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天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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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天大圣- 第4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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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厉同心中吃惊之后,也再一次感受到两个世界的不同之处。在这个世界中,人类和妖兽的修为都颇为不低,而且关系虽然算不上友好,却也并不是完全的敌视。

    这倒是比下界要好得多,无论是妖兽屠灭人类,还是人类杀死妖兽,相比较而言还是相安无事的好。

    虽然上界这边也不能算是真正的相安无事,只能算是相对平和。

    心念微转,厉同对这猎户说道:“这位大哥说的也是,小心总无大错。在下名字叫厉同,筑基境界一层,不知大哥高姓大名?”

    这猎户闻言,慌忙弯腰行礼:“没想到这位公子小小年纪修为就已经如此了得!刚才兄弟相称实在委屈了公子,还望公子恕罪!小人名叫于大龙,是前面三祥城外百于庄的猎户,公子若是不嫌弃,唤我一声‘于大’便可。”

    厉同连忙伸手扶他:“于大哥说的哪里话?这荒郊野外的,我们也是萍水相逢,哪有这么大规矩?”

    口中这样说着,厉同心中却也暗暗想着念头:“这先天武者于大龙见到筑基境界武者的表现,倒是比下界后天武者见到先天武者的态度要从容的多。可见在这个世界,修为相差一个大境界也是司空见惯,被别人恭敬一些算是正常。因为相差一个大境界而阿谀谄媚、跪地讨好的事情或许要少见的多。”

    于大龙见他坚持如此,语态诚恳并无矫揉造作的感觉,心中颇为感动,说道:“厉公子真是待人亲善,小人只是普普通通的猎户,一辈子也就在先天境界的修为打转,怎能当得起您这样名门高派子弟的礼遇?”

    “这也无妨。”厉同微笑说道,“规矩是做给人看的,若是时时刻刻讲规矩,那未免也太无趣。”

    于大龙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若是人人都能像是公子您这样想的看,那就好了!前两****进三祥城遇上一辆踏云吞金兽拉着的马车,只因为我多瞧了一眼,那马车车夫便给了我一鞭子,现在还火辣辣地疼……”

    说着微微侧头,厉同便看到他脖子下方的一道红印直入胸口的衣服里面,显然那车夫并没有死命抽打,只是给他一个教训来惩治他的“无礼”。

    这踏云吞金兽是马匹的称呼还是妖兽的称呼,厉同也有些不太明白,不过他心知此时不是问东问西的时候,尤其这样摆明了人尽皆知的东西更加不宜多问。

    “那是谁家的马车?”厉同对于大龙问道,“车夫未免也管得太多。”

    于大龙闻言顿时吃了一惊,连忙摆手:“管的不多,不多!说起来还是我失礼了!”

    厉同还要再说,于大龙又对他弯腰行礼,手中握着弓弩摆出要猎杀妖兽的模样。

    厉同见他这样子,那还不明白他是怕了那踏云吞金兽马车的主人?说不定他自己就知道那是什么人物,只不过不敢招惹是非,更不敢叫厉同多问,所以才摆出这猎杀妖兽的模样。

    厉同知趣地不再多问,以免惹来尴尬。

    对于大龙告辞一声,厉同继续朝着有人烟的方向而去。

    于大龙见他渐渐走远,这才松了一大口气:这是哪里来的公子哥?怕是刚出家门吧?待人和善不说,还感觉车夫抽打路人是管得太多!

    整个三祥城每天都要有十多个人被车夫抽打,于大龙身上的伤势简直等于法外开恩、格外仁慈,若是赶上车夫心情不好,被活活抽死也只能埋怨命运不济,谁又能说这是车夫的错?

    那是世家大族的车夫,又岂是这些下贱的寻常武者能够相提并论的?

    于大龙之所以不敢再多说,就是生怕这个刚出家门的愣头青要跟初生牛犊一般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到时候他自己找死倒不要紧,怕只怕那世家大族要来追寻事件的起因,到那时候,于大龙就要家破人亡了。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鞭子带来的些许痛楚于大龙自己也并不在意,反倒是怕因此惹来祸事。

    很明显,他想得太多了。

    厉同从来不是无故施恩的人,更不是随意帮人、不知世上人心险恶的天真少爷。

    和于大龙告辞之后又走了一刻钟,厉同便来到一处村庄。

    见到他这陌生人从荒郊野外而来,这村庄顿时气氛紧张起来,一群正在玩耍的孩童也转身跑进村里,嘴里哇哇大叫:“妖兽来了!妖兽来了!”

    厉同只好无奈地停下脚步,对虎视眈眈、急忙赶来的村内壮汉说道:“在下厉同,修为是筑基境界一层,之前还见过百于庄的于大龙,请问这里便是百于庄吗?”

    听他这样说,那些壮汉的神色顿时缓和起来:“你见过大龙?”

    厉同缓缓点头:“对,我和他交谈了片刻,他还告诉我身上被三祥城一个驾着踏云吞金兽的车夫抽了一鞭……”

    众人闻言,顿时都松了一口气,一个壮汉说道:“这肯定没错!大龙肯定不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妖兽,他既然知道这件事,肯定不是妖兽变化的!”

    确认这件事后,众人这才看向厉同,仔细打量一下,只见厉同身上灰色衣袍虽然不新,材质却极为细密,显然是上好的布料,再结合他年纪轻轻便已经是筑基境界武者的情形,便也都得出和于大龙一样的结论这只怕是什么名门高派的弟子吧?

