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夫所生的女儿,阿尔文娜·劳伦斯——D ·H ·劳伦斯的第一个表妹——后来
嫁给了他最亲密的朋友阿伦·钱伯斯。当然那是许多年以后的事情:劳伦斯到15
岁时才真正认识钱伯斯一家,虽然在那以前他常常向北走过他们在格利斯列·赫格
斯的农庄,即《儿子和情人》中的威利农庄。
(二)永恒的村庄
由于劳伦斯在村庄里生活得如此深入长久,所以他所写的总是千篇一律的村庄,
城市始终未在他的作品中占据重要位置,他从未在城市久居。虽然他作品的背景偶
尔也有市郊,但大多数是乡村。他多次认真地塑造的乌托邦就是一个理想化了的村
庄。
他生于斯长于斯的伊斯渥却不尽是这样的一个村庄。当然,拥有万贯家产的矿
主家族,享有比任何时期的乡绅都优越的特权,而生活在低劣的红砖墙院内的大多
数群众的生活并非那样充满乐趣。当然,和任何时代的大众一样,他们也会自得其
乐。
例如,那里有一年两次,每次为期三天的9 月和11 月的集市(或称节日)。
第一个是在城北山顶举行的山顶节。集市的场地位于当时“三桶旅店”前的一
片空地(即《儿子和情人》中的“星月酒馆”)也是阿瑟·劳伦斯最喜欢的酒店。
在《儿子和情人》的第一章里有这样的描写:孩子们在节日里兴高采烈;父亲深夜
才回家,说他在“星月酒馆”帮忙,尽管他只赚回了“不到五先令的钱”。当妻子
说他“把其余的钱都喝啤酒了”时,他咆哮道,“啊哈,你这个肮脏的小贱妇!谁
喝醉了?我倒想知道谁喝醉了。”另一个和山顶节相似的节日叫“法令和集市”,
在11 月举行,此节日起源于过去农民们进城找工受雇的传统;旧时的雇主在雇佣
一个人时,会给他一枚“定约便士”,表示这一年劳务合同的签定。这些一年一度
的集会从它们的原始形式中沿袭下来,“节日”的成份得到充分的保留,所以那时
人们依旧涌人城内去赶集。在以前,这样的赶集总是和雇佣的程序联系在一起的。
这个集会在伊斯渥西端举行,旁边是圣玛丽非国教教堂,稍北是诺丁汉公路。
1926 年9 月,劳伦斯最后一次去伊斯渥时,他执意要去赶集,并在那里呆到
疲惫不堪时才离去。但是他感到很快活,这个面色苍白,一脸红胡的人曾在那里生
活过那么久;现在显然只有这个地方能让他感到愉快。
他童年时代的另一个重要事件是时常有一些流动剧团到伊斯渥演出。其中最受
欢迎的大概要数泰迪·雷勒剧团,他们在一顶大蓬帐下演出。好几次他们觉得在伊
斯渥地区的生意非常好,以至有时要逗留好几个月,演出莎士比亚的剧本和其它的
剧目,如《斯维尼·托德》、《舰队街的神奇理发师》、以及《玛丽亚·马丁》或
《红仓谋杀案》等。劳伦斯写道,他曾在“两便士流动剧院”看过《哈姆雷特》,
当那个戴着盔甲的鬼魂唱道:“安布列特,安布列特,我是你父亲的鬼魂”时,他
会“激动得脸色苍白”。
劳伦斯童年时的另一项文化活动没有延续下来:即“一便士阅读”。这活动是
在阿尔伯特的英国学校中进行的,后来,当劳伦斯18 岁时,在这个学校当了一名
教师。”一便士阅读“以其入场费而得名,参加的人数很多。当地人在那里进行各
种娱乐活动,最常见的是音乐活动,也有独唱和独奏。但最主要的内容是阅读,通
常是狄更斯的作品:一个城里人在台上背诵作品,就像狄更斯在外面游荡、访问时
经常做的那样。
伊斯渥的另一个习俗是,每年圣诞日的后一天,矿工的孩子们会被邀请到矿主
