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我爱执。若愈修而烦恼愈多,我爱执愈重,则等同天变为魔,万不可也。
颂曰 乐支不求苦
不于他人苦支中,求出我之乐。即不损人以利己也。如忌他人权利出我之上,
我以阴谋取而代之等。是于他人苦中,求取我之乐支。修心者不尔。
第七明修心学处者。计廿二条。依此修学。可令修心不退失而增上。
颂曰 一贯众瑜伽
修心者,一贯以菩提心为其瑜伽行,于食时,思布施一切有情,皆得饱满。
于睡时,思一切有情,皆得安乐,清净涅槃。于醒时,愿一切有情,从无明中醒
觉。沐浴时,愿一切有情,烦恼涤除净尽。乃至开门时,亦愿一切有情,皆得解
脱门。如此等修,见华严经净行品中。
颂曰 一伏诸邪倒
依此教授,自他相换而修,能摧伏一切邪魔颠倒损害。
颂曰 初合修二事
初谓发心。后谓回向。一说初为晨,后为晚。修心者;依牵引力教授,于晨
自念今日我不应随烦恼转,不应离菩提心。晚复自审,我今日是否如晨问所念,
修持无误。如己无误,应生欢喜。否则应念今日我已空过,有负暇满人身,即应
生再不如此空过之决定心。
颂曰 二境皆安忍
二境谓盛衰或苦乐二境。修心者,于盛衰苦乐境中,皆不忘此修心教授。即
失意时,亦能安心忍受,不怨尤人。迦当大德云,饱食暖衣,尚知修法。一遇逆
境,则变为未修行之凡夫。故此事大须安忍。凡夫于安乐时,尚能发起慈悲等心。
如于逆境中,亦能安忍,照常生起慈悲,则庶几矣。
颂曰 舍命护二戒
谓总戒与别戒,共戒与不共戒,皆须以死持护。
颂曰 勤学三难事
认识烦恼难。认识后对治烦恼难。对治后,能使烦恼不再生难。是谓三难事。
修心者,不仅能认识贪嗔痴等粗分烦恼。更须认识多种微细烦恼。至低亦应认识
十烦恼。属于语者四,属于身者三,属于意者又三,通为十种。细者如俱舍所说,
凡九十余种。又随感召而来者二十种。于此诸烦恼,尽能认识,加以对治,令不
再生。应如是勤学。
颂曰 取三主要因
三主因者,一、值大善知识。以发心修行,须依止善知识,始不误入迷途故。
二、有修行之堪能。如懈怠放逸,身心粗重,信心不清净,闻法不生净信。虽值
善知识,仍不能信受奉行故。三,顺缘具足。以资生之具衣食住等,如不具足,
难修行故。
此中分善恶二取,即正命与邪命二种。正命者,于财如法而取。邪命者,于
财不如法而取。修心者,唯取正命。上三主要因不具足者,应即发愿具足。
颂曰 修三不退失
於善知识,不退敬信心。于戒不退防护心。于菩提心教授,不退欢喜心。是
名三不退失。善知识为万善之源。不敬信善知识,则无异自闭智慧之门。次于法
应依所听受而修。如任其放逸则修心之量,尚不具足,何论能生功德。故于承受
之戒,应常加防护。须知戒为一切功德之本。经云动依不动为基。动为有情,不
动谓山河大地。此喻一切功德,以戒为基,所以必须防护。又须于修菩提心教授
之功德,时加思维,而生欢喜,勿令退失。思我今者,于此修心教授,欢喜退失,
纵令退失、放逸,则一切功德悉付东流,诚为可惜。善根一坏,不易再生起。修
心者应时时以此自警也。
颂曰 具三不舍离
谓身语意三者,皆不舍离善业。身之善业,如礼拜等。语之善业如念诵经咒
赞佛功德等。意之善为,如依法如理作意观察,思维抉择,不离菩提心等。身之
端坐庄严,为十二功德调柔相之一。然初心者,虽令此身不离善业,终以不至伤
害为度。康藏人士,有叩长头,过猛伤身者,亦有将头叩肿者,此亦非是。过去
菩萨,为满众生愿,以头目脑髓而行布施,此是已成熟之菩萨,非初发心者。彼
已成熟菩萨,自断肢体,如断树枝,断已能生。若初发心菩萨,本未成熟,何可
企此。但为防护身心之时,非布施头目脑髓之时。如作刺血书经;燃指供佛等事,
于痛苦中,忽生后悔,不但毫无功德,反成过失。入行论云:「舍身不净,不可
以妄舍」是也。
颂曰 於境无偏党
修心者,於亲疏恩怨诸有情,一切观为平等,而无所偏袒。
颂曰 遍深研众善
遍,言普遍十方。深,谓于心坎深处。修学不徒重外表。如入寺瞻仰佛像,
由心生起赞叹恭敬。非但玩其华丽庄严。修心者,于一切有情,忆念欢喜,深情
缱倦,从无疲厌,是谓遍深研众善也。
颂曰 常修诸法要
特要者,如上师、三宝、父母,于我最为恩深,以此念彼,属放特殊境界。
于此稍种恶因,所获恶报至大。故对此特境,应细心观察。若我已生过失,即起
防护,而修对治。我于父母,应常修取舍。唯上师三宝,但修忏悔,不修取舍。
以彼已离过,无所取故。其次六亲眷属,朋友交游,与我接近时多,易起烦恼。
应观彼为第二特境,而修取舍。复次与我势均力敌有情,彼此如不相下,存争胜
心,常生嫉会,幸其衰落,如是易生恶业。应观彼为第三特境而修取舍。复次,
我于彼有情,本无嫌隙,而彼有情,时复对我声色俱厉。我为缘念一切有情,而
修悦意慈心,故应观彼为第四特境,而修取舍。复次有一类有情与我无怨无德,
而我觉其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亦以缘念一切有情,而修悦意慈心。故应观彼
为第五特境,而修取舍。以上通为五种特境,皆应依取舍之心要而修也。
