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之南+太阳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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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之南+太阳以西-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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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身上我所感受的,仅仅是某种共鸣和平静的温情。
她的家、也就是药店在文京区小日向。我乘公共汽车把她送达到那里。两人并肩坐车时,她几乎没开口。
几天后同事来岛我跟前,“那孩儿对你好像相当满意,”他说,“这个星期天四个人再上什么地方去可好?”但我适当找了个借口拒绝了。再次见面交谈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老实说,我也想慢慢和她谈一次。假如我们在别的场合碰上,成为要好的朋友也未可知。问题是不管怎么说毕竟是双重约会,其行为的本来目的即是物色恋人。如果连续缄默两次,势必产生相应的责任。而我不愿意——无论哪一种形式——伤害那个女孩。我只能谢绝。当然也就再未同她相见。
 
 
 第六章


  此外我还在有腿疾的女性方面有过一次非常奇特的经历。那时我已二十八。但由于事情过于奇特,至今我都难以弄明白哪到底意味什么。
我在年末喧闹拥挤的涩谷街头见到一位同岛本跛得一模一样的女性。她身穿偏长的红色大衣,腋下夹一个黑色漆皮手袋,左手腕戴一个手镯样的银色手表。她身上的东西看上去十分高级。我在另一侧路面行走,偶然瞧见她后,立即穿过马路。路上人头攒动,不知从哪里冒出这么多人来,不过追她倒没花多少时间,因为她腿不灵便,走不了那么快。那抬腿的方式同我记忆中的岛本实在像极了——她也像岛本那样左腿以稍稍划圆的姿势拖着。我跟在她后头,入迷地看着那被长筒袜包裹住的匀称动人的腿描绘出优美的曲线。那是唯有经过成年累月训练的复杂技术才能产生的优美。
我稍离开一点儿跟在她后面走了一阵子。配合她的步调(即以同人群流速相反的速度)行走并非易事。我不时大量橱窗或停下来装作搜摸风衣口袋的样子来调整行速。她戴一副黑皮手套,没拿手袋的那只手提一只商店里的红纸袋。尽管是阴沉沉的冬日,但她仍戴着大大的太阳镜。从她身后我能看岛的,只有梳得整整齐齐的秀发(在肩那里向外卷起,卷得非常雅致),和给人以柔软暖和之感的红大衣后背。不消说,我很想确认她是不是岛本。要确认并不难,饶岛前面好好看一眼即可。问题在于倘若是岛本,那时我该说什么呢?该怎样表现呢?何况,她还记得我吗?我需要做出判断的时间。我必须调整呼吸、清理思绪、端正姿态。
我在注意不让自己超过她的情况下紧随不舍。这时间里她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止步,甚至没有斜视,只是朝某个目的地径自行进不止。如果不看她左腿的移动而仅看其上身,肯定谁都看不出她腿有毛病,无非走路速度教普通人慢几拍而已。越看她走路的样子,我越是想岛本,走法真的可以说是一个葫芦分出的两个瓢。
女子穿过拥挤的涩谷站前,一步不停地沿坡路朝青山方向走去。到了坡路,脚步就更慢了。她已走了相当远的距离,坐出租车都不算近,即使腿没毛病的人走其起来也够吃力的,可是她拖着一条腿持续行走不止。我拉开适当距离跟在后面。她依然一次也没回头,一次也没止步,甚至橱窗都没扫一眼。那手袋的手同提纸袋的手换了几次。但除此之外,她始终以同一姿势同一步调前进。
一会儿,她躲开大街的人群,走进侧道。看来她对这一带相当熟悉。从繁华大街往里跨进一步,便是幽静的住宅地段。由于人少了,我更注意保持好距离跟上。
