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在一个场合是10%,而在另一个场合是90%。如果不是这样,价值和剩余价值就必定不是物化劳动,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了。可见,因为不同生产部门按百分比考察的资本,——或者说,等量资本,——是按不同比率分为不变要素和可变要素的,它们所推动的活劳动不等,因而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利润也不等,所以,它们的利润率,即剩余价值和总资本的百分比也就不同。
但是,如果不同生产部门用百分比计算的资本,或者说,不同生产部门的等量资本,由于它们的有机构成不同,会生产出不等的利润,那末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不同生产部门的不等资本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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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和这些资本各自的大小成比例,也就是说,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不和各部门分别使用的资本量成比例。因为,如果利润的这种增加和所使用的资本量成比例,那就是假定,用百分比计算,利润是相等的,也就是说,不同生产部门的等量资本,尽管它们的有机构成不同,仍会有相等的利润率。只有在资本的有机构成已定的同一生产部门之内,或在资本的有机构成相等的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利润量才会和所使用的资本量成正比。说不等量资本的利润和它们的大小成比例,无非就是说,等量资本会提供等量利润,或者说,一切资本不论大小和有机构成如何,它们的利润率都是相等的。
以上的论述是以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这个假定为出发点的。一个商品的价值,等于该商品中包含的不变资本的价值,加上该商品中再生产的可变资本的价值,加上这个可变资本的增长额,即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在剩余价值率相等时,剩余价值量显然取决于可变资本量。资本100的产品的价值,在一个场合是90c+10v+10m=110;在另一个场合是10c+90v+90m=190。如果商品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的,那末,第一种产品就卖110,其中10代表剩余价值或无酬劳动;第二种产品就卖190,其中90代表剩余价值或无酬劳动。
这一点在比较国与国之间的利润率时特别重要。假定在一个欧洲国家,剩余价值率为l00%,这就是说,工人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雇主劳动;在一个亚洲国家,剩余价值率=25%,这就是说,工人在一天中4/5的时间为自己劳动,1/5为雇主劳动。假定在这个欧洲国家,国民资本的构成是84c+16v;在这个亚洲国家,国民资本的构成是16c+84v,因为在那里机器等等用得不多,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一定量劳动力在生产中消费掉的原料也比较少。这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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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就会得出以下计算:
在这个欧洲国家,产品价值=84c+16v+16m=116;利润率=16/100=16%。
在这个亚洲国家,产品价值=16c+84v+21m=121;利润率=21/100=21%。
可见,这个亚洲国家的利润率比这个欧洲国家的利润率高25%以上,尽管前者的剩余价值率只有后者的四分之一。凯里、巴师夏之流一定会得出正好相反的结论。事实又是如何?
附带说一句,各国的不同的利润率,大都是以各国的不同的剩余价值率为基础的;但在这一章,我们比较的,却是同一剩余价值率所产生的不同的利润率。
除了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以外,也就是说,除了等量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会推动不等量劳动,从而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会推动不等量剩余劳动以外,利润率的不等还有另外一个源泉,即不同生产部门资本的周转时间不同。我们在第四章已经看到,在资本构成相同,其他条件也相同时,利润率和周转时间成反比;我们还看到,如果同一个可变资本的周转时间不同,它生产的年剩余价值量就会不等。所以,周转时间的差别,是等量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在相等时间内生产出不等量利润的另一个原因,因而也是这些不同生产部门利润率不等的另一个原因。
至于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组成的资本构成的比率,就它本身来说,是根本不会影响利润率的。它只有在两种场合才会影响利润率:或者是这种不同的构成与可变部分和不变部分的不同比率相符合,因而利润率的差别是由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率的差别引起的,而不是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率的差别引起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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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固定组成部分和流动组成部分的不同比率引起了实现一定量利润所需的周转时间的差别。如果各资本按不同的比率分为固定部分和流动部分,这个情况当然总是会对这些资本的周转时间发生影响,并引起周转时间上的差别;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些资本实现利润所需的周转时间是不同的。例如,A必须经常把较大部分的产品转化为原料等等,而B却要在较长时间内在耗费较少原料的情况下使用同样多的机器等等,尽管如此,A和B只要都在从事生产,就总是要动用它们的一部分资本,一个是用于原料,即用作流动资本,另一个是用于机器,即用作固定资本。A不断把它的一部分资本从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再从货币形式转化为原料的形式;B却把它的一部分资本在较长时间内当作劳动工具来使用,而无须经过这样的变化。如果二者使用同样多的劳动,那末,虽然它们在一年内出售的产品总量的价值不等,但两个产品总量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会一样多,并且它们按全部预付资本计量的利润率也会相同,尽管它们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构成不同,它们的周转时间也不同。