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比较金额进行调整的性质应予披露。《国际会计准则第
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
计政策的变更》涉及追溯运用的会计政策变更要求对比较信息所作的调整。
结构和内容
引言
42.42.
第
7号现金流量表》提供了现金流量表列报的结构。
43.本准则在广泛的意义上使用术语“披露”,既包括每份财务报表表内列报的项目,也包括
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列报的项目。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要求的披露按那些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提
供。除非本准则或另外的准则有相反的规定,这些披露应或在相关财务报表内,或其附注中
提供。
财务报表的界定
44.财务报表应明确地予以界定,与同一份公布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区别开来。
45.国际会计准则只适用于财务报表,不适用于年度报告中列报的其他信息或其他文件。因
此使用者能够将使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信息与对其有用但不受国际会计准则约束的其他信
息区分开来是重要的。
46.财务报表的每个组成部分应予明确地界定。此外,下列信息应优先列报,并在对恰当地
理解所列报的信息显得必要时予以重复:
(1)报告企业的名称或其他确认方式;
(2)财务报表是涵盖单个企业还是企业集团;
(3)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视何者对财务报表的相关组成部分合适而定;
(4)报告货币;
(5)财务报表中列报数字的精确度。
47.在财务报表的每页上注明页码及简略的栏目标题通常即符合了第
46段的要求。在确定提
供这些信息的最好方式进需要判断。例如,当财务报表是采用电子阅读时,可以不单独的页
码;于是,以上项目应足够频繁地提供以确保对所提供信息的正确理解。
48.财务报表通过以报告货币单位的千或百万单位来列报信息,通常可以使其更易理解。只
要对列报的精确度予以披露,这样做是可以接受的,相关的信息不会丢失。
报告期间
49.财务报表至少应按年提供。在例外情况下,如果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日变更,年度财务报
来涵盖的期间长于或短于一年,除了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外,企业还应被这:
来涵盖的期间长于或短于一年,除了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外,企业还应被这:
(2)收益表、权益变动、现金流量和相关附注的比较金额不可比的事实。
50.在例外情况下,企业可能被要求或决定变更其资产负债表日。例如,企业被另一个具有
不同资产负债表日的企业购置后,就是如此。出现这种情况时,重要的是使用者应知道当期
反映的金额与比较金额是不可比的,且变更资产负债表日的原因应予披露。
51.通常,应一贯地编制涵盖一年期的财务报表。但是,由于现实的原因,有些企业倾向于
一个不是一年(例如
52周)的期间报告。本准则不阻止这种做法,因为由此生成的财务报
表不可能与那些一年期的财务报表形成重大不同。
及时性
52.如果财务报表不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的合理期间内让使用者获得,则其有用性将受到损
害。企业应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六个月内公布其财务报表。诸如企业经营的复杂性等因素,
不足以成为无法及时报告的理由。更具体的时限在许多管辖权范围(译者注:指国家或地区)
的法律和市场规则中明确。
资产负债表
流动/非流动的区分
53.每个企业均应依据其经营的性质,确定是否在资产负债表内将流动和非流动资产、流动
和非流动负债作为单独的类别列报。本准则的第
57段至
65段适用于作这种区分时的情况。
当企业选择不作这种区分时,则资产和负债应概括地按其流动性列报。
54.无论采用哪种列报方法,对于每个资产和负债项目,如果其含有自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
个月内和十二个月外预期将收回或清偿的金额,则企业应披露超过十二个月后将收回或清偿
的那部分金额。
55.如果企业在一个清晰可辨的经营周期内供应商品或劳务,则在资产负债表内将流动和非
流动资产和负债单独分类,能够通过将作为营运资本连续循环的净资产与用于企业长期经营
的净资产区分开来提供有用的信息。它也可以突出在本经营周期内预期能实现的资产,以及
在同一期间内应偿还的负债。
56.有关资产到期日的信息在评价企业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时是有用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32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要求披露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金融资产包括应收
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负债包括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预
期收回日和非货币性负债(如准备)的预期清偿日的信息也是有用的,而不论资产和负债是
否作流动类和非流动类的划分。例如,企业应披露预期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后收回的
存货金额。
流动资产
57.当某项资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划分为流动资产:
(l)预期能在企业经营周期的正常过程中实现,或持有以待出售或消耗;
(2)主要为交易目的或短期而持有,且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实现;
(3)是不受用途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资产。
所有的其他资产应划分为非流动资产。
58.本准则使用术语“非流动”包括具有长期性质的有形、无形经营和金融资产。只要含义
清楚,本准则并不禁止使用其他描述。
59.企业的经营周期指介于进人生产过程的原材料的购买与其以现金或以易于转换成现金的
某种工具的形式实现之间的这段时间。流动资产包括作为正常经营周期的一部分而出售、消
