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美元的制造业产品共21亿,以每单位40美元的价格出售。单位成本1.50美元的农产品共70亿蒲式耳,以每单位3美元的价格出售。我们是否处于进一步改变资源配置模型就能提高国民总产出的境地?让我们瞧瞧。
我们尝试将市场价值为150万美元的资源由垄断的农业转入制造业。假定边际成本为1.50美元,这需要放弃100万蒲式耳的农产品,以得到75000制造品单位的赢利。制造业商品可以以略少于40美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这样赢利就略低于300万美元。但是——请等一下——移出的农产品也可以以每单位3美元略多的价格卖给消费者,这意味着消费者放弃了超过300万美元的价值。同样的推理也可以证明,资源由制造业向农业转移一个单位,也会减少经济产出的总价值。因此,可以知道最大的国民产出值只有在两部门同时垄断并达到均衡时才能实现。因为我们不能垄断农业部门而使制造业部门完全竞争,所以我们明显获得了使经济产出总值最大化的均衡。
上面是运用次优理论的一个特殊例子,在这里,垄断是“好的”。实际上,恰巧能如此巧妙地证明的唯一理由是我们设计了图5.10中表(a)和(b)的曲线,这样,制造业部门均衡价格与边际成本的比例(40÷20=2)等于农业部门的价格与边际成本之比(3÷1.5=2)。
次优理论的证明
次优理论的严格证明是相当复杂的。我们可以在图5.11用简单得多的技术阐明它。我们画一条生产转换线TT。我们知道福利最大化处于社会福利曲线W3和生产转换线的交点E上。假定此时达不到E点。当存在一些制度限制或自然障碍,只有沿CC线的组合才可能成立。如果我们想满足怕累托标准(MRTxy=MRSxy),我们不会说沿CC线到点E”’或E’的移动是符合要求的,因为这种移动仅仅使我们位于生产转换线上。例如,移动到E”’点将使我们位于福利曲线W1。如果换一种方法,我们移动到点E”,我们就能得到较高的社会福利曲线W2。因此,根据次优理论,在无法达到帕累托最大化的边际条件时,为了使福利最大化,违反其他的一些边际条件也许是较有利的。
次优理论常被用来质问试图通过一种隔绝状况达到帕累托条件的经济政策的意愿。这些在单个市场努力促成帕累托条件的政策倡导者声辩,只要所考虑的市场与其他市场相对无关,那么其他市场达到帕累托最大化的一些条件未得到满足也无关紧要。例如,钢铁业的经济政策不应该受到牙签行业不完全竞争的影响。
次优理论的局限
尽管次优理论被用来主张允许或甚至增加经济中的扭曲现象,然而其局限性仍表明,人们在为上述意图运用它时要慎重考虑。
经济并非如此简单 在我们现代经济中,有复杂得多的水平和垂直的相交关系。最终消费者买的不是所有产品。在最终产品制造出来以前,许多产品被其他厂商用作中间产品,次优理论未能恰当地论述中间厂商。因此,在试图达到最大福利时,对于一个垄断行业应该在多大程度上被允许垄断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总之,在图5.10的(a)和(b)中的简单数量例子不能应用于整个经济。的确,兰开斯特-利普西(Lancaster-Lipse)的次优理论不是一般的。而且,我们也无法知道它们对包括生产和消费的互补品和替代品的更复杂的情况,或对中间商品能有多少解释力。
基本模型的不充分
垄断和竞争模型的纯粹形式未得到充分证实,因而早期研究者对建立这些模型的条件和假定作了修改。X-无效率假说可能是这些模型发生变化的一个最近的例子。较早修改垄断和竞争模型条件的尝试多数集中在单个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条件。在以下两章,我们考察寡头垄断模型,这是纯粹垄断模型和垄断竞争模型的扩展,也是竞争模型的扩展。
《产业组织理论、证据
和公共政策》
克拉克森 米勒著
6 寡头垄断
在产业中,严格的纯粹竞争或垄断的条件即使存在,也是很少见的。就连常常为人引为竞争性厂商典型例证的农场主也保留存货。而且,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距有时也高于运输成本。另一方面,即使一种产品或服务只有一个卖者,它也必然面临替代品的竞争。因此,垄断和竞争的纯粹形式最好被看成在一个系列中的两端。
例如,我们可以把垄断竞争(下章将讨论)归为一个有着许多竞争模型特征的模型、在这个系列的另一端,我们又发现可以归入寡头垄断范畴的模型,这主要由在一个产业中的厂商数来区分。尽管当前尚无寡头垄断理论,各寡头垄断模型都强调彼此依赖这一基本概念。寡头垄断这一术语意指在某产业中存在不止一个厂商;人们一般认为这一数量范围在二个到十二个或更多的厂商之间。此外,寡头垄断模型是有区别的。一些模型具有较多的接近竞争的市场特征,而另一些只有少数厂商的模型则有许多类似分享垄断的特征。
古诺模型
各种寡头垄断理论之间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对厂商间互相依赖关系性质的描述。一家厂商对另一家厂商作出反应的方式被称为“反应函数”。我们首先论述的古诺理论就含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反应函数。
一个多世纪以前,安托瓦纳·奥古斯丹·古诺(AntoineAugustin Gournot)创立了双头垄断理论。不幸的是,古诺这一理论直到本世纪30年代才传播开来并受到广泛的讨论。古诺的模型本身是饶有兴味的,并常常被当作进一步分析的基础。
