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对于这样的情况,鸡头不仅会冲着妹子使劲,也会冲着场所的老板使劲的。鸡头一般都会赖账说:我只管招工,招来了应该由你(场所老板)去调教。她不肯“做”,怎么能怪我?当然,这种赖账管用不管用,就要看老板和鸡头谁有求于谁了。所以,有时候老板也不得不把这样的妹子收下,然后再找机会打发她。
在所有这些情况中,笔者深深地感觉到:这里的人,看来实在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还会有些妹子居然不肯卖淫。他们很少谈论这样的妹子,就像一般人都不会去关注疯子、 傻子和不可理喻之徒一样。尤其是E鸡头,他明显地表现出鄙视那些不肯“做”的妹子,似乎她们根本就不是女人。这就是这里的“社区氛围”'5' ,就是这里人的生存环境。有没有这种“存在”,是“红灯区”与一般的分散隐蔽的“性产业”的主要区别之一。正因为如此,笔者才要刻意地考察“红灯区”这样的“集装箱”,而不去关注那些大城市大饭店里星罗棋布的“散装货”。
2。“荐工”
鸡头的日常工作就是“荐工”,也就是在性交易场所的门前拉客。
从严格的意思上来说,荐工的前提条件是小姐自己不准拉客,一切听从鸡头的安排。这种情况的前提条件又是鸡头必须真的对小姐实行“三包”(包吃包住包拉客),必须真的能够从人身上严格地控制她们。或者反过来说,小姐必须是真的非依附于鸡头不可;离开鸡头,小姐自己就无法解决“三包”的问题。
根据笔者以前对其他地方的“性产业”的考察,越是扫黄厉害,越是小姐自己无法出去公开拉客甚至无法存身的地方和时期,“荐工”现象就越多,鸡头对小姐的控制、剥削和人身侵害也就越发严重。但是在这个开发区里,“性产业”已经足够公开,足够安全了,为什么还会有许多鸡头能够控制住小姐呢?尤其是,笔者以前所考察过的三角洲的B镇, 就很少有鸡头和荐工,而是普遍实行相对自由的妈咪制,两地的差异何在?
可惜,笔者在短短的考察中,还无法拿出很充分的材料来进行实证分析,只能做出一些可能很表面化的推测:
首先,这个开发区里的小姐中,有许多人是“被动出外”,而不是“选择出外”,甚至连“盲目出外”都不是(至于是不是第一次出外却并不重要)。也就是说,她们不是自己首先找好关系,选好地方再出门的;也不是在事先已经知道许多地方的情况后,再挑中这个开发区的;甚至连“先出去再闯”都不是。她们是在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由鸡头们跑到她们的家乡,把她们给招出来的。因此她们来到这个开发区以后,真正是人生地不熟,缺乏或者干脆就没有中国人赖以漂洋过海遍布全球的那种天生的关系网络和支持系统——亲朋好友。这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极大地限制了她们自主和自由选择的能力,而且在心理上和情感上严重地打击了她们的自信心,使得许多人产生了“渴求被奴役”的心态,使得她们认为鸡头是惟一的靠山,甚至是保护神。'6'
其次,鸡头所招来的妹子们恐怕都是第一次卖淫。不管她们有没有思想准备,不管她们自己是怎么说服自己的,反正她们都会像任何一个行业里的新手一样,必须有一个“师傅领进门”的过程,必须在自己心里真的把鸡头当作“师傅”,才能在“红灯区”里干下去。
第三,即使有的妹子敢于抗拒这样的命运,宁死也不卖淫,那么她们所能想到的最好出路就是回家乡去。这往往也是她们奋力抗争之后所能获得的最好结果。尤其是,在这个开发区里,除了“性产业”,什么工厂都没有;除了卖淫,什么打工机会都没有。因此她们所面临的选择其实只有两个:要么卖淫,要么回家。像前面讲过的那位终于迫使鸡头给自己另谋职业的妹子,实在是百里挑一,而且鸡头们恐怕也会下不为例的。所以,只要一个妹子选择了留下当小姐,她就不得不依附于鸡头。
第四,即使当了小姐之后,发现可以不要鸡头的“荐工”,这样被招来的妹子也很难再跳出鸡头的手心。这不仅仅是由于鸡头们可以“联网”,强行垄断拉客权;更是由于另外一种情况:在这个开发区里,由于从来也没有过工厂和蜂拥而至的打工族,所以当地农民也就没有出租民房接纳自由打工者的习惯和条件。小姐即使脱离鸡头独立卖淫,也只能是自己包租旅馆的房间,而这是很“贵”的。从小姐的主观上来看,大多数人恐怕主要是想快快挣一些钱就回家乡去,没有多少人准备以此为职业,所以她们很可能舍不得自己花钱去租旅馆、买饭吃,结果也就只好留在鸡头的手下。
这种“舍不得”其实并不是“吝啬”,也不在于旅馆租金的高低,而是反映出她们根本就没有成本核算的意识。小姐们常常把鸡头所提供的“三包”看作是自己在“白吃白住”,是自己在“占便宜”甚至是鸡头的“恩惠”。反过来,由于信奉“只有已经装进自己口袋的钱才是自己的”,所以她们会把用来包租旅馆房间的钱看作是自己的“无偿支出”,甚至是一种“损失”,而不是看作“投资”和“成本”。
当然,这也不是傻或者什么“愚昧”,而是因为这样的小姐根本不想以此为业,所以并不需要成本核算;更是因为她们来了以后就别无选择,所以也不可能进行什么成本核算;还因为她们在家乡当农妇挣不到这么多钱,所以在来以前其实已经进行过最大的和最根本的成本核算了。她们就像当年和现在出海当“猪崽”的华工一样,为了挣到那其实根本不成比例的钱,不惜血本,甘当奴隶。为什么?恐怕就是因为他们的命本来就不值钱,而且是皇上先这样认为,草民自己才跟着这样认为的。