巴勃和兰姆·克罗斯的家里,他们会分给每个孩子一个橘子和一枚崭新的便士。劳
伦斯童年时的一个朋友,梅宝·塞尔贝·柯利休太太告诉爱德华·尼尔说,有一次,
劳伦斯十分害羞,不敢上前到巴勃家的管家那儿去接礼物。梅宝便把她那一份给了
他,然后自己再去拿一份,当管家拿眼睛瞪着她时,她对他说:“不,我不足自己
要拿二个便士,有一份是给伯特·劳伦斯的。”在她和劳伦斯回伊斯渥的路上,他
们开始讨论如何处置他们的礼物。
他最后决定——这是后来劳伦斯作品中喜剧特点的闪现——他建议将自己的那
个便士交给母亲,而用那女孩的一便士去买糖果,然后两人分而食之。
当苏格兰牧师罗伯特·雷德在1898 年开始掌管非国教教堂的教坛时,他创建
了一个文学社,社址就在教堂旁边的英国学校。劳伦斯常去这个教堂做礼拜,虽然
母亲来自维斯列安的一个卫理公会教家庭。牧师雷德先生和她成了好朋友,并很喜
欢与他的这位颇有修养的教民饮茶闲谈。正如威廉·霍普金所说的,“劳伦斯太太
很喜欢家里有一位牧师客人。”《儿子和情人》中有这样一段有趣的描写:父亲从
矿上回家,发现牧师正在那里和母亲高谈阔论着神学问题,她还换上了最好的桌布,
摆上了最好的茶具。在这种场合父亲的表现也许是许多次类似情况中的典型一例。
(他对牧师说,“喏,你看看吧”这位矿工边说着边把汗衫的两肩露出来给他看。
“现在已经干一些了,可还是潮乎乎的,像擦桌布一样,都是些汗水,你摸摸看。”)
这座雷德牧师的教堂建于1868 年,是石结构的,在布尔维附近;它是一座仿
哥德式的建筑,有很高的尖顶;劳伦斯很喜欢这座教堂,还记得它的“高耸挺拔,
金碧辉煌而又静谧肃穆;涂着暗绿和蓝色的颜料以及略有些荷花状的边饰。在管风
琴的楼厢上,用大写字母刻写着,“哦,在美和神圣中敬慕赞美上帝。”幼年时的
劳伦斯和他的兄弟姐妹们对这座教堂十分熟悉,现在它已被拆毁了。数年以后,劳
伦斯在一篇意为介绍弗雷德里克·卡持特的《启示录》的文章中回忆说,他是在《
圣经》的熏陶下长大的,教义对他的影响刻骨铭心:“以幼年时我就熟知《启示录
》的语言和形象;这不是因为我花了时间去阅读《启示录》,而是因为我总被送入
主日学校和教堂,去‘希望乐队’和‘基督的力量’听读《圣经》”。尽管他不总
是全神贯注,也不能全部理解,但那语言和符号却深深地渗入了他的意识之中。
在他的一篇名叫《一个男人生活中的赞美诗》的散文中,劳伦斯说:“我认为
成长为一个新教徒(耶稣教徒)是很好的:在新教徒中的一个非国教教徒,或是在
非国教教徒中的一个公理会教徒。”“作为一个小孩”他感到高兴的是公理教徒”
摒除了卫理公会教徒中常见的个人的感伤主义”,还使他高兴的是,罗伯特·雷德
牧师总的来说常避开带有伤感情调的词句,例如“引导我们,仁慈的光”,或甚至
“与我同在”之类。他对那些健康的赞美诗十分偏爱。那位主日学校的主管,白胡
子的雷明顿先生深得劳伦斯的喜爱,因为他常教孩子们唱一些雄壮的赞美诗,如《
唱起战歌》《坚守堡垒,我来了》和《站起来,为耶稣站起来》。在这方面,是尚
武精神而不是缠绵多情在主导着劳伦斯的欣赏趣味:
令人作呕的感伤主义,像麻风病一样影响着宗教,但还没有占据我们的矿村。
我记得我在主日学校二班的时候,一位女教师想用耶稣受难的故事来折磨我们。她
不住的说:“你们不为耶稣而难过吗?你们不难过?”许多孩子都哭了。我想我也
