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一乘宝性论+创古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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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一乘宝性论+创古仁波切-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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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的言说含有隐藏的意义。论注于是解释此种隐藏的意义,使其明显化——这是第二种论注,称为“显所隐的论注”。此外,有些法教非常深奥,不容易了解,因此,第三种论注——“解深密的论注”——揭开其深奥,显示秘密教法,并阐明其精髓要义。
  证悟之法
  皈依时,我们以佛法为道。首先,我们研学陈述之法,然后开始实际修持证悟之法,如此,皈依成为达到证悟的因。《宝性论》所论及的“法”,涵盖陈述之法及证悟之法,然而,由于《宝性论》的主要重点是果位皈依而非因位皈依,故证悟之法是此教本的主要论点。
  证悟之法有两个层面:
  ·灭谛 
  ·道谛
  灰尘落在桌子上时,它附着在桌面,不会再往下掉;同样的,我们一直无法达到证悟,因为我们被各种束缚困住了。解脱一切束缚的境界称为“灭谛”,让我们解脱束缚的方法则称为“道谛”。
  在修道及成就的过程,我们都在修持证悟之法。由于这是我们的究竟目标暨其达成方法,故《宝性论》强调果位皈依。证悟之法不离因果法则——因是道谛,果为灭谛。通常我们由解释因开始,然后審察果。但是,在此处正好相反;我们由灭谛开始,然后问道:“我们如何才能达此境界?”答案是:“遵循法道。”
  证悟法具有六种功德:
  ·灭谛的三种功德
  ·道谛的三种功德
  灭谛功德
  灭谛有三种功德:
  ·不可思议
  ·非二元
  ·非概念
  为了达到灭谛,我们必须放弃对观念或概念的执着:一旦达成这点之后,就证知概念性思惟寂灭的境界。
  这有何特质?由凡夫的观点而言,灭谛超越寻常的思惟范畴,因此我们说它是不可思议的。灭谛的境界表示行者已经真正了知证悟本质,空性与明性合一的成佛潜能已如实彰显。
  由于我们是凡夫,佛性及空性的真正意义超越了我们的理解范围。既然如此,我们如何能了解空性指的是什么?起初,我们相信人、山、房屋、火、水……等只是它们所呈现的:人是人、山是山、房屋是房屋、长是长、短是短、高是高、小是小……。我们认为这些事物是真实的,且真的以我们所觉知的特性存在。
  (仁波切拿起两根竹签,其中一根比另一根长)例如,我们可以看到这根竹签比另一根长。我们可以问所遇见的每一个人:“哪一根竹签比较长?”他们都可轻而易举地作出正确的选择,绝对不会说比较长的那一根比较短,或比较短的那一根比较长。(仁波切把较短的那一根竹签放下来,然后拿起一根比起较长的那根更长的竹签)现在,我们刚才标示为“较长的”突然变成“较短的”。
  一切诸如长、短的标签,都只是我们自己的创作,这种标示的真确性取决于特定的比较对象。和无名指比较起来,小指是“短的”;然而,和中指相较时,无名指是“短的”。一切概念都只是概念思维的心所创造的标签系统,现象本身并不实际具有任何这类特质:如此,一切事物都不具有特质,无大无小、无长无短。
  (仁波切将手伸出来)如果我说:“这是我的手。”你们看一看之后会想说:“没错!这是他的手。”手可以用来做许多事,例如,我可以用手把放在桌子左边的东西搬到右边。我们习惯于这个物体只是“手”的观念。可是,拇指是手吗?不!不是,拇指只是由两、三个关节及指甲组成而已。食指是手吗?不!不是,任何一根手指都不是手。皮肤是手吗?不!不是,皮肤是皮肤——手是由骨骼、肌肉、血液等构成的。如果我们把这些成分全部去除,然后问说:“我的手在哪里?”此时,没有任何存留物可供我们指认说:“这是我的手。”当心看到所有的这些成分都在一起时,心将之归纳为“这是我的手”的观念。依照这种逻辑,一切事物都可还原为空性。
  这时候,我们也许会问:“这是否表示一切都不存在,或如虚空一般空无一物?”不!空性的意思并不是这样。虽然手是空性的,但我们仍然看得见它,而且它具有手的功能,我们可以称这个物体为手,转动它、利用它。
  传统上,佛学理论以“兔角”的比喻来说明。兔子显然没有角,所以,如果我们问:“一切事物是否都如同兔子的角一般不存在?”我们必须回答:“不!不是这样,因为我们的五种感官可觉知到物体的存在。”虽然一切事物的真相是空性,但它们并非仅是空无的;由于本性之故,它们也是光明的。就此而言,“明性”或“明觉”是现象显现及被觉知的潜能;由于事物是空与明的融合,是空性的,但能自行生起,这种融合因此被叙述为不可思议。基于这个理由,此教本说佛法是“不可思议的”。
  佛法的第二种功德是“非二元”。众生通常坚守二元对立的观念,例如觉知的“内心”及被觉知的“外物”。由于这种习惯性的思考模式,在思维法教时,我们决定有某种东西为“空性”,另外有一种东西称为“明性”;然而,这两种特质不可能是两种分别存在的特质,因此,证悟本质是这两种特质的合一不二。基于这个理由,此教本说佛法是“非二元的”。
