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_魏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10_魏书- 第29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二年正月,京师大风。三月,河西饥胡反,屯聚上党,推白亚栗斯为盟主。

  世祖太延二年四月甲申,京师暴风,宫墙倒,杀数十人。

  三年十二月,京师大风,扬沙折树。

  真君元年二月,京师有黑风竟天,广五丈余。四月庚辰,沮渠无讳寇张掖,秃发保周屯于删丹岭。

  高宗和平二年三月壬午,京师大风晦暝。

  高祖延兴五年五月,京师赤风。

  太和二年七月庚申,武川镇大风,吹失六家,羊角而上,不知所在。

  壬戌,雍州赤风。

  三年六月壬辰,相州大风,从酉上来,发屋折树。

  七年四月,相、豫二州大风。

  八年三月,冀、定、相三州暴风。

  四月,济、光、幽、肆、雍、齐六州暴风。

  九年六月庚戌,济、洛、肆、相四州及灵丘、广昌镇暴风折木。

  十二年五月壬寅,京师连日大风,甲辰尤甚,发屋拔树。

  六月壬申,京师大风。

  十四年七月丁酉朔,京师大风,拔树发屋。二十三年八月,徐州自甲寅至己未,大风拔树。

  闰月庚申,河州暴风,大雨雹。

  世宗景明元年二月癸已,幽州暴风,杀一百六十一人。

  三年闰月甲午,京师大风,拔树发屋,吹折阊阖门关。

  九月丙辰,幽、岐、梁、东秦州暴风昏雾,拔树发屋。

  四年三月己未,司州之河北、河东、正平、平阳大风拔树。

  正始元年七月戊辰,东秦州暴风,拔树发屋。

  二年二月癸卯,有黑风羊角而上,起于柔玄镇,盖地一顷,所过拔树。甲辰,至于营州,东入于海。

  四年五月甲子,京师大风。

  永平元年四月壬申,京师大风拔树。八月癸亥,冀州刺史、京兆王愉据州反。

  三年五月己亥,南秦州广业、仇池郡大风,发屋拔树。

  延昌四年三月癸亥,京师暴风,从西北来,发屋折树。

  肃宗熙平二年九月,瀛州暴风大雨,自辛酉至于乙丑。

  正光三年四月癸酉,京师暴风大雨,发屋拔树。

  四年四月辛已,京师大风。

  孝昌二年五月丙寅,京师暴风,拔树发屋,吹平昌门扉坏,永宁九层撜折。于时天下所在兵乱。

  前废帝普泰元年夏,大风雨,吹普光寺门屋于地。

  孝静武定七年三月,颍川大风。

  大水

  《洪范论》曰:大水者,皆君臣治失而阴气蓄积盛强,生水雨灾也。

  太祖天赐三年八月,霖雨,大震,山谷水溢。

  太宗泰常三年八月,河内大水。

  世祖延和元年六月甲戌,京师水溢,坏民庐舍数百家。

  真君八年七月,平州大水。

  高祖太和二年夏四月,南豫、徐、兗州大霖雨。

  六年七月,青、雍二州大水。

  八月,徐、东徐、兗、济、平、豫、光七州,平原、枋头、广阿、临济四镇大水。

  九年九月,南豫、朔二州各大水,杀千余人。

  二十二年戊午,兗、豫二州大霖雨。

  二十三年六月,青、齐、光、南青、徐、豫、兗、东豫八州大水。

  世宗景明元年七月,青、齐、南青、光、徐、兗、豫、东豫,司州之颍川、汲郡大水,平隰一丈五尺,民居全者十四五。

  正始二年三月,青、徐州大雨霖,海水溢出于青州乐陵之隰沃县,流漂一百五十二人。

  永平三年七月,州郡二十大水。

  延昌元年夏,京师及四方大水。

  二年五月,寿春大水。

  肃宗熙平元年六月,徐州大水。

