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是谓同岁会,气之平也。诸同正岁,气化营运同天,平火之岁,命曰升明之纪,正阳而
治,德施周普,五化均衡,其气高,其性速,其用燔灼,其化蕃茂,其政明曜,其候炎暑,
其令热,其类火,其应夏,其谷麦,其果杏,其实络,其虫羽,其畜马,其色赤,其味苦,
其物脉,其音征,其数七,其在人也。其藏心,其主舌,其养血,其病 螈,此岁运之化也
。天地之气,上见厥阴,左少阴,右太阳,故天气扰而其政挠,下见少阳,左阳明,右太阴
,故地气正而其令速,风生高远,炎热从之,云趋雨府,湿化乃行,风火同德,上应岁星荧
惑,其谷苍丹,间谷言太宫太羽者,其耗文角品羽,寒化雨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风化八
,火化二,正化度也。岁物之宜,则毛虫静,羽虫育,地气所制,则介虫耗,寒毒不生,风
燥火热,胜复更作,蛰虫来见,流水不冰,热病行于下,风病行于上,风燥胜复形于中,是
岁阴为天气,阳为地气,天气虚,火运适平,不资化源,惟赞其运火,无使邪胜,岁宜以辛
调上,以咸调下,畏火之气,无妄犯之,其化上辛凉,中咸和,下咸寒,药食宜也。岁半之
前,厥阴主之,多风化者,厥阴之政也。岁半之后,少阳主之,多火化者,少阳之令也。初
之气,自壬戌岁大寒日亥初,至是年春分日酉初,凡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主位太角木,客气
阳明金,中见火运,寒始肃,杀气方至,民病寒于右之下,营运平火,其邪乃微,宜调阳明
之客,以酸补之,以辛泻之,以苦泄之,岁谷宜苍,间谷宜黍。二之气,自春分日酉正,至
小满日未正,凡六十日有奇,主位少征火,客气太阳水,中见火运,火居其位,寒水承之,
寒不去,华雪水冰,杀气施化,霜乃降,名草上焦,寒雨数至,阳复化,民病热于中,宜调
太阳之客,以苦补之,以咸泻之,以苦坚之,以辛润之,岁谷宜苍,间谷宜稷。三之气,自
小满日申初,至大暑日午初,凡六十日有奇,主位少征火,客气厥阴木,中见火运,火当其
位,风木客之,天政布,风乃时举,民病泣出耳鸣掉眩,宜调厥阴之客,以辛补之,以酸泻
之,以甘缓之,岁谷宜苍,间谷宜稻。四之气,自大暑日午正,至秋分日辰正,凡六十日有
奇,主位太宫土,客气少阴火,中见火运,气与运同,灼化所居,溽暑湿热相搏,争于左之
上,民病黄瘅而为 肿,宜调少阴之客,以咸补之,以甘泻之,以酸收之,岁谷宜丹,间谷
宜豆。五之气,自秋分日巳初,至小雪日卯初,凡六十日有奇,主位少商金,客气太阴土,
中见火运,火生土,燥湿更胜,沉阴乃布,寒气及体,风雨乃行,宜调太阴之客,以甘补之
,以苦泻之,以甘缓之,岁谷宜丹,间谷宜麻。终之气,自小雪日卯正,至大寒日丑正,凡
六十日有奇,主位太羽水,客气少阳火,中见火运,火气符会,畏火司令,阳乃大化,蛰虫
出见,流水不冰,地气大发,草乃生,人乃舒,其病温厉,宜调少阳之客,以咸补之,以甘
泻之,以咸 之,岁谷宜丹,间谷宜豆,是气也。用热远热,无犯司气之热,岁气之化,其
气专,其化淳,又遇火气平,与岁会同,是谓行令,邪气乘之,其病持久,经曰中行令者,
其病徐而持也。
右六气司岁,五运统岁,五六相合,三十年一周,六十年再周,凡千四百四十气,而天
地之气数备焉,终而复始,时立气布,如环无端,守其数,稽其化,若合符节,可谓悉矣,
