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想看到的吗?”冥王说。
“否。”仓桥青灯说;“但无论如何都无法逃离这一过程;所以,是您想要见的结果才是。”
“……”
“哈迪斯大人,我已说过,是您在不知不觉中追寻我。”
“那又如何。”
“您知道,您为什么要追寻吗?”
“为什么?”
“因为正如这棵树;”仓桥青灯偏过头;指向身后,“没有这片大地;就没有可站立的根基,但它的树冠仍在源源不绝地向上滋长,只为了脱离大地……您认为,它是为了什么?”
“它只是活着而已。”
“是的,因为是生命,所以才是奇迹;却也因为是生命,而看不清自己的本质。交错的树枝里,它甚至不知道哪些枝条已经开始腐朽了。即便如此,它仍然在向更高处进。”
“哼,徒劳的生命而已。”
“没错,哈迪斯大人,您在追寻的,就是这徒劳的生命而已。以您死国之王的身份。”
冥王的双眼眯起,分不清是因为逆乱纷飞的花瓣,还是为了想要看清眼前的青年。
贝瑟芬妮……不,不仅如此。他的灵魂中,还藏着更多的东西。
那团光如此耀眼,以至于差点忽略了在其背后的影。
仓桥青灯微笑着伸出小指:“哈迪斯大人,您答应过我的吧?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将人世看得黑暗吧?”
“那就再答应我一件事:不要沉溺于黑暗,但也不要舍弃黑暗。”
大地再次轰鸣开来,奔涌的花瓣盖住了仓桥青灯的身形。
“因为光与影,是同在的。”他的声音如是说。
虚空中跌下一个铃铛。
声音轻微,但清脆,恰好跌在冥王的脚边。
他站在庭院正中,与他的座位相较不远。
庭院里人很多,喝酒的喝酒,闲聊的闲聊。
瞬捧着花瓣洒向哥哥和潘多拉。
“恭喜!”
“恭喜!”
昔日的战友们纷纷向他送上祝福。
一派和乐的气氛。
吉尔伽美什撒了满地的金砖,卡戎厚着脸皮地围在他身边捡金子。似乎没有人注意到冥王大人刚才的离席。
“冥王,你刚才去了不得了的地方啊。”吉尔伽美什看似随意地说。
“只是乘此机会,借助了梦的通道。但照你所说,也大致如此吧。”
他捡起铃铛,小心翼翼地握在手中。
“生命之树,永恒的生命……呵……”吉尔伽美什感叹道,“本王追寻了一生,讽刺的是,却在死后找到了。”
“不好意思,请抬一下脚。”蹲在吉尔伽美什脚边捡金子的卡戎腆着脸笑笑。
“呐,就像这梦境里的黄金一样,”吉尔伽美什嘲讽道,“明明知道根本无法从梦中带走,却还捡个不停。明明已经死了,却还妄图着长生。最后从地狱爬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却还以为自己是人……”
“吉尔伽美什!”冥王呵斥道。
吉尔伽美什冷笑道:“冥王大人,本王与你们不同,也正因如此,有些事本王看得很清楚。”
他端起酒杯,与正在慷慨激昂地鼓舞士气的伊斯坎达尔随意碰了下杯。
“干杯吧,冥王,为了你的胜利,还有这片大地上的人、你珍视的人、你追寻的人……这么多选择,你选哪一个?”
“……”
“哪一个都很难对吧?而当初,本王的选择是:为了目标,抛弃子民。这种事,或许给你几百次机会你也是不会选择的,毕竟,你太感情用事了。”
吉尔伽美什将杯中的酒一口饮尽。
“要得到什么就必须做出选择,做出任何选择都是必须付出代价的,这就是铁则。本王以此见证过生命根源之身告诉你,有些事如果不事先考虑起来的话,最后就会和我一样。当然我已经有了现在的好运,而你是神——但是,神也不是万能的。”
来自人类最古老的神话起源,古巴比伦中的第一部史诗中的主角,这位英雄王潇洒地抛下杯子,向一位神祗出警告后便离席而去。
要警醒,那些东西,顺着逆乱的源头,爬上来了。
喜庆的气氛也和那些盛放的花一样,终究散席。
新娘的目光又向这边瞟来,但自刚才开始就失踪的冥王只留给她一个背影,便披着黑袍匆匆离开。
连缘由都未曾说明,就这么错过了正式见面的机会了。
……
不久之前,她遇到了一个人。一个令她不快的人。
“诸神的最高杰作,最生动的……傀儡……”他拄着拐杖向她走来,然后惋惜地说,“可惜,似乎喝过什么奇怪的药物,这个傀儡的身体已经不能用了呢……”
“我是人类。”
“是的,人类,只是你自己是这么认为而已……潘多拉。”
黑色的眼眸蓦地转红,这个男人的眼中似乎瞬间闪动起危险的火光。
“回忆一下,你被造出的缘由是什么?”
