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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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4-02-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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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上面那个“叫魂”的例子后,胡适并未住笔,而是继续“例”了下去:
  小孩渐渐长大了,在村学堂同人打架,打输了,心里恨不过,便拿一条柴炭,在墙上写着诅咒他的仇人的标语:“王阿三热病打死。”他写了几遍,心上的气便平了。
  他的母亲也是这样。她受了隔壁王七嫂的气,便拿一把菜刀,在刀板上剁,一面剁,一面喊“王七老婆”的名字,这便等于乱剁王七嫂了。
  他的父亲也是“名教”的信徒。他受了王七哥的气,打又打不过他,只好破口骂他,骂他的爹妈,骂他的妹子,骂他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便算出气了。
  再说鲁迅。1926年3月18日,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这一天,段祺瑞执政府在国务院门前用枪刀射杀请愿者四十多人,其中多是学生,而且还有鲁迅的学生刘和珍、杨德群。这一血案使鲁迅奋笔写下了我们都很熟悉的《记念刘和珍君》,它多次被选入中学课本。然而,这篇文章写在事后,离惨案已经两个星期了。就在惨案发生的当日,鲁迅就有文字,它由九个断片构成,其中一个,就是所要举的“第四例”:
  中国要和爱国者的灭亡一同灭亡。屠杀者虽然因为积有金资,可以比较长久地养育子孙,然而必至的结果一定要到的。“子孙绳绳”又何足喜呢?灭亡自然较迟,但他们要住最不适于居住的不毛之地,要做最深的矿洞的矿工,要操最下贱的生业……〔25〕
  初读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再读时依然心有余悸,现在把它打上电脑,剩下的已是喟叹了。尽管我以往佩服鲁迅的批判精神和他的尖锐深刻,但就此刻而言,它与批判无关,更无论深刻与尖锐。用最消极的口气,也只能说,先生真的“出离愤怒”了,而且也出得太远了。这种做法其实就是一个字:咒。它与上面那个小孩和村妇,并无二致。屠杀者固然令人齿恨,但怎能用这种又原始又阴巫的方式。况且,所咒还不是屠者本人,而是他们的后代(读读三个“最”吧,尤其最后一个,几令人不堪设想)。后人何辜,却要承担先人罪恶。
  五、因骂而区别
  据题,我们可以稍微领略一下胡、鲁之间的文化风格。
  “一篇《女师大的学潮》……自然要看一看,原来是赞成杨荫榆校长的,和我的论调正相反。做的人是一个女读者。”〔26〕女师大学潮的具体情况不在本篇论列,但这位女读者因为和鲁迅的论调正相反,因此,在另外一篇文章中,鲁迅不屑地说:“据我所记得的,是先有‘一个女读者’的一封信,无名小卒,不在话下。”〔27〕应该说,这不是讨论问题的态度,至少一点平等都没有。女师大学潮,本身就很复杂,看法不同是正常的,为什么先就要用这样的语气和词汇。尤其是“无名小卒”的“卒”,鲁迅特地加了个“女”字旁(),可惜电脑里打不出这个字,它是鲁迅的自造。读着这样的句子,你都可以看到鲁迅的表情。更合适地说,这不是“漫骂”是“嫚骂”。嫚者,轻侮、倨傲也。《汉书·高帝纪下》:“上嫚骂曰‘竖子能为将乎’。”与这里的“无名小卒,不在话下”,真是两个嫚骂,声气婉若。
  1947年,胡适做过一次广播讲话,题目是“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其中第三点就是近三百年来的全球化性质的民主大潮。这个讲话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抗议(有没有人骂,可以想知,但胡适用的是“抗议”这个词),抗议的也正是胡适所强调的第三点。面对这“和我的论调正相反”的反民主的抗议,胡适特地作文回应,题为“我们必须选择我们的方向”。他是不会把与自己论调相反的人视为无名小卒的,而是在陈述自己的看法前先向反对者道谢:“我很欢迎这些批评,因为他们给我一个解释说明的机会。”〔28〕礼让后才再度解释为什么说民主自由是近三百年来的历史大潮,而苏俄专制为什么是近三十年来这个民主大潮中的一个反动。这篇文章(也包括之前的“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是胡适最优秀的政论之一,不仅在于他身处逆流所表现出来的历史眼光,同时也在于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文化气度和风格。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却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而捍卫对方说话的权利,并不仅仅给对方说话以机会,因为在一个非专制社会,谁也不能禁止人家说话。因此,这条原则在日常文化交往中更多表现为,对反对自己的话和人表示起码的尊重,这是权利对权利的尊重、人格对人格的尊重。即使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也只能用平等的态度说理辨析,绝不可认为自己的观点“对”便以“对”凌人,甚至施骂于人。在这一点上,胡适不难于做到而鲁迅做到很难,这就是胡、鲁平时不同的文化训练。这训练的不同就导致了“胡文化”和“鲁文化”在文化风格上的差异,尽管以上仅是“一斑”。