总共跟她走了大约四十分钟。在行人稀少的路段走一阵子,拐过几个路口,重新走上热闹的青山大街。但这回她几乎不在人群中走,就像早已打定注意似的,毫不迟疑地径直走进一家咖啡馆。那是一家西式糕点店经营的不大的咖啡馆。出于慎重,我在附近转了十分钟后才进去。
进去马上找到了她。里面热气扑人,但她仍身穿大衣,背对门口坐着。那见看上去相当昂贵的红大衣实在醒目。我坐在尽头处的桌旁,要了杯咖啡,然后拿起手边一份报纸,装作看报的样子若无其事地观察她的动静。她桌上放着一只咖啡杯,但依我观察,她一次也没碰拿杯子。除一次从手袋里取出香烟用打火机点燃,此外再无别的动作,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量窗外景致。看上去既像纯粹的歇息,又像在考虑是没要紧事。我喝着咖啡,翻来覆去地看报上的同一则报道。
过了好半天,她像下定什么决心似的霍然离座,朝我这张餐桌走来。由于其动作过于突如其来,我的心脏差点停止跳动。但不是来我这里。她从我桌旁走过,直接去了门旁的电话那里,继而投入零币,拨动号码。
电话离我座位不太远,但由于周围人声嘈杂,加之音响在大声放圣诞歌,没办法听清楚她的说话声。电话打了很久,她桌上放的咖啡一碰没碰地凉在了那里。通过我旁边时,我从正面看了她的面孔,可还是不能断定她就是岛本。妆化得相当浓,而且近半边脸给大太阳镜遮了,眉毛被眉笔描得甚是分明,涂得又红又窄的嘴唇咬得紧紧的。毕竟我最后一次见岛本时双方都才十二岁,已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脸形多少让我隐约记得岛本少女时代的面影,但说是毫不相关的别人似乎也未尝不可。我所看清的只是她是脸形端庄的二三十岁女性,身穿值钱的衣服,而且腿有毛病。
我坐在座位上冒出汗来,汗出得贴身衬衫都湿透了。我脱去风衣,又向女侍要了一杯咖啡。我问自己“你到底在干什么?”我是因为丢了手套来涩谷买新手套的,而发现这女子后,便走火入魔似的跟踪而来。按正常想法,理应直接问一句“对不起,您是岛本吗?”这样最为直截了当。可是我不愿意那样,只是默默地尾随其后,现在已经岛了无法返回的地步。
打完电话,她直接折回自己的座位,然后背对着我坐下,一动不动地眼望窗外景物。女侍走岛她身边,问凉了的咖啡可不可以撤去。声音我没听见,估计是那么问的。她回头点了下头,好像又要了一杯。但新端来的咖啡她依然没动。我一边不时抬眼打量了一下她的动静,一边继续装作看报的样子。她几次把手腕举岛面前,看一眼镯形银色手表。估计她在等谁。我心想这恐怕是最后的机会了。等那歌谁来了,我就可能永远失去向她搭话的机会。然而我又无论如何都无法从椅子上起身。不要紧,我说服自己,还不要紧的,不急。
这样相安无事地过去了十五至二十分钟。她一直在眼望外面的街道,之后忽然静静站其,夹起手袋,另一只手提起商店的纸袋,看来她已对等人不抱希望,或者本来就不是等人。看准她在收款机前付罢款走出门去,我也急忙站起,伏了款朝她追去。眼见红色大衣从人群中穿过,我拨开人流朝她的方向冲去。
她扬手叫出租车。片刻,一辆出租车闪烁着方向指示灯靠上路旁。必须打招呼了!钻上出租车就完了。不料刚朝那边跨步,马上有人抓住我的臂肘,力气大得惊人。痛并步痛,但力气之大使我透步过气。回头一看,一个中年男子正看着我的脸。
对方比我矮五公分左右,但体格十分壮实,年龄大概四十五六,身穿深灰色大衣,脖子上围着开司米围巾,一看就知都是高档货。头发整齐地分开,架一副玳瑁眼镜。看来经常运动,脸晒得恰到好处,想必滑雪来着,或者打网球也有可能。我想起同样晒成这个样子的喜欢打网球的泉的父亲。估计是正规公司身处高位的人,或是高级官员,这一点看其眼睛即可了然——那是习惯向许多人下达命令的眼神。
“不喝杯咖啡?”他声音平静地说。
我眼睛仍追逐红大衣女子。她一边弯腰钻进出租车,一边从太阳镜里朝这边扫了一眼。我觉得她至少瞧见了这边的场景。出租车车门随后关上,她的身姿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她消失后,剩下我同那奇妙男子两人。
“不多占用时间。”男子说,语调几乎感觉不出起伏。看上去他一未生气,二未激动,简直就像为谁顶住门扇似的稳稳抓着我的臂肘,脸上毫无表情。“边喝咖啡边说吧!”
