皮的兔子”。
    霍普金当时是一位23  岁的年轻人(他后来比劳伦斯晚去世21  年),他曾在
伊斯渥的主要大街诺丁汉路上遇见过推着童车的劳伦斯太太,车里放着那个初生儿。
她悲伤地摇着头告诉霍普金说她不敢指望那孩子能活过3 个月;“恐怕我养不大这
个孩子了”。
    但从一开始,伯特·劳伦斯就表现出他要求生存的强烈、执拗的渴望,使后来
的医生们惊奇的是,这种渴望竟使他生存了44  年半。童年时凡看到过他的人都说,
他是他们所看到的最瘦弱的孩子。他的兄长乔治,(后来他们俩人经常争吵)还深
情地提起过他的小弟:“哦,伯特是一个了不起的小孩,——他总是纤细病弱——
他因不能参加男孩们的游戏而十分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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