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涌读论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薛涌读论语- 第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深层,却至今还未经过充分反省。在鲁迅和他的追随者们看来,阿Q所代表的中国农民,就是一群蒙昧不堪,甚至没有判断什么是自己利益的基本能力的劣等人类。他们的生命是没有价值的。这一点,在鲁迅对他留日期间著名的“幻灯片事件”的叙述中交代得就很清楚:他作为一个医学院的学生,看到中国人被当作俄国的间谍遭日军处死,一群麻木的国人在那里看热闹。他由此受到刺激,觉得这样的国人心灵不救治的话,肉体也不值得救治。

    这一挑战文明社会的基本医学道德的宣言,竟成了中国现代思想的宣言:中国的问题,在于中国人的昏钝,在于中国的老百姓没有鲁迅这样的精英认为他们应该有的思想。在他们获得这种精英们指派的思想以前,他们的生命没有意义。于是,“改造国民性”就成了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基本使命。其实,这也为后来的“思想改造”等等政治运动提供了基本的预设。从改造别人的思想到自己被迫接受思想改造,他们的现代命运颇像“作法自毙”的商鞅。而他们许多人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心态还如同被剁了两脚的和氏:所愤的不是自己的人权受到了侵犯,不是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而是像自己这样一个愿意放弃一切个人尊严和权利,惟求被一用的人,居然受到了主子的误解。

    鲁迅本人并无直接当农民的经验。他的阿Q的原型是从哪里来的呢?用现在美国的政治词汇说,就是从种族歧视中来。要了解这一点,必须分析鲁迅在日期间在思想和心理上所接受的影响、日本媒体的发展,以及日本媒体把中国人非人化的过程。现代日本媒体的发达,和战争密切相关。几乎每一次战争,都为媒体提供了借实况报道来扩大销量的机会,并且能迅速采用最新近的技术手段。在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期间,日本媒体大规模采用了新闻插图的手法进行战地报道,画面主要借助于日本传统的木版画。到了太平洋战争时,照相技术推广,各报纸采用在第一时间空运战地照片的办法来竞争。(比如日军在东三省的行动,大大刺激了其国内新闻业。可参见LouiseYoung。)应该说,比起后来这种照相技术来,早期的木版画可以脱离现实,大部分画家不是在现场写生,而是坐在画室凭想象进行创作。另外,传统木板画本身就有脸谱化的表现趋势。越是大规模制作,这种脸谱化的套子就越简单固定。所以,用这种手段,就像画漫画一样,不论是塑造自己的英雄还是妖魔化敌人,都比照相技术更方便。

    从甲午战争期间到日俄战争,是日本现代国民意识和自我认同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不再是劣等的亚洲人,而能够和优越的白种人比肩甚至战而胜之的民族。因此,在甲午战争和之后,日本媒体展开了排山倒海般的宣传,把这场战争描写为文明战胜了野蛮,突出日本人的优越。报纸的报道无不配有木版画。木版画店也每天挤满了等候当日战地画像的顾客。(这些木版画的一部分曾经在麻省理工学院的网站中作为历史文献展出,引来该校一群没有头脑的中国留学生的抗议。细节和分析见薛涌,2007:100…105。)许多外国观察家评论道:木版画上中国人的形象,全被描绘成没有灵魂、没有尊严的半人类。而同时战败投降的清军中的欧洲顾问,或者后来日俄战争中战败的俄国人,则都保留了军人的尊严。更意味深长的是,日本人虽然和中国人同属于黄种人,却无不身着鲜亮的西式军装,精神饱满,面部表情也非常西方化,简直就是欧洲人的形象。当时的日本媒体还有报道,中国战俘在东京游街,一路遭到日本市民的羞辱和谩骂;但大部分战俘无动于衷,似乎毫不知耻。乃至一位妇女跑出来对着游街的战俘大喊:“如果辫子军就是这个样子,我也能杀好几个!”日本人之于中国人的鄙视,就这样逐渐建立起来。(参见DonaldKeene:133…243。)中国人这样被非人化,也很能解释日本在二战中在中国犯下的种种冷血的罪行。鲁迅留日时,正赶上这类宣传品大行其道。他受了刺激和影响,接受了日本版的中国人的观念,创造了阿Q的形象,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想看,鲁迅当时透过日本的媒体看到中国人,都觉得这些人的生命根本没有价值,日本人怎么会为杀几个中国人而感到内疚呢?

《学而时习之》 作品相关 序:什么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3)

    其实,类似丑化中国人的现象并不仅仅限于日本。在上个世纪初排华热浪中的美国,媒体的卡通中也到处是类似阿Q这种麻木的中国人的形象。杰克·伦敦还写了一个短篇小说TheChinago,描绘的是从外表和名字都和阿Q很接近的中国农民工:AhCho。看故事的表层叙述,AhCho和阿Q几乎是出于一个原型:他无辜地被认定参与农场里的一次谋杀,被判了二十年。在法庭上,他完全听不懂审理的程序,在审理之中一味幻想着自己无罪释放后在家乡的美满日子。等二十年徒刑意外地判下来后,他还自我安慰,觉得不过就二十年,出来后照样可以过好日子。但是,喝醉了的法国官员错误地把他的名字写在死刑榜上。他就这样被送上断头台。临死时他还觉得这是个很容易改正的错误,提醒那些法国官员:死刑犯叫AhChow,而他是AhCho。这是一个错误。法国人也发现了错误。但是,他们觉得已经为此耽误了许多时间,决定不做更改,反正中国人都是差不多的,屠刀终于砍了下来……(JackLondon;1993:1405…1417。)这故事和阿Q被处死几乎一模一样。但与鲁迅不同的是,杰克·伦敦并不着力于写AhCho的麻木,而是在他麻木的表层之下,描写他的无辜、他隐隐而现的痛楚、他的无助。总之,这是个有心灵的人。当屠刀落地时,读者感到了失去一个生命的沉重,感到了对草菅人命的愤慨。这是在读《阿Q正传》时很难感受到的。也怪不得杰克·伦敦的这篇小说和当时美国种族歧视的潮流格格不入,被十一家杂志拒绝后,才于1909年在Harper'sMonthly刊出。(JonathanD。Spence:141…144。)

