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 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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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网络版- 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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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1塔勒,那末,1塔勒就是一个劳动力的日价值,或者说,是购买一个劳动力所预付的资本价值。再假设剩余价值率是100%,那末,这1塔勒的可变资本就生产1塔勒的剩余价值量,或者说,工人每天提供6小时的剩余劳动量。
  但是,可变资本是资本家同时使用的全部劳动力的总价值的货币表现。因此,可变资本的价值,等于一个劳动力的平均价值乘以所使用的劳动力的数目。因此,在已知劳动力价值的情况下,可变资本的量与同时雇用的工人人数成正比。如果一个劳动力的日价值=1塔勒,那末,每天要剥削100个劳动力,就必须预付100塔勒的资本,要剥削n个劳动力,就必须预付n塔勒的资本。
  同样,如果1塔勒的可变资本,即一个劳动力的日价值,每天生产1塔勒的剩余价值,那末,100塔勒的可变资本每天就生产100塔勒的剩余价值,n塔勒的可变资本每天就生产1塔勒×n的剩余价值。可见,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一个工人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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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供的剩余价值乘以所使用的工人人数。又因为在劳动力价值已定的情况下,一个工人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是由剩余价值率决定的,由此就得出如下第一个规律: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预付的可变资本量乘以剩余价值率,或者说,是由同一个资本家同时剥削的劳动力的数目与单个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之间的复比例决定的。
  因此,如果我们用M表示剩余价值量,用m表示一个工人每天平均提供的剩余价值,用v表示购买一个劳动力每天预付的可变资本,用V表示可变资本的总数,用k表示一个平均劳动力的价值,用a'/a(剩余劳动/必要劳动)表示一个平均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用n表示所使用的工人人数,我们就得出:

M=(m/v)V或
M=k(a'/a)n

  这里继续假定,不仅一个平均劳动力的价值不变,而且一个资本家所使用的工人已经化为平均的工人。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并不与受剥削的工人人数按比例增长,但这时劳动力的价值也就不是不变的了。
  因此,在一定量剩余价值的生产上,一种因素的减少可以由另一种因素的增加来补偿。如果可变资本减少,同时剩余价值率却按同一比例提高,那末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仍然不变。按照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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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假定,如果一个资本家每天要剥削100个工人,必须预付100塔勒,而剩余价值率如果是50%,那末,这100塔勒的可变资本就提供50塔勒的剩余价值,或100×3个劳动小时的剩余价值。如果剩余价值率提高一倍,或者说,工作日不是从6小时延长到9小时,而是从6小时延长到12小时,那末减少了一半的可变资本50塔勒,也同样提供50塔勒的剩余价值,或50×6个劳动小时的剩余价值。可见,可变资本的减少,可以由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的按比例的提高来抵偿,或者说,所雇用的工人人数的减少,可以由工作日的按比例的延长来抵偿。因此在一定限度内,资本所能榨取的劳动的供给,并不取决于工人的供给。【这个基本规律看来是庸俗经济学的先生们所不知道的。他们与阿基米德相反,认为在需求和供给决定劳动的市场价格这一点上,发现了一个不是使世界运动而是使世界静止的支点。现代庸俗经济学继承了这一庸俗看法。而且现代庸俗经济学所谓的要素替代论也是对这里所阐述的理论和现象的歪曲。】反过来说,如果剩余价值率降低了,那末,只要可变资本量或雇用的工人人数按比例增加,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就仍然不变。可变资本是相对不重要的,因为资本家往往不是预付工人的劳动,而是预支工人的劳动。所以资本家大可仅有不变资本,靠工人向资本家预付工人的劳动进行生产,然后再从销售收入中补偿工人的劳动力价值。资本家支付工资的间隔越长,可变资本相对越不重要。中国应当推行按周支付工资的制度。
  但是,靠提高剩余价值率或延长工作日来补偿工人人数或可变资本量的减少,是有不能超越的界限的。无论劳动力的价值如何,无论维持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是2小时还是10小时,一个工人每天所能生产的总价值,总是小于24个劳动小时所物化的价值,如果这24个物化劳动小时的货币表现是12先令或4塔勒,那就总是小于12先令或4塔勒。我们前面假定,要再生产劳动力本身,或者说,要补偿购买劳动力所预付的资本价值,每天需要6个劳动小时。根据这个假定,500塔勒的可变资本,使用500个工人,在剩余价值率为100%,或工作日为12小时的时候,每天生产500塔勒的剩余价值,或6×500个劳动小时的剩余价值。100塔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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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每天使用100个工人,在剩余价值率为200%,或工作日为18小时的时候,只生产200塔勒的剩余价值量,或12×100个劳动小时的剩余价值量。它的总价值产品,即预付的可变资本的等价物加剩余价值,在任何一天都决不能达到400塔勒或24×100个劳动小时的数额。平均工作日(它天然总是小于24小时)的绝对界限,就是可变资本的减少可以由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来补偿的绝对界限,或者说,就是受剥削的工人人数的减少可以由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的提高来补偿的绝对界限。这就是现代庸俗经济学关于脊线右侧生产不经济区域理论(见平新乔著,《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北京大学出版社,第103页)的本意。这个非常明白的第二个规律,对于解释资本要尽量减少自己所雇用的工人人数即减少转化为劳动力的可变资本部分的趋势(以后将谈到这种趋势)所产生的许多现象,是十分重要的,而这种趋势是同资本要生产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量的另一趋势相矛盾的。反过来说,如果所使用的劳动力数量增加了,或可变资本量增加了,但是它的增加和剩余价值率的降低不成比例,那末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就会减少。
