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恒志
一九五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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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佛者的苦闷
从来学佛的人,常常会发生这样几种情况:第一、已认识佛法理论的精辟圆满,也常常看经研教,赞叹随喜,但只当作学术性来研究鉴赏,不肯毅然决然地用认真严肃的态度来躬行实践。有的还曲解“本来是佛,不属修证”的说法,认为修行证果是不必要的,因此终日闲散,任情放逸,自以为随缘自在,但一接触到实际问题,却没有抵抗和化除的办法。第二、虽已肯发心实践,却不明修持的道理,仍处处执著,说物就着于物,说心就执于我,甚至必求最高无上的法与德高望重的师,好象只有这样,才能从速解脱自己的烦恼;可是在日常生活中,贪嗔等习气发露的时候,却随它奔腾流浪,并不去回头照顾。他们心存依赖,一味向外寻求,仍不曾抓住问题的重心。第三、曾经沧海,备尝艰苦,于是认真学佛,愿求解脱,知见很正,却又苦摸不着一个下手处,虽也诵经持咒,念佛打坐,但终觉得左不是右不是的找不到一条出路来,往往学佛十年,烦恼依旧,求法无量,痛苦如昨!于是很多的人因久无消息,自怨业障深重,以为终身无望,从此萎靡不振,退失初心。
我们如果根据上述一些例子,来作一下主观上的分析,那末第一种人是由于不知实践的重要,第二种人是由于不明实践的宗旨,第三种人是由于不详实践的方法。因此,求法的很多,而实践的就较少,至于从实践而明悟心性的那就更少。所谓“入宝山而空回”,这真是学佛者的苦闷!
二 实践的重要
佛法三藏十二部,汪洋浩瀚,博大精深,总的说来,其内容可分为教法、理法、行法、果法四方面。教是佛所说的言教,理是教中所说的义理,行是依理所起的行持,果是由行而证的觉果。教和理是属于理论的范围,行和果是属于实践的范围。佛法的理论,完全是从实践中提炼出来而能指导实践的。没有实践就是空洞的理论,没有理论又是盲目的实践,因此,佛法的教、理、行、果,也就互相联系,分而不分。
由此可知,学佛的目的,并不是教人只作纯理论的探讨,其着重,点在于由教理的了悟而贯彻到躬行实践中去。学佛得益的大小,完全要看实践程度的深浅来决定。只有真实履践,才能亲自证实佛法理论的正确、圆满和伟大;也只有脚踏实地,依佛法不断熏习,才能逐渐断除主观虚构的妄执,证到客观究竟的实性,妙契宇宙法界的真实相,而庆快平生!因此,佛法实际上就是个实践问题。况且能行得一分,才真能解得一分,这样理论和实践互相资助,互相影响,便成为佛法行解相应、理事不二的统一观。
三 实践的宗旨
实践佛法,原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有的诵经礼拜,有的广修供养,有的精守戒律,有的执持名号,有的专修禅观,有的行脚参访。这样孜孜学习,究竟为了些什么?假使宗旨不明,必然会含糊笼统,劳而少益,日久或者自己也会不知其所以然了。
《法华经》说:“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所谓大事因缘,就是:“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故,出现于世。”二千多年来,流传世上的佛法,就在各种不同的方法上,一直负着这样一个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的重要任务。所谓“佛之知见”,就是指人人具有的智慧觉性。这个觉性,从它的体质方面讲,是广大圆明,恒常不变;从它的相状方面讲,是清净湛寂、充塞时空;从它的作用方面讲,是随缘应用、观照无碍。它是事物的真实相貌,所以叫做实相;又是万法的究竟体性,所以也叫法性。只因我们久远以来,被主观偏执的习气所障蔽,竟使这一本具的光明觉性,不但没有办法显现,而且也没有人肯信。弄得痴迷暗钝,脱离实际,枉受许多苦恼,因而不能不借佛法来开、示、悟、入。所谓“开、示、悟、入”,虽然含有许多不同的过程,但概括说来,不外乎由明悟心性而到彻证心性。只有明悟心性以后,启发智慧,明因识果,才真能降伏烦恼,化除习气,步步深入,直到彻证真理,成就佛果。假使心地不明,那末习气会去了又来,烦恼会随灭随生,识心永远不断,苦果无从解脱。这样,虽然在学佛,却很难得到实益,譬如在暗室之中,虽想打扫尘垢,清理积物,却苦于无从下手。所以《华严经》说:“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彼由颠倒慧,增长一切恶”。《解深密经》说:“若不了知无相法,杂染相法不能断”。《大日经》说:“云何菩提,谓如实知自心”。由此可见,实践佛法,应该建筑在自觉的基础上,由依法修习,而得定开慧,而明心见性,而扫荡积习,而彻证真理;从思维转为观照,由现象渗透本质,解脱生死苦厄,成就无上觉果,这是学佛的具体内容,也是学佛的根本宗旨!
