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通达诸义。」与此建立现比教喻四量相违故。又破有性能量所
量,不破缘起观待所立能量所量,即前论云:「此等皆是观待假
立,若有能量乃有所量义,若有所量义乃有能量,能量所量非有
自性。」故无翳等内外错乱因缘损害诸根识等,唯无明力错乱,
执取实无自性现有性境,此不能害无倒名言。入中论云:「许妄
见有二,根明有过根。诸有过根识,望善根识倒,诸无损六根,
所取世共证,就世为谛实,余就世立倒。」此说名言识境,待名
言识各立二类,谓倒无倒内身所有损根因缘。入中论释云:「若
诸翳膜黄眼等病,及食达都罗等,是为内有坏根因缘。」身外有
者,如前论云:「由油水镜及空谷等发言说声,又由日光处时差
别,正现前等,是为外有损根因缘。内虽未有损根因缘,由此诸
缘而于影像谷响阳燄,亦成妄执水等因缘。如是幻师等所配咒药
亦当了知。能损意者,谓前诸事及诸邪宗,诸似比量。」此说邪
宗及诸似因,皆是损害意识因缘。又睡眠等,是损梦中意识因缘,
故无明所执之境,如下当说虽于名言亦无,然由无明所作损害,
非此所说违害因缘。
设作是念,若五根识,无余错乱因缘损害,便于名言为不错
乱,则彼所现自相,于名言中亦应许有,然此师不许,故须许为
错乱。若如是者,则此诸识为于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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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色等之量,不应道理,以于名言色等亦错乱故。答曰:清辨
论师许色等境于名言有自相之性,破唯识师于遍计执。由无自相
之性,谓相无自性时,于遍计执设能计所计双关观察,若能遍计
自性差别之名觉,许于名言无自相之性者,则谤依他起事,是显
然许依他起性,于名言中有自相性。第二十五品般若灯论云:
「若谓说色意言言说遍计执性皆为无者,是谤有事。毁谤意言及
言说故。」观禁大疏云:「此文显示瑜伽诸师谓遍计执,由相无
自性性,故说为无性。若于说色自性差别,意言分别言说名言能
遍计性,谓由相无性性故无自性者,是谤世俗依他起事,不应道
理。」此说名觉所摄依他,若于名言许相无性则成诽谤。其相无
自性之相者,即是自相或名自性。唯识诸师说遍计执无彼自相,
于依他起有彼自相故有自性。然从他生无自然性,说名无性,解
深密经亦如是说。谓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密意说。莲华戒论师云:
「彼经显示三种无性所有密意,开显远离二边中道,故是树立了
义之宗。」若于胜义增益依他有自性者,是遍计执,故彼非有。
由于名言依他起性有自相故,遣除损减,故许显示中道之义,故
此论师亦于名言许有自相。入中论释云:「如于绳上蛇是遍计,
于实蛇是圆成实。如是自性,若于缘起诸所作性依他起上是为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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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于佛行境立为圆成,如是了知三性建立。次当解说经中密意,
『若经所说非实意,知不了义当引释。』」谓解深密经立三自性
是不了义。自宗之遍计,谓于依他执有自性,故于名言亦不许依
他有自相之性。唯识诸师除遍计执,不许依他及圆成实相无自性。
故许彼二,是有自相或有自性。正依解深密经,故许彼二是胜义
有。佛护论师月称论师,谓若有自相所成实体,则是实有,清辨
论师等,唯尔不许是胜义有。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八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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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九
又唯识师云:「一一极微非根识境,不显现故,众多积聚亦
非彼境,无实体故,如现二月。」分别炽然论答云:「若成未积
单位极微非诸根境,是成已成。」答后难云:「若以积聚一种极
微为宗,说此非因,无实体故,而立因者,其因是他不极成,谓
一种类极微体性,彼彼皆有益境功用,故彼皆为境体支分。于极
微尘生起现似积相之觉,从其积聚一类极微而成瓶等,我等亦许
彼为实有,犹如极微,何以故,犹如极微亦是八微积聚为体,许
其实有,故和合体所有瓶等,亦是实有,单不可成。」此说积聚
一一极微皆是根识之因,复是实有。又许彼是微尘究竟,故许无
分极微是所缘缘。是故根识,若无前说内外乱缘之所损害,许为
无乱,许于名言是所缘缘,与经部同。
入中论释云:「有说经部师宗说为胜义,中观诸师即许彼法
而为世俗。当知此说是未了知中论真实。有说婆沙诸师所说胜义,
中观诸师许为世俗,此亦未知论之真实。说出世法与世间法而相
同等,不应理故。故诸智者决定当知此宗非共,此显彼诸部宗,
不共假立无有方分能所取等,虽于名言亦不受许。」四百论释云:
「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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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师如胜论师,许实极微不应正理。」此说不许无分极微,前二
部师许为胜义,中观诸师虽于世俗且不许者,谓无方分等事,非
说彼二所许实法,中观诸师于世俗中皆悉不许。如色声等彼许实
有,中观诸师许为世俗。四百论释,就诸根微尘积聚位,破许一
一是根识因。又即诸根与诸微尘,若即若离皆不得成。故依彼假
立为识所依。如是诸境亦依他立而为假有,是根识境。此许诸识
是假现,诸境是真现,故此论师与清辩论师虽二同许诸外境义,
然其安立根境道理,极不相同。前破根识于自相境为量之时,说
「住余相事现余相故」,谓色声等境,于根识前现似有自相,然
如所现,虽于名言亦定非有,故此论师虽于名言亦许诸识皆是错
乱。然诸根识于名言中,是能立色声等境之量,无不应理。立彼
诸识错乱之因,谓如所现无自相义,此乃观察有无自相之理智所
