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制定秩序。 为无定限的事物创制秩序,只有神才可能,神维系着整个宇宙的万物,为数既然这样的多,其为积又这样的大,却又能使各各依从规律,成就自然的绝美。 这里,我们可以论定最美的城邦,其大小必然有个限度,以适合上面所阐释的秩序。 又,我们还须注意到,正如各别的动物、植物和无生命的工具那样,城邦的大小也各有它适中的限度。任何事物倘使过小或过大都将丧失天赋的能力而不克尽其作用。这种事物有时由于性能不良,有时便完全丧失其本性。以船为例:一艘只有一指距长或竟有两径长的船都不成其为一艘船;即使一艘船的尺寸不至于那样失常,还是可能嫌它大了些或是嫌它小了些,因而不利于航行。 邦国亦如此。 若组成一个城邦的分子太少,这在生活上就无法自给自足,而城邦的目的却在自给自足。一个城邦,如果像个民族国家那样,人口太多了,尽管在物质需要方面的确可以充分自给,但是它既难以构成一个真正的立宪政体,也就终于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邦。 为数那么多的群众,谁能做他们的将领加以统率?除了具有斯顿笃那样的嗓音,谁又能给他传令?
因此,当城邦初成立时,其人口的底数只要在一个为达成优良生活的政治体制的目的中,大家可以通工易事而能自给,便足够了。 人口逐渐超越当初的底数,这就成为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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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而仍是一个城邦;但是,上面已说明,这样的增加不能无限地进行。只要环顾实际,我们就不难规定这种限度。一个城邦的活动一部分出于执政人员,一部分出于被统治的人众。 执政人员的职责是断案决事和发号施令。 一个城邦的公民,为了解决权利的纠纷并按照各人的功能分配行政职司,必须互相熟悉各人的品性。 倘各不相知,那职司的分配和案情的裁断两者都不免有所失误。 对这类重大事件,临时随意处理,总会多出纰漏,但是人口倘使确属过多,就显然没法作周到的措置。 在人口过多的城邦中,外侨或者客民如果混杂在群众之间,便不易查明,这样,他们就不难冒充公民而混用政治权利。从这些分析中,我们已经可清楚地见到一个城邦最适当的人口限度:这该是足以达成自给生活所需要而又是观察所能遍及的最大数额。 关于城邦的大小问题,这里已讲得足够多而可以结束了。
章五 相似的论点也可应用到土地问题上。 就土壤的性质说,当然,人人却愿意在自己境界内可能种植一切庄稼,使大家各得所需,样样都不缺乏,保证全邦高度的自给自足。就国境的大小或土地的面积而言,应当以足使它的居民能够过闲暇的生活为度,使一切供应虽然宽裕但仍须节制。 我们所拟的这种限度是否确当,等到今后在研究财产和致富的一般问题及财产的执管和利用问题时,另行详述。 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人们的生活思想往往趋于两极,或者自甘俭朴,或流于豪奢。 至于土地的坐落——虽然某些问题有待于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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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家的经验——我们可以提供这样的建议:一个城邦的地理环境应该是敌军难于进入而居民却易外出的。 关于人口方面所说“观察所能遍及”的条件,对土地方面也一样合适。凡易望见的境界也一定有利于防守。 中心城市的位置,按照我们的理想应有海陆方面的通道。第一个要点是曾讲到过的,城市为全邦的一个军事中心,四围有警,都能由此派遣赴援的部队。 第二,它也应是一个商业中心,具有便利的运输,使粮食、建筑用木材以及境内所产可供各种工艺的原料都易于集散。
章六 海上交通对于一个内政良好的城邦究竟有利抑或有害,是个意见极为分歧的问题。 有些人坚持说,让出生和成长于外邦礼法中的客民入国,因此增加了邦内的人口,肯定不利于自己的良好礼法;滨海港埠输出输入的货运繁盛,则商旅云集,人口增加势所能免,他们认为这终究有损于内治的安宁。 从另一面看来,如能避免人口的增加,则海洋对于一邦的城市及其全境无疑是有利的,这不仅仅对国防有益,也可借以流通物资,使境内获得充分的供应。 为了保障安全并便于克敌致胜,一个城邦应该兼筹海防和陆防。就攻击来说,若具备海陆的便利,兼用海陆两种兵力,即使不能由两军同时出击,但忽尔由陆地、忽尔由海洋进袭,也易于惩创敌人。为了获得供应,一个城邦应慎重注意,凡输入的商货一定为本邦所不生产的物品,而输出的商货一定为本邦生产有余的物品。 从事贸易应以本邦的利益而不以他人的利益为主。那些成为国际市集的城邦,其目的都在贪图税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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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城邦不宜贪图此利益,就不该让自己成为一个大商场。留心当代各邦的国情,我们常常见到有些境内及其都邑布置着很为恰当的港埠,这些港埠离开城区近,却又另外独立,城港之间则联墙垣以及其它类似的碉堡,使城区的武力足以捍卫港埠的安全。凭这样的安排,显然既可以获得港埠的便利,又不难以法律防止其附带的任何不良影响,城邦可以订立某种规章,区别外来的商旅,限定谁可入城、谁不得入城从事交易活动。城邦具有相当多的舰队能从事海上作战的无疑是十分有利,这不仅仅足资自卫,在国际关系方面也很重要,舰队可威慑强邻,在友邦有警时,则能在陆路以外,另外从海上赴援。 这种实力的大小,即舰船的多少,要以国情来衡量,并且考虑到立国的抱负后加以制定。 城邦如欲积极周旋于列国之间,企图成为一代的领袖,它的海军就须达到足够称霸的规模。 由此编集的桡手群众不要增加该城邦的户口;这类人手当取之于公民团体之外。 水兵则应该从自由公民阶级中征召来作为舰上的主体,担任战斗、管理和指挥等任务,他们就像陆军一样为城邦武力的一部分。 但邦内的农奴和农庄雇工要是极为众多,桡手的召募和补充就不会有困难。 我们见到现今若干城邦实际上正是施行这样的政策,例如在赫拉克里亚,公民团体为数少于它邦,它却建立了相当大的舰队。关于土地、海港、城市、海洋以及海军,这里已讲得够多可以结束了。
