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屁?放屁?真放屁(萬歲評論3) 七三、三、三一 七三、四、十 (73)隆徹字第一三三六號
割了?錯了?割錯了(萬歲評論4) 七三、四、三十 七三、五、二 (73)隆徹第一六七五號
泰山?泰水?命(千秋評論32) 七三、五、十五 七三、五、十五 (73)隆徹第一八八二號
鳥官?鳥人?鳥政府(萬歲評論5) 七三、五、三十 七三、六、二 (73)隆徹字第二十九三號
不老?不老?尸(千秋評論34) 七三、七、十五 七三、七、十九 (73)隆徹字第二九一六號
白水?白水?白開水(萬歲評論8) 七三、八、三一 七三、九、十三、十時 (73)隆徹字第三六七五號
叛國?亡國?洗(千秋評論36) 七三、九、十五 七三、九、二一 (73)隆徹字第三八○三號
狗頭?狗頭?狗頭稅(萬歲評論9) 七三、九、三十 七三、三、五 (73)隆徹字第四○一二號
風景?風景?殺風景(萬歲評論10) 七三、十、三一 七三、十一、六 (73)隆徹字第四四五七號
雞嘴?鴨嘴?變(千秋評論38) 七三、十一、十五 七二、十、十七 (73)隆徹字第四六五三號
中委?中委?中常委(萬歲評論11) 七三、十一、三十 七三、十二、五 (73)隆徹字第四九四二號
喇叭?喇叭?吹喇叭(萬歲評論12) 七三、十二、十五 七三、十二、十五 (73)隆徹字第五○五八號
流芳?遺臭?驢(千秋評論39) 七三、十二、二五 七三、十二、二六 (73)隆徹字第五二二三號
打砲?打砲?別打砲(萬歲評論13) 七四、一、十 七四、一、十一 (74)劍佳字第○一九四號
漲價?漲價?買(千秋評論40) 七四、一、二五 七四、一、二七 (74)劍佳字第○四七五號
江南?江南?哀江南(萬歲評論14) 七四、一、三一 (缺查禁令) (缺查禁令)
告狀?告狀?告洋狀(萬歲評論15) 七四、二、十五 七四、二、十六 (74)劍佳字第○九三二號
魔王?魔王?牛魔王(萬歲評論16) 七四、三、五 七四、三、十三 (74)劍佳字第一三二六號
大便?小便?大小便(萬歲評論17) 七四、三、三一 七四、四、二 (74)劍佳字第一六六○號
五十?五十?易(千秋評論43)(下冊) 七四、四、二五 七四、四、二七 (74)劍佳字第二○九六號
革命?革命?反革命(萬歲評論18) 七四、五、五 七四、五、七 (74)劍佳字第二二七九號
同志?同志?殺(千秋評論44) 七四、五、十五 七四、五、十七 (74)劍佳字第二四二八號
奴才?奴才?罵奴才(萬歲評論19) 七四、五、三一 七四、五、三一 (74)劍佳字第二七○二號
江枺拷瓥|?飛(千秋評論45) 七四、六、十五 七四、六十四 (74)劍佳字第二九三八號
殉國?殉國?誰殉國(萬歲評論20) 七四、六、三十 七四、六、二九 (74)劍佳字第三二○○號
和尚?和尚?施(千秋評論46) 七四、七、十五 七四、七、十八 (74)劍佳字第二五二二號
逃兵?逃兵?逃兵罪(萬歲評論21) 七四、七、三一 七四、八、一 (74)劍佳字第三七二三號
青眼?白眼?看(千秋評論74) 七四、八、十五 七四、八、十七 (74)劍佳字第四○三一號
新裝?新裝?倚新裝(萬歲評論22) 七四、八、三一 七四、九、二 (74)劍佳字第四二八二號
印印?印印?印(千秋評論48) 七四、九、十八 七四、九、十八 (74)劍佳字第四五二八號
口頭?口頭?口頭禪(萬歲評論23) 七四、九、三十 七四、九、二九 (74)劍佳字第四七三一號
歷史?歷史?吹(千秋談論49) 七四、十、十五 七四、十、十九 (74)劍佳字第五○○三號
頭大?頭大?兩頭大(萬歲評論24) 七四、十、三一 七四、十一、一 (74)劍佳字第五二○二號
出出?出出?出(千秋評論50) 七四、十一、十五 七四、十一、十八 (74)劍佳字第五四三三號
辮子?辮子?剪辮子(萬歲評論25) 七四、十一、三十 七四、十二、三 (74)劍佳字第五六五三號
自大?自大?狂(千秋評論51) 七四、十二、十五 七四、十二、十八 (74)劍佳字第五八八四號
屁股?屁股?翹屁股(萬歲評論26) 七四、十二、三十 七五、一、三 (75)劍佳字第○○○一號
國庫?黃金?搬(千秋評論52) 七五、一、十五 七五、一、十九 (75)劍佳字第○二○四號
小人?小人?打小人(萬歲評論53) 七五、一、三一 七五、一、三十 (75)劍佳字第○四一一號
張三?李四?告(千秋評論53) 七五、二、十五 七五、二、七 (75)劍佳字第○六四○號
同性?同性?同性戀(萬歲評論28) 七五、二、二八 七五、二、二六 (75)劍佳字第○八九三號
大的?小的?要(千秋評論54) 七五、三、十五 七五、三、十七 (75)劍佳字第一一九三號
發作?發作?大發作(萬歲評論29) 七五、三、三一 七五、三、三一 (75)劍佳字第一三六○號
活人?死人?騙(千秋評論55) 七五、四、十五 七五、四、十六 (75)劍佳字第一六五八號
三毛?三毛?雷三毛(萬歲評論30) 七五、四、三十 七五、五、一 (75)劍佳字第一九七一號
新黨?新黨?拉(千秋評論56) 七五、五、十五 七五、五、十九 (75)劍佳字第二二五八號
伏虎?伏虎?伏虎功(萬歲評論31) 七五、五、三一 七五、五、三一 (75)劍佳字第二五二二號
火把?火把?燒(千秋評論57) 七五、六、十五 七五、六、二三 (75)劍佳字第二八七九號
自由?自由?自由神(萬歲評論32) 七五、六、三十 (缺查禁令) (缺查禁令)
時間?時間?表(千秋評論58) 七五、七、十五 七五、七、二三 (75)劍佳字第一四○四號
臺灣?臺灣?臺灣人(萬歲評論33) 七五、八、十五 七五、八、二五 (75)劍佳字第三九九一號
五年?五年?難(千秋評論59 60合訂本) 七五、九、十五 七五、九、二十 (75)劍佳字第四四三一號
下部?下部?相下部(萬歲評論35) 七五、九、三十 七五、十、二 (75)劍佳字第四六四七號
