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从来没有想到实施民主原则将导致推翻夫权和打倒家庭内部存在的权威的结果。他们一向认为,任何团体,要想有效地活动,必须有一个首领,而夫妻这个小团体的天然首领就是丈夫。因此,他们决不反对丈夫有权指挥自己的配偶,并且认为在夫妻的小家庭里,犹如在广大的政治界,民主的目的在于规定必要的权利并使它们合法,而不是破坏所有的权利。
这是一种并非男性所独有而为女性所反对的意见。
我从来没有见到美国妇女认为丈夫行使他的权利就是侵夺她们的权利,更没有见到美国妇女认为这是使她们屈辱服从。恰恰相反,我好象发现她们把心甘情愿放弃自己的主见视为一种光荣,将她们的伟大表现在自动就范而不反抗方面。
这至少是妇德很好的美国妇女的意见,而其他美国妇女并没有公开发表自己的见解。另外,在美国,你根本听不到一个淫乱的妻子在她践踏自己的最神圣义务时会大吵大闹,主张自己的女权。
常有人说:在欧洲,即使男人对女人极尽奉承之能事,也总带有一定的轻视之意;尽管欧洲男人往往表现得象女人的奴隶,但你可以看出,他们从来没有真心认为女性与他们平等。
在美国,男人很少恭维女性,但他们的每天表现,却证明他们尊重女性。
美国男人经常使人们看到他们完全相信配偶的智力,十分尊重配偶的自由。他们断定配偶的头脑也能象男人那样去发现纯正的真理,配偶的心胸也坚定得足以追随这种真理。他们从来没有想从成见出发,用妇女愚昧无知和胆小怕事来说明自己的德行比配偶的高明。
然而,在男人那样容易受女人支配的欧洲,男人却似乎否认妇女具有人类的某些主要属性,认为妇女虽然迷人,但不是完全的人;尤其使人惊奇的是,妇女本人的看法也居然如此,她们向来认为表现自己无用、软弱和怯懦是她们的特权。美国妇女决不要求这种权利。
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说,我们的民情实际上使男人获得了一种奇怪的豁免权,以致好象有一套道德规范是专为男人规定的,而他的配偶则有另一套道德规范;而且按照舆论,同一种行为在妇女身上是犯罪,而在男人身上则是小小的过错。
美国男人决不会理解权利和义务的这种不公平分配,在他们看来,诱奸者和受害者是同样不光采的。
不错,美国男人很少象欧洲男人那样向女性百般地献殷勤,而是经常以行动表示他们设想妇女是贞洁和贤慧的。他们对妇女的精神自由十分尊重,以致在有妇女在场时,每个人在谈话中都很谨慎,害怕让她们听到使她们感到不快的言词。在美国,一个年轻姑娘可以只身长途旅行而不必害怕。
美国的立法者虽然减轻了刑法典中的几乎所有惩罚条款,但仍对强奸罪定有死刑,而且舆论对这种罪也口诛笔伐得最为利害。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美国人认为最珍贵的东西是妇女的贞节,最应该尊重的东西是妇女的自由,最应该严加罚处的人是强行使妇女失去贞节和自由的人。
在法国,对这种罪判得很轻,往往很难见到一个陪审团作出有罪判决。这是轻视贞节还是轻视妇女呢?这不能不使我认为,这是两者兼有。
因此,美国人虽不认为男人和女人有同样的义务和权利去做同样的事,但对男女的作用却做同样的估价。他们认为男女的命运虽然不同,但作为人来说价值却是相等的。他们没有让女人的勇气也象男人那样坚毅,也没有让女人象男人那样去使用自己的勇气,但他们决不怀疑妇女具有勇气。他们虽然认为夫妇不应当永远同样地运用各自的理解力和理智,但至少承认女性的理智与男性的同样清晰,女性的理解力与男性的同样可靠。
因此,让妇女在社会上处于下层的美国人,却在智力活动和道德领域中竭力把妇女提高到与男人相同的水平,而且在这方面,他们使我觉得他们对于民主进步的真正含义有令人钦佩的理解。
至于我,我要毫不犹豫地声明:尽管妇女在美国还很少有人走出家庭的小圈子,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很大的从属性,但她们的地位无处不使我觉得还是很高的。现在,在我即将写完这本讲了美国人做了那么多重大事情的时候,要是有人问我你以为这个国家的惊人繁荣和国力蒸蒸日上主要应当归功于什么,我将回答说:应当归功于它的妇女们优秀。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十三章 平等怎样自然而然地将美国人分成许多私人小团体
人们可能认为,民主制度的最终结果和必然效果,是使全体公民在私人生活方面也象在政治生活方面那样融合起来,并强制他们全都过同样的生活。
这样,将会对民主所产生的平等作出极其粗浅和极其蛮横的解释。
任何社会情况和任何法制,都不可能使人们相似得在教育、财产和爱好方面没有一点差别;即使不同的人有时候可能发现齐心协力去做同一件事对他们有利,但是你也得承认,他们决不会从其中发现乐趣。因此,他们无论如何要逃避立法者规定的限制,并在逃脱立法者试图限制他们的活动而为他们规定的某种范围时,就建立起一些因条件、习惯或品德相似而结成的私人小团体,与大的政治团体并存。
在美国,凡是公民,谁也不比谁高人一等;他们既不需要彼此服从,又不需要相互尊敬;他们共同执法,共同治国,总之,就是大家合在一起去处理对共同的命运发生影响的事务。但是,我从来没听说有人主张大家以同样方式去消遣,或使男女混杂在同一场所游乐。
在政治集会和司法审判的大厅里那样经常混在一起的美国人,在私人生活方面却审慎地将自己分成为许多很不同的小团体,以便在那里享受私人生活方面的乐趣。每个公民都乐意承认全体同胞一律平等,但只认为其中的极少数人是他的朋友和客人。