  二年九月,冀、瀛、沧三州大水。

  正光二年夏,定、冀、瀛、相四州大水。

  孝昌三年秋,京师大水。

  出帝太昌元年六月庚午,京师大水,谷水泛溢,坏三百余家。

  孝静元象元年,定、冀、瀛、沧四州大水。

  兴和四年,沧州大水。

  涌泉

  太宗泰常五年十二月壬辰,涌泉出于平城。

  高宗和平五年十一月,雁门泉水穿石涌出。

  前废帝普泰元年秋,司徒府太仓前井并溢。占曰:「民迁流之象。」永熙一年十月,都迁于鄴。

  孝静天平四年七月,泰州井溢。

  元象元年二月,鄴城西南有枯井溢。

  雨雹

  《洪范论》曰:阳之专气为雹,阴之声气为霰。此言阳专而阴胁之,阴专而阳薄之,不能相入,则转而为雹。犹臣意不合于君心也。

  高祖延兴四年四月庚午,泾州大雹,伤稼。

  承明元年四月辛酉,青、齐、徐、兗大风,雹。

  八月庚申,并州乡郡大雹,平地尺,草木禾稼皆尽。

  癸未,定州大雹杀人,大者方圆二尺。

  世宗景明元年六月,雍、青二州大雨雹,杀麞鹿。

  四年五月癸酉,汾州大雨雹。

  六月乙已,汾州大雨雹,草木、禾稼、雉兔皆死。

  七月甲戌,暴风,大雨雹,起自汾州,经并、相、司、兗,至徐州而止,广十里,所过草木无遗。

  正始二年三月丁丑,齐、济二州大雹,雨雪。

  永平三年五月庚子,南秦广业郡大雨雹,杀鸟兽、禾稼。

  雪

  《洪范论》曰:《春秋》之大雨雪,犹庶征之恆雨也,然尤甚焉。夫雨,阴也,雪又阴也。大雪者,阴之蓄积盛甚也。一曰与大水同,冬故为雪耳。

  世祖始光二年十月,大雪数尺。

  真君八年五月,北镇寒雪,人畜冻死。是时为政严急。

  高祖太和四年九月甲子朔,京师大风,雨雪三尺。

  世宗正始元年五月壬戌,武川镇大雨雪。

  四年二月乙卯,司、相二州暴风,大雨雪。

  九月壬申,大雪。

  肃宗正光二年四月,柔玄镇大雪。

  霜

  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夏先大霜。

  太祖天赐五年七月,冀州陨霜。

  世祖太延元年七月庚辰,大陨霜,杀草木。

  高宗和平六年四月乙丑,陨霜。

  高祖太和三年七月,雍、朔二州及枹罕、吐京、薄骨律、敦煌、仇池镇并大霜,禾豆尽死。

  六年四月,颍川郡陨霜。

  七年三月,肆州风霜,杀菽。

  九年四月,雍、青二州陨霜。

  六月,洛、肆、相三州及司州灵丘、广昌镇陨霜。

  十四年八月乙未,汾州陨霜。

  世宗景明元年四月丙子,夏州陨霜杀草。

  六月丁亥,建兴郡陨霜杀草。

  八月乙亥,雍、并、朔、夏、汾五州,司州之正平、平阳频暴风陨霜。

  二年三月辛亥,齐州陨霜,杀桑麦。

  四年三月壬戌,雍州陨霜,杀桑麦。

  辛已,青州陨霜,杀桑麦。

  正始元年五月壬戌,武川镇陨霜。

  六月辛卯,怀朔镇陨霜。

  七月戊辰,东秦州陨霜。

  八月庚子,河州陨霜杀稼。

  二年四月,齐州陨霜。

  五月壬申,恆、汾二州陨霜杀稼。

  七月辛已,豳、岐二州陨霜。

  乙未,敦煌陨霜。

  戊戍,恆州陨霜。

  三年六月丙申,安州陨霜。

  四年三月乙丑,豳州频陨霜。

  四月乙卯,敦煌督陨霜。

  八月,河州陨霜。

  永平元年三月乙酉,岐、豳二州陨霜。

  己丑,并州陨霜。

  四月戊午,敦煌陨霜。

  二年四月辛亥,武州镇陨霜。

  延昌四年三月癸亥,河南八州陨霜。

  肃宗熙平元年七月,河南、北十一州霜。

