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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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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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知曰∶下之则表邪内陷,外不热而内发微热也。其亡脉而厥者,则寒气内深,惟当脐一握热耳。 
太阳病,有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 
【注】此重出,以申叮咛告戒之意。 
【集注】程应旄曰∶未解较不解稍异,势虽欲下,仍须俟之。 
病欲吐者,不可下。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注】欲吐者,邪在膈上,可吐之证也。呕多者,邪在少阳,可和之证也。虽具里证,戒人不可先攻下也。 
夫病阳多者热,下之则硬。 
【注】阳病里热多者,宜乎下;表热多者,宜乎汗。若表里热多,当两解也。若单下之,表不解则里虚, 
表热内陷,因作硬也。 
【集注】张璐曰∶阳热证多,即有阳明证见,亦属经证,不可下也。不当下而误下之,则阳邪乘虚内陷, 
不作结胸,则为痞硬也。 
程应旄曰∶阳病,谓表里热俱多,下之则胃中水竭。其硬也,非转属阳明之硬也。 
无阳阴强大便硬者,下之,必清谷腹满。 
【注】亡阳阴盛,燥而无热,虽大便硬者,此乃不大便无所苦之硬也,下之则中寒犹盛,故必利清谷腹满矣。 
【集注】成无己曰∶无阳者,亡津液也。阴多者,寒多也。大便硬,则为阴结。下之虚胃,阴寒内甚,故 
清谷腹满。 
方有执曰∶阴,以寒言。强,犹言多也。清谷,阴不能化也。腹满阴寒,凝滞而内胀也。 
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 
强;加温针则衄。 
【注】伤寒发热,头痛背强,微汗出,若不恶寒,非温病即邪传阳明也。若误发汗,不成风温,外热如灼, 
必成阳明,热甚神昏不识人也。以火熏、温针劫之,火气入里,壅塞于胸则喘,于腹则满也。火伤卫分津液, 
则不得小便,火伤营分血脉,则必作衄也。若下之,则中气伤,故气短;津液伤,故小便难也。 
【集注】程应旄曰∶此证近于温,有热无寒,汗下温针,均在所禁也。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者,属当归四逆汤。 
【注】下利脉大,里虚也,以其不当下而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者,谓脉浮大,按之空虚,表急里虚, 
因尔肠鸣,属当归四逆汤,和其表而温其里也。 
【集注】成无己曰∶浮为虚,革为寒,寒虚相搏,则肠鸣,与当归四逆汤。 

卷十六
平脉法
属性:平脉者,平人不病之脉也。如四时平脉,五脏平脉,阴阳同等平脉之类是也。人病则脉不得其平矣。如四 
时太过不及,阴阳脏腑,相乘相侮,及百病相错,生死不平之脉之类是也。平者又准之谓也。言诊者,诚能以 
诸平脉准诸不平之脉,则凡太过不及之差,呼吸尺寸之乖,莫不了然于心手之间,而无少差谬。然后可以伤寒 
之脉,准诸坏病;亦可以诸坏病之脉,准之伤寒,诚所谓一以贯之而余者已。 
问曰∶脉有三部,阴阳相乘,营卫血气,在人体躬,呼吸出入,上下于中,因息游布,津液流通,随时动 
作,效象形容∶春弦秋浮,冬沉夏洪。察色观脉,大小不同。一时之间,变无经常,尺寸参差,或短或长,上 
