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人,学识有余,实行不足,平生事迹,可分两截看:从刺股至当纵约长,为一截,是学理上之成功;当纵约长以后,为一截,是实行上之失败。前一截,我们当奉以为师;后一截,当引以为戒。
我们把春秋战国外交政策研究清楚了,再来研究魏蜀吴三国的外交政策。三国中,魏最强,吴、蜀俱弱。诸葛武侯,在隆中,同刘备定的大政方针,是东联孙吴,北攻曹魏,合两弱国以攻一强国,仍是苏大厚黑的法子。史称:孔明自比管、乐。我请问读者一下:孔明治蜀,略似管仲治齐,自比管仲,尚说得去,惟他平生政绩,无一点与乐毅相似,以之自比,是何道理?这就很值得研究了。考之《战国策》:燕昭王伐齐,是合五国之兵,以乐毅为上将军。他是联军的统帅,与管仲相桓公,帅诸侯之兵以攻楚是一样。燕昭王欲伐齐,乐毅献策道:“夫齐霸国之余教,而聚胜之遗事也,闲于兵甲,习于战攻,王若欲攻之,则必举天下而图之。”因主张合赵楚魏宋以攻之。孔明在隆中,对刘先帝说道:“曹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以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因主张:西和诸戎,南抚夷越,东联孙权,然后北伐曹魏,其政策与乐毅完全一样。乐毅曾奉昭王之命,亲身赴赵,把赵联好了,再合楚魏宋之兵,才把齐打破。孔明奉命入吴,说和孙权,共破曹操于赤壁,其举动也是一样,此即孔明自比乐毅所由来也。至于管仲纠合众弱国,以讨伐最强之楚,与孔明政策相同,更不待言。由此知孔明联吴伐魏的主张,不外管仲、乐毅的遗策。
东汉之末,天子失去统驭能力,群雄并起,与春秋战国相似。孔明隐居南阳时,与诸名士讨论天下大势,大家认定:曹操势力最强,非联合天下之力,不能把他消灭,希望有春秋时的管仲和战国时的乐毅这类人才出现。于是孔明遂自许:有管仲、乐毅的本事,能够联合群雄,攻打曹魏。这是所谓
“自比管乐”了。不过古史简略,只记“自比管仲乐毅”一句,把他和诸名士的议论概行删去了,及到刘先帝三顾草庐时,所有袁绍、袁术、吕布、刘表等,一一消灭,仅剩一个孙权,所以隆中定的政策,是东联孙吴,北攻曹魏。这种政策,是同诸名士细细讨论过的,故终身照着这个政策行去。
“联合众弱国攻打强国”的政策,是苏秦揣摹期年研究出来的,是孔明隐居南阳,同诸名士讨论出来的,中间含有绝大的道理。人称孔明为王者之才,殊不知:孔明澹泊宁静,颇近道家,他生平所读的,是最粗浅的两部厚黑教科书,第一部是《韩非子》,他治国之术,纯是师法申韩,曾手写申韩以教后主,申子之书不传,等我讲厚黑政治时再谈。第二部是《战国策》,他的外交政策,纯是师法苏秦。《战国策》载:苏秦说韩王曰:“臣闻鄙谚曰:‘宁为鸡口,无为牛后。’今大王西面交臂而臣事秦,何以异于牛后乎?”韩王忿然作色,攘臂按剑,仰天太息曰:“寡人虽死,必不能事秦。”《三国志》载:孔明说孙权,叫他案兵束甲,北面降曹,孙权勃然曰:“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我们对照观之,孔明的策略,岂不是与苏厚黑一样?更~多~精~彩~尽~在~紫~雪~草~TxT电~子~书~论~坛( liuzhuobest。topzj )
