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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屯各地的外军,开始编制很不一致,统帅往往临时由中央委派和更换。到魏文帝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历代兵制》:“黄初三年,特置都督诸州军事,寻加四征四镇将军之号,又置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诸州军事,是代表中央分驻各地的军事长官,所领是不同于州郡兵的中央军队。所谓四征四镇,是指征东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与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等称号,此外还有所谓四安四平将军的称号,这些都不是固定军职,而是临时赠封的称号。从这些称号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诸州军事的将军,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镇压之权。中外诸军即中军与外军,“置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则是以大将军统帅全国中央军,大将军成为曹魏最高军事统帅。曹魏政权是取代东汉王朝而建立的,开始仍以太尉为最高军政长官,置大将军后,太尉最重要的权力被分割,所以陈傅良说大将军“位太尉上”。
综上所述,曹魏中央军的系统是:
|——中军…领军、护军——诸营将校
中央军…大将军——
|——外军…都督诸州军事
除了中军与外军,曹魏政权还有作为地方兵的州郡兵。东汉光武帝罢兵募士,郡国兵力十分薄弱。到东汉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据称雄,兵力转强,多数州郡的军队则逐一消灭或兼并。曹操统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据武装或被消灭,或被收编,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中央军,而没有地方武装了。当时丞相主簿司马朗建议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装,以“外备四夷,内威不轨”。《历代兵制》:“自纳司马朗之言,复令州郡典兵,然未置尉,盖太守或刺史兼帅。”州郡兵以守备本州郡为职,必要时也应调出征。州郡兵地位比中军、外军低,“州郡都督不与中外军同。。。。。。苟在中军之例,虽下功必侯;如在州郡,虽功高不封”(《晋书。段灼传》),但地方州郡长官的权力却借此大大膨胀起来。所以《历代兵制》认为,曹魏政权的“兵权外聚于州牧,内归于大将军及太尉”。因此后来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缘边州郡刺史、太守的领兵权,另外派遣大将去镇守,以免刺史、太守领了兵则“专心军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独修务本之业”(《三国志。魏志。杜恕传》)。
曹魏兵制,还有屯田兵值得一提,但陈傅良对此又疏漏了。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两种,是汉代官田出租办法及边郡屯田的推广。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农掌管全国的民屯,典农中郎将负责一州郡的民屯,典农都尉负责一县级单位的民屯,屯司马负责一生产单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务是种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获上缴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实行军法部勒式管理,应该纳入兵制研究的范围。建安初年开始的屯田,本是为了束缚流民于土地和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军需;到魏末晋初,统治者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经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毁灭性破坏。兵屯的开始晚于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军事编制,设立在与吴蜀两国对峙的边境,让士兵且佃且守。东吴也有与曹魏大体相似的兵屯和民屯。
再谈蜀兵制。蜀汉兵制大致和魏相同,但又有其特点。蜀的中央军,《历代兵制》说:“蜀置五军。其左、右将军、督、护一人,其中师、监、护、典、参军各一人,其前师、将军、监、护、督军各一人,其后督、将军、兼一人。其将校略如汉。”五军即前、后、左、右、中军。中军与曹魏一样同时又是宿卫部队;前、后、左、右四军略等于曹魏的外军。蜀汉中央军置军师将军一至二人,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五军的组织系统不完全一样,中军有护军、监军、军师、都护、领军、典军各一人;前、后军有护军、监军、军师、领军、典军各一人;左、右军有护军、监军、都护各一人。据《三国志。蜀志。关张马黄赵传》,前、后、左、右军的统帅分别是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只有中军统帅是护军;而据王平、刘敏、姜维等传,前、后、左、右四军又常以护军或监军为各自的统帅。因此,前将军等官号,究竟是护军的另称还是进称,或者是不同时候的职官,还有待进一步考查。