下乖错,或存或亡,病辄改易,进退低昂。心迷意惑,动失纪纲,愿为具陈,令得分明。师曰∶子之所问,道 
之根源。脉有三部,尺寸及关。营卫流行,不失衡铨。肾沉心洪,肺浮肝弦,此自经常,不失铢分。出入升降, 
漏刻周旋。水下二刻,一周循环,当复寸口,虚实见焉。变化相乘,阴阳相干。风则浮虚,寒则牢坚,沉潜水 
,支饮急弦,动则为痛,数则热烦。设有不应,知变所缘。三部不同,病各异端。太过可怪,不及亦然,邪 
不空见,终必有奸。审察表里,三焦别焉。知其所舍,消息诊看;料度脏府,独见若神。为子条记,传与贤人。 
【注】此总叙平脉之根源,借问答以示其法也。脉者,血之府,气血流行之动会也。三部者寸为上部,关 
为中部,尺为下部也。三部既定,阴阳属焉,上部为阳,下部为阴。阴阳平则相易,阴阳偏则相乘。相易则和, 
相乘则病。人之体躬,卫统气而行脉外,营统血而行脉中,故凡呼吸出入,上下于中,莫不因息以游布于四体, 
随津液而流通于周身,故随时动作,而效象夫脉之形容也。察色,察五脏之色也。肝青,心赤,肺白,肾黑, 
脾黄,各以其色合乎脏。然四脏又皆以黄色为主,他色为兼,以土寄旺于四季也。观脉,观五脏之脉也。肝弦, 
心洪,肺浮,肾沉,脾缓,各以其脉主乎脏。然四脏又皆以缓脉为本,盖人以胃气为本也。其间,色或参差相 
错,脉或大小相乖,一时之间,变无常经,病辄改易,或存或亡,无定象也。师曰∶子之所问,脉为医道之根 
源,当以平旦复会于寸口之时诊之,而虚实见焉。寸口脉浮无力,为虚为风;牢坚有力,为实为寒。脉沉为水 
,脉弦为支饮,脉动为痛,脉数为热,设或病脉不应,则于其三部太过不及,阴阳变化相乘之理,消息诊看。 
料度脏腑,则顺逆吉凶,自然独见若神也。 
师曰∶呼吸者,脉之头也。 
【注】人一呼脉再动,一吸脉再动,呼吸定息脉四动,乃平人不病之缓脉也。闰以太息故五动,亦为平脉, 
非呼吸不能定其至数,持脉时必从此始,故曰∶呼吸者,脉之头也。 
【集注】方有执曰∶呼者,气之出,脉之来也;吸者,气之入,脉之去也。头,头绪也,脉随气之出入来 
去,名状虽多,呼吸则其源头也。然脉有二,此以尺寸之脉言,若 
以周身言之,则循环无端,浑然不断,无头尾之可言,学人当识之也。 
初持脉,来疾去迟,此出疾入迟,名曰内虚外实也。初持脉,来迟去疾,此出迟入疾,名曰内实外虚也。 
【注】此初持脉,以来去疾迟,而诊表里虚实法也。来,脉出来阳也,故以候表;去,脉入去阴也。故以 
候里;疾,脉数疾有余也,故以候实;迟,脉徐迟不足也,故以候虚。言脉若出来疾,入去迟,为表实里虚, 
故名曰内虚外实也。脉若出来迟,入去疾,为表虚里实,故名曰内实外虚也。 
【集注】方有执曰∶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气之升而上也;去者自皮肤之际,而还于骨肉之 
间,气之降而下也。出呼而来也,入吸而去也。经曰∶来者为阳,去者为阴。疾为阳太过也,迟为阴不及也。 
内虚外实者,阴不及而阳太过也;内实外虚者,阴太过而阳不及也。故来去出入者,脉之大关键也;内外虚实 
者,病之大纲领也。知内外之阴阳,而辨其孰为虚孰为实者,诊家之切要也。 
假令脉来微去大,故名反,病在里也;脉来头小本大,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头小者,则汗出;下微本 
大者,则为关格不通,不得尿。头无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按】脉来头小本大者,当是“脉来大去小”。上微头小者,当是“上微小者为阴盛”。下微本大者,当 
是“下微小者为阳盛”,始与上下之义相属。 
【注】上以脉之来去疾迟,候内外虚实之诊,此以脉之来去大小,诊表里盛衰之病。脉上来微小,下去反 
大,反之象也,故名曰∶反脉。上来益大,下去微小,覆之象也,故名曰∶覆。反者,病在里为阴盛;覆者, 