    心中有了这个猜测,众人便都悄悄换了称呼,一个个叫起了“厉公子”。一番寒暄之后,当听到厉公子想要在百于庄小住两日的要求,百于庄的村长,也就是于家的老族长更是欢喜无限,急忙答应下来,并且将庄子内最好的房间打扫干净让出来,让厉同居住。

    用过山珍野味拼凑的大餐之后,陪着厉同吃饭的于家族长等长者告辞退下,厉同也开始度过这个世界内的第一个晚上。

    太阳落下,月亮升起,上界和下界的差别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只不过上界灵力充沛,山野村夫随意修炼,一辈子也总能够成为先天武者,再加上生出来的孩子本来就是天生习惯这上界比下界强出两三倍的重力,上界的人个个都比下界的更加强悍,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推开窗户,厉同自然也不必点上蜡烛,只是在窗口吹着清凉夜风,心中思念着下界的人:厉老爹、陆瑶等四个女人,众手下和两个徒弟,甚至于天台山上的一些人的影子也在他眼前飞快掠过。

    虽不是伤春悲秋一般的感叹,却也是别有滋味。

    尤其是站在另外一个世界中,吃过一顿山珍野味之后,厉同心中更有一个滑稽的念头:我算不算已经成了孤魂野鬼?如同传奇故事中说的那样,自己一个人到了地狱,和他们人鬼殊途?

    不过,仔细说来,这飞升应该不是去地狱,而是去传说中的天堂才对。

    正思索着,一阵轻微的争吵声传来,厉同的思绪被打断。心思顺其自然,便听起了争吵的内容。

    “这位厉公子,必定是贵人!你看那举止仪态,一举一动都是常年身居上位之人的模样,骗不过我的眼睛!”

    这是于家老族长的声音。

    “那又怎么样,我反正不喜欢他!”一个女子声音传来。

    “你不喜欢他?”老族长声音有些愤怒,“你知不知道这是你一飞冲天的机会?也是我们百于庄的机会?三十年前,百于庄旁边还有一个村子,那是和我们一样的小村子,叫做小王村,村里人家和我们一样。后来怎么样?”

    “小王村的一个村姑被一位公子看中,带去当了侍女,三祥城的世家大族来小王村多少次?后来小王村的那个王家发达了,直接进三祥城做了个有头有脸的家族,全家族的人都是吃的山珍海味,穿的绫罗绸缎,修炼也不缺少灵石!”

    “像是这种机会来到之时,岂容你喜欢不喜欢?这是我们整个于家的大事!”

    那女子明显也怔住了,犹豫起来:“爷爷……我……”

    “听爷爷一句话,这种事情没什么好丢人的,你只要去房间内走一圈,为他洗一次脚。若是他能看中你自然一切都好,若是他看不中你,谁也不会知道,你也不必担心以后嫁不出去。”

    于家老族长说话谆谆善诱,加上本身的威信,自然极有说服力。

    他孙女似乎在仔细考虑,过了片刻之后才说道:“若是他想要做什么……”

    “先不要叫他得手,要先明白他的背景和底蕴,叫他承诺带你走。”于家老族长低声说道。

    “嗯。”他孙女终于答应下来。

第695章 昔日的线索

    “厉公子,您睡下了么?”

    于芙蓉端着一盆热腾腾的洗脚水来到门口,轻声问道。

    看到黑漆漆、连一丝光亮也没有的房间,于芙蓉的心中带有一股侥幸之感。

    看起来这位厉公子已经安歇,或许这盆洗脚水他也不需要了吧?

    若是真的没有回应,那么她也就不必再进去讨好他,更不用心中上下忐忑。

    然而,出乎她的预料,房间内很快亮起光亮。

    “有什么事?进来说吧。”

    于芙蓉这才放下水盆,推开房门,又小心翼翼地端着水盆进去。

    厉同手上带着火光,正是这房间的光亮所在,看到于芙蓉将来,他信手一挥,那一抹火光就如同火蛇一样猛然一窜,点起桌子上的蜡烛。

    “你这是?”厉同看了一眼于芙蓉手中的热水,明知故问。

    于芙蓉看到他手中的火光点燃蜡烛的过程,本来没有多么动心、甚至有些不情愿的顿时有些微微激动起来:这就是筑基境界武者和先天武者的不同吧?相差一个大境界,对于元气的利用果真神奇了许多。

    尤其是他还只是一个年轻人,怪不得爷爷也想要叫我拉拢他……

    相比较村子里的年轻小伙子,这个年轻人的确超出太多,和那些世家大族的公子少爷也差不了多少吧?

    心中微微触动,她心内对于这件事情便不是那么抵触了,柔声说道:“厉公子你劳累了一天,风尘仆仆地,应该好好洗洗脚,才能够歇息的好。”

    “哦?”

    厉同声音平淡,漫步道窗户前,随后关上窗户,防止夜风将蜡烛吹灭。

    “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

    灯下观美人,的确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虽然这美人容貌比起来雅韵等人相差甚远,又没有陆瑶那边出尘清冷的气质,但是却也是五官精巧、眉目细致,怪不得于家老族长会让她前来诱惑厉同。

    于芙蓉走到厉同身前,为厉同搬来圆凳,又蹲下身去为厉同开始除去鞋袜:“厉公子,我叫于芙蓉,今年十五岁。”

    “十五岁……”厉同在她的服侍下将脚放入热水中,“你是于族长家里的侍女?不太像,你的手上连一点粗茧也没有,不是经常做粗活的人。”

    于芙蓉闻言,不由笑道:“厉公子你猜对了,我是于族长的孙女。我家里虽然不是太穷苦,但是却也不是太富足,其实是没有侍女的,所以我就过来给你洗脚啦……”

    厉同见她说话渐渐没有最初的小心和心机,也就不再和她绕弯到底是十五岁的少女,心里也藏不住太多事,更做不出太多伪装。

    想到这里,厉同回想自己十五岁的所作所为,忽然感觉自己当时的小心翼翼在如今看来也实在太过成熟。

    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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