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七十年(唐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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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七十年(唐德刚)-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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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总统干得最愚蠢的是那位文盲大总统,布贩子出身的曹锟。他花五千银元一张票,在合法的国会之内,收买了一些“猪仔”议员去投票选举他。终于当了个“贿选大总统”(一九二三~一九二四)。——这些“猪仔”和他们的买主,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刑事犯, 虽然猪仔们都是合法选出的。  
  其后继曹而来的国家元首有所谓段执政(祺瑞,一九二四~一九二六)和张大元帅(作霖,一九二七~一九二八),他二人连个“总统”名称都不敢当,那就更无法律之可言了。  
  军阀终于被打倒了。继起的是国共两党“以党治国”的政权。  
  【附注】共产党的领袖们,尤其是毛泽东,硬说“以党治国”是国民党专有的“反动统治”的形式。他们的政权是人民直接建立的“人民政权”,不是“以党治国”——这一点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人民政权”的统治形式,也是“以党治国”。——刘少奇、周恩柬两位革命领袖在临终之前,口中念念不忘的都是“历史是人民写的”。在人民所写的历史书中,中共今天的政权也是个“以党治国”的政权。这一结论我想一般读者人民,都能接受的。  
  要言不繁:既然是“一党专政”,“以党治国”;以党的“领袖”来代替国家的“元首”。那么从“纯法理”上说,则这种元首、总统、主席、大元帅…… 只是一种法律代用品(legal substitute)。因为“党”与“国”,究竟是两回事嘛!  
  就以“老总统”蒋中正先生来说吧!他老人家做了数任“国府主席”, 但那都是国民党“以党治(代)国”期中中常会指派的。后来“行宪”了。当了国家元首的“第一任总统”。搞历史的人不能说蒋总统不合法。他们只能说;“国家者,土地、人民、主权三要素之组合也。”在那“戡乱”未了时期,“三元素”一样不全,那行宪总统也就不是三全总统了。  
  毛泽东不通西学,袁世凯土法炼钢  
  等到毛主席打平天下,霸占了“美庐”,那就更是无法无天一团糟了。中共建国以后,根据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先是“共同纲领”,后是“宪法”,老毛干了两任国家元首“主席”(一九四九~五四~五九),五年一任。依法毛主席是“选”出来的。可是毛公公开声明,他的元首地位不是选出来的。文革期间,毛对欧洲来访的贵宾们就坦白地说;有人说选举很好,很民主,我看选举是个文明的字眼,我就不承认有真正的选举。  
  (一九六七年五月一日毛泽东,载一九六九年中国出版只供“内部参考”之《毛泽东思想万岁》,页六七三)  
  既然没有“真正的选举”, 所以他一再说,“选举我是不相信的”;“我们的国家是军队打的”(见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毛泽东,载同上书,页六六七)。  
  毛公此言不打紧,但是我们读史者就要替投票选毛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们不平了。遥想当年出卖灵魂的老国会议员,他们选举曹大总统的选票,还值五千银子一张。如今选举毛主席的选票,竟至“一文不值”?! 岂非咄咄怪事?  
  再者,毛又自称他“焚书坑儒”十倍百倍于秦始皇。事实上,他所直接、间接杀害的人数可能也超过人类历史上,所有暴君杀人的总和!—— 他哪里来这么大的权力呢?关于他所掌握的生杀之权,毛氏也有一番怪论。他说:  
  清朝末年,一些人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体”好比我们的总路线,那是不能变的。西学的“体”不能用。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天赋人权”、“天演论”也不能用。只能用西方的技术。当然,“天赋人权”也是一种错误的思想。什么“天赋人权”,还不是“人”赋“人权”。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我们的权是老百姓赋予的,首先是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赋予的。(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毛泽东,载前书页六二四~六二五)  
  有心的读者士女,您读到毛主席这一席话,您会感觉到毛骨悚然吧!毛公这位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元首,居然认为“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 那用什么‘体’ 呢?君主专政?个人独裁?  
  读罢毛公此言,那我们又怎能多怪对“共和政体”没信心,而要回头去做皇帝的袁世凯呢?——孙中山先生晚年也曾对民主共和失去信心,所以改搞“以俄为师”。张学良、蒋介石和许多“黄埔生”对民主共和失去信心,乃以墨索里尼、希特勒为师,去组织褐衫党、蓝衣社。毛泽东、邓小平等人则去学列宁、斯大林。袁世凯这位中华民国第一任正式大总统,他生也早(比毛泽东大四十四岁),当他发现“民主共和国的‘体’也不能用”时,列宁、墨索里尼、希特勒…… 这些洋老师都还未出现,他就只有回头去搞“土法大炼钢”,找雍正皇帝做老师了。——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写传记的人,月旦时贤,多学点比较传记学,他对他的英雄(或狗熊),就会有更深一层的了解了。  
  民国独裁领袖有共同次文化  
  再者,所谓“民主共和国”(republic)原是个彻头彻尾的洋东西。对西学没有较深的暸解,却偏好强不知以为知,而又颇能举一反三的老学者(包括很多遗老型的国学大师),和五四新青年(像毛泽东),往往对若干基本观念也搞不清楚。若据此一知半解的标语政治学,一朝得志,便号令天下,怎能不误尽苍生?有心读者如稍稍浏览毛公这一小段录音讲辞,便知讲话者和他身边的“英文老师”章含之小姐和李志绥博士等,都该打烂屁股。教不严、师之惰也。在这篇讲稿里毛公把英文的right( 权利)和power( 权力)都弄不清楚,而谬释典籍,怎能不误国误己呢?  