古诺模型的假设
古诺基本模型的假设如下:
1.产品是同质的。
2.有两个买者,以后将推广为几个卖者。
3.每个卖者都有相同的边际成本。
4.每个卖者对市场需求曲线上的短一点都有完备的信息。
5.市场变化是指产量变化而不是价格变化。
6.最后,古诺的关键假设涉及的行为法则是:两个垄断者之一在选择他的或她的产出率时,假定对方的产出将保持不变。
关于竞争对手反应函数的最后这一假定,使古诺的理论成为讨论竞争对手反应的其他多种寡头垄断理论所追随和模仿的经典理论。毕竟,竞争对手的行为是寡头垄断的基础;它为完全竞争和纯粹垄断理论所忽视。古典理论简单地假设了几种被认为理所当然的有意识的竞争行为,而这又常常是以对竞争者行为的假定为基础的。可将其与现代假定有一个总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并预言每个有意识地达到这一特定目标的经济主体行为的类型及成功与否的理论比较一下。古诺模型假定的行为方式是掩耳盗铃式的,即两个双头垄断者之一活动时仿佛他或她的行动不会诱发对手的产量反应。这基本上是一种厂商不根据经验调整自己行为的模型。按照这一假定,在任何情况下,古诺都能表明两个寡头垄断者可以接近均衡的产量和价格。
古诺的均衡理论
为了理解模型的功能,我们从某商品的行业需求曲线开始讨论。为保持古诺原文的风貌(他用自流井作为这一商品),我们将用矿泉水为该商品。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假定需求曲线是线性的,边际成本等于零。
请看图6.1。行业需求线是DD,边际收益线为MR。两个企业是Ⅰ和Ⅱ。企业开始移动,企业Ⅱ暂时不动。因此,DD是企业Ⅰ面临的需求线;它确定的产出率在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处。它是边际收益线和水平轴相交处的产量。它的产出率为 。这里上标指厂商,下标指时期或“阶段”。因而, 指寡头Ⅰ在第一阶段或第一期生产的产量。这是在假定另一个寡头将保持其产出为零的条件下得出的。
现在厂商Ⅱ进入市场。它把厂商Ⅰ的产量 视为既定。厂商Ⅱ相信其需求线是DD减 的产出量。它的需求线是由DD减去厂商Ⅰ的产出率Q11而得到的D’D’。厂商Ⅱ将通过使产量确定在新的边际收益线MR’和代表其边际成本线的横轴的交点而使利润最大。厂商Ⅱ将生产 。厂商Ⅰ接着又移动。它假定厂商Ⅱ保持其 的产出率。厂商Ⅰ设想,其新的需求线为市场需求线减厂商Ⅱ的产出率。这一新的需求线是图6。1中的D”D”。这条需求线派生的边际收益线记为MR”。厂商Ⅰ会改变其产出率,以使边际收益MR”=边际成本=0。这一点位于MR”和水平轴的交点处,或者在产出率QE处。
每个厂商都把另一个厂商的产量视为既定,然后通过选择适度的利润最大化产出率使其利润达到最大。这一新产出促使竞争者的需求线接着发生变化,竞争者便选定一个新的较低价格。然而,这一过程不会无限持续下去。最终,如同图6.1中两个厂商的情况那样,每个企业的产出率将趋近于1/3Qo的均衡量。每个厂商出售其产品的价格是Pc。注意这同完全竞争的结果不同,完全竞争要求价格等于边际成本,而此处边际成本为零。因此在古诺双头垄断模型里,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产出率少于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产出率。但是,在古诺的模型中,产出量要比在纯粹垄断条件下的产出量大。在纯粹垄断中,产出率将为QII。因为在此MR=MC。在图6.1中的垄断价格将为Pm。
反应函数
对寡头Ⅱ提供的任何产出水平,都存在寡头Ⅱ使厂商Ⅰ的利润最大的产出。在图6.2中,这一系列产出点构成寡头Ⅰ的产出反应曲线RⅠRⅠ。同样,在图6.2中,寡头Ⅰ的产出反应曲线假定为RⅡRⅡ。
如果寡头Ⅰ生产产出 ,寡头Ⅱ将在其产出反应线上移动到与a,生产 。当寡头Ⅱ的产出 为其最大产出时,寡头Ⅰ现在想把产出增加到 (点b)。在厂商Ⅰ的扩展给定后,寡头Ⅱ将力求生产较低产量 (点c)。这一过程将继续下去,直到两个寡头达到产出E,此点为均衡点。这一均衡点常被称为古诺均衡点。
伯特兰模型
古诺双头垄断分析的一个变种是由约瑟夫·伯特兰(Jo-seph Betrand)提出的,分析被证明是对古诺理论的混乱的、也许是错误的批评。伯特兰的双头垄断模型和古诺的模型相似。区别在于,伯特兰假定对手调整的是价格而不是产量。在伯特兰式的调整过程中,假定另一对手将维持他或她的现有价格,则每个竞争者将少量降低他或她的价格以占据整个市场。生产者被假定是同质的,所以开价较低的卖者便占据了整个市场。不过,每当一个卖者降低价格时,另一个卖者当然也会降低其价格,直到足以占领整个市场为止。这一降价过程继续下去,直到价格降低到边际成本或竞争性价格为止。所以,尽管我们只是将调整变量由产量改为价格,但伯特兰模型解出的却是竞争性市场的结果,而古诺解则不是。在任何时期供应给定产量的古诺式双寡头之一必定在限制他或她可以取得的市场份额,而伯特兰式垄断者报出的价格使他或她可以占据整个市场,因为所有消费者都将转向价格较低的卖者。
当我们认识到一旦在市场上不止有一个厂商,因而要达到总利润最大化就需要某种形式的合谋时,伯特兰的结论也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