我认为这是很自然的。公共生活的圈子越大,私人关系的范围就要缩小。我不但想象不出新社会的公民最后会在生活上一模一样,反而觉得他们可能形成许多小圈子。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阶级都象一座大城市,本阶级的成员不得出来,其他阶级的成员不得进去。各个阶级之间不相往来,但在每个阶级内部,人们是一定要往来的。即使他们的天性并不相同,但身分的基本一致要使他们接近。
而当法律和习惯都没有规定在某些人之间建立频繁的和经常的关系时,则观点和思想倾向的偶然一致,可能对建立这种关系发生作用。因此,私人组成的团体各有各的特点。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永远相差无几,自然感到互相接近得随时都可能融合为一体,所以便人为地和随意地制定出许多小圈子,而每个人则试图依靠这种小圈子拒他人而远之,唯恐身不由己地与众人合流。
这种情况将永远存在下去,因为人们可以改变自己创造的制度,但不能改变自己本身。无论社会怎样竭尽全力去使公民平等和相同,个人的自傲心总要试图阻止人们走上同一水平,希望在某一方面造成对己有利的局面。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被不可逾越的高高壁垒所隔开;在民主制度下,人们被许许多多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所隔开,人们虽然随时都可以冲断这些线,但这些线也可以不断移动位置而重新连结起来。
因此,无论平等发展到多么高的地步,在民主国家里总要形成大量的私人小团体,让它们分布在大的政治社会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这些小团体的成员没有一个在仪表上跟领导贵族国家的上等阶级相同。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十四章 对美国人的仪表的若干考察
乍一看来,似乎再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行为的外表更不重要的了,然而人们之重视行为的外表却胜过一切东西。人们除非生活在一个不讲仪表的社会里,在待人接物时才没有一定的举止习惯。因此,社会情况和政治情况对仪表的影响,是很值得认真研究的。
一般说来,仪表来自民情的基础本身;此外,它有时也是某些人之间的约定成俗的结果。仪表既是天生俱有的,又是后天获得的。
当一些人认为不费周折和不经努力自己就可出人头地,觉得自己每天都有等待他们去完成的重大工作摆在眼前而让别人去处理一些小事,感到自己生活在非由本身创造的财富之中也不怕失去财富的时候,你就可以设想他们对小小的利益和生活上的物质享受持有一种高傲的轻视感,他们的思想中有一种流露于语言和仪表上的自然伟大感。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一般都不大威严,因为私人的生活没有高大之处。人们的仪表往往是不拘小节的,因为民主国家的人只忙于家务,很少有机会去讲究仪表。
仪表的真正尊严在于经常表现得适得其所,既不高亢又不低卑。这一点,农民和王公都能做到。在民主国家里,所有人的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人们的仪表往往是傲慢的,很少有尊严的表现。此外,民主国家的人的仪表既没有严格的规范,又不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
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过于好动,流动性很大,以致有些人很难养成彬彬有礼的仪表,即使养成也不能长期遵守。于是,每个人几乎都可以任意行动,在仪表上经常有一种互不连贯的表现,因为每个人的仪表主要是根据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形成的,而不是根据供所有的人模仿的理想典范形成的。
而且,这一点在贵族制度刚被推翻时,比在贵族制度已被推翻很久以后表现得明显。
结果,新的政治制度和新的民情,便把教育程度和生活习惯还有很大差异的一些人聚集在同一地点,并往往强其他们共同生活,从而使社会的斑驳景色随时可以看到。人们还依稀记得以前有过严格的礼仪典范,但已经忘却它的内容和出处。人们失去了共同的仪表准则,但还不想永远抛弃它,而是力图用旧规矩的残起来建立某种任意规定的和可以随时改变的仪表准则。结果,仪表既不象贵族制度时期人们经常表现的那样彬彬有礼和威严尊重,又不象民主制度下人们有时表现的那样朴素和大方。仪表显得既受拘束又不受拘束。
这不是正常状态。
当平等实行得很全面和很持久,而所有的人差不多都有相同的思想和做相同的工作,不需要经过互相商量和模仿而使彼此在行动和语言上一致时,人们便可以不断发现他们的仪表虽有很多细小的差别,但无重大的不同。仪表永远不会完全相同,因为它没有同一模式。仪表也永远不会有极大的差别,因为它有同一社会条件。初到美国时,可能觉得全体美国人的仪表完全一样。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其中的细微差别。
英国人最爱嘲笑美国人的仪表,但很奇怪,向我们作如此可笑描述的作家本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