蜀的基层军队,有许多不同的称号。《历代兵制》:“兵有突将、无前、(上宗下贝)叟、青羌、散骑、武骑之别,盖不全用蜀人也。”“刘璋时,三辅流人数万,收以为兵,号东州兵。”这里所举的尚不完全,据王欣夫《补三国兵志》统计,蜀有以下称号的基层军队:曲长,汉军本有部和曲的编制,蜀有曲长,则在部分军队尚有曲的编制。屯将,蜀有屯将,则有屯的编制。突将,冲锋队的将领,则蜀军往往有专门的前锋队。无前、无当,二者可能同为一支精勇的队伍。飞军,以羌族的一支——青羌为主,分为五部。虎步,精勇的步兵队伍。虎骑,精勇的骑兵队伍,此外还有散骑、武骑等骑兵队。白(目毛),由以白羽毛为饰的少数民族组成。(上宗下贝)叟,由(上宗下贝)人(湖南、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组成。此外还有夷兵,由荆州一带少数民族组成。从这些称号可以看出,蜀政权不仅让蜀中汉人当兵,而且大量以外族为兵,组成飞军、青羌、白(目毛)、(上宗下贝)叟、夷兵等外族军队。从东州兵的情况还可看出,蜀汉还把外来流民组建成军队。
最后谈东吴兵制。东吴兵制比较杂乱,大体也与魏无异。其军队特点,如《历代兵制》所说:“吴多舟师,营校略异于汉。”东吴立国江南,北有长江天险,东南有东海、南海,内地多湖泊水泽,多水域的自然条件,尤其是丰富的物产和发达的经济,决定其水军强于魏、蜀,以致数次以舟师挫败来进攻的曹魏大军。东吴的般只体积大、数量多,并且有艨冲斗舰、楼船、飞云、盖海、赤龙、驰马、长安、大舶、大(舟扁)、青龙战舰、晨凫等众多名号。根据《吴书》的记载,当时能载马八十匹的还算小船(《三国志。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注引)。又根据《晋阳秋》,西晋灭吴时,接收其船只五千余艘(《三国志。吴志。孙皓传》注引),其中包括运输船和战船,运输船中,相当大一部分属于水军作运输军需用。这样,我们虽不能得知东吴水军船只的具体数字,但其规模之大则是可以想见的。公元二三零年,吴大帝孙权曾派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甲士万人,乘船到达夷洲(今台湾),可见当时东吴水军舟师不仅时刻巡守长江天险,而且游弋于辽阔海域。东吴水军统帅为水军都督。
东吴的中央军与曹魏、蜀汉相同,有前、后、左、右、中五军,军中将领亦有护军、领军、典军、军司马等。一旦进行战争置大都督总领五军,各军置部督等。
东吴军队大部分由山居的越人组成,以山越为兵,仅见于记载的已不下十余万。西晋灭东吴时,接收其军队二十三万。东吴军队有许多不同名号。《历代兵制》:“兵有解烦、敢死两部,车下虎士、丹阳青巾、交州义士及健儿、武射之名非一,调度亦最无法。”这里列举的也很不完全。据王欣夫《补三国兵志》统计,东吴军队有下列名号:羽林,是宫廷禁卫部队。虎骑,拱卫京城的骑兵部队。敢死、解烦、无难、马闲,都是精勇的冲锋队,多分左右两部,各以左部督和右部督领兵。五营、五校,各有五营兵,五营有五营督领兵,五校有五校督领兵。升城、绕帐、外部、营下、帐下,大约都是屯驻在京城以外的队伍,分属前、后、左、右四军。还有车下虎士、丹阳青巾、交州义士、健儿、勇敢、虎射吏等名号的地方兵。从义士、健儿等名号推测,这些地方队伍可能大多为东吴豪族将帅厚养的子弟兵。《三国志。吴志。甘宁传》:“能厚养健儿,健儿亦乐为用命”。可见这些队伍与其世袭将领的关系非常特殊。
东汉十三部州
东汉十三部州
司隶校尉部:治所 河南(今洛阳市东) 辖区今陕西中部,山西西南部及河南西部。称为“司州”。
豫州: 治所 谯(安徽毫县) 辖区 今河南南部、东部、安徽北部、江苏西北角及山东西南角。
兖州: 治所 昌邑(今山东金乡县西北) 辖区 今山东西南部,河南东部和江苏西北角。
徐州: 治所 郯(山东郯城县西南) 辖区 今山东东南部,江苏北部及安徽东北角。
青州: 治所 临锱 辖区 今山东北部及河北东南角。
凉州: 治所 陇(甘肃清水县北) 辖区 今甘肃东南部。
并州: 治所 晋阳(太原市西)今陕西北部,山西大部及内蒙之一部。
冀州: 治所 高(hao)(河北柏乡县北) 辖区 今河北西南部。
幽州: 治所 蓟(北京城西南)。辖区 今河北北部,辽宁、吉林各一部。 扬州: 治所 历阳(安徽和县,后迁寿春) 辖区 今江苏南部、安徽中部、南部,浙江、福建、江西三省。
荆州: 治所 汉寿 (湖南常德市东) 辖区 今河南西南部,湖北、湖南二省及黔、桂、粤三省边缘。 益州: 治所 雒(四川广汉县,后迁绵竹,再迁成都) 辖区 今川、黔、滇三省大部,陕西南部及鄂、甘各一隅。
交州: 治所 广信(广西梧州市)
三国地名今所在
三国地名今所在
七星关:今贵州毕节西南七星山上,传诸葛亮祭旗处。
九江郡:治寿春。辖今安徽淮南巢湖以北地区,魏改淮南郡。
下邳:国名(国与郡级别性质一样,国的行政首脑称相)治所在今江苏睢宁西北,辖苏皖北部各一部分。
上郡:治所在肤施,今陕西榆林东南。
上党郡:治所在壶关,辖晋东南。
上庸郡:汉末始置,治所在上庸,在今湖北竹山西南。
山阳县:今河南焦作东,汉献帝被废为山阳公即此地。
山阳郡:山东金乡西北。
广陵郡:治所在今扬州西北,当时属于徐州管辖。
小沛:即沛县的别称。
义阳郡:湖北枣阳东南。
子午道:从长安东南的杜陵穿秦岭到汉中的通道,南口在今安康。
天水郡:治所在冀县,今甘肃甘谷东南,东汉时曾叫汉阳郡,魏又改为天水。
五原郡:治所为九原,在今内蒙包头西北,吕布为五原人。
五丈原:在今陕西歧山南,斜谷口西。
太原郡:治所在晋阳,即今太原市西南。
中山:汉时郡、国,治所在卢奴(今河北定县)
长坂:在今湖北当阳东北。
长沙郡:当时治所在临湘,即今湖南临湘。
乌林:孙刘破曹处,今湖北洪湖县东南,长江北岸的乌林矶。
巴东郡:汉末刘璋设,治鱼复,即今四川奉节东。
巴郡:原来的巴郡在刘璋时被一分为三,分巴东、巴西和巴郡,巴西治閬中(今阆中),巴郡治江州(今重庆)
左冯翊:汉时将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