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其中的第四波;之后再次出现延长现象。 无论哪种最终被验证为是正确的;以下共同点都是
相同的:1996年四、五月间放量攻压力线和5。18 行情最高点;是该股进入升势的明确标志;
至今的调整很可能尚未结束; 附图划法中的支撑区域在1999年5月低点附近;另一划法已得
到验证; 即下穿后不久便出现股价翻倍的升势
何谓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又称股份收回,也是股份消除方式之一,即由公司将已发行在外的股份购买回
来。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49 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
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
如下情况,可以实施回购:
(1)已发行特别股的股份公司可经持股人同意,以公司盈余收回特别股;
(2)当少数股东因合理原因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终止股东资格, 取回股本时,公司可通
过合法程序收回这些股份;
(3)在股东清算或受破产宣告时, 为抵偿在清算或破产宣告前所欠的债务,公司可按市价
收回其股份。
三种竞价方式异同
《新股发行上网竞价方式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及的发行方式共有三种:申购
倍率改进法、基准价格法、完全竞价法。
第一,申购倍率改进法和完全竞价法的区别。
申购倍率改进法要扣除申购价格最高的申购,其扣除比例不低于申购总量10%,即动态
地为申购设定了一个上限。其用意是显而易见的,剔除过高的申购,使盲目以高价追逐新股
的资金无法保证能够申购成功,因此扣除比例的引入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过渡投机和操纵发行
价格的现象。申购倍率改进法对有效申购仍然要按相同比例或摇号抽签进行配售,其中签率
为事先公布的申购倍率的倒数。
完全竞价法不设价格上限。完全竞价法中符合要求的申购能够全额成交,即中签率为
100%。
申购倍率的引入客观上起到了平抑发行价格的作用,并降低了新股的持仓集中度,避免
出现少数投资者持有新股比例过大的现象。申购倍率改进法较之完全竞价法在抑制投机和稳
定发行市场方面有明显的优势。需要注意的是,申购倍率改进法中的两个变量,即扣除比例
和申购倍率的合理确定对发行结果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总的原则是:扣除比例越高,发行
价格越低,高价申购被视为无效的风险就越大;申购倍率越大,发行价格越低,新股中签越
分散。从理论上讲,如果扣除比例为零,申购倍率为1,则申购倍率改进法演化为完全竞价
法。
第二,基准价格法与完全竞价法的对比。
基准竞价法的设计思路总体上属于以平均价格确定有效申购的原则,即按照市场中大多
数投资者对所发行新股的定位来确定发行价,避免了完全竞价法以高定价的倾向。在完全竞
价法中,申购者认可的申购成本高低和承担风险意愿的强弱是能否申购成功的关键;而在基
准价格法中,上述因素对申购成功与否毫无意义,合理评估市场整体对新股的定价将起到决
定性作用。根据平均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基准价格法又可细分为中位价格法、算术平均价
格法和加权平均价格法,比较而言,算术平均价格法更注重中小投资者对新股的定位,而加
权平均法则更能体现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取向。应该引起注意的是基准价格法也可能会造成新
股持仓过于集中的现象,这和完全竞价法是相同的,其原因在于一旦确定了有效申购的范围,
则有效申购将全部成交,即中签率为100%,因此, 单纯的基准价格法无法有效控制新股持
仓集中度。是否可参照申购倍率改进法,也引入一个适当的申购倍率来降低持仓集中度,使
一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更加平均化,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改进方案。
PT股票
PT股是基于为暂停上市流通的股票提供流通渠道的特别转让服务所产生的股票品种(PT是
英文Particu Tlar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这是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的有关规
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沪深证券交易所从1999年7月9
日起;对这类暂停上市的股票实施“特别转让服务”。
PT股的交易价格及竞价方式与正常交易股票有所不同:(1 )交易时间不同。 PT股只在
每周五的开市时间内进行;一周只有一个交易日可以进行买卖。(2)涨跌幅限制不同。据《上
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规定;PT股只有5%的涨幅限制; 没有跌幅限制;风险相应增大。
(3)撮合方式不同。正常股票交易是在每交易日9: 15…9:25之间进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
未成交的申报则进入9:30以后连续竞价排队成交。而PT股是交易所在周五15:00收市后
一次性对当天所有有效申报委托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条
件的委托申报均按此价格成交。(4)PT股作为一种特别转让服务;其所交易的股票并不是真
正意义上的上市交易股票;因此股票不计入指数计算;转让信息只能在当天收盘行情中看到。
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PT水仙股票自该日起终止上市。 从而成为我国第一家因连
年亏损而依法退市的上市公司。按《上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 “ 交易所自收到中
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的决定之日起; 停止其股票特别转让服务”。相应地;
交易所停止了对PT水仙的特别转让服务。
但公司退市不等于破产、解散; 虽然公司股票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交易系统上挂牌
交易;但仍属于合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运作;股东权益应该
继续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退市后如果没有破产;经公司与特定的证券公司协商并准备成熟后;
为其股份提供合法的转让服务。
十大国际通行模式
1、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
