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他在死亡身体坏散之后,会再生至不好的地方,甚至地狱,我说:这是圣者之
法中的被债主绑走。我不见有任何苦,会比盲生、饿鬼、地狱之苦更重、更粗、更
不可乐。断尽一切烦恼的阿罗汉已经彻底断除这三苦的根本,没有再生。”
18。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世间贫穷苦,举贷他钱财,举贷钱财已,他责为苦恼。
财主往求索,因此收系缚,此缚甚重苦,世间乐于欲。
于圣法亦然,若无有正信,无惭及无愧,作恶不善行。
身作不善行,口意俱亦然,覆藏不欲说,不乐正教诃。
若有数数行,意念则为苦,或村或静处,因是必有悔。
身口习诸行,及意之所念,恶业转增多,数数作复作。
身口习诸行,及意之所念,恶业转增多,数数作复作。
彼恶业无慧,多作不善已,随所生毕讫,必往地狱缚。
此缚最甚苦,雄猛(1115)之所离,如法得财利,不负得安隐。
施与得欢喜,二俱皆获利,如是诸居士,因施福增多。
如是圣法中,若有好诚信,具足成惭愧,庶几(786)无悭贪。
己舍离五盖(217),常乐行精进,成就诸禅定,满具常弃乐(1116)。
已得无食乐,犹如水浴净,不动心解脱(754),一切有结尽。
无病为涅槃(48),谓之无上灯,无忧无尘安,是说不移动(1117)。”
于是,佛陀说以下之偈颂:
“在世间上,贫穷是苦;向他人借贷财物是苦!同意支付利息是苦;被债主催
讨利息是苦。
常常被债主追讨利息是苦;被债主乡走是苦。对于有欲的人而言,这些都是
苦。
在此圣者之法中也是一样,如果对于善法没有信心,没有惭愧心,造作邪
五九九 中阿含经卷第二十九
六○○ 大品第十一(125)贫穷经第九
恶不善的行为。
用身体、嘴巴、意念造作邪恶行为,又覆藏恶行,不欲人说,不欢喜诃责,
亦不受教。
不论他去到那里,村内或村外,心中都会有苦恼,并因此而生悔恨。
因为放纵身体、嘴巴、意念的行为,恶行越作越多,如同利息不断增加。
无智者造作邪恶的行为,因为这些恶行,在死亡之后,必定会再生至地狱。
地狱之苦是最严重的苦,是智者所远离的。他以如法的方式求得财物,以不
负债为安隐。
欢喜于布施,令施与受双方皆得利益,如此之居士,因为布施而广增福报。
因此,在圣者之法中,如果具足坚定的信心,有惭愧心,常行布施,灭除吝
啬贪欲之心。
去除五盖,努力修习正法,成就禅定,〔使心〕专一、谨慎、有正念。
必能断尽一切执着,断尽一切烦恼,达到不动心解脱,譬如以水洗净一样。
这是最高的智慧,这是无上的快乐,没有忧愁,没有尘垢的安隐是无负债的
极致。”
19。 佛说如是,彼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陀如是说完之后,诸比丘对于佛陀所说,都很欢喜地接受。
六○一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
六○二 大品第十一(125)贫穷经第九
(一二六)中阿含大品行欲经第十
1。 我闻如是:一时,佛游舍卫国(1),在胜林给孤独园(2)。
以下是我所听到的;曾经有一次,佛陀住在舍卫城的胜林给孤独园。
2。 尔时,给孤独(370)居士往诣佛所,稽首佛足,却坐一面,白曰:“世尊!世中为有几人
行欲(1114)?”
有一次,给孤独居士前往佛陀的住处,顶礼佛足之后,坐在一旁,请示佛陀:“佛
陀!世间上有几种行欲人?”
3。 世尊告曰:“居士!世中凡有十人行欲。云何为十?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无道(1118)
求索财物。彼非法无道求财物己,不自养安隐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
养沙门、梵志(9),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天长寿,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佛陀说:“居士!世间上有十种行欲人。是哪十种呢?居士!第一种行欲人是以非
法无理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非法无理的方式求取财物之后,无法使自己得到安隐
快乐,也无法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隐快乐,更不会布施供养修行人、
六○三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
六○四 大品第十一(126)行欲经第十
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行。这就是第一种行欲人。”
4。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无道求索财物。彼非法无道求财物已,能自养安
隐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
天长寿,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第二种行欲人是以非法无理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非法无理的方式求取财
物之后,能够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能够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隐快
乐,但是不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行。
这就是第二种行欲人。”
5。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非法无道求索财物。彼非法无道求财物已,能自养安
隐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天
长寿,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第三种行欲人是以非法无理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非法无理的方式求取财
物之后,能够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能够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隐快
乐,而且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行。这
就是第三种行欲人。”
6。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财物。彼法非法求财物已,不自养安隐及
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天长
寿,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第四种行欲人是以如法与非法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如法与非法的方式求
取财物之后,无法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无法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
隐快乐,更不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
行。这就是第四种行欲人。”
7。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财物。彼法非法求财物己,能自养安隐及
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天长
寿,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第五种行欲人是以如法与非法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如法与非法的方式求
取财物之后,能够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能够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
隐快乐,但是不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
六○五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
六○六 大品第十一(126)行欲经第十
行。这就是第五种行欲人。”
8。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法非法求索财物。彼法非法求财物已,能自养安隐及
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天长
寿,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第六种行欲人是以如法与非法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如法与非法的方式求
取财物之后,能够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能够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
隐快乐,而且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
行。这就是第六种行欲人。”
9。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财物。彼如法以道求财物己,不自养安
隐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不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
天长一诗,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第七种行欲人是以如法合理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如法合理的方式求取财
物之后,无法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无法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隐快
乐,更不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行。这
就是第七种行欲人。”
10。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财物。彼如法以道求财物已,能自养安
隐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而不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
天长寿,如是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第八种行欲人是以如法合理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如法合理的方式求取财
物之后,能够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能够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隐快
乐,但是不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行。
这就是第八种行欲人。”
11。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财物。彼如法以道求财物己,能自养安
隐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天
长寿;得财物已,染着缚缴,缴已染着,不见灾患,不知出要而用(1119),如是有一行
欲人也。”
“居士!第九种行欲人是以如法合理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如法合理的方式求取财
物之后,能够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能够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隐快
六○七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
六○八 大品第十一(126)行欲经第十
乐,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行;但是,
他执着财物,迷恋财物,因财物而犯罪,不知道染着的危险,不知道应该脱离染着
而受用财物。这就是第九种行欲人。”
12。 “复次,居士!有一行欲人,如法以道求索财物。彼如法以道求财物已,能自养安
隐及父母、妻子、奴婢、作使,亦供养沙门、梵志,令升上与乐俱而受乐报,生天
长寿;得财物已,不染不着,不缚不缴,不缴已染着,见灾患,知出要而用,如是
有一行欲人也。”
“居士!第十种行欲人是以如法合理的方式求取财物。他以如法合理的方式求取财
物之后,能够使自己得到安隐快乐,也能够使父母、妻子、奴婢、佣人得到安隐快
乐,会布施供养修行人、婆罗门,造作会得到乐报,甚至得生天界的善行;而且他
不执着财物,不迷恋财物,不因财物而犯罪,知道染着的危险,知道应该脱离染着
而受用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