颂曰 不待众缘备
此言修心者,不待众缘具足而后起修。于顺缘违缘中,皆可随缘而修。
颂曰 今当修主要
今谓已得暇满人身,既闻正法,即宜就所闻法中之重要;精勤修学。又法于
闻思修中,以修为主要。於修诸法中,尤以修菩提心为主要。
颂曰 勿作颠倒知
众生知见颠倒,有多种,略说如下。一曰随喜颠倒。见人为善应生随喜,加
以赞叹。而众生于此不生随喜,转生忌刻。二曰求心颠倒。如众生于清净善法,
究竟成佛果位,不知希求。唯求现世利乐,名闻恭敬等。三曰忍辱颠倒。如奔走
名利者,虽在严霜烈日中,亦能忍受。然于严霜烈日中,劝令听受佛法,则畏难
不前。四曰悲人颠倒。见人修大苦行,不知欣羡,妄加悲悯。于大恶业猎取权势
者,不知悲悯,转生歆羡。五曰欲心颠倒。于解脱道;成佛度生,应生欲乐,而
不欲乐。而惟欲得现世暂时安乐。六曰味着颠倒。谓不味着大乘佛法。而味着世
间名利恭敬等。如上六种颠倒知见修心者,皆不应作。应依不颠倒之知见而作。
颂曰 不可以轻急
谓修心如细水长流,不求速效,不可一曝十寒,不可初期猛利,旋生懈怠。
颂曰 彻底善修习
修心者,应依所闻,一心专注,不笼统。不瞒盱,猛着精采,善为修习。如
以石投骨,石到而骨立粉碎。此骨喻心,而石喻法。骨依于石而碎,心依于法而
调也。
颂曰 观察令解脱
欣微细分,善为观察。若者是我爱执,若者是我爱执所生烦恼,如何转此我
爱执而为他爱执,由是直趋菩提,而获得究竟解脱。
颂曰 勿作喜新念
谓於法不可厌故而喜新。
颂曰 勿作矜夸念
修心者,修自他相换,以我一切安乐,舍诸有情,而于彼有情,不作恩惠想,
施不望报,更无一点矜夸之念。
颂曰 气量勿狭隘
修心者,气度恢宏。须休休有容,不可稍形狭隘。因狭隘则不能容物,易生
嗔恨等烦恼。
颂曰 勿贪着报取
修心者,於世间利禄诸报,不生贪着。广行布施,而非为求人赞扬酬谢等报。
以上说七义竟。以菩提心得坚固不退失之语。
附于修心之末。
颂曰 由自胜解力 催苦及恶名
求治我执教 今死亦无憾
此是伽喀巴大师,自述其有得于此修心教授之感想。谓由于自心能生胜解故,
为摧苦与恶而求此对治我执之修心教授,今我已得,虽死亦无遗憾矣。
颇公大师云,如是之修心七义论,根本颂文,及释本见放新旧甘丹派之著作,
不胜枚举。大多程序紊乱词句增减。或讲释了义,容有未妥。或本颂之词,过于
僻奥。早拟依自宗文殊大宗喀巴传衍法流修心各论,如日光论,善慧密意庄严论,
甘露藏论等,细加考校,理段分科,重整善本,俾有所宗。乙亥岁衲于昌都,具
善慈州寺,开讲广本菩提道次时,由专修菩提道次者,彭错巴登,礼供劝请,衲
始偿夙愿,依据各种本释,细加编录,并标科判,而成斯本。
本论由颇公大师,重加校录,而为弟于讲授。有详有略。详者曾听授一次。
略者听授数次。不敢自谓已修已证。然过去,释迦座下声闻弟子,於佛所说诸大
乘法,听授弗忘。声闻虽未修大乘法,而大乘三藏十二部,则须赖声闻以传。我
之说此上师教授,亦犹是也。此殊胜教授之传承,具大加持力。听闻者,但以耳
根受用,已获极大加持。如复依教起修,串习,至伽喀巴大师虽死无憾境界,于
水深火热中,亦不舍离,则其成熟,实不可思议。十数日来,诸君不畏炎热,听
闻此法,已种殊胜因缘。闻后,则须依修四加行,自他相换等,庶几此生不为空
过,速得成就菩提心。更进而求佛位,修学即身成佛之金刚乘。学金刚乘者,应
先观金刚阿奢黎德相,即无德相具足之阿奢黎,亦应就有德相之阿奢黎,而后承
事,方不致退失敬信心。自是求四灌顶法,守护密戒,依生起次第而修,令身心
成熟。再转入圆满次第,最后证入金刚大持位,而成圣果。今以此说法闻法功德,
回向无边有情,愿为利益一切有情,而自成佛之菩提心,未生者得生,已生者得
不退失,而展转增上。
昂旺朗吉上师,於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四月一日,在雅安鹤林寺开讲此论。十
二日圆满。译者郭和卿。记者曾慎言。自颂文勿说缺支节以下,曾因事缺课,系
借同闻者刘芦隐,费有俊,何子京,诸人录本,杂拾而成之。中间述胜义菩提心
一段内,有涉及藏中各派及唯识者,未尽笔记,殊为歉然。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校正点句完毕
定瞻笔
昂旺敦振一九九三年九月於成都重校 张瑜 供给珍藏抄本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号开始重抄七月廿六号抄毕
定海记于成都西御街
辛酉年六月廿五日
释心田法师 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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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自:佛法居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