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运一些什么物资?”
“都是一些粗重的东西,比如铁板、胶管、五金用品、车胎、汽油……”
“有无军火?”
“绝对没有。”
“有无通过香港的代理商?”
“没有。可能后来有些中资机构介入。内地需要什么物资,贸易公司运来,我们就用船运到澳门、蛇口。”
“直接交货还是间接交货?”
“大多时候都是运到澳门,交给南光公司。那时,我和内地没有任何关系。”
“用什么船运货?”
“都是用渔船。起初是晚上去,后来白天去也行。其实,所谓‘走私’是很微妙的,在港口装载些物资,没人说你的,而一出到公海,他就抓你不到。到处都是海,货在港口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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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冲破禁运海上贸易发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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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船曾遭追捕和械劫
“有无疏通海关、水警?”
“有的,主要靠一些海关、水警人员协助。”
“有无经历过一些危险的事,比如被追过或抓过?”
“有的。我们的船一般是在早晨到澳门起货,天天早晨都到澳门,几乎是定期的。有一只货船,港府已经盯了很久了,我们一开船,他们就追赶,并用机关枪扫射……”
“当时,你是否在船上呢?”
“我不在,但我看到他们截住这条船。船上载的是一些胶管。”
“在香港,你有无合伙人?”
“没有,因为没有多少人够胆做。从头到尾,都是自己亲力亲为。”
“是用自己的船,还是租船?”
“最初是用渔船,什么古灵精怪的船都用过。”
“船速快不快?”
“很慢的,比如那些风帆船,走一天才到澳门,载几吨柴油,才赚几百元。”
“交货之后,对方就交钱给你们?”
“是的。”
“从澳门返香港途中,还有没有危险?”
“本来没有危险的,政府方面没危险。后来澳门那些‘大天二’来了就危险了。他们拿着军械,最厉害的是那些13米的机关炮。那时,我们的货船是没武器的,所以他们一截住我们的船,就乖乖给他们货和钱。”霍英东说的“大天二”,是20世纪40年代后期起开始活跃于澳门的那些江湖人物。
“你们出发时,有无固定的码头?”
“没有,到处都是。有时夜晚睡在大船上,等天黑就出发。后来不再是这样,干脆用船拖去,白天都去的,没所谓了。”
“是不是最初时封锁紧一些,后来松了些?”
“不是的,怎样封锁我们都不怕,内地需要多少物资,我们能运得到。”
“货源有无问题?”
“没问题的,因为香港这边有人与内地代表谈判,洽谈货源。一般来说,100万港元的货,去到内地,可以赚到20万,其中10万元分给各方面,包括船租、伙计、海关、水警之类。其实,不是赚好多钱,不是像现在这样用‘大飞’走私汽车那样发达。讲来讲去,都是后来靠地产发达。这种生意怎能发达呢?”
“关于这段历史,罗亚所著的《政治部回忆录》有过概述:‘由于港英警政紊乱,贪污盛行,地下活动人物只要持有足够资本,任何关卡皆可打通。当时的军警巡汇范围,仅及内港及码头,牵涉走私行内商人,大多为国民党时期的‘大天二’黑社会中人,只要有利可图,便可不理死活,进行走私勾当;当遇警截查时,先出示金银财帛,如要吃硬时,便须进行大火拼。’”
自问合理、公道
“对于这段历史,外界议论纷纷,莫衷一是,但你自己怎样看待、评价?”
“我自己觉得,看待这件事不能离开当时的环境。不管用什么名称评价这件事,你说‘走私’都好,或者说是运送物资都好,我都是身先士卒,几年间,每天只睡三四个钟头。那时,有不少人做这种生意,有些可能卖假药、卖过期药而受到一定的惩罚。”
“据说,那时何贤、何添、何鸿燊等人那时也和内地做生意?至于包玉刚,他自己也承认
那时与内地有生意往来……”我说。
“是的,那时,在香港没有什么生意可做,不少商人都趁那时与内地做生意。认为自己赚的钱很少、很公道、很合理,所以我并不认为自己发‘国难财’。当然,没有这笔钱,就很难有下一步的发展。当时,我是在商言商,除了赚钱外,谈不上什么爱国意识。我一向喜欢接受挑战,最艰苦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好。我觉得做人要本着良知,当时赚钱真是好公道,每一个人都有好处。有一个伙计,他好帮得我手,将各方面关系理顺。但这件事结束后,大家各走各路。他赚到钱后花光了;他向我借,我借10万元给他,他拿去开麻将馆又亏蚀了;后来他又跟朋友借了700万去投资一间娱乐城,我赞助200万,结果又亏掉了。200万在当时是一大笔数,我买毕打行才700万元。我当时对伙计是没得说的,最重要是讲本心。”
“像你这样说,你认为这段经历没有什么不正当?你问心无愧?”
“当然……”
“那么为什么多年来,不喜欢提这件事,不愿意向外界解释?”
“其实不是的,我跟家里人讲过。当时的情况,所谓‘走私’的定义并不同,当时香港几乎是一个自由港,不是有税的。况且,我始终认为,对朝鲜战争的经历,解释、争论是没有用的,虽然我后来碰到的问题很多,比如被传递解出境……”霍英东所说的“递解出境”,是朝鲜战争之后几年的事,详情在以后的章节将会写到。
“您说1997香港回归之前不想多讲,为什么?”