  第三个规律是从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取决于剩余价值率和预付的可变资本量这两个因素而得出来的。如果剩余价值率或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已定,劳动力价值或必要劳动时间量已定,那末不言而喻,可变资本越大,所生产的价值量和剩余价值量也就越大。如果工作日的界限及其必要部分的界限已定,那末,一个资本家所生产的价值量和剩余价值量,显然就只取决于他所推动的劳动量。但根据以上假设,他所推动的劳动量取决于他所剥削的劳动力的数量,或他所剥削的工人人数,而工人的人数又是由他所预付的可变资本量决定的。可见,在剩余价值率和劳动力价值已定的情况下,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同预付的可变资本量成正比。但是我们知道,资本家把他的资本分成两部分。他把一部分投在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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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这是他的资本的不变部分。他把另一部分转化为活的劳动力,这一部分形成他的可变资本。在同一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在不同生产部门中,资本划分为不变部分和可变部分的比例是不同的。在同一生产部门内,这一比例是随着生产过程的技术基础和社会结合的变化而变化的。但是,无论一定量的资本是怎样分为不变部分和可变部分,无论后者与前者之比是1:2或是1:10,还是1:x,刚才确定的规律都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根据前面的分析,不变资本的价值虽然再现在产品价值中,但是并不加入新形成的价值产品。使用1000个纺纱工人,当然比使用100个纺纱工人需要更多的原料、纱锭等等。但是不管这些待追加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提高,降低,还是不变,也不管是大是小,都不会对推动这些生产资料的劳动力的价值增殖过程有任何影响。因此,上面确认的规律就具有这样的形式:在劳动力的价值已定和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资本所生产的价值量和剩余价值量,同这些资本的可变部分即转化为活劳动力的部分的量成正比。这才是现代庸俗经济学的生产函数理论的本意。
  这一规律同一切以表面现象为根据的经验显然是矛盾的。每个人都知道,就所使用的总资本两个部分各占的百分比来说,纺纱厂主使用的不变资本较多,可变资本较少,面包房老板使用的可变资本较多,不变资本较少,但前者获得的利润或剩余价值并不因此就比后者少。要解决这个表面上的矛盾,还需要许多中项,就象从初等代数的角度来看,要了解0/0可以代表一个真实的量需要很多中项一样。尽管古典经济学从来没有表述过这一规律,但是它却本能地坚持这一规律,因为这个规律是一般价值规律的必然结果。古典经济学企图用强制的抽象法把这个规律从现象的矛盾中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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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以后我们会看到,李嘉图学派是怎样被这块拦路石绊倒的。“确实什么也没有学到”的庸俗经济学,在这里也象在其他各处一样,抓住了现象的外表来反对现象的规律。它与斯宾诺莎相反,认为“无知就是充足的理由”。
  我们可以把社会总资本每天所使用的劳动看成一个唯一的工作日。例如,假设工人人数为100万,一个工人的平均工作日为10小时,那末社会工作日就是1000万小时。在这个工作日的长度已定时,不管它的界限是由生理条件还是由社会条件决定,只有工人人数即工人人口增加,剩余价值量才能增加。在这里,人口的增加形成社会总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数学界限。反之,在人口数量已定时,这种界限就由工作日的可能的延长来决定。在下一章我们会看到,这个规律只适用于以上所考察的剩余价值形式。
  从以上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考察中可以看出,不是任何一个货币额或价值额都可以转化为资本。相反地,这种转化的前提是单个货币所有者或商品所有者手中有一定的最低限额的货币或交换价值。现代庸俗经济学则假定,任何人都可以选择做资本家。可变资本的最低限额,就是为取得剩余价值全年逐日使用的一个劳动力的成本价格。假设这个工人自己占有生产资料,并且满足于工人的生活,那末只要有再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比如说每天8小时,对他来说就够了。因而他也只需要够8个劳动小时用的生产资料。但是,资本家除这8小时外还要工人再进行比如说4小时剩余劳动,这样,他就需要一个追加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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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来购置追加的生产资料。按照我们的假设,他必须使用两个工人,才能靠每天占有的剩余价值来过工人那样的生活,即满足他的必要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生产的目的就只是维持生活,不是增加财富;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增加财富是前提。为了使他的生活只比一个普通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半再转化为资本,他就必须把预付资本的最低限额和工人人数都增加为原来的8倍。诚然,他自己也可以和他的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但这时他就不过成了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就要求资本家能够把他充当资本家即人格化的资本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从而控制别人的劳动,用来出售这种劳动的产品。中世纪的行会力图用强制的办法防止手工业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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