  无云而雷

  《洪范论》曰:雷,阳也;云,阴也。有云然后有雷,有臣然后有君也。雷托于云,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故无云而雷,示君独处无臣民也。

  显祖皇兴元年七月,东北无云而雷。

  二年七月,东北有声如雷。

  世宗延昌元年二月已酉,有声起东北,南引,殷殷如雷,二声而止。

  鼓妖

  世祖太延四年十月辛酉,北有声如大鼓,西北行。

  雷

  《洪范论》曰:阳用事百八十三日而终,阴用事亦百八十三日而终,雷出地百八十三日而入地,入地百八十三日而复出地,是其常经也。故雷安,万物安;雷害,万物害。犹国也,君安,国亦安;君害,国亦害。不当雷而雷,皆失节也。

  世祖神元年十月己酉,雨,雷电。

  太延三年十月癸丑,雷。

  四年十一月丁亥,雷。

  高祖太和三年十一月庚戌,豫州雷雨。

  戊申,豫州大雷雨,平地水三寸。

  四年十月戊戌,雷。

  七年十一月辛已,幽州雷电,城内尽赤。

  世宗景明二年十一月辛卯,凉州雷,七发声。

  三年十二月己已,夜雷,九发声。

  正始元年十一月甲寅,秦、齐、荆、朔四州雷电。

  肃宗正光元年正月壬寅,雷。

  震

  《春秋》震夷伯之庙,左丘明谓展氏有隐匿焉。刘向以为夷伯世大夫,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专事也。

  太祖天赐六年四月,震天安殿东序。帝恶之,令左校以冲车攻殿东西两序屋毁之。帝竟暴崩。

  显祖皇兴二年十一月夜,震电。

  高祖太和三年五月戊午,震东庙东中门屋南鸱尾。

  雾

  班固说: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瞀无识,故其咎雾。

  世祖太延四年正月庚子,雨土如雾于洛阳。

  高祖太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土雾竟天,六日不开,到甲夜仍复浓密,勃勃如火烟,辛惨人鼻。

  世宗景明三年二月己丑,秦州黄雾,雨土覆地。

  八月己酉,浊气四塞。

  四年八月辛已,凉州雨土覆地,亦如雾。

  正始二年正月己丑夜,阴雾四塞,初黑后赤。

  三年正月辛丑,土雾四塞。

  九月壬申,黑雾四塞。

  延昌元年二月甲戌,黄雾蔽塞。时高肇以外戚见宠,兄弟受封,同汉之五侯也。

  桃李花

  庶征之恆燠。刘向、班固以冬亡冰及霜,不杀草之应。京房《易传》曰:夏暑杀人,冬则物华实。

  世祖真君五年八月,华林园诸果尽花。

  高祖延兴五年八月,中山桃李花。

  承明元年九月,幽州民齐渊家杜树结实既成,一朝尽落,花叶复生,七日之中,蔚如春状。

  世宗景明四年十一月,齐州东清河郡桃李花。

  延昌四年闰十月辛亥,京师柰树花。

  火不炎上

  《洪范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谓火失其性而为灾。

  高宗太安五年春三月,肥如城内大火,官私庐舍焚烧略尽,唯有东西二寺佛图像舍火独不及。

  高祖太和八年五月戊寅,河内沁县泽自燃,稍增至百余步,五日乃灭。

  世宗景明元年三月乙已,恆岳祠灾。

  肃宗正光元年五月,钩盾禁灾。

  孝昌二年夏,幽州遒县地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