此特定期之纪,气化之常也。不能无变,变不可以常拘,推考其要,或因本标不同,谓太阳
为寒,阳明为燥,少阳为火,太阴为湿,少阴为热,厥阴为风,所谓本也。本之下,为中之
见,见之下,为气之标,太阳之中见少阴时,或为暄,太阴之中见阳明时,或为燥,以至燥
湿相交,暄寒相应,风火相值,其本标不同有如此者,或因积数之差,若春温夏暑秋凉冬寒
,时令之常也。或春夏秋冬各差其分,应在四维后,皆三十度有奇,其积数之差有如此者,
或因有胜有复,谓六气之化,行各有次,止各有位,随六节以观其应,或至而太过者,六气
之胜也。若有非常之气,应在岁半之前者,名为岁气淫胜,应在岁半之后者,名为六气来复
,其胜复有如此者,或因气位相胜,谓天有常政,地有常令,应各有时,当其时各以其化来
报,至而甚者客胜也。若临在反胜之位,则司岁之气,不得其应,是为主胜,其气位相胜有
如此者,或因气运之郁,谓气运各有所制,屈而不伸也。天气胜运,则运化郁,运胜在泉,
则地气郁,或六气临胜己之位,则六气亦郁,凡有所郁,则进退升降,皆不能也。其气郁有
如此者,或因郁而必发,谓五气之郁乘时而发也。木发则飘骤,其应无时,火发则曛昧,应
在四气,土发则昏溃,应在长夏,金发而毁折,应在秋,水发而雹雪,应在二火前后,其郁
气之发有如此者,或因邪气反胜,谓天政布于夏,地令行于冬,至其时,或当寒而热,当热
而寒,当温而清,当燥而热,当湿而燥,其邪气反胜有如此者,夫定期之外,犹有是者,则
不拘于常数也,兹造化密移所以新新不穷欤
卷第三叙例
治法
属性:汗下补泻,针灸汤醴,各有所宜,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善治病
者,随其所宜,适事为故,然后施治,则病不足治,假令邪在皮肤,当汗而发之,其有邪者
,渍形以为汗,中满内实者泻之,形精不足者补之,其高者因而越之,为可吐也,剽悍者按
而收之,为按摩也,藏寒虚夺者,治以灸 ,脉病挛痹者,治以针刺,血实蓄结肿热者,治
以砭石,气滞痿厥寒热者,治以导引,经络不通,病生于不仁者,治以醪醴,血气凝泣,病
生于筋脉者,治以熨药,而况治有先后取标本不同者,法有逆从用多少为制者,药性轻重奇
偶制度,必参其所用,土地风气高下不同,当随其所宜,诚能参合于此,为治疗之法,则万
举万全矣。
卷第三叙例
等差
属性:病有中风伤寒寒热温疟之类,各有等差,今论方叙病,特以中风为首,以风者百病之长
,善行而数变故也,其余伤寒温疟杂病,各从其重轻缓急而先后之,至于九窍诸科,与妇人
小儿,又宜析而次之。
卷第三叙例
药品
属性:药品有物异名同者,有物同名异者,称呼既别,性用不一,修合之际,多有疑贰。
今悉改正,如通脱木、木通,二物皆名通草,古方既不分别,故用木通者,不知与通脱
木为异,此物异名同者也,古方用干地黄,不分蒸曝生干,二者治疗性用不同,今以生熟为
别,此物同名异者也,至如药名中,有从神农正经者,有从诸家注解者,盖取世俗称呼行用
多者,庶无所惑。
卷第三叙例
汤散
属性:古方、汤法 咀,谓锉如麻豆,散法治罗,谓治择捣罗,盖卒病贼邪,须汤以荡涤,久
病痼疾,须散以渐渍,近世一切为散,遂忘汤法,今以锉切 咀,或粗捣筛之类为汤,捣罗
极细者为散,又如丹、丸、膏煎之名,不知异用之实,盖丹者、烹炼而成,有一阳在中之义
,丸者、取其以物收摄而已,膏者、谓摩敷之药,煎者、取其和熟为服食之剂,今以火炼及
色赤者为丹,非炼者为丸,以服食者为煎,涂敷者为膏,审此数者,他可推类而知也。
卷第三叙例
