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从汽车、笔记本电脑、家电、手机,到植物、书画、家具、健身器材,可租赁的物品五花八门。由于许多出口下滑而形成大量的库存,越来越多的厂家愿意以低价把产品卖给租赁公司,以加快资金周转。
对于消费者来说,经济越萧条,他们选择租东西的可能性就会越大,此时如果能降低消费门槛,将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为了不让大额押金影响顾客体验,一些租赁公司,如汽车租赁公司就引进了担保机制。
据统计,长租、代驾、自驾三大汽车租赁业务在国内已有10亿美元的规模,市场预期到2015年,国内车辆租赁需求将达30万~40万辆,市场总规模可达180亿元,这对于国内本土的租车企业无疑是个动力。
目前,租赁商、厂家与消费者三者之间的法律责任还是“买不如租”模式中的一个短板。在我国现有的《融资租赁法(草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有关租赁消费的内容,因此要界定租赁消费的经营范围并不简单,因此,像准入门槛、监管和行业管理等问题,也没有明文规定,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混合经营,也还没有相应的法律界定。
点评:
启明创投合伙人 童士豪
光有资金只是第一步,后台的运营调度管理能力、有效的成本控制以及把所有的环节都系统化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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