舊仇?新恨?說(千秋評論61) 七五、十、十五 (缺查禁令) (缺查禁令)
祝壽?祝壽?祝倒壽(萬歲評論35) 七五、十、三一 七五、十、二八 (75)劍佳字第五一一六號
蔣介石研究 七五、十、三一 七五、十一、二 (75)劍佳字第五一七八號
急救?救急?打(千秋評論62) 七五、十一、十五 七五、十一、十七 (75)劍佳字第五四二八號
顏色?顏色?還顏色(萬歲評論36) 七五、十一、三十 七五、十一、三十 (75)劍佳字第五六六六號
通緝?通緝?症(千秋評論63) 七五、十二、十五 七五、十二、十六 (75)劍佳字第五九七五號
娘娘?娘娘?玩娘娘(萬歲評論37) 七五、十二、三一 七五、十二、三一 (75)劍佳字第六二三一號
棺材?棺材?書(千秋評論64) 七六、一、十五 七六、一、十六 (76)劍佳字第○二八五號
蔣介石研究續集 七六、一、十五 七六、一、二二 (76)劍佳字第○一三○號
埋單?埋單?要埋單(萬歲評論38) 七六、一、三一 七六、一、二六 (76)劍佳字第○四四九號
半坐?半立?笑(千秋評論65) 七六、二、十五 七六、二、十六 (76)劍佳字第○六七六號
肚皮?肚皮?一肚皮(萬歲評論39) 七六、二、二八 七六、三、三 (76)劍佳字第○九四六號
自反?自反?縮(千秋評論66) 七六、三、十五 七六、三、十六 (76)劍佳字第一二○五號
羊頭?羊頭?掛羊頭(萬歲評論40) 七六、三、三一 七六、四、一 (76)劍佳字第一四二三號
千秋?萬歲?合(千秋評論67) 七六、四、十五 七六、四、二二 (76)劍佳字第一六三○號
流氓?流氓?拜 (千秋評論68) 七六、五、二十 七六、五、二七 (76)劍佳字第二三四一號
公道?公道?爭 (千秋評論69) 七六、六、二○ 七六、六、二二 (76)劍佳字第二八三八號
蔣介石研究三集 七六、六、二七 七六、六、六 (76)劍佳字第三○五○號
外交?性交?交(千秋評論71) 七六、八、三一 七六、十、九 (76)府新一字第一九五二六○號
孫中山研究 七六、九、十 七六、九、二五 (76)府新一字第一九三三○五號
官方查禁李敖著作的「理由」
「孫逸仙和中國西化醫學」﹕刊載「新夷說」一文,內容將國父遺教斷章取義,故為曲解足以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摺础柑呈〗鋰榔陂g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款規定,依同辦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併扣押出版品。(缺查禁令)
「傳統下的獨白」﹕該書內容攻訐政府現行法制,惡加渲染,足以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摺础柑呈〗鋰榔陂g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第七款之規定。依同辦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歷史與人像」﹕該書內容誣指孔子為反動,並歪曲歷史事實,足以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摺础柑呈〗鋰榔陂g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款之規定。依同辦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該書內容謬稱﹕「共產思想能夠在中國蔓延為害,是孔家思想替其作了先驅工作」,誣蔑儒家思想,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摺础柑呈〗鋰榔陂g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款之規定,依同辦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文化論戰丹火錄」﹕該書內容誣指傳統文化是繁殖共產主義的溫床並為其鋪路,足以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摺础柑呈〗鋰榔陂g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款之規定,依同辦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教育與臉譜」﹕該書內容鼓動學生背叛師長,並煽惑學界「造反」、「革命」,足以淆亂視聽,危害社會治安,摺础柑呈〗鋰榔陂g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款之規定,依同辦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上下古今談」﹕該書內容公然反對政府法令,誣指警察公報私仇,逼良為娼,足以淆亂視聽,挑撥政府與人民情感,摺础柑呈〗鋰榔陂g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第二條第六、七兩款之規定,依同辦法第七條之規定應予查禁並扣押其出版品。
「烏鴉又叫了」﹕內載作者藉彭明敏事件之發生,倡言發起「學習李敖邉印梗膭钋嗄曜呃畎铰肪,自認代表「反盲動」「反以暴易暴」「反槍桿對付異己」,並妄言「主張和平改革,社會改革,思想改革」,顯有淆亂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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