    阿Q的麻木,其实是鲁迅的麻木。阿Q的故事,还是在中国最发达开放的农村展开的。如果鲁迅看到更偏远、更闭塞、更穷困地区的农民,还不知道会把他们描写成什么样。就在他的同时代,西方许多传教士、慈善家深入这些穷乡僻壤,目的也是要拯救那里的人的灵魂。但是,他们为这些苦难的人行医送药、无微不至,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情操,在鲁迅身上竟一点也看不到。我不能想象,如果鲁迅看到被特瑞萨修女(MotherTeresa)救治的那些人会有什么反应。他大概会把人家描写得像个虫子,连阿Q也不如。鲁迅说中国文化吃人,乃是真知。可惜,他自己并没有能跳出这样的文化。《阿Q正传》和那篇声称灵魂没有得到拯救的中国人肉体也不值得救治的《藤野先生》,已经问世了几十年。在这几十年中,几代中国知识分子就被这样的作品所激励。所以也不值得奇怪,我们会有山西黑窑中的奴隶制度,会有广东打死讨薪民工的惨案。读《阿Q正传》长大的民族,怎么可能对农民公道?再看看西方,特瑞萨修女则成了激励整个社会的英雄。这也怪不得,美国一些富裕家庭,自己掏腰包把还在上中学的孩子送到非洲从事慈善事业。两相对比,难道还不能说明中国文化的失败?

    冷漠与麻木,已经成为中国人的国民性。鲁迅们与阿Q们的不同,是鲁迅们不认为自己冷漠麻木,甚至还觉得自己“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牛奶”,是献出了一腔热血却又被他所想拯救的人吃了人血馒头的烈士。所以我说,韩非笔下的和氏,才是中国知识分子精神的真正写照:他们永远觉得自己的璞玉没有被承认或者被低估,永远觉得“群臣士民”嫉恨他们,永远觉得他们应该获得足够的权力来支配和设计别人的生活,永远觉得别人应该有被他们检定合格的正确思想。在他们看来,“群臣士民”的意志和情感,在国家理性面前一钱不值。

    我不妨顺便指出,这里特别耐人寻味的是,和氏不觉得自己的两只脚被剁掉值得一哭。楚王派来问讯的人,也觉得为两只脚被剁而哭的人很反常。可见,这两只脚的没有价值已经是大家的共识。(细节请看对《学而时习之》的研究。)而西方的政治哲学自古希腊以来,则频频以人的身体来比喻政治体。比如君主是头颅,僧侣是灵魂,士兵和官员是手,农民是脚等等。这种比喻往往传达了保守的价值,要求人们各安其位,不要犯上作乱。但同时,这种身体性强调的是社会作为共同体的有机性:每一个部分的利益都和整体的利益都是一致的;君主要视臣民如手足,倍加珍惜。(AntonyBlack:15…17。)基督教神学把这种社会的身体又演绎成“灵性的身体”,更是没有一个部分可以被伤害和牺牲了。

    《韩非子》的《和氏》一篇无意中告诉我们:君主专制下以法术治理的社会,是一个肢体残缺的社会。这种肢体残缺,自然导致了精神的残缺。当掌握法术的“优秀平民”被选拔进政府、以官僚机器直接操纵社会时,国家权力就把共同体的自治权力给取代了。共同体内的任何事物,都必须交给远在天边的官僚来决断。一旦共同体丧失了处理自己事物的能力,共同体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精神、彼此之间的纽带和信赖,也就跟着丧失。近代以来,从梁启超到孙中山,都强烈地感受到了中国人的这种政治冷漠。鲁迅在幻灯片中看到的,也仅仅是一个例子而已。这里真正的原因,还是中国的老百姓早已经被剥夺了在共同体中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没有参与,万事变得与己不相干,当然就会冷漠。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和制度的失败。所以,救治这种冷漠,并不是靠鲁迅这样的精神贵族来改造老百姓的灵魂。正相反,这些精神贵族应该少过问老百姓的事务,应该让老百姓自己来组织自己的生活。当知识分子总要指令老百姓往哪里走时,老百姓当然冷漠。但是,当老百姓自己可以决定自己往哪里走时,他们的责任感也绝不会比知识分子差。

    欧洲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就是从共同体精神中生成的。比如我在正文中要讲到的patria的概念,对民族主义的形成很关键。这个词一开始就指代的是小村小镇这样的聚落,是一个人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并且特别蕴涵着自己的权利要由自己的patria的乡亲来界定的观念。即使是中世纪英格兰乡村一个农奴成了被告,他要由自己乡亲构成的陪审团(许多成员就是农奴)判决是否有罪。他如果能够找出几个证人(哪怕是农奴)宣誓证明他的话是真实的,就可以被判无罪。其中一些农奴掌握了相当复杂法律技巧,欠了领主的劳役、财物,或者侵犯了领主的利益,领主几次告居然也告不倒。如果阿Q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的一个农奴,他当然不会是鲁迅笔下那种人物,当然会具有参与公共事务的热忱。那些幻灯片上的中国人,当然不会当麻木的看客,而要承担陪审员的职责。在这个意义上,至今一个普通的中国人还不具有中世纪英格兰农奴的权利。他们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