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了28个国家在1990~1996年间的85次国有企业民营化运作,以不同指标来研究民营化
之前和之后的业绩表现。
总资产收益率:民营化之前3年平均6%,之后3年平均7%。
净资产收益率:民营化之前3年平均18%,之后3年平均19%。
以民营化的那一年为基数,民营化之前3年平均员工的销售收益要高2%,之后3年平均
则要高出23%,显示民营化提高了生产力。
以民营化的那一年为基数,民营化之后3年里单位员工创造的净利润是民营化之前3年
平均值的2倍。
国营,还是“还产于民”?(5)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作者:陈志武 2008…10…29 03:18
这篇论文还按照竞争性行业和非竞争性行业来区分。
单位员工创收:竞争性行业民营化之后是之前的2。4倍,非竞争性行业民营化之后为之
前的2。9倍。
负债率:竞争性行业民营化之前和之后分别为28%、25%,非竞争性行业民营化之前和之
后分别为30%、19%。
如果按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来区分,那么按平均毛利率算:发达国家国有企业民营化
之前为8%,之后11%;发展中国家民营化之前32%,之后37%。按单位员工创收算:发达国家
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是之前的1。96倍;发展中国家民营化之后是之前的2。24倍。按就业人
数算:发达国家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前和之后的平均员工人数分别是16 914和16 158;发展
中国家民营化之前和之后这两个数字分别是23 911和25 985。当然,在很多国家,国有企
业民营化的前提是不能减少就业。
其他针对捷克、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的私有化运作所做的研究结果也都得出同样的结
论: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的效率、生产力、负债率,甚至就业率等都得到改善。
为什么国有企业搞不好?
跟20世纪四五十年代只有苏联计划经济经历这样一个“阿炳的故事”的局面相比,关于
国有经济的经历到今天至少已有120多个国家这样的大样本。它们从整体上放弃国有经济,
代之以更全面的私有经济,而且转变后业绩也明显改善。特别是,这些国家的制度也千差万
别,没有哪种制度被证明可让国有企业运作得好,这当然以最有力的实证否定了当年的“国
营”、“国有”理念。
关于为什么“国营”、“国有”行不通,这些年已有无数的论述。这里我们简单从公司治
理的角度来对其做一种解释,并看清楚国有企业的某些弊病。国有企业运作得不好的原因在
于:国有企业带来的道德风险最高,对公民权益保护制度的要求也最高。
为便于比较和理解,我们来看看不同类的企业。最原始的企业形式可能是夫妻店,既是
经营者又是所有者。这里当然没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因为“花自己的
钱最心疼”,你不用为武大郎担心他会对自己的钱不负责任。
如果换成是由十个、几十个熟人朋友参股的合伙企业,这时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有所分
离,主管企业的经理有可能会“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了,这就有道德风险了。但效率损失可
能还不太严重,因为毕竟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距离比较近,可以有时间就去盯一盯。即使发生
纠纷,通过合同法等简单的法律安排即可解决。
再上升到类似“深发展”那样的公众公司,可能有上百万个分散在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
股东,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得非常远,这时公司的管理层真的可能完全“花别人的钱不心疼”
了,甚至还可能让某些“特殊”股东或经理直接、间接地掏空公司资产。为了避免这种道德
风险,我们就需要一系列制度措施,比如董事会、股东大会、证监会、法院、立法机构,还
有审计、律师、券商、媒体等各种各样的管理、监督、执法、司法、中介机构,目的是为了
迫使公司管理层“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即使在美国,也会出现安
然、世界通信之类的丑闻。这里面的道德风险很难控制,这就是为什么大众股市的发展对制
度的依赖性极高,所以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够发展好股市的。对于“深发展”这样规模的上
市公司,中国目前的制度架构还很难促成其“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的境界。
那么,国有企业呢?我们不妨把国有经济看成一个“超级公司”,是全国人均一份的公司,
各家国有企业都是其下的分公司,议会(全国人大)相当于它的董事会,总统(国家主席)
相当于它的总经理。这个“超级公司”是股权最分散而且最均匀分散的方式,股东数量最多
(在中国有13亿),“委托–代理”关系当然也最极端。所有权(老百姓)和经营权(国企老
总)间的距离最远,其道德风险和效益损失与“深发展”上市公司的情况相比,是完全不同
量级的概念。这时,我们如何保证国企老总“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呢?至少得需要民选
的董事会(议会)和总经理(总统),否则一层扣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链就断了,会使
花钱的人跟出钱的人毫无关系、没有任何意义上的委托关系,“心疼”就无从谈起了。
国营,还是“还产于民”?(6)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作者:陈志武 2008…10…29 03:18
实际上,搞好国企这个“超级公司”比一般的上市公司还要难得多,因为老百姓无法把
这个“超级公司”的股份卖掉、无法用脚投票(虽然人们可以选择移民国外,等于自动放弃
股权),通常的市场压力(如敌意收购、并购重组)对这个公司也不能起作用。另外,这个“超
级公司”的管理层还掌握着执法机构和法院。
从夫妻店到合伙制企业、到上市公司、再到国企“超级公司”,每上升一层道德风险就会
大大增加,其对制度的要求就又增加一个或几个数量级,对权力制衡的要求就越高,否则腐
败会多得不可收拾。正因为连股市发展都这么难,道德风险如此高的国有经济在哪个国家都
搞不好就不足为怪了。因此,制度机制越不发达的国家(比如没有民选的政府),就越不能搞
国有企业,如果搞腐败和贪污就会无处不有,代理成本和利益扭曲就会出奇的高。在制度机
制不发达的国家,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传统的夫妻店和合伙企业。但是,实际的历史经
验却是:越不发达的国家,在1980年之前反而越是去做国有经济,由此而增加的腐败和贪污
机会使它们反倒更落后于那些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国家。另一方面,人口越多的国家越
不适合搞国有企业,因为那样的国有经济里“所有权”和“经营权”会离得越远。
民企不如国企?
