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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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问答-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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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否认保护作用:见、闻到不好的外缘境,而进行躲避等,并非根起作用,因为根不能见闻等,根没有辨别能力,而应当是识见、识闻等,由此可以保护身体;
(4)否认根为不共名言之因:见白红等色,闻远近等声,应为根与识共同起作用,根起间接作用,而识起到直接即根本作用。

101、 有部说男根、女根、命根、意根四根各具哪两种功用?经部如何承许?
答:有部:
男女二根之二功用:
(1)可辨别总的众生的类别;
(2)可辨别男女众生的差别。
命根:
(1)同类存在,如以人的命根则可长期安住于人的行列中;(2)同类结生,即结生后有。
意根:
(1)同类结生,以意根连接前世后世,结生后有;
(2)与意根之本体相同之功用。(意根之本即是心,心起功用以善不善引发身语善不善业。)
经部:
男根、女根:本体是身根的一部分,而并不存在实有法,唯是执著自之对境所触的有色身根,如此二根并非起到区分众生的类别与相互差别之作用,而只是说男根对于男性本体(即身根)起到根本性的作用(即增上作用,令显现男性雄壮等特点);女根对于女性本体(亦指身根)起到根本性作用(即增上作用,令显现女性娇弱等特点)。但女、男二根作为身根之一部分而与别处身根部分无有差别,所以并没有独立实体。
命根:唯起到同类存在的作用,不起同类结生的作用。
意根:同类结生。

102、 五受用根如何起到染污作用?八根如何具有清净功能?
答:由身乐受与意乐受而增长贪心,由身苦受与意苦受中增长嗔心,由舍受中增长痴心,五受用根如此增上烦恼,即起到染污作用。
最后八根具有清净功能,因为依靠一切有漏根能压制烦恼,所有无漏根能断绝烦恼的种子。

103、 三无漏根是哪些?以何而安立?
答:三无漏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未知当知根:于见道位具有,前未知而当知,对获得已知根起到根本性作用而安立,或说对于断除见断起根本性作用。
已知根:修道中之根,于见道已知者继续稳固串习。对于获得具知根起根本性作用,或说对于断除修断起根本性作用。
具知根:获无学道时,所具根永不退转。对于获得无余涅槃起根本性作用,或说对解脱所有烦恼,得现法乐住有根本性作用。

104、 有说无明、口、手、足、私处亦应立为根,合理否?
答: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无明、口、手、足、私处虽然亦起到了行、言说、取受、走以及排泄之作用,但所谓根的安立并不只是以有因的作用而安立的。因为佛观待众生之根基,以令众生获得解脱为目的而宣说二十二根。是于宣说烦恼与清净,或说轮回与涅槃中最重要关键之法才安立为根。

105、 有部与经部分别以何义而安立二十二根?
答:有部以烦恼与清净而安立二十二根:
烦恼:
烦恼之基:眼等五根、意根:这六根是心之所依,有情之本,众生心识依此六根流转轮回,故立为根;
男根、女根:此二根可以区分众生所依六根相状的类别,以及彼之差别;
命根:众生的六根依命根可以安住同类而存留。
以上为烦恼生之所依,故说为烦恼之基。
烦恼本体:五受根,由此五根可令前六根(心之所依)增上烦恼并成杂染,故为烦恼本体。
清净:
清净之基:信等五根,由此五根依前六根(心之所依)能为无漏净法积累资粮,故说为清净之基。
清净本体:三无漏根,由此三根令前六根(心之所依)成为无漏清净之法,故说为清净本体。
经部以漂流轮回与灭尽轮回义安立二十二根:
漂流轮回有所依、投生、留存、受用四种:
(1)所依:眼等五根与意根,此六根是众生实体之基,并且于中阴时也是依此六(根)处而结生(即众生于本有、中有位皆具此六根,除无色界众生)。由此立六根为轮回之所依;
(2)投生:女根、男根,以此二者令众生投生轮回,这里主要指胎生;
(3)留存:命根,众生依命根而安住同类,留存于轮回中;
(4)受用:五受根,依此五根众生分别感受各自利害。
灭尽轮回也有所依、产生、留存、受用四种:
(1)所依:信等五根,依此五根可以现前圣道,故立为所依;
(2)产生:未知当知根,依此根前不清净现已清净,最初产生无漏清净法,故立产生;
(3)留存:已知根,依此根令有情安住于清净之法,因为修道连续存在,故此根有留存义;
(4)受用:具知根,由此根感受解脱之喜乐。

106、 什么是五受根?
答:身苦受根:身体非为乐受而为苦恼的感受。
乐受根:感受快乐的即是乐受 根。
意乐受根:二禅以下感受心乐,是意乐受根。(即二禅之下,意识相应之乐为意乐,而三禅意识相应之乐受唯名心乐受。)
意苦受根:感觉心不快乐的是意苦受根。
舍受根:既不感觉快乐也不感到痛苦是舍受根。舍受没有身舍受与心舍受之分,唯是一个舍受根。
〖受分身受与心受,身受是指五识相应之受,心受是指第六意识相应之受,如说乐受,六识俱在时,乐在身(即五识相应)名身乐,乐在心(即意识相应)名意乐,如欲界、初禅、二禅(二禅虽无五识相应,但具意乐之贪,故亦立名意乐)。三禅无前五识,故无身乐,唯具有意识相应之乐受,此乐受已离下地意乐之贪,故立心乐受名。〗

107、 舍受为何不分身、心?
答:因为心的苦乐感受多由分别念生,身的苦乐观待外境而生舍受在心无有分别,在身于境亦无贤劣的分别,在身心皆于无分别中产生,所以不需分为身心二舍,唯立一舍受根即可。