  “天演论”里的“天赋人权”者,天生吾民,与生俱来,不可剥夺之“人的权利”(human right)也。毛公所说“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这个“权”则是毛氏和他的大小干部所掌握的生杀与夺之“权力”(power)也——分不清这个现代文明的基本观念,而欲天下澄清,完成从帝制向民治的政治转型,那就缘木求鱼了。  
  但在这些基本敦义的认知上,袁世凯有时反而较毛泽东更为虚心。对许多现代观念的诠释,袁还不敢强不知以为知。他要靠他朝中的一些博学鸿儒,什么东西洋“两顾问”,什么“六君子”、“十三太保”等代为吹嘘,加以解释。“宰相要用读书人”嘛!当续论之。  
  毛就不然了。他决定要做秦始皇,则宸纲独断,将相圣哲一身兼之,把六君子、十三太保等臭老九,也杀得精光。朋友,吾人啜茗独坐,民国史一卷在手,褒贬之间,欲把袁、毛一一公比较一番,则上述对待臭老九的态度,恐怕是他二人最大的区别了。  
  更有趣的是,笔者近月读《袁世凯全传》(侯宜杰着,一九九四年北京当代出版社出版)。全书凡四十四万余言,厚五百六十余页之巨着。全书每见大陆上新发现之史料,征引详博,足见功力。然一字不遗细读之,则知作者笔法仍不脱“窃国”(陈伯达)、“盗国”(黄毅)之旧调。在比较传记学上着力甚微。青灯独坐,笔者戏以铅笔,把百十条作者评袁之辞上“袁世凯”三字划掉,改以“蒋介石”或“毛泽东”三字补入之,再重读全文,竟发现也切贴入微,天衣无缝。哑然失笑之余,也恍然有悟——原来在近代中国“政治转型史”中,我们的搞独裁的民族领袖们,原是一母所生,有其“通性”。这在现代社会学上,便叫做“次文化”(subculture) 了。—— 读者士女,你我升斗小民,如果忽然黄粱一梦,做起了主席、总统或大元帅来,恐怕也要依样画葫芦——这在近代中国政治转型过程中也是一种“客观实在”(且用个“辩证法”的名词)。形势比人强,任何人钻入那个形势,都逃不掉那种脸谱!历史家如厚责于袁、蒋、毛三公,那就在“历史学转型”中开倒车,把现代历史科学,又领回司马温公的“臣光曰”的老套路中去了。  
  没有警察的警察国家  
  读者如不惮烦,让我随手(真的是“随手”一翻)抄一段侯宜杰敌授评袁之辞。我把袁世凯三字用×××代之。读者可用袁、蒋、毛三公大名补入而重读之。自己再“臣光日”一下,就知道了。  
  原文如下:在×××的封建法西斯统治之下,人身自由毫无保障。在北京,有权逮捕人的机关有十余处,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京畿军政执法处、京师警察厅和北京警备司令部。侦探密布,军警四出,人人自危,稍一不慎,即罹逮捕杀头的惨祸。在“二次革命”期间,×××更是百倍千倍的凶狠,对反对者恣意杀戮,整个北京一片白色恐怖,暗无天日。议员伍汉持、徐秀钧,工党领袖徐企文皆被处以极刑。一般人惨遭杀害者不计其数。(见上引《袁世凯全传》,页三三六~三三七) 这一段极其精彩动人的有关独裁者“次文化”的描述,对袁似稍嫌过分——非袁较蒋、毛仁慈也。是他的老特务东厂、锦衣卫、血滴子那一套,不够现代化也(搞秘密警察也有其“转型”的过程)。  
  这一段对蒋,尤其是对毛,则颇嫌不足。盖蒋所搞的还是以德、义、俄、日为师那种老式的“警察国家”(police state);毛所搞的则是兼东西之长,已臻化境的“没有警察的警察国家”(a police state without poloice)。这一老套路,我国自文武周公时代即已有之,所谓“使民战傈”也。至始皇帝搞焚书、坑儒,偶语弃市。而登峰造极。其后汉唐酷吏亦间有发明。  
  ——毛公所搞的则是冶希特勒、斯大林和秦始皇于一炉的,时人(包括侯宜杰教授)所说的“封建法西斯统治”。  
  ——用这套后文革名词,袁世凯还不大够资格。  
  我们中国入学习西方“共和政体”何以走上这条绝路呢?小可曲不离口,讲了三十多年的“转型论(病)”,和黑格尔、马克思师徒的“辩证法”,均可从不同角度加以解释。司马光的“臣光曰的历史哲学”也可解释一部分——从行为科学的观点,回看司马光的“才德论”,也有他的独到之处也;毕竟是中国人说中国事嘛!至于辩证逻辑那一套,原是从纯白种文明的经验中发展出来的,套上东方文明,就死角太多了;“西方”的人权论,也跳不开这个框框—— 有暇当以历史史实印证之,以就教于高明。历史哲学若不以历史事实加以说明,就是“空谈”了。  
  要做伪君子,莫做真小人  
  再具体的回溯一下。在清末民初的政治转型运动中,转来转去没个出路。到头来大家都要搞“寡头政治”,搞个人独裁。此非袁、蒋、毛三公如此;中山亦不能免也。睹此,我们就可想象出问题之严重,不是司马光的单纯“才德论”所可规范了。  
  寡头政治的最高形式便是做皇帝。事实上,在孙、袁、蒋、毛四人之中,大家的最后志愿都是搞个人独裁的最高形式(皇帝)。而在此项追求之中,反以袁为最“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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