过去几年,有人对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业绩比较得出结论说,民企不
如国企。这似乎与上面讲的以及与其他国家民营化后的结果不同,是不是又是中国特色呢?
其实,这里存在严重的研究方法上的问题。第一,在香港上市的国企都已经过产权改制,
像中移动、联通、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等虽然是国家控股,但它们上市后有民间和海外
持股,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因此,如果想回答“产权改革是否改进国企业绩”
这样的问题,一种方法是比较这些企业在产权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业绩变化,另一种方法是比
较这些经产权改革过的与那些没改过的“同类”国企在同期的业绩差别。这样做研究才能真
正回答“产权改革是否应该”的问题。
第二,在香港上市的国企和民企不仅属于不同的行业,而且即使属于同一行业,那些国
企享有各种融资特权、行业垄断权以及方方面面的政府照顾,相比之下,那些民企就没有这
些特权。因此,香港上市的国企样本和民企样本没有可比性,不能由此得出任何可信的关于
“产权是否有关系”的结论,更不能帮助回答“产权改革是否值得”的问题。即使拿国内上
市的国企与民企做这种横向比较,其结果的可信度也同样很低。
为什么不能拿没有垄断权(包括银行贷款权)的民企与具有垄断权的国企直接作业绩比
较呢?道理很简单:有了垄断权,即使产品差、效率低也没关系,反正可多收费。民企做得
再好,也很难赶上。因此,这两类企业的业绩差异并不能说明国企更有效率。奇怪的是,香
港上市的垄断国企的业绩比民企只高出一丁点,而没有高出很多。
既然国企的垄断权可给国家带来高收入,那又未尝不可呢?表面看似乎如此,但实际上
是老百姓在为国企的低效埋单。比如,在国内我用中移动的神州行打国内电话每分钟要0。6
元,我从美国的家里往国内打电话每分钟才0。3元多一点。为什么国内的电话费下不去呢?
你愿意继续为垄断埋单吗?
可以很容易证明的是:国有控股比例越高,企业的垄断权与其他特权就越多,其业绩当
然就越好。其实,不管是竞争性还是非竞争性行业,只要哪个行业既有国企或国家持股的企
业又有民企,那些国家持股的企业就会是“特权”企业,那些民企的日子就没法过,这就是
为什么哪怕是在宋朝的“王安石变法”期间,政府一介入哪个行业,哪个行业的民间商人很
快就得关门大吉。按政治学的定义,国家是唯一可合法使用暴力的机构、是唯一可改变法律
的机构、是唯一可增加各类审批权、准入权的机构,再加上国家也垄断金融,所以国家一旦
持股某企业,那家企业的特权就有了。这也是为什么尽管海外基金经理知道民企管理得像“花
自己的钱最心疼”,但还是愿意买中石油、中石化、中移动这些国企背景的股票。这也说明只
要有“国有”股份,就不可能没有“国营”。甚至是在有了“大政府”之后,即使没有“国有”
股份,也照样可以有“国营”,原因是在那时候“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这就是说,只有“国退民进”才能让中国企业培养出最强的国际竞争力。除了当事人外,
谁都会支持追究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但最重要的是保证国资转让过程的透明度,保证广泛
的竞标权以及媒体的自由报道,以国家得到最好的价钱和尽量保证就业为目标。
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1)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作者:陈志武 2008…10…29 03:19
现在讨论农村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时,大家都喜欢以“如果这样做,会不会出问题”来
判断方案可不可取,所以,总拿不存在的“十全十美”的方案作为参照系。
土地所有权明晰后会不会有问题?当然会有,但是不是比现在的局面更糟糕?各国的经
验证明—不会。现在的事实是,在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度下,土地照样在转为非农用途,
在此过程中获益最多的不是承包土地的农民,而是行政权力和资本,保留土地集体所有等于
保留特权阶层的利益。
相比之下,如果土地所有权明晰,在转让过程中拥有地权的农民至少还有点发言权,是
交易的主体方,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的制度
收益是,农民会更富有了;其制度成本是,那些掌权者少了捞钱、捞权的基础。
有些“禁区”应该碰
目前关于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