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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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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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应收账款 5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贷:库存商品 26 000
  在20×7年12月27日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58 500
  贷:应收账款 58 500
  20×8年4月5日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58 500
  借:库存商品 26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6 000
  2.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有关协议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例15—15)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20×7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5000件健身器材,单位销售价格为500元,单位成本为4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500000元,增值税额为425000元。协议约定,乙公司应于2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在6月30日之前有权退还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20%;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有关的增值税额允许中减。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时 
  借:应收账款 2 92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2 000 000
  (2)1月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 
  借: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 000
  其他应付款 100 000
  (3)2月1日前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 925 000
  贷:应收账款 2 925 000
  (4)6月30日发生销售退回,实际退货量为1000件,款项已经支付 
  借:库存商品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其他应付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800件时 
  借:库存商品 3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其他应付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468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如果实际退货量为1200件时 
  借:库存商品 4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其他应付款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0 000
  银行存款   702 000
  (例15—16)沿用(例15—15),假定甲公司无法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的退货率;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1月1日发出健身器材时 
  借:应收账款 4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000 
  借:发出商品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2)2月1日前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925000 
  贷:预收账款 2500000
  应收账款 425000
  (3)6月30退货期满没有发生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2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发出商品 2000000
  (4)6月30日退货期满,发生2000件退货时 
  借:预收账款 2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0
  银行存款 11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00 
  库存商品 800000
  贷:发出商品 2000000
  (六)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
  其中,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时利率,或者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时的折现率等。
  (例15—17)20×1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假定甲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万元,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额340万元。
  根据本例的资料,甲公司应当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l600万元,根据下列公式:
  未来五年收款额的现值=现销方式下应收款项金额可以得出:
  400×(P/A,r,5)+340=1600+340=1940(万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折现率。 
  当r=7%时,400×4。1002+340=1980。08》1940 
  当r=8%时,400×3。9927+340=19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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