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债务工具(汇票、借据或债券)对于一个人或一个经济实体来说是一种契约性的义务,它规定在契约订立后的一连串指定时期内支付明确数额的东西(或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这就是说,债务是以后要支付的义务。因此,资产的特有者不断订立的借债合同,就等于根据从这些拥有的资产得到的预期的净收益流量提出的索取权。这些索取权当然会削减资产的现值,而资产的现值是通过对预期的净收益流量进行贴现来决定的。从这种非常基本的逻辑上来说,发行债务就相当于摧毁资本价值。
发行债务与资本价值的摧毁之间的上述联系由于复式簿记或资产负债会计所施加于我们的根深蒂固的影响而被我们所忽略掉了。发行债务,必然在将未遭致债务支付,这种债务或多或少被视为是双边契约关系的一个方面。债券的发行者是借者,他从契约期内得到了一种转移支付。现在所得到的支付要与日后所应兑现的支付相交换。在这种双边协议中,借方的资产负债表上通过把债务的现值加到账面上的负债一头而把现在得到的支付的现值加到账面上的资产一头,从而得到调整。在净价值上不发生变化。这样,整个个人资产结构或者整个企业的资本价值看上去没有受到损害。
这种复式簿记方怯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以下隐含的假定之上的,即与债务工具交换所得到的现在这笔钱将被用到生产性开支上,至少部分具有预期收入的性质。当借钱人把现在借到的钱简单地花掉或者消费掉时,这个假定就不再有效了。在这种场合,分离的或一头的债券发行模型比双头模型要有利得多。发行债券纯粹就是“耗尽”资本价值。
当然,这种关于债务的逻辑只适用于短期间的契约。在个人借贷企业借贷、机构借贷与公共借贷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所有这些场合,发行债券都是为了为现在的使用或消费筹措资金,这都等于削减预期的资产收入源流的资本价值。这个基本命题的确立是与资产选择的价值无关的。如果资本不存在价值,在这种场合,发行债券就会产生负的资产。如果资本价值—开始就是负的,那么,发行债券就会增大该负值。
三 公债与公共消费
第二节关于债务的基本逻辑与第一节所叙述的观念发展的概要历史之间有什么联系?这种基本逻辑与我们在这一书所列的标题与这节的目的之间具有什么联系?这种联系应该是足够清晰的。美国政府在日益增长与显然具有永久性的预算赤字的政体中所招致的公债是为公共消费或政府消费提供资金的,而不是为公共投资或政府投资提供资金的、古典的财政节俭规则在双重的意义上被破坏了:一方面政府不能“按期偿还”;另一方面,政府又不能把所借来的钱用于生产性的开支。在资产的一头,没有什么项目可以抵消由债务所代表的净负债的增加。国民经济中的收入源流的资本价值已被削减,只要债券一张张发行出去,负债的现值每上涨1美元,则资本价值就减少1美元。③
因此,合适的会计核算就要求按照未偿还的国债的现值来重新调整与估计一国的“国民资本存量”,该存量本来只是通过对净国民收入的折现来推算的。上述观点换一个稍微不同的说法。就是指将来的国民收入中的一个可预见的部分已经被指定用作债务的分期还本付息了。这部分国民收入显然不能按照那些在将来正常地挣得收入的人们的意愿与偏好来自由地支配了,无论是公共地支配这部分国民收入,还是由私人来处置这部分收入,都不再是自由的了。因此,国债是一种超负荷的义务,是一种负担,它是一种没有资产或所有权为补偿的负担。对于公民来说,国债完全相当于一种由于过去的狂热的消费所招致的私人债务。
有人可能会对我的对国家财政政策的重大问题所采取的简单方法持批评态度。他们也许会提出一个初步的、也许是不复杂的论点,说联邦政府的开支(这些开支被承认是部分地靠债务筹资的)并没有被浪费掉 把政府开支看成是与私人狂热的消费类似的行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不过这种论点毕竟是指出了政府财政开支是用在提供商品与劳务上的,而这些商品与劳务则被认为是满足集体福利的,包括对穷人与别的有着合理要求的人们的转移支付。
然而,我的分析并不是说政府的开支从上述任何意义上说是“浪费”的。在70年代与8O年代通过借债或赤字筹措资金的政府开支也许确实提供了一些福利,这些福利的价值可能超过当时对于债务负担所估计的现值。但是,同样的观点也适用于狂热的私人消费时期的个人开支。一个可怜的懒汉,在花完了一个星期的工资以后,借到了一笔钱,能在当地的小酒店里快活地度过周末,他也许会尽情地亭受到周末之夜的好处,这种好处在他当时看来,其价值可能比他估计的债务的机会成本还要高。然而,不管他在上星期六晚上所作的选择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都不能影响他在下一周的支付日所面临的债务负担。当然,这位懒汉可能一想到他上星期六的快乐就兴奋愉快,他也许会说,“这很值得”。但是,当星期五又来临时,他就会发现,如果他上星期六不是在酒店里度过,他现在可以支配的净收入就会多几个美元。通过借钱所享受到的利益与快乐可能会大于、等于或小于恰当估计的受选择影响的机会成本这个事实的结果如何,都与选择后的机会成本的现在的估算毫无关系。不管借钱所得到的利益是大还是小,反正这种利益已经被人享受掉了。现在人们所要忍受的只是选择后的结果。④