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在股票价格上升
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潜在收益(行权价和行权时市场价之差)。
2、虚拟股票: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 使其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
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一般会为股票增值权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
3、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 激励对象可
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
股票形式的收益。公司一般也会为股票增值权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
4、持股计划: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 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
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
5、限制性股票:公司为了实现某一个特定目标, 无偿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赠与或
以较低价格售与激励对象,股票的抛售受到限制,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预定目标后(例如股
价达到某一水平),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在预定目标没有实现的情况下,
公司有权将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以激励对象购买时的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
6、延期支付: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 一揽子薪酬收入中有一
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
期限后或激励对象退休时,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 储蓄-股票参与计划:是指公司允许激励对象预先将一定比例的工资存入专门为员
工开设的储蓄帐户,并将此资金按期初和期末股票市场价的较低者的一定折扣折算成一定数
量的股票,在期末按照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计算此部分股票的价值,激励对象可以藉此获得
储蓄资金和期末市场价值之间的差价收益。
8、股票奖励:是指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份, 激励对象自赠与起享受分
红权,如果实现了预定的业绩目标,则获得奖励股票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的业绩目
标,则奖励股票期末归还公司,当年的分红不必归还。有时候公司也会将股票无条件地赠与
激励对象。
9、 业绩单位(业绩股票):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无偿赠与股票,而业绩
单位是赠与现金。业绩单位根据净资产的一定比例确定数量,与股价的联系较小。
10、内部人收购:公司内部人(主要是指经营管理者)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
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内部人在收购完成后成为
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且可以进一步通过资产重组、业务重组、管
理重组等途径提升公司业绩,获得预期收益。国外上市公司完成内部人收购后一般会选择下
市,以摆脱严格的法律规范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在继续经营一段时间并获得良好的绩效后再
次上市,内部人的利益得到兑现。
认股权证小知识
认股权证的定义
认股权证是在西方近年来兴起的金融衍生工具之一; 即指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能够
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普通股票的选择权凭证;其实质是一种
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
认股权证的要素
认股期限
认股期限是指认股权证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 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可以随时认购股份;
超过有效期;认股权自动失效。认股期限的长短因不同国家、 不同地区以及不同市场而差异
很大;主要根据投资者和股票发行公司的要求而定。一般来说;认股期限多为3-10年。认股
期限越长;其认股价格就越高。
认股价格
认股权证在发行时;发行公司即要确定其认股价格。 认股价格的确定一般以认股权证发
行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为基础;或者以公司股价的轻微溢价发行。如果出现公司股份增加
或减少等情况;就要对认股权证的认股价格进行调整。 有的公司甚至这样约定:当公司股票
市价过度明显上扬时; 其发行的认股权证的认股价格可以按预定公式自动上调。这样做的目
的在于保护认股权证持有人的利益; 进而保护公司的权益。
认股数量
认股数量是指认股权证认购股份的数量; 它可以用两种方式约定:一是确定每一单位认
股权证可以认购多少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二是确定每一单位认股权证可以认购多少金额的普
通股。
赎回权
发行认股权证的股份有限公司大都制定了赎回权条款;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公司有权赎
回其发行的认股权证。
认股价格的调整
通常情况下;认股权证按既定的认股价格运行。但在诸如送股、 配股等特定情况下;认股
权证的发行公司就必须对认股价格进行调整。收购权益
在对认股权证进行的约定中;往往还有这样的条款;即如果有购买者对某家上市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