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第2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核算,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为0。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实现净利润为1 0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甲企业在该项交易中实现利润300万元,其中的60(万元300×20%)是针对本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同时应考虑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对损益的影响,即甲企业应当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000…300+2。5)×20%]
                                             1 405 000
    贷:投资收益                1 405 000
  甲企业如存在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在个别报表已确认投资收益的基础上进行以下调整:
  借:营业收入(900×20%)              1 800 000
    贷:营业成本(600×20%)               1 200 000
      投资收益                       600 000
  (2)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企业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当投资企业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本企业应享有的部分。
  因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之前,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投资企业对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包含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抵销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并相应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3—12】甲企业于20×7年6月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7年11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600万元的某商品以9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甲企业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至20×7年资产负债表日,甲企业未对外出售该固定资产。乙公司20×7年实现净利润为1 6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影响。
  甲企业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7年净损益时,应时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600…300+2。5)×20%]
                                             2 605 000
    贷:投资收益                2 605 000
  或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600×20%) 3 200 000
    贷:投资收益                3 200 000
  借:投资收益[(300…2。5)×20%]             595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95 000
  进行上述处理后,投资企业如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其20×7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体现在投资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 975 000
    累计折旧                                   25 000 
      贷:固定资产                        3 000 000
  应当说明的是,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例3—13】甲企业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20×7年,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400万元的商品以3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20×7年资产负债表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业取得取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7年净利润为1 000万元。
  上述甲企业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7年净损益时,如果有证据表明交易价格320万元与甲企业该商品账面价值400万元之间的差额是该资产发生了减值损失,在确认投资损益时不应予以抵销。甲企业应当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 000×20%)2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2 000 000
  该种情况下,甲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因向联营企业出售资产表明发生了减值损失,有关的损失应予确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予调整。
  (三)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损益调整的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四)超额亏损的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原则上应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这里所讲“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应予说明的是;该类长期权益不包括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
  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将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的账面价值综合起来考虑;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的情况下;如果仍有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应以其他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继续确认。另外;投资企业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失时;除应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外;如果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将履行其他额外的损失补偿义务,还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l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
  企业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在发生投资损失时,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以后,考虑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继续确认的投资损失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因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导致投资企业需要承担额外义务的,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义务,应确认为当期损失,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外备查登记,
  在确认了有关的投资损失以后,被投资单位于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应按以上相反顺序分别减记已确认的预计负债、恢复其他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即应当按顺序分别借记“预计负债”、“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3-14)甲企业持有乙企业40%的股权;能够对乙企业施加重大影响。20×6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乙企业20×7年由于一项主要经营业务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当年度亏损6000万元。假定甲企业在取得该投资时;乙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双方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也相同。则甲企业当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损失为2400万元。确认上述投资损失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变为1600万元。
  如果乙企业20×7年的亏损额为12000万元;甲企业按其持股比例确认应分担的损失为4800万元;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仅为4000万元;如果没有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则甲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损失仅为4000万元;超额损失在账外进行备查登记;在确认了4000万元的投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以后;如果甲企业账上仍有应收乙企业的长期应收款1600万元;该款项从目前情况看;没有明确的清偿计划(并非产生于商品购销等日常活动);则甲企业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投资收益 40 0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0 000 000
  借:投资收益 8 000 000 
  贷:长期应收款 8 000 000
  (五)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应按照持股比例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例3-12)A企业持有B企业30%的股份;能够对B企业施加重大影响。当期B企业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200万元;除该事项外;B企业当期实现的净损益为6400万元。假定A企业与B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投资时B企业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亦相同。A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9 200 000
  ——其他权益变动  3 600 000 
  贷:投资收益 19 2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 600 000
  (六)股票股利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七)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非货币性资产的相关损益,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方不应确认该类交易的损益:
  (1)与投出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重大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给合营企业;
  (2)投出非货币性资产的损益无法可靠计量;
  (3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