——是惩罚普罗米修斯的器具。
一个器具,怎么能自称为人呢?这太荒唐了。
他轻蔑地鄙视着她,现在的这个傀儡,连最初的性别都改变了。
“不合格的傀儡,是应当被丢弃的……”
“住口!”她向他挥拳相向,对方却只用一只手就稳稳地接住。
“对你全身上下的零件再熟悉不过的,是我。所以不要浪费你的力气了。”
潘多拉瞪着他,但也只能是瞪着他而已。
“放心,我最近对你没有兴趣了,”他用拐杖点点地面,“感谢那种药物吧,正因你的身体不能用,现在只能再找一个替身了。”
他从她身边走过,隐隐的气流透着不安。
“那就暂且活下去吧,仍以这傀儡的身份……”
……
“潘多拉?”一辉唤了一声。
“唔……嗯。”
她回过神,舒了口气。
宾客离开的差多不了,潘多拉和一辉站在海边的高台,新娘盘着典雅的髻,拖着一袭白色的婚纱,神色冷峻而忧郁。
“在梦的外面,我记得我看到哈迪斯大人了,”潘多拉说,“然后这一次,我也见到了。与想象中不太一样,但是,我还是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从他小时候开始你就没有和他接触过……”
“是的,对不起……”
披着婚纱的新娘不知道在向谁道歉。
“如果我的家人没有死,如果圣战没有生,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想我或者还可以称他作弟弟……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从灵魂而言。”
“……”
“没有血缘关系,我知道他已经不是我弟弟了,”潘多拉低下头,“但我也知道,我不可以怪他。而且……无形中,我还是会有这种感觉,他仍然是我的亲人。”
海潮送来一波又一波的咸咸的海水味。
“虽然他没有见过我,但我有偷偷地见过他。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很小的婴儿,被包在襁褓里,和我四岁时抱在怀里的小东西一样……只是那时候我怀里的‘弟弟’是没有任何生命的魂魄罢了。后来我又去看了他。一眨眼,当年的魂魄有了生命,而且……居然已经长成了一个活泼的小孩,有时候我会想:真不公平,当年我母亲为什么生下的为什么不是这样的小弟弟,而是那种侩子手……”
“别说了……”
“我知道的,一辉,我失去那个弟弟了,从我背叛冥界开始,我就再不是他的姐姐。这世上,与我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一个都不剩……”
“所以,叫你别说了……”
一辉揽住潘多拉的肩头,安慰着自己的妻子。
“一辉,我很害怕,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女人在寒冷的海风中微微地抖,“我害怕有一天,我也会和我的亲人们一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到那时,我的家族中人一个都不剩,而我存在的意义也会一并抹去……”
潘多拉,被灌以这个名字的人,仅仅是神的傀儡。
仁慈而残忍的神啊,将她塑造而出,总有一天,也会将她的生命收回。
“不会有那一天到来,我保证,”一辉许下誓言,“我会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
他轻轻捧起女人的面颊,在深深的注视中,他俯身吻了下去。
绵长的吻,堵住了潘多拉还未说出的一些话。
——是啊,为什么要迷茫呢?
——只是想守护最初的那份对亲人的眷恋罢了。
——哪怕生命有一天被收回,也无碍这份念想。
傀儡是什么呢?
没有自己的意识,只是他人操纵的玩偶,是那种东西。
然而,当历代的轮回孕育出灵魂之后,傀儡还能被称为傀儡吗?
拥有灵魂的身躯,追寻着自由。
——那是人。
78第七十三章、【睡神的日常】真·三毛历险记(前篇)
城户守的别墅。
早晨;又一个周末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守的手腕上挂了个铃铛。
“你的铃铛哪儿来的?”正忙活的加隆问。
“好像是梦里捡到的,话说每次做梦朕好像都会去一个很厉害的地方;就是想不起来去的是哪里了……这个铃铛也是……”守一屁股坐下;“好像是从梦里捡来的,但是一醒来,居然就在手里了,听起来是不是很厉害?”
“知道了,快吃蛋!”加隆倒了个荷包蛋给他;对小孩子的幻想不屑一顾。
“又是鸡蛋……”守握着筷子不满地嘀咕;“朕想吃牛肉盖饭!”
加隆边摔锅子边说:“哪有人早饭吃牛肉盖饭的!”
“因为元太说他的早饭有时候就是牛肉盖饭。”
“所以他是个小胖子,”加隆调侃道;“你想变成和他一样的小胖子吗?”
“嗯,不想。”
“那就快吃,等会我还要去打工!”
守一边啃着荷包蛋一边摇头:“真是悲剧啊,圣域的双子座圣斗士成了便利店的打工先生……”
“是啊是啊,悲剧的打工先生还得照顾你这个小鬼头,你居然还嫌东嫌西……”加隆没好气地说,“我可真不明白,你明明有大好的机会去城户家的宅邸吃大餐,为什么还非要窝在这里让我帮你做饭呢?”
“外界已经在传我是纱织小姐的私生子了,我不想继续玷污她的名誉。”
“你姓的就是城户,就算不和她在一起也会被人揣测的啊!”
“那我为什么要姓城户呢?”
说到这里加隆更为气愤:“都怪城户光政那个臭老头,一口气生了那么多子女,结果圣域里姓城户的占比例最高,你当然也就只能姓城户了……如果不是这样,你该姓的就是gemInI!”
“我才不要姓‘双子座’这种奇怪的名字!”
“姓gemInI有什么不好的!这是双子宫代代传承的英雄的荣耀!”
“但是,英雄最后都死了。”
“别这么说,人总归要死的。”加隆把语气放缓。
“嗯……”守托着脑袋开始沉思。
“你在想什么?”
“修普诺斯还没起姓名,朕在想,他该起个什么厉害的姓名好呢?”
“我觉得‘修普诺斯’这个名字就已经很厉害了,你不要再画蛇添足了……”
“但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