流了几滴的眼泪,但我记得很清楚,我对自己这样说:
“我实在是感到无所为。”我再也不能去想这件事。我从未为耶稣受难动过情。
但惊奇之感却深深地留在了我的心中。
他在那些赞美诗中所感受到的也是这种惊奇。在一篇关于这方面的文章中,他
说,那些对他影响较深的诗,如华兹华斯的《永恒颂)济慈的颂歌,歌德和弗雷恩
的一些抒情诗,以及莎士比亚的一些诗篇——“所有这些可爱的诗篇归根结蒂显示
了一个人生命的最终形式;所有这些可爱的诗篇都深深织入人们的意识之中,但都
不如那些相当简单的非国教主义的赞美诗那么深地渗人我们的心扉,这些诗歌的影
响贯穿了我整个童年。”在为他后来著成的一本诗集起名的时候,劳伦斯摘用了《
一天已经过去》这首赞美诗中的“鸟兽和花”一句,这首诗是由萨拜恩·巴林·格
欧德在1865年写的,然而在劳伦斯所有的作品中,《癫狂的毒蛇》受矿工教堂赞美
诗的影响最深;在一个遥远的墨西歌乡村的集市,满脸污黑的人们在街上——尹斯
渥的矿工们晚上哼着小曲回家时的一个写照——站在九重葛树和胡椒树上燃着的火
把光里,唱着阿兹台克人的赞美诗:
早晨的星辰和暮色的星辰
摇落在篝火之中
我们像吉普赛人一样集聚,不知道
他人怎样来到这里。
——《癫狂的毒蛇》
我一无所求,只想坠入
那圣灵的帐篷
进入那火焰飞窜的房中
作圣主之客。
——《非国教教徒赞美诗》
当然,在《飞鸟、走兽和鲜花》的诗篇和阿兹台克人的赞美诗中所包涵的要比
一个人所记得的他童年时代的赞美诗中的感情渲泄多得多。在他所有的对自然的观
察和他所有的动物绘画中,劳伦斯的创作表明了他对物体观察的细致入微是他的一
种根深蒂固的本能,是他“天才”的一部份。一直到他18 岁时,他才意识到了他
的天才是什么,它将以何种形式出现,以及他将如何发展这种才能;然而,这种才
能始终与他相随,并在朦胧和沉默中孕育着自身。
劳伦斯在青年时期放弃了公理会教,一度曾转向唯一神教。但他最终形成了自
己的一种宗教,这种宗教基于那些“黑色众神”,他觉得每个人都应该与这些神沟
通心灵。他总是十分虔诚,在叙述他后来发现的伊特拉斯坎文明时尤其如此。他总
是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宗教表现,在阅读劳伦斯的作品时,我们必须时常注意这
个事实。他是许多从事写作活动的人中最信奉宗教的一个。
童年时期,当劳伦斯看到人、风景和动物时,它们在他心灵上产生的震动比其
它人要强得多,这也是一种内在的宗教感情;然而,作为一个文静的孩子,此时他
只是接受着那些暗示,而在日后,这些暗示将会有力地释放出来。
他小时候喂养爱畜的经历总的说来是不幸的。劳伦斯太太从来不允许她的孩子
们养爱畜;动物的世界,就像矿工的世界一样,是她精美的理想领域之外的不洁之
地。但她最后还是至少有两次在孩子们的热切要求下让了步,劳伦斯在他的喜剧小
品《阿道夫》和《莱克斯》中提到了此事,其中之一是一个有关孩子们试图驯养一
只兔子的故事,另一篇,是关于他们想养大一只小狗的故事。这两篇小品不仅生动
地描写了这些小动物,也是劳伦斯家庭的生动写照:孩子们对小动物百般宠爱,父
亲也每每是一个友好的同盟,母亲却是不宽容的对头,她勉强容忍着这些小动物,
当它们不得不离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