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九朝编年备要》卷三十,靖康元年三月“命李纲迎上皇于南京”。
'191'《靖康传信录》卷二。
'192'《梁溪集》卷八十三《太宰徐处仁等上道君太上皇帝表一首》。
'193'《梁溪集》附录《(李纲)行状上》。
'194'《靖康传信录》卷二。
'195'《九朝编年备要》卷三十,靖康元年三月“太后至京师”。
'196'《宋史》卷二十三《钦宗本纪》。
'197'《靖康要录》卷三,靖康元年三月五日。
'198'《庄简集》卷九《论在京擅离官守人一等科罪札子》。
'199'《宋史》,卷二百四十三《徽宗郑皇后传》。
'200'《靖康传信录》卷二。
'201'《梁溪集》卷四十四《奏知朝见道君太上皇帝札子》。
'202'《梁溪集》卷八十三《奉迎录》。
'203'《梁溪集》卷八十三《渊圣皇帝御笔宣谕一首》。
'204'《庄简集》卷九《论蔡攸欲潜入都城札子》。
'205'《靖康要录》卷三,靖康元年三月六日。
'206'《系年要录》卷一,靖康元年四月己亥。不少士大夫指责吴敏在徽宗时“与(蔡)京、蔡(攸)结为死党”,到钦宗时又“蔽覆蔡氏父子”(《编年录》卷十三靖康元年八月乙未“吴敏罢少宰”),只怕言过其实。但吴敏确实曾受蔡氏提携,无疑与蔡氏关系较好。吴敏或许不仅是这一建议的提出者,而且是其施行者。徽宗由镇江返回开封,蔡攸似乎确实起过一定的促成作用。钦宗曾肯定蔡攸“劝上皇北归”(《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八《诛六贼》)。
'207'《会编》卷三十九,靖康元年二月十八日“蔡攸责授大中大夫”。
'208'《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八《诛六贼》。
'209'《靖康要录》卷三,靖康元年三月六日。
'210'《宋史》卷三百五十八《李纲传上》。
'211'《梁溪集》卷八十三《奉迎录》。
'212'《九朝编年备要》卷三十,靖康元年四月“上皇帝至京师”。耿南仲之所以“请城守”,据这一记载可知,其诱因在于:“初,童贯部胜捷军从道君东巡,贯贬,军士有恶言。”
'213'《会编》卷四十五,靖康元年四月三日“太上皇至自镇江府”。
'214'《九朝编年备要》卷三十,靖康元年四月“上皇帝至京师”。
'215'陈公辅:《上钦宗乞迎奉上皇笃其孝心》,见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十《君道门·慈孝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校点整理本。
'216'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二《钦宗皇帝内藏御笔》,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17'《会编》卷四十五,靖康元年四月三日“太上皇至自镇江府”。
'218'《系年要录》卷九十一,绍兴五年七月已亥。
'219'《宝真斋法书赞》卷二《钦宗皇帝内藏御笔·赞曰》。
'220'黄淮、杨士奇编《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八十二《去邪》“宋钦宗时,起居郎胡安国又缴内侍王仍等录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
'221'《斐然集》卷二十五《先公行状》。
'222'《宋名臣言行录续集》卷三《程振》。
'223'陈公辅:《上钦宗乞迎奉上皇笃其孝心》。
'224'《靖康要录》卷五,靖康元年四月八日。
'225'《宋史》卷二十三《钦宗本纪》。
'226'《会编》卷四十五,靖康元年四月六日“车驾诣龙德宫起居”引沉良:《靖康遗录》。
'227'《会编》卷四十五,靖康元年四月六日“车驾诣龙德宫起居”引《靖康遗录》。
'228'《会编》卷五十七,靖康元年十月十日“诣龙德宫上寿”。
'229'《会编》卷七十九,靖康二年二月七日“太上皇等幸青城”引《靖康后录》。
'230'《会编》卷五十七,靖康元年十月十日“诣龙德宫上寿”。承信郎是最低一级的武阶官,政和二年以前称三班借职。
'231'《靖康要录》卷十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
'232'《长编纪事本末》卷一百四十九《二圣北狩》。
'233'《宋史》卷二百四十六《钦宗皇太子谌传》的记载与此略有差异:“(靖康)二年,上幸青城,命枢院同知孙傅兼太子太傅,吏部侍郎谢克家兼太子宾客,辅太子监国,称制行事。”《会编》卷七十四靖康二年正月九日“上朝太上皇于延福宫”引《宣和录》的记载则与此传大致相同。
'234'《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二十八日。
'235'《会编》卷五十一,靖康元年八月三日“徐处仁知东平府”引《靖康遗录》。
'236'《靖康要录》卷十五,靖康二年三月一日。
'237'曹勋:《北狩见闻录》,《学津讨原》第六集本。
'238'《会编》卷七十九,靖康二年十二月七日“太上皇帝等出宫幸青城”引《中兴遗史》。
'239'庄绰:《鶏肋编》,卷中《燕山道间上皇诗》,中华书局1983年点校本。
'240'《廿二史札记》卷十三《太上皇帝》。
'241'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五《睿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刘昫:《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记述更具体:“帝传位于皇太子,自称太上皇帝,五日一度受朝于武德殿,自称曰朕,三品已上除授及大刑狱,幷自决之,其处分称诰、令。皇帝鳘每日受朝于武德殿,自称曰予,三品已下除授及徒罪幷令决之,其处分事称制、敕。”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幷可参看《容斋随笔》续笔卷十一《唐帝称太上皇》。
'242'《宋史》,卷三百五十二《唐恪传》。
'243'《类编皇朝大事记讲议》卷二十三《钦宗皇帝·迁幸》,台湾文海出版社1973年影印本。
'244'可参看拙稿:《北宋亡国的缘由》,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历史旅游专辑》,1999年10月;《北宋亡国与权力膨胀》,载《天府新论》2000年第1期;《论北宋晚期的士风》,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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