煎煮
属性:凡煎药、当取新水,令极清洁,微火小沸,若利汤、欲少水而多取,补汤、欲多水而少
取,此古法也,其汤剂大小,古今升两不同,当根据世俗现行之法,大约每用药三钱匕,以水
一盏煎取七分为率,其余多少增损,当视病之轻重大小。
卷第三叙例
服饵
属性: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服药
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服药宜饱满而在夜,此用药之常法也,若卒病受邪,则攻治宜
速,岂可拘以常法。
凡服利汤,贵在侵早,仍欲稍热,若冷则令人吐呕,又须澄清,若浊则令人心闷,大约
分为三服,初与一服,宜在最多,乘病患谷气尚强故也,次与渐少,又次最少,若其疏数之
节,当问病患,前药稍散乃可再服。
凡服补益丸散者,自非衰损之人,皆可先服利汤,泻去胸腹中壅积痰实,然后可服补药
,应服治风汤散,皆须三五剂,若有久滞风病,即须倍此,乃至百余日可瘥,又当斟酌所宜
,伤寒时气,不拘旦暮,当即亟治,其服药亦不可拘以常法,庶使病易得愈,不致传变,是
以小儿女子得病,益以滋甚者,良由隐忍冀差,不即治之也。
卷第三叙例
服药多少
属性:凡服药多少,要与病患气血相宜,盖人之禀受本有强弱,又贵贱苦乐,所养不同,岂可
以一概论,况病有久新之异,尤在临时以意裁之,故古方云,诸富贵人骤病,或少壮肤腠致
密,与受病日浅者,病势虽轻,用药宜多,诸久病之人,气形羸弱,或腠理开疏者,用药宜
少。
卷第三叙例
禁忌
属性:术忌桃李胡荽大蒜青鱼酢等,巴豆忌芦笋,黄连桔梗忌猪肉,地黄忌芜荑,半夏菖蒲
忌饴糖羊肉,细辛忌生菜,甘草忌菘菜,牡丹皮忌胡荽,商陆忌犬肉,常山忌生葱生菜,空
青丹砂忌生血物,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天门冬忌鲤鱼。
古方逐名下,并载此禁忌,谓如理中丸,合忌桃李胡荽大蒜青鱼酢菘菜等物,即使服饵
者,多致疑惑,自非单行久服饵者,当根据此法,仓卒治病,不必拘忌,今除药有相反者,已
行删去外,所有逐病通行禁忌法,复具如左。
凡风病通忌五辛甘滑生冷油腻之类。
凡伤寒时气忌羊肉杂食。及病瘥后、尤忌肉食。
凡热病新瘥,及大病之后,食猪肉及肠血肥鱼油腻等,必大下痢,医不能疗也。
又食饼饵粢黍饴脯 炙,枣栗诸果,及坚实难消之物,必更结热,以药下之,则胃中
虚冷,大利不禁难救。
凡香港脚之病,极须慎房室,羊肉牛肉鱼蒜蕺菜菘菜蔓菁瓠子酒面酥油乳麋猪鸡鹅鸭,有
方用鲤鱼头,此等并切禁,不得犯之,并忌大怒,及生果子酸酢之食,又特忌食瓠子蕺菜之
类,犯之一世治不愈。
凡症瘕癖积忌生冷酥滑物。
凡吐逆下利等忌生冷酢滑腻物。
凡噎塞胀满及痼冷诸气并忌生冷。
凡积热忌鱼酒热面等。
凡咳嗽咯血吐血。忌诸热物。
凡痰饮忌酒醋。
凡消渴忌房室。
凡水气忌羊头蹄及盐一切咸物。
凡服药不可食生胡荽诸滑物。及果实肥猪犬肉油腻肥羹鱼 腥臊等物。又云。服药通
忌见死尸。及产妇淹秽事。
卷第三叙例
治择
属性:凡药有燥湿精粗不同。必先治择炮焙讫。乃秤之。若用巴豆则不然,当先秤然后治择。
其言巴豆霜者,当根据分两用之。
卷第三叙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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