当然我也可以直接走开,就说自己不想喝什么咖啡,也没话跟你说,首先连你是谁都不知道,对不起我有急事。然而我一声不响地盯着他的脸蛋,继而点下头,照他说的再次走进刚才的咖啡馆。可能是我害怕他握力中包含的什么,我从中感觉到了类似奇异的一惯性的东西。那握力既不放松,又不加强,如机器一般准确地抓紧住握不放。握无法判断如果拒绝的话此人到底会对握采取怎样的态度。
但害怕之余,好奇心多少也是有的,想知道往下他究竟要对我说什么话,对此颇有兴致。那或许会带给我关于那个女子的某种信息。在女子消失的现在,这男子说不顶将成为连接女子和我的唯一通道。何况毕竟在咖啡馆,总不至于对我动武。
我和男子隔桌对坐。女侍来之前两人都一言未发。我们隔着桌子目不转睛地对视。随后,男子要了两杯咖啡。
“你为什么一直跟在她后面呢?”男子用足够客气的语调问我。
我默然不答。
他以没有表情的眼神紧紧盯视我。“你从涩谷开始就紧跟不放,”男子说,“跟了那么长时间,任凭谁都有发觉的。”
我什么也没说。料想是女子意识到我在跟踪她,进咖啡馆打电话把这男子叫来了。
“不想说,不说也无所谓。你就是不说我也完全晓得怎么回事。”男子大约有些激动,但语调全然不失客气与平静。
“我可以干出几种事来。”男子说,“不骗你,想干就干得出。”
往下他便只是盯住我的脸,意思像是说不再解释也该明白吧。我依旧闷声不响。
“不过这次不想扩大事态,不想挑起无谓的风波。明白吗?仅此一次。”说着,他吧放在桌面上的右手插进大衣口袋,从中掏出一个白信封,左手则一直置于桌面。是个工作信封,没有任何特征,雪白雪白。“所以只管默默收下。想必你也不过是受人之托,作为我也想尽量息事宁人。多余的话希望你一句也别说。你今天没有看见任何特殊情形,也没遇见我,明白了吗?若是我的事请到此为止。双方都不愿意节外生枝吧?不是吗?”
如此说罢,对方朝我递出信封,就势站起,旋即一把抓起帐单,大踏步离去。我目瞪口呆,依然坐在那里半天没动,之后拿起桌面上放的信封往里窥看:万元钞票十张,一道摺也没有的崭新的万元钞。我口中沙拉沙拉发干。我把信封揣入风衣袋,走出咖啡馆。出门环视四周,确认哪里也没有那男子后,拦出租车返回涩谷。
便是这么一件事。
我仍保留着哪个装有十万元的信封,就那样藏在抽屉里没动。遇到不眠之夜,我时常想起他的脸,就好像每当发生什么事,不吉利的预言便浮上脑际。那男子到底是谁呢?还有,那女子 ,是不是岛本?
事后我就此事件设想了几种答案,那类似没有谜底的谜语。设想完了又将其推翻,如此反复多次。那男子是她的情夫,把我当成了她丈夫雇用的摸底私人侦探之类——这是最具有说服力的设想。而且那男子企图用钱收买我封我的口,或者以为我在跟踪前目睹了两人在一家旅馆幽会也未可知。这种可能性是充分存在的,二来也合逻辑。然而我还是无法打心眼里认同这个假设。其中有几点疑问:
他说想干就干得出的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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