章七 我们已经讨论过一个城邦凭以决定人口数量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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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限度,现在要进而研究他们的品质,组成城邦的各个分子应具有怎样的秉赋。 我们若不以希腊的著名城邦为限而兼及那些分布于全部人类所居住的世界中的非希腊民族,对它们进行广泛的考察,那对于这种秉赋就能有所认识。 寒冷地区的人民通常精神充足,富于热忱,欧罗巴各族尤甚,但是大都绌于技巧而缺少理解;他们因此能长久保持其自由而从未培养好治理他人的才德,所以政治方面的功业总无足称道。亚细亚的人民多擅长机巧,深于理解,但精神卑弱,热忱不足;所以,他们往往屈从于人而为臣民,甚至会沦为奴隶。 惟独希腊各种姓,在地理位置上既处于两大陆之间,其秉性也兼有了两者的品质。 他们既具有热忱,也具有理智;精神健旺,所以能永保自由,对于政治也得到高度的发展;倘使各种姓一旦能统一于一个政体之内,他们就能治理世上所有其它民族了。 在希腊和非希腊人之间,这种禀性的差别也可以在希腊各种姓之间见到它的端倪,有些希腊人或者偏于热忱或者偏于理智,另些却正兼有两种品质。以上分析说明,一个立法家,对于既赋有理智又赋有精神的那种人民,不难引导他们达成善业。 某些人认为卫国之士应有这样的态度:对于相识者须表示友爱,对于不相识者则都以暴戾相待——这是一种热忱的态度。 热忱,在我们的灵魂中,正是爱情和友谊发生的机能;我们要是被素所友好者或朋辈轻侮,则比被陌路的人们所亵渎,在精神上感觉到更为激荡,这可证明爱憎为精神的现象。 所以,阿基洛沽在埋怨他的友人时,向自己的精神作低沉的控诉:“你竟然在你自己友好的家中受到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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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这种机能不仅仅舒展爱情和友谊,我们所有任何作为的能力,任何自由的情绪,没有不是由此发源的。 精神这事物总是向外发展而且不可屈服。 但是,所说人们对于不相识者应该以暴戾相待,殊非良好的教训。 人们对于谁都不应该摆出暴戾的态度;其实,凡胸襟豁达、神志高爽的人,其性情必不致流于残暴——不过,对于罪行和恶人自当另眼相看。 至于罪恶,象上面曾说过,他们如对自己素来熟识的人们犯了罪恶,其引起的反感也将更加强烈。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人们在碰到这样的事情时,除了实际的损害以外,还痛感有忘恩负义的隐恨。“兄弟相争,其为悖戾更严重”
,这是我们一位诗人的话;另位诗人也曾说过,“爱之过深者,及其生憎,则恨也愈深。”
这些就是我们对一个理想城邦的必要基础所得出的结论,关于公民团体人数的多少及其所应秉赋的品质和国境的大小及其土壤所应有的性状,都已作了概括的叙述。 这些理论上的设想无需像实际的事物那样要求某种程度的精详。
章八 如其它自然组合物,社会体系所赖以存在的必要条件,不同于该体系所由组成的各部分,我们不能把一个城邦或任何成为一个整体的社团所必不可少的各种条件,都误认为城邦或者这类社团的各个部分。一个完成整体的所谓社团必定有某些事物对于所有参加社团之内的各分子都是相通的,也是相同的。 它们对于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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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分配可以在数量上是相等的或者是不相等的。 这种事物或是一种,也可以是许多种,例如粮食,或土地,或类似的任何其它东西。 目前就手段和目的而论,虽各种手段正所以达成目的,而为了目的则应用各种手段,两者之间虽互相关涉而并无共通的东西。 例如应用建筑工具来建筑房屋的工人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工人和房屋之间没有什么东西是共通的,建筑工人的技术只是手段而房屋则为目的。由此可知,如果说城邦需用财产,财产却并不能算作城邦的一部分。 所谓财产,确实[包括无生命的东西,]也包括若干有生命的东西。 但[其它两件事也是确实的:]城邦只是同等的人们间的社会组织;城邦的目的是人类所可能达到的最优良生活。 最优良的善德就是幸福,幸福是善德的实现,也是善德的极致。 但是这在生活实践之中,并非人人都可获得;有些人达到了充分的幸福,另些人或仅参加优良生活的一小部分或竟然完全无分。 这样,其后果是显然的。 由于人们不同的德性,产生不同种类的城邦,建立若干相异的政体。 由各种不同的途径,用各种不同的手段追求各自的幸福,于是不同的人民便创立不同的生活方式与不同的政治制度。现在我们就应该列举“城邦所赖以存在的诸职能”
,在列举这些职能时,组成城邦的“诸部分”也就一并加以说明。要开列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