耗和实现的存货应收帐款,即使它们不能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实现也是如此。
如果有价证券预期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实现,则其应划归为流动资产;否则,即
划归为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60.当某项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划归为流动负债:
(1)预期能在企业经营周期的正常过程中清偿;
(2)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到期。
所有的其他负债应划分为非流动负债。
61.流动负债可以按类似于流动资产分类的方式来分类。有些流动负债,如应付帐款、应付
雇员的费用及其他应计经营费用,构成企业正常经营周期中使用的营运资本的一部分。这些
经营项目应划归为流动负债,即使它们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十二个月的时间内才清偿
也是如此。
62.其他负债不作为本经营周期的一部分进行清偿,但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清
偿。附息负债的流动部分、银行透支、应付股利。应付所得税和其他非交易应付款就是这方
面的例子。为营运资本进行长期融资,且预定不在十二个月内清偿的附息负债是非流动负债。
63.如果长期附息负债符合下列条件,则企业应持续地将其划归为非流动负债,即使其在资
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也是如此:
(1)原定期限是一个超过十二个月的期间;
(2)企业打算长期为该负债进行再融资;
(3)该打算通过再融资协议或在新安排支付协议明确,而这都在财务报表被批准之前完成。
根据本段的规定被排除在流动负债之外的任何负债金额,连同排除的理由,应在资产负债表
来附注中披露。
64.有些在下一个经营周期内到期的负债可能预期随企业的意愿再融资(译者注:借新债还
旧债)或“滚动”,因而预期不动用企业现有的营运资本。这些负债形成企业长期融资的一部
分,因而应划归为非流动类。但是,再融资不能随企业的意愿进行时(例如,没有再融资协
议时就是这种情况),再融资不能认为是自动的,该负债也应划分为流动负债,除非在财务报
表被批准之前再融资协议的完成能够提供证据表明在资产负债表日,该负债本质上是长期的。
65.有些借款协议包括了借款人的保证(还款契约),该保证达到这样效果,即如果违反与借
款人的财务状况有关的特定条款,则该负债随时可以被要求偿还。在这些情况下,只有当该
负债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被划归为非流动负债:
(1)贷款人同意在财务报表被批准之前,不因条款被违反而提出还款要求;
(2)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不可能再发生违反事项。
财务报表内应列报的信息
66.作为最低要求,财务报表内应包括反映下列金额的项目:
(1)固定资产;
(2)无形资产;
(3)金融资产(不包括在(4)、(6)和(7)项下的金额);
(4)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4)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6)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
(7)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8)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
(9)《国际会计准则第
12号一所得税》要求的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资产;
(10)准备;
(1l)非流动附息负债;
(12)少数股东权益;
(13)发行的资本和公积。
67.当国际会计准则有要求,或对于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显得必要时,附加的项目、
标题和小计金额应在财务报表内列报。
68.本准则不规定项目的列报顺序或格式。第
66段只是提供了在性质或功能方面不同而理应
在财务报表内列报的一串项目。本准则附录中设计了示范格式。对以上项目的调整包括如下
方面:
(1)当另一项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在财务报表内单独列报,或当一个项目的规模、性质或功能
特别,因而单独列报有助于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应增加项目;
(2)为提供对全面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所必需的信息,可以按企业及其交易的性质对所用的
描述和项目顺序进行修改。例如,为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第
30号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
报表中应提供的信息》更具体的规定,银行应对以上描述进行修改。
69.第
66段所列的项目具有概括性质,因而无须对其他准则范围内的项目施以限制。例如,
无形资产项目包括商誉和开发支出形成的资产。
70.判断是否应单独列报附加项目应依据对以下方面的评估:
(1)资产的性质和流动性及其重要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决定是否单独列报商誉和开发
支出形成的资产、货币和非货币资产以及流动和非流动资产);
(2)在企业范围内(该项目)的功能是否导致单独列报经营和金融资产、存货、应收款、现
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必要性;
(3)负债的金额、性质和时间(例如,它们决定是否单独列报附息和非附息负债以及准备;
)。
在恰当情况下,还要进一步划分为流动或非流动类。
71.对性质或功能相异的资产和负债有时要采用不同的计量基础。例如,按《国际会计准则
第
第
在资产负债表内或附注中列报的信息
72.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对根据企业的经营方式进行了恰当分类的
报表项目的进一步二级分类进行披露。如果合适的话,每个项目应按其性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