病在表为阳盛。阳盛则病格,阴盛则病关,阴阳盛极不相交通,则病关格。头无汗者,阳未离阴,故可治;有 
汗则阳以上脱,故曰死也。 
寸口卫气盛名曰高,营气盛名曰章,高章相搏,名曰纲。卫气弱名曰 ,营气弱名曰卑, 卑相搏名曰损。 
卫气和名曰缓,营气和名曰迟,迟缓相搏名曰沉。 
【按】名曰沉之“沉”字,当是“强”字,玩下文自知。 
【注】此详上条,脉之来去盛衰之状也。寸口,通指寸、关、尺而言也。卫主气为阳以候表,营主血为阴 
以候里。脉随指有力上来,卫气盛也,谓之高;脉随指有力下去,营气盛也,谓之章。高者长盛也,章者分明 
也。高章相合,名曰纲。纲者以营卫俱有余,有总揽之意也。脉随指无力上来,卫气弱也,谓之 ;脉随指无 
力下去,营气弱也,谓之卑。 者恍惚也,卑者缩下也。 卑相合,名曰损。损者以营卫俱不足,有消缩之意 
也。若高章、 卑之脉,与不疾、不徐缓迟之脉同见,则为盛者不过,弱者不衰,皆名和脉。强者,即下文所 
着是也。 
寸口脉缓而迟,缓则阳气长,其色鲜,其颜光,其声商,毛发长;迟则阴气盛,骨髓生,血满,肌肉紧, 
薄鲜硬。阴阳相抱,营卫俱行,刚柔相得,名曰强也。 
【按】“薄鲜硬”三字不成句,应是衍文,当删之。 
【注】此承上条,以释“强”字之义。言凡人禀阳气盛,则得高章之盛;禀阴气盛,则得 卑之弱,此平 
人之常。若能兼见缓迟平脉,斯为阴阳相抱,营卫相和,始名曰强。强者即色鲜颜光,血满肉紧之谓也。 
【集注】方有执曰∶缓以候胃,迟以候脾。阳气长者,言胃气有余也。颜色声音毛发,皆阳也。鲜,丽也。 
光,辉也。商,清也。长,美也。形容胃阳之有余也。阴气盛者,言脾 
气充足也。骨髓生,血脉满,肌肉紧,骨髓血肉皆阴也,形容脾阴之充足也,相抱,言和洽也。俱行,言周流也。 
相搏,言合一也。极言二气得其和平,皆由脾、胃盈余之所致,必如此,则其人之健旺而强壮可知,故曰∶强也。 
师曰∶脉,肥人责浮,瘦人责沉,肥人当沉,今反浮,瘦人当浮,今反沉,故责之。 
【注】上条以脉之盛衰,候人之强弱,此条以脉之浮中沉,分人之皮、脉、肉、筋、骨,以候五脏之诊法 
也。心肺俱浮,肝肾俱沉,以皮之浮、脉之浮而别心肺之浮也;以筋之沉、骨之沉而别肝肾之沉也。脾主肌肉, 
在浮沉之间,故候中也。肥人肌肤浓,脉当沉;瘦人肌肤薄,脉当浮。今肥人脉反浮,瘦人脉反沉,故当责其 
病在何脏也。 
【集注】方有执曰∶责,求也。肥人当沉者,肌肤浓,其脉深也,故求其病于浮。瘦人当浮者,肌肤薄, 
其脉浅也,故求其病于沉。 
问曰∶经说脉有三菽、六菽重者,何谓也?师曰∶脉,人以指按之,如三菽之重者,肺气也;如六菽之重 
者,心气也;如九菽之重者,脾气也;如十二菽之重者,肝气也;按之至骨者,肾气也。假令下利,寸口、关 
上、尺中悉不见脉,然尺中时一小见脉,再举头者,肾气也。若见损脉来,至为难治。 
【注】此承上条详言皮、脉、肉、筋、骨,各有所主,以候五脏之病也。菽,豆也,约略轻重言之,非谓 
有其形也。《难经》曰∶如三菽之重,与皮毛相得者,肺部也;六菽之重,与血脉相得者,心部也;九菽之重, 
与肌肉相等者,脾部也;十二菽之重,与筋平者,肝部也;按之至骨,举之来疾者,肾部也。各随所主之部, 
以候脏气也。至于寸口、关上、尺中,亦各有所主之位,以候脏气。左寸心也,右寸肺也,左关肝也,右关脾 
也,尺中肾也。今特举肾脏之部例之,以概其余也。假令下利而甚,元气暴夺于中,寸口、关上、尺中全不见 
脉,法当死;其不死者,必是尺中时有一小见之脉也。再举头者,谓一呼再起头,一吸再起头,合为四至也。 
夫尺中时一小见之脉四至,则是肾间生气之源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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