四 公债与公共投资
人们在提出更为深奥微妙的论点时,也许会明确地说,联邦政府由债务筹集的政府支出并没有全部用于现在的公共消费。这个论点实质上暗示着,联邦政府支出中的一部分代表着对长期资产的投资支出。只要联邦政府支出是属于投资支出的,那么,依靠发行公债来为财政筹措资金就是合适的。在这方面,政府的行动与一般的商业程序并无差别,可信赖的财政计划肯定允许通过借债为真正的资本项目的购买提供资金。从以上论点可以引出一个有实践意义的结论:政府的财政账户应该把消费项目与投资项目分开,把现在经常性的消费与资本预算分开,有时就是指把线上项目与线下项目分开,把这些项目进行分离可改进财政核算体系。以上这些区分,在一些国家里已经成了公共核算程序的一个特征了。
粗略的观察说明。这个论点是经过仔细考虑的。如果说,在实际上联邦政府靠发行债券而筹措的政府支出大体上相当于在公共资本上的投资支出,那么,在国民经济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一方就有了一个抵消项,该项将会抵消负债一方上由债务所代表的价值。在这个场合,契约双方都有记录,无论是债券的发行,还是资产的购置,都无需国民资本存量的净价值发生变化。如果在净资本存量的意义上,政府投资支出会具有更高的生产性,那么,对于资产现值的适当的衡量就应在记录上反映出若干增加。
问题看来是经验性的。在所观察到的赤字年代里,联邦开支中有多少是属于公共资本的投资?在全部财政开支中属于投资的开支是否在实际上相当于由发行公债所筹措的资金?
为了精确地说明预算支出中哪些才算是公共资本投资项目,需要谨慎的态度。从这里的分析要求来看,光是资产的耐久性一条,还不足以保证对该资产的购置就肯定属于资本投资。为了确保一项政府开支是属于一种净资产,该项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必须具有抵消债务负债项的正的现值,必须在客观上具有净收入的增值,从而直接有助于资产的增值。
我们可以举出一个不能算作我们这里所说的公共资本但属于长期存在的一种资产的例子,比如说,纪念碑就是一种永久性存在的财物。然而,纪念碑没有什么可以衡量的收入流量。尽管在将来纪念碑也可能会带来可预见的利益,不过,这种可预见的利益不会成为税收的一种源泉,用来支付在建造纪念碑时靠债务筹集的费用。
从税收的公平准则来看,以后可以预见的利益的源流看来会表明,借债比直接税更为合适。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象纪念碑这样的公共“资本”开支是与经常性的公共消费开支完全不同的。当公共物品被实际消费时,从公共消费中产生的利益是自然增长的。可是,来自纪念碑的可预见利益只增加心理收入与心理效用。在将来某个时候,关于效用水平的衡量应该包括这些来自纪念碑的可预见的利益的价值。然而,要注意,当人们接受纪念碑的这些利益时,对于这种利益所采取的形式是不能选择的,而且,看来也没有希望把这些收入利益转化为有助于对债务进行还本付息的别的收入形式。
象纪念碑这样的公共“资本”,看来还包括政府持久的投资项目(如公共建筑、国防武器),这些投资就象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一样,其目的是为了在将来产生消费利益。作为一个例子,我们考虑一下关于音乐或艺术欣赏上的经费支出。在一个漫长的时期中、可预见的利益是增加的,在该时期中得到的效用比当初不进行该项目的投资所得到的效用要大。但是,一旦最初的支出投下去之后,这种利益就“紧锢”在里面了;它们就是不能与投资的实物形式相脱离的东西,不能把这种利益转化为能实现的货币等价物。一个人如果以借债方式来从事艺术欣赏方面的投资,他也许能够享受关于艺术的知识,然而,他在这方面的效用的提高不会减轻他在对债务进行还本付息时所承受的超负荷的债务负担。如果复式簿记法能够以效用的方式记账,则以精神上效用的增加来表示的资产一方价值的增加可以抵消债务的负债一方,这种做法也不失其合理性。然而,通常采用的复式簿记法只是记入可实现的价值与可执行的义务。只要这种基于节俭的谨慎原则被人们所遵守,那么,人们也许从效用的角度看确实是富有的,但他们将会发现自己处在濒于破产的境地。
对于政府来说,这种财政节俭戒律将意味着,一种资产,只有当它可以在以后带来可衡量的可实现的货币收入流量时,它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公共资本”,记入能抵消负债的资产项目上。比如说,如果政府建造了能征收通行税的高速公路或城市交通网,那么,就有理由把这些可预见的设施的预期收入流量通过折现折合为一种资产的资本价值,这种资产的价值正是该设施所代表的。当然,这种资产价值只限于实际能期望的收费水平的折现价值。如果在设施上的收费不能补偿成本,那么,在设施上所投入的成本支出就不能全数算人折现的价值中。政府不愿意在靠借债建造的施设上向使用者收取能全部补偿成本的费用,这实际上就等于说,政府把一部分非设施收入贴补在里面了。以上结果,就相当于把由借债获得的资金用于经常性的公共消费一样。
因为即使从最广泛的定义出发,公共资本投资也只占政府支出中的一个相对较小的份额,而在这个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