“联众弱国,攻打强国”的政策,非统筹全局从大处着眼看不出来。这种政策,在蜀只有孔明一人能了解,在吴只有鲁肃一人能了解。鲁肃主张舍出荆州,以期与刘备联合,其眼光之远大,几欲驾孔明而上之。蜀之关羽,吴之周瑜,吕蒙、陆逊,号称英杰,俱只见着眼前小利害,对于这种大政策全不了解。刘备孙权有相当的了解,无奈认不清,拿不定,时而联合,时而破裂,破裂之后,又复联合。最了解者,莫如曹操。他听见孙权把荆州借与刘备,二人实行联合了,正在写字手中之笔都落了。其实孙刘联合,不过抄写苏厚黑的旧文章,曹操是千古奸雄,听了都要心惊胆战,这个法子的厉害,也就可想而知了。
从上面的研究,可得一结论曰:“当今之世,诸葛武侯复生,他的政策,决定是:退出国联,组织世界弱小民族联盟,向诸大强国进攻。”
我们倡出“弱小民族联盟”之议,闻者必惶然大骇,以为列强势力这样的大,我们组织弱小民族联盟,岂不触列强之怒,岂不立取灭亡?这种疑虑,是一般人所有的。当时六国之君,也有这样疑虑。张仪知六国之君胆怯,就乘势恐吓之,说道:“你们如果这样干,秦国必如何如何的攻打你。我劝你还是西向事秦,将来有如何的好处。”六国听他的话,遂连袂事秦,卒至一一为秦所灭。历史俱在,诸君试取战国策细读一过,看张仪对六国的话,像不像拿现在列强势力,去恐吓弱小国一般?六国信张仪的话而灭亡,然则为小民族计,何去何从,不言而决。
苏秦说六国联盟,是从利害立论,说得娓娓动听;张仪劝六国事秦,也是从利害立论,也是说得娓娓动听。同是就利害立论,二说极端相反,何以俱能动听呢?其差异之点:苏秦所说利害,是就大者远者言之,张仪是就小者近者言之。常人目光短浅,只看到眼前利害,虽以关羽、周瑜、吕蒙、陆逊这类才俊之士:尚不免为眼前小利害所惑,何况六国昏庸之主?所以张仪之言,一说即入。由后日的事实来证明,从张仪之说而亡国,足知苏秦之主张是对的。今之论者,怕触怒列强,不敢组织弱小民族联盟,恰走入张仪途径。愿读者深思之!深思之!
苏秦与张仪同学,自以为不及仪,后来回到家中,引锥刺股,揣摹期年,加了一番自修的苦功,其学力遂超出张仪之上,说出的话,确有真理。孟子对齐宣王曰:“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这种说法,宛然合纵声口。孟子讥公孙衍、张仪以顺为正,是妾妇之道,独未说及苏秦。我们细加研究,公孙衍、张仪教六国事秦,俨如妾妇事夫,以顺为正,若苏秦之反抗强秦,正是孟子所谓“威武不能屈”之大丈夫。
孟子之学说,最富于独立性。我们读孟子答滕文公“事齐事楚”之问,答“齐人筑薛”之问,答“事大国则不得免焉”之问,独立精神,跃然纸上。假令
孟子生今之世,绝不会仰承列强鼻息,绝不会接受丧权辱国的条件。
宇宙真理,只要能够彻底研究,得出的结果,彼此是相同的,所以管仲“尊周攘夷”的政策,律以孔子的《春秋》是合的,苏秦“合众弱国以抗一个强国”的政策,律以孟子的学说,也是合的,司马光著《资治通鉴》,也说合纵是六国之利,足征苏秦的政策是对的。我讲厚黑学有两句秘诀:“厚黑为里,仁义为表。”假令我们明告于众曰:“我们应当师法苏秦联合六国之法,联合世界弱小民族。”一般人必诧异道:“苏秦是讲厚黑学的,是李疯子一流人物,他的话都信得吗?信了立会亡国。”我们改口说道:“此孔孟遗意也,此诸葛武侯之政策也,此司马温公之主张也。”听者必欢然接受。
大丈夫宁为鸡口,无为牛后,宁为玉碎,无为瓦全。我国以四万万民众之国,在国联中求一理事而不可得,事事惟列强马首是瞻,亡国之祸,迫于眉睫。与其坐以待毙,孰若起而攻之?与其在国联中仰承列强鼻息,受列强之宰割,曷若退而为弱小民族之盟主,与列强为对等之周旋?春秋之义,虽败犹荣,而况乎断断不败也。
