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证实我的假设了。
第二,我用《八旗氏族通谱》的曹家世系来比较第二回冷子兴说的贾家世次,我当时指出贾政是次子,先不袭职,又是员外郎,与曹钜灰幌嗪希饰胰霞终词遣茴。(考证四三-四四)
这个假设在当时很受朋友批评。但脂本第二回“皇上……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一段之旁有朱评云:
嫡真实事,非妄拥也。
这真是出于我自己意料之外的好证据了!
故《红楼梦》是写曹家的事,这一点现在得了许多新证据,更是颠扑不破的了。
三 秦可卿之死
第十三回记秦可卿之死,曾引起不少人的疑猜。今本(程乙本)说:
……人回东府蓉大奶奶没了。……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伤心。
戚本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叹,都有些伤心。
坊间普通本子有一种却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
脂本正作: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
上有眉评云:
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又本文说:
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单八众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忏。……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
此九字旁有夹评云:
删却,是未删之笔。
又本文云:
又听得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
旁有夹评云:
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天香楼是怎么一回事呢?
此回之末,有朱笔题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
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
因命芹溪删去。
又有眉评云: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这可见此回回目原本作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
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后来删去天香楼一长段,才改为“死封龙禁尉”,平仄便不调了。
秦可卿是自缢死的,毫无可疑。第五回画册上明明说:
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此从脂本)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俞平伯在《红楼梦辨》里特立专章讨论可卿之死(中卷,页一五九-一七八)。但顾颉刚引《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平伯深信此说,列举了许多证据,并且指出秦氏的丫鬟瑞珠触柱而死,可见撞见奸情的便是瑞珠。现在平伯的结论都被我的脂本证明了。我们虽不得见未删天香楼的原文,但现在已知道:
(1)秦可卿之死是”淫丧天香楼”。
(2)她的死与瑞珠有关系。
(3)天香楼一段原文占本回三分之一之多。
(4)此段是脂砚斋劝雪芹删去的。
(5)原文正作“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戚本始改作“伤心”。
四 《红楼梦》的“凡例”
《红搂梦》各本皆无“凡例”。脂本开卷便有“凡例”,又称“《红楼梦》旨义”,其中颇有可注意的话,故全抄在下面:
凡例
《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
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
也。此三名皆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
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
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眼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
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
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
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
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
称;凡愚夫妇儿女于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
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
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
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以上四条皆低二格抄写。以下紧接“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一长段,也低二格抄写。今本第一回即从此句起,而脂本的第一回却从“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起。“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以下一长段,在脂本里,明是第一回之前的引子,虽可说是第一回的总评,其实是全书的“旨义”,故紧接”凡例”之后,同样低格抄写。其文与今本也稍稍不同,我们也抄在“凡例”之后,凡脂本异文,皆加符号记出: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
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
〔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
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
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
〔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飫甘餍美
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今本作友)规训之德,已致今日一事(今本作
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今本作集)以告普天下〔人〕。虽(今本
作知)我之罪固不能免,(此五字今本作“负罪固多”)然闺阁中〔本自〕历历
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此处各本多“自护己短”四字)则一并使其泯灭也。
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
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此一长句与今
本多不同)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
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
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我们读这几条凡例,可以指出几个要点:(1)作者明明说此书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明明说“系石头所记之往来”。(2)作者明明说“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又说”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 (3)关于此书所记地点问题,凡例中也有明白的表示。曹家几代住南京,故书中女子多是江南人,凡例中明明说“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因此疑心雪芹本意要写金陵,但他北归已久,虽然“秦淮残梦忆繁华”(敦敏赠雪芹诗),却已模糊记不清了,故不能不用北京作背景。所以贾家在北京,而甄家始终在江南。所以凡例中说,“书中凡写长安……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特避其东南西北字样也”。平伯与颉刚对于这个地点问题曾有很长的讨论,(《红楼梦辨》,中,五九-八十。)他们的结论是“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一样,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页七九)我的答案是:雪芹写的是北京,而他心里要写的是金陵:金陵是事实所在,而北京只是文学的背景。 至如大观园的问题,我现在认为不成问题。贾妃本无其人,省亲也无其事,大观园也不过是雪芹的“秦淮残梦”的一境而已。
五 脂本与戚本
现行的《红楼梦》本子,百廿回本以程甲本(高鹗本)为最古,八十回本以戚蓼生本为最古,戚本更古于高本,那是无可疑的。平伯在数年前对于戚本曾有很大的怀疑,竟说他“决是辗转传钞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红楼梦辨》,上,一二六零)但我曾用脂砚斋残本细校戚本,始知戚本一定在高本之前,凡平伯所疑高本胜于戚本之处,(一三五-一三七)皆戚本为原文,而高本为改本,但那些例子都很细微,我在此文里不及讨论,现在要谈几个更重要之点。
我用脂本校戚本的结果,使我断定脂本与戚本的前二十八回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本,但脂本为直接钞本,而戚本是间接传钞本。
何以晓得两本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本呢?戚本前四十回之中,有一半有批评,一半没有批评;四十回以下全无批评。我仔细研究戚本前四十回,断定原底本是全有批评的,不过钞手不止一个人,有人连评钞下,有人躲懒便把评语删了。试看下表:
第一回 有评 第二回 无评
第三回 有评 第四回 无评
第五回 有评 第六回 无评
第六回 有评 第八回 无评
第九回 有评 第十回 无评
第十一回 无评
第十二回至廿六回 有评
第廿七回至卅五回 无评
第卅六回至四十回 有评
看这个区分,我们可以猜想当时钞手有二人,先是每人分头钞一回,故甲钞手专钞奇数,便有评;乙钞手钞偶数,便无评;至十二回以下甲钞手连钞十五回,都有评;乙钞手连钞九回,都无评。
戚本前二十八回,所有评语,几乎全是脂本所有的,意思与文字全同,故知两本同出于一个有评的原底本。试更举几条例为铁证。戚本第一回云:
一家乡官,姓甄(真假之甄宝玉亦借此音,后不注)名费废,字士隐。
脂本作:
一家乡官,姓甄(真○后之甄宝玉亦借此音,后不注)名费(废),字士隐。
戚本第一条评注误把“真”字连下去读,故改“后”为“假”,文法遂不通,第二条注“废”字误作正文,更不通了,此可见两本同出一源,而戚本传钞在后。
第五回写薛宝钗之美,戚本作:
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此句定评)
想世人目中各有所取也。
按黛玉宝钗二人一如娇花,一如纤柳,各极其妙,此乃
世人性分甘苦不同之故耳。
今检脂本,始知“想世人目中”以下四十二字都是评注,紧接“此句定评”四字之后。此更可见二本同源,而戚本在后。
平伯说戚本有脱误,上举两例便可证明他的话不错。
我因此推想得两个结论:
(1)《红楼梦》的最初底本是有评注的。
(2)最初的评注至少有一部份是曹雪芹自己作的,其余或是他的亲信朋友如脂砚斋之流的。
何以说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