也许有人认为明心见性,似乎要求较高,不是一般人所能领会。的确,众生根性千差万别,为了根据不同的根机,给以不同的教化,因此,在一乘中,不得不说二说三,方便接引,这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无量法门,归根结蒂,究竟都是为一佛乘,所以《法华经》说:“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而且根性大小,并不是固定的,所谓“心能造业,心能转业。”发心大的,转业就快,学佛原望成佛,大愿方有大成,如果下手时因地不正,一味自卑自屈,不向一佛乘中求,那末目的原不在此,怎能有所成就。实际上,若能从根本处做起,则知见正确,般若种子,就永远留在识田中,终必因此而得解脱。况且我们平时造业受苦,正因为不明心地,学佛如果不从明心下手,就等于外道凡夫;因为心性不明,势必心外取法,心外取法,就是生死颠倒。既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那末成佛作祖原是当人本分下事,并无神秘奇特可说。众苦只由于不觉,极乐无过于明心,“当仁则不让”,能发心直下承当的,是真佛子!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佛法所以能流传深广,睥睨一切,也正为有这个根本真理作为它的精神实质,否则形存实亡,再过若干年,世人将不知学佛为何事,佛法前途是不堪设想的!
四 实践的意义
就理上来讲,我们的自性,本来光明觉照,体用如如,无所谓修证,也无所谓佛法,所以《金刚经》说:“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但就事上来讲,由于我们真如自性,迷而不觉,成为真妄和合的第八识。这第八识,无始以来,受前面七识现行活动的熏习,含藏着无量习气种子,形成一种潜势力,一旦遇到机缘,便能发现流行,又引起精神和肉体方面的颠倒活动。这样由现行熏成种子,再由种子生起现行,互为因果,以致自性日夜波动狂乱,无法安定,因此,又不能不用佛法来对治修证,转识成智,恢复我们本来圆成的实性。所以谁不肯实践佛法,谁就是讳疾忌医,无视于自己主观偏执、贪嗔烦恼的事实,正是违反客观实际,甘被调弄的大迷信者!
佛法的实践,一般叫做修行。修是修理,这说明自性本来清净自在,因受尘垢妄执的蒙蔽,所以要加以修理,以恢复本来的样子,否则就应该叫做建造;行是行行不息的活动,这说明修习佛法,要在一切时、一切处自强不息,行行重行行,深入又深入,不能时续时断,不能一曝十寒。
人们的一切活动,不外身、口、意三方面,而这三方面的活动,又以意识为主,由意识的活动而表现于身口,所以实际上三者是分不开的。不但如此,意识又是真如自性所发露,从真起妄,那末妄不离真,譬如从水起波,波还是水。因此一切活动,包括修习佛法在内,实际上,全是真如自性的表现,这叫做全性起修,既然是全性起修,那末也可以说全修在性了。所以能依法实践一分,就能显一分本性,得一分受用。修行又可分为二方面来说,身口方面的礼拜诵念,有事相可见的,叫做事修,内心方面的参究观照,隐微难知的,叫做理观,身心既然是互为表里,无法分开,那末理观之中,就有事修,事修之中也就有理观。因此,理上越明白的,事上一定越谨严;事上越谨严的,理上定越清净。由此可知,修习佛法,既不能执事而废理,也不能执理而废事。学佛的人,若能理事圆融,因果不昧,必有大明心性的一日。
自性清净无染,就是戒;自性寂然不动,就是定;自性观照无碍,就是慧。可见戒、定、慧原是自性具足的功能,是自性一物的三面。实践佛法的本意,仍是从这三方面去回复本性。所以一切修持离不开戒、定、慧,一切佛法也无不同时具足戒、定、慧。因此,戒、定、慧成为修学佛法的基本法则。根据这一法则,可由染污转为清净,由动乱转为安定由糊涂转为明白;直至无染无净,无动也无静,无智也无得,方真是自性本来的面目。
五 实践的方法
甲 修法总说
众生和佛为什么有苦乐的不同,关键只在于觉与不觉,因此学佛的方法,就是转念觉照的方法。我们要时时凛觉,练得此心,能如悬崖勒马,说止就止,说放下就放下,所谓“不怕念起,只怕觉迟”。得觉快,转得快,热恼顿时可化为清凉。不过一般人总是不易觉,不易转,这正是自心业习的障碍,所以要依佛法来横修竖修,千磨百练,使烦恼妄心,逐步就范。
佛教有无量的法门,但却是整个的。由于人们习气、根性、环境等等各有不同,为了适应客观的情况,不得不方便分立。实际上,门门都可归性,法法皆是般若,所以一切经典都称赞它自己的功德,这正因为一切佛法,都是从自性所流出,而又还归于自性的。因此,学佛的人,必须对各种法门有法法平等的观点,不生门户胜劣的执见。这样,见理圆融,会入不二,心量也就广大,进步必然迅速。假使“是一非余”,便成学佛的习气。
各宗的修法,虽然有同一的目的,但立场和方法,却有所不同。从来祖师大德,因悲心激切,惟恐学人不肯专心子一个法门去学习,所以苦口婆心,特别强调自己法门的优胜,但这往往都是一个是时期中破人执着的方便说法。例如六祖惠能大师说:“东方人造罪,念佛求生西方,西方人造罪,念佛求生何国?”这正是以理夺事的说法。如果学者自己的脚跟没有站稳,听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不免彷徨不定,坠入歧途。因此初下手实践时,应以专一深入为主,多亲近本宗的明师益友,等到妄想销落,心地融通,这时正需遍参知识,广学多闻,由一门而会入普门。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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