晋时李特入蜀,周览山川形势,叹曰:“刘禅有如此江山而降于人,岂非庸才?”我国有这样的土地人民,而受制于东邻三岛,千秋万岁后,读史者将谓之何!余岂好讲厚黑哉,余不得已也,凡我四万万民众,快快的厚黑起来,一致对外!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快快的厚黑起来,向列强进攻。
孙中山演说集,载有一段故事,日俄战争的时候,俄国把波罗的海的舰队调来,绕过非洲,走入日本对马岛,被日本打得全军覆没。这个消息传出来,孙中山适从苏彝士河经过,有许多土人,看见孙中山是黄色人,现出很喜欢的样子来问道:“你是不是日本人呀?”孙中山说道:“我是中国人。你们为甚么这样的高兴呢?”他答应道:“我们东方民族,总是被西方民族压迫,总是受痛苦,以为没有出头的日子。这次日本打败俄国,我们当如自己打胜仗一样,这是应该欢喜的,所以我们便这样的高兴。”我们试想:日本打败俄国,与苏彝士河边的土人何关?日本又从莫说过要替他们解除痛苦的话。他们现出这种样子,世界弱小民族心理,也就可想见了。威尔逊提出“民族自决”的口号,大受弱小民族的欢迎。我们组织弱小民族联盟,于“民族自决”之外,再加以“弱小民族互助”的口号,对内自决,对外互助,当然更受欢迎。且威尔逊不过徒呼口号而已,我们组织弱小民族联盟,有特设之机关提挈之,更容易成功。
威尔逊“民族自决”之主张,其所以不能成功者,由于本身上是矛盾的。弱小民族,是被压迫者,威尔逊代表美国,美国是列强之一,是站在压迫者方面。威尔逊个人虽有这种主张,其奈美国之立场不同何?我国与弱小民族是站在一个立场,出来提倡民族自决,组织弱小民族联盟,彼此互助,是决定成功的。
至于和会上威尔逊之所以失败者,则由威尔逊是教授出身,不脱书生本色,未曾研究过厚黑学。美国参战之初,提出十四条原则,主张民族自决。巴黎和会初开,全世界弱小民族,把威尔逊当如救世主一般,以为他们的痛苦可以在和会上解除了。哪知英国的路易·乔治,法国的克利满梭,都是精研厚黑学的人,就说克利满梭,绰号“母大虫”,尤为凶悍,初闻威尔逊鼎鼎大名,见面之后,才知黔驴无技,时时奚落他,甚至说道:“上帝只有十诫,你提出十四条,比上帝还多了四条,只好拿在天国去行使。”威尔逊只好忍受。后来意大利全权代表下旗归国,日本全权代表也要下旗归国,就把威尔逊吓慌了,俯首贴耳,接受他们要求,而民族自决四字遂成泡影。
假令我这个厚黑教主是威尔逊,我就装痴卖呆,听凭他们奚落,坐在和会席上,一言不发,直待意大利下旗归国,日本下旗归国,已经出了国门,猝然站起来,在席上一拍巴掌说道:“你们要这样干吗?我当初提出十四条原则,主张民族自决,你们认了可,我美国才参战,而今你们这样干,使我失信于美国人民,失信于全世界弱小民族,而今只好领率全世界弱小民族,向你们英法意日四国决一死战,才可见应谅于天下后世。你母大虫说我这十四条应拿在天国行使,你看我于一个星期内,用鲜血将这个地球染红,就从这鲜血中现出一个天国,与你母大虫看!”说毕,退出和会,应用我的补锅法,把锅敲破了再说,三十分钟内,通电全世界,叫所有弱小民族一致起来,对列强反戈相向,由美国指挥作战。这样一来,请问英法敢开战吗?当日事实俱在,我们不妨研究一下,德国战斗力并未损失,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