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物流发展规划。
(五)加快物流基础性工作建设。由统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科学的物流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现代物流业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整合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省级物流信息交换平台。安监、公安、铁路、交通、民航监管等部门要重视物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物流业标准,加快物流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步伐。要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物流管理人才,提高人员素质。
(六)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和国内外合作。加强与日本、韩国、东北亚国家及外省市的双边和区域物流合作,积极开展物流方面的政策协调与技术合作,推进物流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引进和吸收国内外促进物流发展的先进经验和管理办法,提高物流国际化和区域化程度。
(七)加快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建立物流协会组织,发挥其在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为行业服务、监督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的职能。协会应在推广物流行业标准、推广新技术、建立省级重点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制度、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方面,为政府管理、企业运作和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引导现有中介组织增加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促进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