“因为港府可能说我犯法……”
“这件事是否牵涉很多人进去?”
“没有,基本上不会牵涉很多人进去,但当时帮我的人还有一些在香港。那时,真是很艰苦,第一年才赚一点钱,结果还被一个叫做阿作的伙计乱花完。事实上并不是人们想像的那样赚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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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冲破禁运海上贸易发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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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霍英东突然转谈其它问题。我也不便深入探问下去。在这之后,霍英东亦多次主动提及朝鲜战争的经历,但所谈的也不外乎以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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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战时经历是非如何评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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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争期间从事海上贸易,是霍英东一生中最有争议的一段经历。对此,向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中英对霍英东的评价各不相同
对于霍英东在朝鲜战争期间,冲破“禁运”与中国内地做生意的经历,各方面的看法并不一致。
中国内地称赞这是爱国的行为,而港英政府却一直认为这是非法的,美国政府后来也
因此把霍英东的公司列入“黑名单”。当时,香港有不少公司都因为朝鲜战争时与内地做生
意而被美国列入“黑名单”,比如“船王”包玉刚的公司就曾一度在“黑名单”之列,后来
他还为此亲赴美国,向美政府表示抗议,最后美国政府才把他的公司从“黑名单”中剔除。
事实上,由于港府对霍英东有此看法,因而一直对他极为歧视,甚至一度封杀他的发展空间;而霍英东,也因此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所有这些内容,将在以后的章节中详尽写到,这里先搁下不表。
就此事,我也曾经与霍家大公子——霍震霆谈过。我问他:“听你父亲说曾经对家里人谈过朝鲜战争时做生意的事,你们家里人怎样看待这段经历?”
霍震霆回答说:“当时,香港是一个乱世的社会,这种事并不怎样,很多人、不少阔佬
都做过。那时,其实也就是拿些东西到内地卖那样简单。早期的事情,你怎样看都行,你歌颂也行……真正赚钱并不是靠这个,这只是为后来的事业打基础而已。”
现在看来,以霍英东那种“英雄主义”——敢于冒险、敢于接受挑战的性格,他当时介入海上贸易生意是很自然的事;况且,从事这种贸易,霍英东比别人有条件,一来他早些年买卖过战时剩余物资,有这方面的门路和经验,二来他母亲当时还经营驳运生意,有自己的船,也有不少熟悉的船客。
与内地通商,在当时向联合国挑衅,是非常危险的事;但霍英东顾不上这些,只要有钱赚,就要去搏一搏。霍英东海上冒险从事贸易,一直持续到朝鲜战争结束。3年下来,霍英东赚了不少钱,但付出的代价很大:他的身体变得更为瘦弱,体重只有103磅。
据霍英东说,当时从事这种生意的,100人当中,只有一个人真正成功,成功率极低。失败者,不是当时被抓到,就是赚到一些钱后因使用不当而前功尽废。而霍英东正是当时从
事这种生意的芸芸众商之中的佼佼者。
由于有不少像霍英东那样的海外商人冒着风险与内地通商,故中国政府最终还是度过了因联合国实施全面禁运、封锁而带来的暂时困境。比如,1953年,中国对西方市场的贸易额,比1952年增加了52%,接近1950年的水平。
决定冲破联合国对内地的“禁运”,与内地做生意,于霍英东而言,纯粹是在商言商的行为,还谈不上是自觉地支持中国政府;但事实上,霍英东的商业行为,是对当时遭西方国家经济封锁和制裁的中国政府的极大支持。在这冒险的贸易中,霍英东与中方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并得到了中方的信任。这可能是霍英东后来在中方所属团体和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在一些中方事务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一大政治本钱。
由此可见,霍英东是个“老爱国”,他与中方密切的合作关系有很深远的渊源。
“走私”的立论未免失之偏颇
至于霍英东的这段海上商业行为,一些人以“走私”两字概括之,这样的立论未免失之偏颇。其一,这种生意毕竟是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年代,一个不寻常的国际形势下所出现的特殊的商业行为;而且联合国当时对中国内地实行“禁运”的决议之是是非非,至今在世界上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而中国政府,一直指斥此决议是“非法决议”。1951年5月20日,中朝两国外交部发言人曾就此决议发表声明,指出:“这个非法决议,赤裸裸地证明美国政府为了挽救其侵略军队在朝鲜战场上所受的严重失败,正逼迫其帮凶国家拿出更大的赌注投入对朝鲜和中国的侵略战争。对中朝两国人民实行禁运是美国政府企图扩大侵略战争的一个严重步骤……”
事实上,在朝鲜战争时期,除了像霍英东这样的港澳华商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这些国家的商人也以港、澳为基地与中国进行公开或秘密的贸易。就是美国对中国的贸易也未完全禁绝,仅就美国官方1952年的统计,这一年美国就向中国输出了价值2770万美元的货物。而香港的不少英资公司,那时也秘密与内地有频繁的生意往来。据说,名列香港“四大英资洋行”之一的一家英资公司,那时就大发其“战争财”。
甚至,连当时的港督葛量洪及其夫人也涉嫌参与那时的海上贸易。据罗亚的《政治部回忆录》所述:“香港走私活动的猖獗,使中国在韩战所需物资获得充分接济,引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