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方法,现介绍如下:
(一)“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项目
《企业会计制度》中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以下简称编制说明)对该项目的填列规定为“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预提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如果企业有筹资活动产生的预提利息,同时记入“财务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而该项预提的利息在期末尚有余额留在“预提费用”账户中,则情况就复杂一些。这时不能简单地用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来调整净利润。否则,就会造成这部分金额在该项目和“财务费用”项目内的重复填列。所以,“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项目只能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预提费用的增加,而不能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预提费用在内。
因此,该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预提费用”项目中所属经营性预提费用部分之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二)“财务费用”项目
编制说明对该项目的填列规定为“本项目可以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为了准确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对财务费用的构成进行具体的分析。只将那些属于投资、筹资活动中发生的财务费用加回到净利润中去,而对于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购销业务结算过程中发生的结算手续费,购买原材料所产生的汇兑损益等这些属于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财务费用,应从财务费用中剔除,不得计入调整项目。
因此,该项目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时,仅仅包括财务费用中属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部分,不包括属于经营活动的部分。
(三)“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
编制说明对该项目的填列规定为“本项目可根据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
为准确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于投资活动中发生的投资净收益或净损失应调节净利润。但是,企业在计提和转回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时,都已涉及“投资收益”账户,同时已计入补充资料中“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并与“净利润”相抵销。因此,在根据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补充资料的 “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时,则应扣除其所包含的投资性资产减值准备数,以避免重复填报。
四)“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项目
编制说明对该项目的填列规定为“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税款借项’、‘递延税款贷项’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但是,企业所发生的递延税款,与其相对应的不一定都是所得税。企业在发生受赠非现金资产、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时,如果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也可能造成企业递延税款的变动。
因此,该项目在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税款借项”、“递延税款贷项”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时,必须剔除上述情况下产生的递延税款。
(五)“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
编制说明对该项目的填列规定为“本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
但是,由于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只包括因经营活动引起的存货增减,不包括因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引起的存货增减,因此该项目不能简单地取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年末数”减“年初数”的差额填列。
实践中,存货增加有例外情况,就是既不涉及现金减少,又不形成流动负债或者折旧费用的存货增加,如接受捐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取得的等非经营活动增加的存货,应从存货增加数中扣除。存货的减少也有例外情况,就是这种减少既未收到现金,也未形成应收账款或未付现费用的存货减少。如企业将原材料用于工程项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减少的等非经营活动减少的存货,应从存货减少中剔除,以准确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因此,本项目在根据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时,必须剔除本期上述非经营活动导致存货的增加额及本期上述非经营活动导致存货的减少额。
(六)“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
编制说明规定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但是,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中,有一特殊情况,就是有些应收项目的减少并未收到现金,如由于发生坏账损失而冲销的应收账款,或者债务人以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抵偿货款等,这时应将因这部分原因变动的应收款项数额从经营性应收项目中扣除,以准确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减额的计算填列,可根据比较资产负债表上的该类项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期初余额合计数计算填列,相减后正数为增加额,负数为减少额,同时剔除非经营性因素的影响额。
(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项目
编制说明规定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但是,企业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收回不一定全部是现金,也可能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同样,企业的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偿付也不一定全部是现金,也有可能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例如,以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抵偿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中应计入工程成本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应交耕地占用税等,这时应将因这部分原因变动的数额从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或减少中扣除,以准确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减额的计算填列,可根据比较资产负债表中的该类项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减期初余额合计数计算填列,正数为增加额,负数为减少额,但计算时应注意扣除上述影响因素。
三、填列补充资料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首先,在填列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时要注意避免重复填列。在复式记账法下,每一项经济业务都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科目,因此在填列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时一定要注意已经调整过的项目在填列对应项目时就不应再调整。例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已在“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内反映,因此,在填列“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和“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项目时,要使用未扣减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即还原后的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存货项目的数额填列。
其次,是要注意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的衔接。具体准则对不同经济内容的业务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涉及到补充资料的项目也就不同。特别是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的影响。另外还应分析现金流量表准则之后颁布的具体准则再会计处理方法上的变动对补充资料项目的影响。
第三,平时应注意对经营活动与非经营活动的划分。为了编制现金流量表,企业可在日常会计核算基础上,再按“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分设明细分类账。例如,企业的“财务费用”明细账一般是按费用项目设置的,每一笔财务费用发生时,即将其归入“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或“投资活动”中,以便期末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全科论文中心issncn 全科论文中心iss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