两个资本虽然周转时间不同,但在相等的时间内会实现相等的利润。【{从第四章可以看出,只有在资本A和资本B有不同的价值构成,但它们的用百分比计算的可变组成部分和它们的周转时间成正比,也就是和它们的周转次数成反比的时候,以上所说才是正确的。假定资本A的百分比构成为20c(固定的)+70c(流动的),因而是90c+10v=100。在剩余价值率为100%时,周转一次,10v就会生产10m,因此,周转一次的利润率=10%。再假定资本B=60c(固定的)+20c(流动的),因而是80c+20v=100。按照上述的剩余价值率,周转一次,20v就会生产20m,因此,周转一次的利润率=20%,也就是等于A的两倍。但是如果A一年周转两次,B一年只周转一次,那末,A一年中同样会生产2×10=20m。它们二者的年利润率就会相等,都是20%。——弗·恩·} 】周转时间的差别本身,只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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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影响同一资本在一定时间内所能占有和实现的剩余劳动量的时候,才有意义。因此,既然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构成上的不等,并不一定包含着那种又会引起利润率不等的周转时间上的不等,那就很清楚,如果出现了利润率不等的现象,这并不是由于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不同构成本身造成的,相反地,是因为在这里,这种不同的构成只是表明了一种会对利润率发生影响的周转时间上的不等。
可见,在不同产业部门中由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组成的不变资本的不同构成本身,对利润率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起决定作用的,是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比,并且不变资本的价值,因而不变资本同可变资本相比的相对量,同不变资本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固定性质或流动性质是完全无关的。然而可以看到这样的事实,——这个事实往往导致错误的结论,——在固定资本显著发达的地方,这种发达只不过表明,生产是大规模进行的,因此不变资本大大超过可变资本,或者说,所使用的活劳动力同它所推动的生产资料量相比是很小的。这句很关键的话,似乎没有说完。
这样,我们已经指出,在不同产业部门,与资本的不同的有机构成相适应,并且在一定限度内与资本的不同的周转时间相适应,不同的利润率占着统治地位;因此,即使在剩余价值率相等的情况下,利润和资本量成正比,从而等量资本在相等时间内提供等量利润的规律(作为一般的趋势),——假定周转时间相等,——也只适用于有机构成相等的资本。以上所述,和我们直到现在为止的全部论述一样,是建立在同一基础上的,即商品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的。另一方面,毫无疑问,如果撇开那些非本质的、偶然的、互相抵销的差别不说,对不同产业部门来说,平均利润率的差别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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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存在,而且也不可能存在,除非把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体系摧毁。所以,在这里,价值理论好象同现实的运动不一致,同生产的实际现象不一致,因此,理解这些现象的任何企图,也好象必须完全放弃。要理解这些现象,可以看本卷后面恩格斯的增补。
从本卷第一篇可以得出,不管资本的有机构成如何不同,只要为生产产品所预付的资本额相等,不同生产部门的产品的成本价格总是相等的。对资本家说来,在成本价格上,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区别消失了。资本家为了生产一种商品,必须支出100镑,不管他的支出是90c+10v还是10c+90v,这种商品总是耗费一样多。对他来说,商品总是要耗费100镑,不多也不少。不管所生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多么不同,成本价格对投在不同部门的等量资本来说总是一样的。成本价格的这种等同性,形成不同投资竞争的基础,而平均利润就是通过这种竞争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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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般利润率(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
资本的有机构成,在任何时候都取决于两种情况:第一,所使用的劳动力和所使用的生产资料量的技术比率;第二,这些生产资料的价格。我们以前讲过,资本的有机构成,必须按它的百分比来考察。一个资本的4/5为不变资本,1/5为可变资本,它的有机构成,我们用80c+20v这个公式来表示。其次,在比较时,假定剩余价值率不变,并且可以任意假定这个比率,例如100%。因此,80c+20v的资本产生20m的剩余价值,按总资本计算,利润率为20%。它的产品的实际价值有多大,现在要看不变资本的固定部分有多大,并且要看固定部分中作为损耗加入产品的部分有多大。但是,因为这种情况对于利润率,从而对于我们现在的研究毫无意义,所以,为了简便起见,假定不变资本到处都是同样地全部加入所考察的资本的年产品。其次还假定,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会和它们的可变部分的量成比例地每年实现同样多的剩余价值,就是说,把周转时间的差别能在这方面引起的差别暂时撇开不说。这一点以后再研究。
让我们拿五个不同的生产部门来说。投在这五个生产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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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的有机构成各不相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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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本 │剩余价值率│剩余价值│产品价值│利润率│
├────────┼─────┼────┼────┼───┤
│ I。 80c+20v │ 100%│ 20 │ 120 │ 20% │
│ II.70c+30v │ 100%│ 30 │ 130 │ 30% │
│ III.60c+40v │ 100%│ 40 │ 140 │ 40% │
│ IV.85c+15v │ 100%│ 15 │ 115 │ 15% │
│ V.95c+5v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