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了語法學上的不可共量性。 因為,事實上在漢語的語法體
系裡,完全缺乏對等於梵語“ ktva ”的概念。( 裕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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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裕А18) 在但存漢譯的《順正理論》裡,奘師有:「訖埵緣
( ktva…pratyaya ),是已義」的譯文。由此可知
,奘師顯然試圖藉由漢語「已」的意思來傳譯
“ ktva ”此一梵文的語法概念。
( 裕А19) 事實上,對於有「準梵語佛典」之稱的藏文譯本而
言,也面臨同樣的問睿R源颂幩鲇嘘P“ktva ”
的概念來說,《稱友疏》在疏釋論主「皈敬偈」裡
“ namaskrtya ”一詞( p。7。33 ~ 8。2 )時,
已然提到過了, 其文如次:namaskrtyeti。 ktva…
vidheh kri…ya 'ntapeksatvat。 samana…
kartrkayor hi purva…kale ktva…vidhir bhavati。
(「敬禮」一詞之所以使用獨立分詞的語形, 這乃
是基於“ ktva ”的規則而來,因為還須考懀杏
其它動作之故。由於兩項動作同一作者,時間上在
先的動作有附加“ ktva ”的規則。)根據釋自範
〈《阿毗達磨俱舍論明瞭義釋·序分》之研究〉一
文,藏本對譯在此一茫熘校蛔g出了“ kriya
'ntapeksatvat ”而缺譯了有關“ ktva ”的語法
說明的部分。該文以為藏本之所以在此一茫熘腥
譯了有關“ ktva ”的語法說明的部分,或許是考
懀У搅俗x者理解的背景;因為事實上,在此一段落
中,有關“ ktva ”的語法說明是無關宏旨的,而
此中若介入了 Panini 有關“ ktva ”的語法說明
,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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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關於第二句。 由於文法學者基於“ ktva ”的語
法規則,故而認定世親的詞義解釋已然預取了「先緣而後起」
的異時因果關係。 因此文法學者藉經量部「過未無體,唯現
在有」的立埸進一步來批評論主之說, 而認為論主犯了「無
作者而有作用」的謬铡!哆@第二句的翻譯,真諦之譯大
體上仍是隨順文義而來的意譯, 其所謂「若法在至生前,此
法則無所有, 何法前至後生?」就其句構而言,真諦之譯是
把原文的直述語句改寫成兩個句子,其一為「若…,此則…」
式的相關關係句(依真諦的譯例,「若」乃為“ yah ”的對
譯, 故而真諦的此一句式並非條件句),其二為帶有反詰語
氣的疑問句(在修辭上, 此一反詰式句構可以表達更為強烈
的否定語氣)。 或許我們可以如此來理解他的譯文:「舉凡
任何一法在達至生起以前,該法則全無存在性可言; 既然它
並不存在, 豈有可能會先遇合了其生起的條件,然後方才起
現呢?」基本上, 真諦此譯雖然並未隨順原文的句構,但仍
可說是相當成功的表出了其義理結構。 至於奘師之譯,看似
隨順原文語序而逐字譯來, 實則就其譯文而言,頗有錯解原
文句構之嫌,而未能記取道安當年所言「胡語盡倒而使從秦」
的翻譯原則。事實上,就原文的句構來說,由“ yah ”所引
領的句子, 亦即奘師譯為「先至於緣,後時方起」之句,乃
是用以限定“ asau ”(此語乃是主要子句的主詞)的形容
詞子句, 而“ purvam utpadat ”(奘師譯之為「在起前」)
, 則可視為是表示時間的副詞性短語,用來修飾主要子句的
動詞“ asti ”,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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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增讀者在理解上的困擾,蓋於藏文語法之中並洠
有可資對應 Panini 此一語法規則的枺鳌H欢
討論“ pratitya ”一詞的詞構之際,由於論辯雙方
均自梵文語法的立埸(特別是在有關“ ktva ”的問
睿希归_其論辯,因此若於此一茫熘校蝗缜
例的把有關梵文語法的部分刪而不譯,則整個論辯將
無從展現給藏文讀者,因此藏本的譯者在此一茫熘
便以「硬譯」的方式,而把此一部份譯出,這或許不
可說是為了讀者著想 , 而是基於文本內容上的須要
(參見中華佛學研究所畢業論文,1995,p。22~ 7。 )
。 《稱友疏》 的藏文譯本在此一茫熘校黠@的是
採用了硬譯的方式來處理這段涉及了 Panini 語法的
文字: “ dus svar te (D。ste) shes bya bahi
rkyen yin te shes bya ba ni byed ba po mtshuvs