108、 见修无学道之三无漏根依哪九根而安立?
答:此三无漏根依信等五根、意根、心乐受根、意乐受根与舍根此九根而安立。
109、 二十二根中何者有漏、何者无漏?
答:最后三根:唯无漏,是道谛之故;
眼等五根、男女二根、命根、身苦受根、意苦受根:唯有漏,非道谛有为法故;
意根、意乐受根、乐受根、舍根、信五根:既有漏又无漏,道谛摄(即作三无漏根之体)为无漏;非道谛摄为有漏。

110、 二十二根中是异熟与非异熟如何分别?
答:(是异熟、非异熟是指其体本身是否为异熟果。)
唯一是异熟:命根,由善恶业所招,故唯是异熟;
是异熟亦是非异熟:十二根,即七有色根(眼等五根、男女二根)、四受根(除意苦受根)与意根。
七有色根:业所招感的是异熟,长养生者是非异熟
四受根与意根:非异熟:善不善性,以及其他如威仪、工巧、化心
异熟:由业所招感者。
唯是非异熟:最后八根(信等五根及三无漏根),必是善法,故非异熟;意苦受根,没有无记性,唯善不善中的一种,故非异熟。

111、 二十二根中具异熟与不具异熟者如何分别?
答:(具异熟与不具异熟是指其体是否为异熟因而具有将来之异熟果。)
唯一是具异熟:意苦受根,因其必为善不善法之一种,故定是异熟因而唯一具异熟。
既具异熟又不具异熟:意根,余四受根(除意苦受根)及信等五根。
意根、余四受根:所有不善与有漏善皆是具异熟;无记则是不具异熟
信等五根:有漏善具异熟;无漏部分不具异熟
唯一是不具异熟:七有色与命根,无记法故不具异熟。

112、 二十二根中善、不善、无记法如何分别?
答:唯是善法:信等五根、三无漏根。
具有善、不善二者:意苦受根,善,做恶事心苦;不善,做善事心苦。(另外尼洪派论师说意苦受根亦具无记法,因做无记法心苦,故为无记。)
具善、不善、无记三者:意根,余四受根(除意苦受根)。
唯是无记法:七有色根(眼等五根、男女二根)、命根。

113、 二十二根于三界中各具多少根?
答:于三界均不能安立:无漏三根。
欲界:除无垢三根余十九根。
色界:在欲界十九根基础上,再除女男二根、身苦受根、意苦受根四根外,余十五根。
除女、男二根:
(1)色界众生以远离贪恋淫行才能转生色界;
(2)女男二根极不庄严。(色界说男者,是因其具有男相而并非因其具有男根。)
除身苦受根:不存在以因缘所感受的痛苦,
(1)不存在以因所感受痛苦:无不善业,其身非为苦境;
(2)不存在以缘所感受的痛苦:其身如光,不是苦所依。
除意苦受根:断九害心故。
无色界:在色界十五根基础上,再除去五有色根、乐受根、意乐受根七根外,余八根属无色界(即信等五根、命、意、舍,共八)。

114、 二十二根以三种断如何分别?
答:具三种断:意根、乐受根、意乐受根、舍受根。
见断:见断相应;
修断:见断外余有漏法;
非所断:无漏法。
具见、修二断:意苦受根。见断相应,对四谛之理迷惑是见断;余有漏修断相应是修所断。不是无漏法,故没有非所断。
唯具修断:九根,即七有色根、命根、身苦受根。
非见断有三个条件:(1)非烦恼性;(2)非第六意生;
(3)色法。
七有色根:色法、无覆无记性、非烦恼性、故非见断,乃修断;
命根:无覆无记性、非烦恼性,故非见断,乃修断;
身苦受根:与前五识相应,非第六意生,故非见断,乃修断。
此九根为有漏法是所断,然非见断,故皆是修断;不是无漏法,故不是非所断。
具非所断与修断二:信等五根。此五根无漏法是非所断;有漏法是善法故是修断。
唯具非所断:最后无漏三根,无漏法故是非所断。

115、 于三界结生时,各于最初获得几根?
答:欲界:
胎卵湿三生:于结生时最初得身根、命根二异熟根;(此三生五根渐次生起,故于最初不得余四根;意根、舍根于结生位定是烦恼性,因为有染著才会结生,故此二非为异熟本体。)
化生分三种情况:
(1)得六根:初劫如人,无女、男根(无形),唯六根(五根、命根)。
(2)得七根:男根、女根得其一(一形),加余六根。
(3)得八根:男根、女根皆具(二形),加余六根。(化生具二形唯恶趣中才有,善趣中无。)
色界:
于结生时最初新获得六根,即眼等五根与命根。(色界唯有化生,故六根顿现;离欲贪故,不具男女二根。)
无色界:
于结生时最初获得唯一是命根异熟。(意根、舍根虽亦具足但为烦恼性,故非异熟本体。)

116、 三界死亡时有多少根最后灭尽?
答:无色界:死亡时命、意、舍三根最后同时灭尽;
色界:死亡时八根最后同时灭尽,八根为眼等五根、命根、意根、舍根;(色界皆是化生,生死时必具足六根。)
欲界:顿时死亡时有三种情况:
(1)十根同时灭:前说色界八根,加上二形(男女根共);
(2)九根同时灭:前说色界八根,加上一形(男女根一);
(3)八根同时灭:前说色界八根(无男女根)。
次第死亡之时,除化生外余三生有四根最后灭尽。四根即身、命、意、舍受根。
以上是就在无记法与烦恼心中死亡而言的。若以善心死亡而言,则前面所说三界各种情况都再要加上信等五根,如此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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