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成份股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一种成份股指数,是从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
市场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
数,综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价走势。
上证30指数
上证3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一种成份股指数,是从上市的所有A股股票中抽取具有
市场代表性的30种样本股票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数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加权股价指数,综
合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A股的股价走势。
基本面
基本面包括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反映出上市公司整体
经营业绩,也为上市公司进一步的发展确定了背景,因此宏观经济与上市公司及相应的股票
价格有密切的关系。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包括财务状况、盈利状况、市场占有率、经营管理体
制、人才构成等各个方面。
政策面
政策面指国家针对证券市场的具体政策,例如股市扩容政策、交易规则、交易成本规定等。
技术面
技术面指反映介变化的技术指标、走势形态以及K线组合等。技术分析有三个前提假设,即
市场行为包容一切信息;价格变化有一定的趋势或规律;历史会重演。由于认为市场行为包
括了所有信息,那么对于宏观面、政策面等因素都可以忽略,而认为价格变化具有规律和历
史会重演,就使得以历史交易数据判断未来趋势变得简单了。
除权
除权是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
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
除息
除息由于公司股东分配红利,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
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
填权
填权是指在除权除息后的一段时间里,如果多数人对该股看好,该只股票交易市价高于除权
(除息)基准价,即股价比除权除息前有所上涨,这种行情称为填权。
贴权
贴权是指在除权除息后的一段时间里,如果多数人不看好该股,交易市价低于除权(除息)
基准价,即股价比除权除息前有所下降,则为贴权。
每股税后利润
每股税后利润又称每股盈利,可用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公司总股数来计算。
股东权益
公司净资产代表公司本身拥有的财产,也是股东们在公司中的权益,因此,又叫作股东权益。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
率。
龙头股
龙头股指的是某一时期在股票市场的炒作中对同行业板块的其他股票具有影响和号召力的股
票,它的涨跌往往对其他同行业板块股票的涨跌起引导和示范作用。龙头股并不是一成不变
的,它的地位往往只能维持一段时间。
T+1交收
T+1交收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次日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收付,即买方收到证券、卖
方收到款项。
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是指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
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分红
分红即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送红股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
转增股本
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股益,但却增加了
股本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特别处理ST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
或 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
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上述财务状况或其它状
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被实行特别处理其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
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特别转让服务PT
“PT”的英语Particular Transfer(意为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旨在为暂停上市股票提供
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对于进行这种“特别转让”的股票,沪深交易所在其简称前冠
以“PT”,称之为“PT股”。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
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交易所从1999年7月9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
别转让服务”。第一批这类股票有“PT双鹿”,“PT农商社”,“PT苏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别转让与正常股票交易主要有四点区别:(1)交易时间不同。特别转让仅限于每周五的开市
时间内进行,而非逐日持续交易。(2)涨跌幅限制不同。特别转让股票申报价不得超过上一次
转让价格的上下5%,与ST股票的日涨跌幅相同。(3)撮合方式不同,特别转让是交易所于收
市后一次性对该股票当天所有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
有符合成交条件的委托盘均按此价格成交。(4)交易性质不同。特别转让股票不是上市交易,
因此,这类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成交数不计入市场统计,其转让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
显示,只由指定报刊专栏在次日公告。
牛市
牛市也称多头市场,指市场行情普通看涨,延续时间较长的大升市。
熊市
熊市也称空头市场,指行情普通看淡,延续时间相对较长的大跌市。
多头
预期未来价格上涨,以目前价格买入一定数量的股票等价格上涨后,高价卖出,从而赚取差
价利润的交易行为,特点为先买后卖的交易行为。
空头
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跌后买进,获利差价利润。其特点
为先卖后买的交易行为。
利多
对于多头有利,能刺激股价上涨的各种因素和消息,如:银根放松,GDP增长加速等。
利空
对空头有利,能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信息,如:利率上升,经济衰退,公司经营亏损等。
盘整
通常指价格变动幅度较小,比较稳定,最高价与最低价相差不大的行情。
筹码
投资人手中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
?基本交易规则:
交易品种: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
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国债回购、基金。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
l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
价格卖出
申报;
l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
受申报的
时间确定。
申报规则:
申报价格: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
报价单位: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
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A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B股上海
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债券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
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
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
过5%,跌幅不受限制。
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
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委托买卖单位: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债券以人民币1000
元面额为1手。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债券和债券回购以1手或其整数
倍进行申报,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申报上限: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
量。
竞价规则
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开市价: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
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
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B股基本交易规则
交易品种:深圳B股和上海B股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时间)。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
交易单位:委托买卖及清算的价格以一股为准。深市B股买卖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
倍为单位。沪市B股买卖数额一手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
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
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
对敲交易:B股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
配对后输入,
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
券商处且
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
T+3交收:
B股的交收期为T+3,即在达成交易后的第四个交易日完成资金和股份的正式交收,并实现
“货银对付”。在此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出托管。
深市证券交易费用一览表
表一:A股、企债、基金收费标准(截止日期:2003年1月15日)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开户费
个人: 50元;
机构: 500元
交
易
佣
金
A股
上限不超过3‰
起点:人民币5。00元
企债
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比例1‰
国债
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比例1‰
可转换企业债
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比例1‰
基金
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
起点:人民币5。00元
交易印花税
A股:成交金额比例的2‰
转托管费
每户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