  佛法的第三种功德是“非概念”或“无念”,属于灭谛。有时候,我们具有许多不同的念头——傲慢的念头、贪婪的念头、善良的念头、邪恶的念头……等。概念形成的方式非常多,但是,这些念头并不依存于空性。即使是在目前的开展阶段,我们已经能了解无念或非概念的功德。
  例如,我们可能对某人很生气,一种极为强烈的感觉让我们以为愤怒的对象是真实的:“我真的很讨厌那个人,我一定得让他尝一点儿苦头。也许,我应该上法庭告他。”我们觉得这种情形非常真实,确切地事件真的发生了。然而,如果不把注意力朝向愤怒的对象,而往内观察:“是我的哪一个部分在生气?这个怒气的本质是什么?它从何处生起?它来自我的心脏或我的头?……。”如果我们试图寻找这个愤怒的念头存在何处,必定到处都找不到它;其他一切幻化的念头,诸如喜欢和不喜欢、嫉妒、傲慢……也不真正存在任何地方。只要我们继续将焦点放在外在的对象,这些烦恼就似乎真正存在并实际运作著;但是,当我们往内观时,思惟者就变成如同在虚空中流动的微风,虽然某种东西似乎在流动、在发生,但它的存在之处却是遍寻不着。
  佛法的三种功德是证悟事物本质的叙述,与证悟现实状况的真正本性——真相——有关。果即由此证悟生起。
  此外,虽然我们已经具有灭谛,但尚未将它彰显出来,为了使之彰显,我们必须具有道谛。
  道谛功德
  道谛有三种功德:
  ·清净
  ·明性
  ·对治力
  道谛是铲除两种主要障碍(二障)的对治力。其中,烦恼障是负面情绪所造成的障碍,知识障(所知障)则是二元性知识——与真相直接冲突的概念——所造成的障碍。就此观点而言,法道是对治力或矫正力。我们将由解释第三种功德入手。
  烦恼障俗称为三毒(贪、瞋、痴)或五毒(贪、瞋、痴、慢、疑或嫉)。它们之所以被称为“毒”,是因为它们的作用如同毒药——如果我们服用毒药,将中毒而死;只要我们的心识之流蕴藏着这些毒蕴,便永远也找不到快乐,别人也不喜欢与我们为伴。
  知识障起源于二元对立的观念。以手为例,看着手时,我们心想:“这是一只手。”这种二元性的思考方式本身并没有害处,但是,它会障蔽我们对真相的觉知。道谛可矫正或对治这两种障碍,此矫治之方具有两种功德;清净,因为它不受任何力量或因素的染污;明性,因为它蕴涵信心及信任。
  简而言之,道谛的功德——清净、明性及对治力——如同太阳,太阳是清净及光明的,因为它制造阳光,而阳光是黑暗的对治;同理,道谛是清净、光明的,也是烦恼的最佳对治。
  问答:
  学员:我想知道五毒之一的无明和知识障有何差异?
  仁波切:就无知或误解的方面而言,它们完全一样;但是,它们之间仍然有些许差异。知识障不一定是轮回的因,只是缺乏看清真相的能力,知识障碍从未被定义为在轮回中继续流转的因。但是,无明有两个层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感到强烈的贪执或瞋怒,并认为贪执或瞋怒的对象是真实的。因此,从无始以来,无明就一直与瞋怒之类的烦恼及进一步的轮回共存。
  学员:我们可不可能只经验到无明而不伴有任何五毒?
  仁波切:无明有两种:混合的及未混合的。简单地说,“混合的无明”(又称为共无明、相应无明、俱行无明)和负面的情绪混合在一起。但是,无明的显现也可能不伴随任何负面的情绪——“未混合的无明”(又称为不共无明、不相应无明、独头无明——,是缺乏对真相的直接知识。
  学员:我不明白为什么知识障本身不是轮回的因?
  仁波切:二障之中的烦恼净除时,修行者达到阿罗汉(梵文arhat)的果位,也就是解脱了轮回。然而,阿罗汉的知识障尚未净除,某种程度的执着仍然存在,由于这个缘故,阿罗汉尚未达到完全的证悟。
  学员:一切发生于何处?是身、心或哪里?
  仁波切:虽然一切都是空性的,现象并非和兔子的角一样不存在,因为明性或显现的能力存在,一切都可能发生,时时都有事件展开。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开始执着、执取错误的观念,而这也正是无明的开端。
  学员:那么,它是从哪里来的?
  仁波切:它来自法界(梵文dharmadhatu)——现象之界。由于空性与明性合一不二,事物发生的潜能因而存在;正因为这个缘故,无明及误解才会生起。
  学员:非二元和明性有什么关系?
  仁波切:在根本状态下,事物的本质是空性,其本性是明性,这两者并不是分离的特质。本质与本性是无二无别的,因此称为非二元。

  僧

  如同前章解释过的,皈依有两个层面:因位皈依及果位皈依。此教本中,僧是果位皈依的一部分,不是我们在作皈依大礼拜时所观想的僧。
  僧为因位皈依
  一般而言,“僧为因位皈依”的意思是:僧是我们在法道上的伴侣暨释迦牟尼佛法教的追随着。由于释迦牟尼佛于二千五百年前住世,现代的我们无法会见他并直接领受他的法教,无法知道他到底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然而,佛陀创建了延续至今未曾间断过的僧宝传统,因此,殊胜的佛法得以完整地保存到今天。我们可视僧宝为法道上的伴侣,因为他们精善于帮助我们修学圣珍的佛法。例如,当我们因为怠惰或其他因素而无法修持时,僧宝会鼓励我们继续在法道上求进步。这称为因位皈依的僧。
  僧为果位皈依
  《宝性论》以果位皈依叙述僧伽、前两章述及佛和法各具有两类六种,或总计八项的功德,而僧伽也是如此。
  在藏文中,果位僧伽的根本功德称为“瑞(格)卓”(rij…drol),意为“智慧”及“解脱”。你也可以说“瑞(格)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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