这就是“为生活所迫”,就是“挣钱”'7' 与“赚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区别,就是中国大多数下层民众的近乎永恒的、近乎战无不胜的动力,就是男人“卖命”女人“卖淫”的真正的成本核算'8' 。某些虽然终日牢骚满腹实际上一直养尊处优的人士,恐怕永远也无法理解这种“为生活所迫”。
当然,反过来说,只要小姐开始把卖淫当作了职业,哪怕是干临时工,她就一定会逐步具有成本核算的意识,就一定不再会嫌旅馆贵,更不会念鸡头的好了。她们就会千方百计地摆脱鸡头的控制,就会成为独立自主的卖淫专业户或者“游击队”。
前面讲过的D旅馆里那两位包租房间的小姐和那两位租民房的小姐, 就是这样的已经“爬上去”了的“自由职业者”。当然,她们也并非仅仅是由于先知先觉或者大彻大悟。而是由于她们往往都是南征北战,久经沙场,所以才能练就孤胆英雄,才能小有本钱(包括善于打扮);才能远道而来,行踪不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所以,在这个开发区里,这样的小姐并不多,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具体到这个开发区里的鸡头来说, 以E鸡头为例,他们的“荐工”的基础是这样建成的:在去“招工”之前,E鸡头就在附近的商品住宅楼里,包租下一个单元。
把妹子招来之后,就把她们塞在里边,吃喝拉撤睡都不许出门,也不必出门(笔者分析:这样,首先就在空间上和心理上都把妹子们搞得与世隔绝了。单元住宅房的生活条件总会比妹子们的家乡好,再吃得好一点,有电视和录像看,妹子们甚至会觉得是世外桃源。这些钱是必须舍得花的)。然后再请嫖客来“开苞”'9' ,让妹子里最“开化” 的那个做“示范”,其他妹子很快就会适应和习惯的(E鸡头不肯讲细节,所以笔者没的可分析)。
当然,鸡头从成本上考虑,有时也会联营。 E鸡头就曾经和另一个“兄弟”一起,把8个小姐塞在一个两房一厅的单元里,一屋4个。嫖客一来,小姐们就全都挤站在门厅里,被挑中的就进屋去“做”。可是没几天,两个鸡头就都觉得在收入上有些扯不清,于是借着两个小姐要走的机会,和平散伙了。
这种经营方式是鸡头里的佼佼者的上乘之作。采用这种方式,鸡头可以直接从嫖客手里收钱, 然后再分给小姐一部分。E鸡头的规矩是:不管嫖客给了多少钱,也不分“打炮”和“煲粥”,任何一个小姐每次只能分到75元,因为这是“市价”
的一半。 这样,纯利润率就完全由他自己掌握,使他成为独立的老板。但是E鸡头的主要牢骚也在这里,因为这实际上很难做好。
首先,这样的独立王国既没有招牌,又无法做广告,全靠鸡头自己东跑西颠,四出拉客。且不说他一个人分身乏术又难于跟别人合伙,就算他再雇人,嫖客也很难相信他的一面之词。在这个“红灯区”里,到处都是公开卖淫的路边店,可见、可检、可鉴、可俭、可践、可兼,没有多少嫖客喜欢再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买一些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再花样翻新的“货”。这种“饥不择食”的情况,往往只会在那些真扫黄的地方出现。
其次,正因为真正的嫖客很少到鸡头的独立王国里来,所以来的往往是一些有资格占便宜的人。蛮横的少给钱,面子大的不给钱,装洋蒜的非要直接给小姐,耍赖皮的非要赊账, 这些,E鸡头都遇到过。可是他自己给小姐们立下的规矩又不能随便破除,只好自己拼命去拉真正的客人,累死了也不大见效。
第二,他能捆住小姐的身,却管不住嫖客的嘴。小姐们干了连一个星期都不到,就从嫖客那里知道了, 外面的其他小姐每次可以挣100元甚至还多。她们虽然还不至于联合罢工,可是要么朝嫖客撒气,要么跟嫖客一起指桑骂槐,把个“风雨同舟”
搞成了鸡飞狗跳。
第四,同行是冤家。别的鸡头和店老板搞破坏的办法真绝:他们叫自己手下的小姐跑到这里来“串亲戚” 、“找熟人”,实际上是散布行情信息。E鸡头自己要出去拉客,根本管不住,况且他对一些小姐也必须“打狗看主人”,所以很快就无奈了。
这样,仅仅一个月以后,他就只好转向这里的主流经营方式:给店老板帮工。
正是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个开发区里一直不断地有鸡头在反复地试验这种土皇上式的经营方式,可是都是好花不长开。这背后的原因嘛,读者自己可能也想到了:一则沧海桑田,在现在的人心风气下,谁也不大可能再修建和维持过去那样的“水牢”
了;二则那些已经成了气候的店老板们,也容不得小小的鸡头们再另立山头,来瓜分这有限的市场了。
3。“帮工”
鸡头的独立王国一旦崩溃,他就只好去给店老板当“帮工”。从表面上看,作为帮工的鸡头与作为荐工的鸡头没有什么不同:小姐们还是归他全面管理,店老板往往并不直接插手。鸡头还是主要负责拉客,并不需要给店老板做任何其他事情。
鸡头的收入仍然是根据拉客的人数,他多劳多得的机会还是一样的。所以,这里所有的鸡头都一概把自己叫做荐工,没有一个承认自己仅仅是帮工。
可是实质的差别在于:鸡头从将军到奴隶了。
首先,他的收入是从店老板那里来的,是嫖客付给店老板的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