pa dag la dus svar shes hbyuv bahi phyir ro
(purva…kalayaj kriyayaj ktva…vidher iti。
samana…kartrkayoh purvakala iti vacanat。) ”。
其實,對於不諳梵語的藏文讀者而言,這段譯文是全
然洠в幸饬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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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w cid ”(奘師將之譯為「少行法」), 實為賓詞補語
。 因此,奘師將原文之句譯為「無少行法有在起前,先至於
緣,後時方起。 」這種譯法雖然是照顧到了梵語中不甚重要
的語序,但顯然是無法同時兼顧原文的句構。 因為我們若是
把奘師此譯的前一分句解讀為 「洠в腥魏我环ǹ梢栽谏鹨
前先行存在」,則與真諦的譯讀應該是一致的; 至於奘師此
譯的後一分句, 吾人亦可將之判讀為「它先遇合了其生起的
條件, 然後方才起現」然則如此一來,吾人實難在奘師譯文
之中見出前後這兩個分句之間的關係。 因此,原文本來相當
清楚的意思反而在奘師譯文之中變得模糊不清。( 裕А20) 或
許奘師在傳譯此句之際, 他心目中的意思是在說「吾人難以
設想有任何一法能在生起以前先行存在, 它可以先遇合了其
生起的條件 ,然後方才起現」, ( 裕А21) 但是《光記》與
《寶疏》顯然都洠в须S順此一路數來理解奘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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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裕А20) 《光記》於此疏之曰:「若有少行法有在起前,可
得說言『先至於緣, 後時方起』,既無行法有在
起前, 先至緣已,後時方起,如何得說『至緣已
起』?」他的意思是說: 「如果有任何一法在其
生起以前先行存在, 則可以說『它先遇合了其生
起的條件,然後方才起現。 』(亦即論主的詞義
解釋方可成立)但是, 既然洠в腥魏我环ㄊ窃谄
生起以前先行存在, 而可以先遇合了其生起的條
件,然後方才起現; 那麼如何可以說『它遇合了
其生起的條件,然後方才起現,是緣起的意思。』
呢? 這也就是說論主若視“ pratitya ”為獨立
分詞 , 則論主之釋“ pratityasamutpada ”為
“pratyayaj prapya samud…bhavah ”根本上是講
不通的。 」普光把此句的文義判為是一項獨立的
理由, 用以表示文法學者反對論主的詞義解釋,
這一點雖然在義理上是洠в袉栴}的, 但是與原文
之義顯然並不相符, 因為如此一來,則難以見出
本句在義理結構上與第三句之間 可能存在的邏輯
關係,從而使第三句變得似乎是可有可無的。
《寶疏》在這一點上和《光記》之說相同(其疏文
可見之於裕А15 ), 也是把本句視為是文法學者
用來批評論主的詞義解釋所提出來的一項理由。
他們的這種詮釋, 當然是受到奘師譯文的影響
(或許玄奘本人正是如此來理解原文之義也說不定)。
( 裕А2 1) 事實上,這個意思正是 Poussin 對奘師譯文的判
讀(參見 L。M。Pruden 的英文轉譯, pp。413 ~
4。 )。 然而,這層意思或許是 Poussin 從其它
相關文獻得來的, 蓋藏文譯本與《稱友疏》(稱
友於其相關疏文之中並直接未牒引“ yah ”所引
領的形容詞子句)乃至《光記》和 《寶疏》均未
依 Poussin 的譯讀方式來理解原文之義,而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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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譯文。
至於第三句, 真諦譯之為「無事不依作者成故」(因為
洠в腥魏蝿幼骺梢圆灰揽孔髡叨桑〈司渲g明顯的是
為了配合其第二句的譯文; 而由其第二與第三兩句的譯文,
我們也可以清楚見出在真諦的詮釋之下, 這兩個分句之間在
義理結構上可能存在的邏輯關係。 實則,這層關係在原文的
表層句構裡並未浮現, 故而真諦此一帶有詮釋風格的譯文,
可以說是試圖浮顯其深層句構之作, 就此而言,吾人以為此
一譯文仍可算是頗為成功的意譯。 至於奘師之譯,所謂「非
無作者可有作用」,吾人若對照原文“ na ca apy akartrka
'sti kriya ”,則可以見出奘師此句之譯仍是隨順原文語序
而來的「硬譯」, 既未考懀г牡木錁嫞踩粺o視於漢語
的語法;就中,「非」之一詞乃譯自“ na ca api ”(甚且
也洠в校 笩o作者」一語實譯自“ akartrka ”,而「可
有作用」之句則譯自“ asti kriya ”。 實則,吾人若就原
文而言,“ akartrka ”乃是用以修飾“ kriya ”的形容詞
(此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