能成立,非名言量之所能成,故待名言量,非为错乱。现第二月
及现影像等诸识,如所现义无第二月及本质等不待理智,即名言
量便能成立。故此诸识与前诸识为正倒世俗之差别,亦皆应理。
若谓由依理智及名言量,通达错乱虽有差别,然如实无现似
本质等义,如是亦无现似自相之义。如有自相所空之色等,如是
亦有本质所空诸影像等,是故诸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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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通常之名言觉是倒非倒悉无差别。若尔反问,自相之体与现似
本质之义,于名言中二者同无,色等像等于名言中二者同有。则
入中论释云:「缘起影像及谷响等略为虚妄,具无明者亦可现见,
然青等色及心受等略现谛实,其真自性具无明者一切不现,是故
此性与于世俗现虚妄者非世俗谛。」安立青等为世俗谛,不立像
等为世俗谛,如此差别不应道理。当有何答。若谓此二,于名言
识虽同显现,然影像等由世间识能达为妄,故不立为世间俗谛,
青等虽妄,然其为妄由世间识不能证知,故安立为世间俗谛。如
彼二境待名言识谛妄应理,如是二心待名言识,是倒非倒亦应正
理。若谓待名言识既不颠倒,于名言中错乱相违。若于名言说为
错乱,错乱之名言与待何识立不颠倒名言之识,二者是一,则犯
相违,然彼二种名言各别,有何相违。谓以正理破除色等有自性
体时,非就胜义,须就名言,于此名言识,则诸根识皆是错乱,
除此所余,于诸通常名言识则非错乱,故不相违。譬如世间言说
中,说几人有及几人无,说云几者,其语虽一,然所有之几与所
无之几,不立为同。又彼错乱是待通常世识,非中观师许彼不错,
如云「唯由世为谛」等,故中观师立彼错乱。然以安立诸虚妄境,
亦无相违,若立实境许以乱心而安立者,则成相违。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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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许一切法皆如幻化,故于名言皆是虚妄,然立彼等为世俗
谛,亦不相违。如云无明障性故世俗,于无明世俗立为谛实,与
破诸法有自性时,于彼世俗立为虚妄,二无违故。又说于世俗中
现虚妄者非世俗谛,谓以名言量能达虚妄者,非说凡于名言为虚
妄者。
如是中观师于名言中,自宗安立生死涅槃众多建立,及于名
言破实事师所乐不共妄计诸义。此诸道理极难通达,故能无倒通
达二谛建立者,绝无或有。谓于世俗破实事师所许诸法,须以正
理观察而破,然自于世俗许生灭等。亦作是念,具观慧者许与不
许,是由有无能立,能立复待随正理行。次以正理正观察时,见
自所许诸世俗法,与实事师遍计所执,若正理害二俱妨害,若不
妨害二俱不害。次见大自在天及自性等,于名言中若许为无,则
自色等亦须许无,若于名言许色等有,则自在等亦须许有,二者
相等。故觉自宗任于何法此是此非皆不可说,恃为获得中观真实。
又有随顺如此误解,住无所取,便为修习清净正见尤为众多。诸
如此类,非是智者所爱正论,由未了知如前所说正理所破,遂以
破除自性正理破坏一切名言建立。是执正见与诸邪见,错则俱错,
不错则俱不错,大邪见故。故如此类虽长时修,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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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能略近正见返渐遥远,由与自宗缘起正道,可许一切生死涅
槃缘起建立,极相违故。
入中论云:「无知睡扰诸外道,如其遍计妄计我,幻阳燄等
诸遍计,此于世间亦非有。」此说外道不共欲乐及如前引自部实
事诸师不共欲乐诸遍计执,于自世俗亦说非有,此义当释。此于
名言许有许无,为从何门而安立耶,谓若有一于名言识是所共许,
如所许义,余名言量无能违害,及能如理观察真实或有无自性,
以此正理亦无违害,则于名言许彼为有,与此相违,即许为无。
其名言识,谓任于何法,唯如所显随顺而转,不更观察其所现义,
为唯于心如是现耶抑为彼义实如是耶,名不思择真实义识,非是
一切全无观察。此唯如世间共许,或如名言识显现而转,非观真
理为何而随转故,亦名世许。故如此识遍于宗派,变未变心一切
皆有。任于谁身,皆名世许或名无观察识。莫执唯于世间常人未
以宗派变心者乃有,即由宗派已变心者,虽有众多有观察识,谓
观唯如名言许耶抑于真实如是住耶,然非彼一切识,皆是观察实
理之识。故问何为世共许,非是唯问离诸宗派世间老人,即可观
察五蕴身中无观察识,如何而转,言于彼识共许,谓所显现或所
领纳设名言处。又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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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及地道等,虽于庸俗未能遍许,然由听闻及领纳等,缘彼境时,
于诸通常不观实理之识,亦能显现,故无世间不许之过。余名言
量所违害者,譬如于绳妄执为蛇及于阳燄妄执为水,虽是未观实
理识所执取,然彼所取义,由名言量而能违害,故于名言亦无彼
等。如理观察有无自性之正理无违害者,谓于名言所立诸义,虽
名言量之所成立,然正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识,于一切种定须无
害。若由彼理之所成立,是由自性成立为有,则违名言之义。故
无妄执理智无害与彼所成二事为一,说于名言,从诸善恶感生苦
乐与自在自性造生若乐,是则俱是,非则俱非,邪分别处。自在
自性造生苦乐舆善不善感生苦乐,二虽俱非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
所成立,然以正理违不违害,于一切种不相等故。又自他部诸实
事师,不共欲乐遍计无时分方分之能取所取,及神我自性大自在
等,彼师立时,是以道理已观自性是否如是,次自亦谓是由如是
观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