  鲁迅当年和也是左翼的创造社发生冲突,曾经写过一篇《我的态度气量和年纪》。一位化名“弱水”的小将(潘汉年的哥哥潘梓年)对鲁迅出口不恭:“‘老头子’的确不行了吧。”鲁迅应声道:“弱水这一位‘小头子。’”〔29〕寸锋不让。“小头子”既是老头子的应对,也可差拟于《理水》中的“鸟头”了,至少客观上它含带双关。整篇文章无关大体,如题,也就是在年龄、态度和气量上计较。环顾左右篇什,不是去没去过咖啡店,就是醉眼是否陶然,要就什么闲暇不闲暇之类(包括前此与陈西滢论战时的什么籍与系),多大的事,统统都做成了文章,虽然顶戴着各式名头,更多还是私人意气相向,明讥暗刺一样不缺,自然更短不了骂(我指的是互骂)。今天这些被我们称之为“文化批判”和“文化论战”的文章,其实不乏无谓的“口水战”,不写也罢。要说文化,未必有几多,但,这互骂本身,倒是一种耐人寻味的文化现象。
  也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胡适应邀到武汉讲演,在他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我这回来,挨了不少的骂。湖北一班共产派的学生出的《武汉评论》出了一个‘欢迎’的专号,其实全是谩骂。”〔30〕这些谩骂,胡适大段大段地摘录,我不妨也转录一条:“胡先生,你的乖巧,比那八大胡同的名妓还要可爱,不过你的姘头已经很多了,味已尝够了,你那清倌人招牌下了罢!江汉不少的游女,你不来好了!”〔31〕这些少年们,不知读了谁的书,一说话必沦于骂,骂必牵扯人格(写到这里,请允许我附赠一个段落:“才子原是多愁多病,要闻鸡生气,见月伤心的。一到上海,又遇见了婊子。去嫖的时候,可以叫十个二十个的年轻的姑娘聚集在一处,……自己是才子,那么婊子当然是佳人”——鲁迅〔32〕)以上的谩骂抄完后,胡适还给自己作了个解释:“我在上文保留了一些妙论,并不因为我对湖北学生界不满意,只因为有些话太妙了,我舍不得割爱。”〔33〕于是,事情到此结束。胡适有没有作文章回敬这些——恕我套一个成词——“小头子”呢?没有。没有本身,也是一种态度、气量和年纪。胡适一辈子挨的骂要比鲁迅多得多,鲁迅集子中有多少回骂的文字,可是这类私相攻讦的东西,胡适不曾有过一篇。因为胡适既无此“雅趣”,也无此闲暇。那么,胡适到底忙什么呢?都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也都是在上海,鲁迅和创造社的“小头子”们打拼后,胡适就开始了一场有关政治文化性质的论战,对手是刚刚当权的国民党。论战由“人权与约法”为首发,要以“人权”揭批国民党的“党权”。现在看来,这次批判犹如世纪之击,一发就击中了二十世纪危害至深的一个问题,说它是“世纪病灶”亦不为过。今天,这个问题的要害谁都能意识到,而当时,却是党祸之始:这就是胡适的眼光。他分明知道自己最要做的和不要做的是什么。姑不说这眼光鲁迅并不具备,而且,像胡适这样以一连串文章与国民党面对面的论争,亦为鲁迅不取。在《鲁迅全集》中,正面与国民党较量的文字,不知道在别人眼里能数出几篇,而且鲁迅的方式,更多是把一些讥刺性的句子和段落“壕堑”在某个篇幅中。当然,方式不同乃各人选择,但胡适始终把自己的文化精力投放在制度建设的大方向上,从不涉足文人间的相互纠缠;而这种纠缠牵扯了鲁迅多少精力,乃至鲁迅常以“无聊”自叹。这中间的区别,其实也可看出胡、鲁两种文化不同的精神境况。
  六、“是”,就可以骂吗
  “即使在我以为是直道而行,他们也可仍以为‘尖酸刻薄’。”〔34〕鲁迅这话如果反过来说便是:在你看来是尖酸刻薄,在我看来是“直道而行”。
  从层次上讲,骂是一种市井行为,从心智上说,骂又是一种非理性行为,从性质上论,骂更是反文明的表现。这样一种文化,如果能够堂而皇之地进入写作公共领域,肯定需要道德上的理由,比如“直道”。没有这个理由,自己也觉得心虚。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人批评上海文坛老是骂来骂去的让人看热闹,鲁迅反驳道:“在‘骂’之中,有的较合于‘理’的,居然来加以评论的人,就该放弃了‘看热闹的情趣’,加以分析,明白的说出你究以为那一面较‘是’,那一面较‘非’来。”〔35〕中国古代佛禅有“道在屎尿”一论,意思是有悟性的人可以“屎里觅道”。这里是“骂亦有道”,因此,也不妨在骂中求其是非。不用说,说这话的鲁迅认为自己是“直道而行”,因此,骂自属“是”的这一面。
  不但鲁迅这样认为,认同并欣赏鲁迅骂人的,包括前此的我,也是如此。茅盾的内弟孔另境的说法颇有代表性:“一个人骂人是完全站在个人的利害观点上自然是不行的,而先生的骂人却是站在正义的观点上的,他是代表着光明的中国的一切成分,打击一切丑恶分子,表面虽针对着某一个人某一桩事,而其实他是在打击那朽腐社会的鬼魂。”〔36〕这一段话才几行字,又是“完全”,又是“一切”,一边是完全的对,叫“光明”,另一边则一切的错,叫“鬼魂”,如此简单的二元对立,倒是五四新文化以来的思维特色和语言特色。这且不说,就说鲁迅骂人吧,也是因为“正义”。
  因为“是”、因为“直道”、因为“正义”,就可以骂人吗?这不妨就是胡适所说的“正义的火气”了。
  “正义”是一种善。但,在观念层次上,什么是善,就像什么是正义一样,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群体往往有不同的看法,很难用一根尺子去衡量。中国宋代哲学家吕祖谦的八个字“善未易察,理未易明”颇为胡适称道。“善未易察”,那么,和善对应的恶,不也可以说是“未易察”的吗?在东方政教合一的国家,色情就是一种恶,禁止色情则为善;但在英美宪政制度下,色情是不是恶则因人而异,在不以色情为恶的人那里,它是一种被保护的自然权利,保护它就是善。于是,作为善的正义落实在这里就有两种,一种是禁止色情,另一种则破除这种戒律。因此,从这两种不同的善恶观和正义观可以看出,现代社会,正义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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