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那里?死啊!你的毒钩在那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上帝,使我们籍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所以……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
(林前一五50一58)
「你们若真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那里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边。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他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
(西三1-4)
壹儒家的人生观
关于宇宙万物,以及人类之由来,儒家否认上帝创造之说,认为乃是阴阳二气所和合化生。易言之,乃是本乎自然。例如《易系辞》下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书经》、《易经》,虽有「天生蒸民,有物有则,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大哉乾元,万物质始,乃统天」诸说;但天的观念,非常含混,究未可与创造天地万物和人类的有位格的上帝,等量齐观。宋儒复将天地阴阳理气之说,加以推演,谓「太极」乃万物之始,又谓太极本于「无极」,无人能穷其源。他们复以「太极」为理,谓理与气混合,初无先后之分;气分阴阳,均有理连乎其中。由于阴阳二气的动静,而天地分。天为阳,主乎动;地为阴,主乎静;男女由此殊,明暗由此异,生死由此分,而尊卑智愚贤不肖,亦由此判。人得天理之全,物得天理之偏。
至于人类的本真,以及人性的善恶问题,孔子仅有「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和「有教无类」的说法,初未绝对主张性善。一般人都以为儒家主张性善之说,其实未必尽然。儒家的荀子,且曾力倡「性恶」之论。他认为刑政礼法之兴,乃所以防微杜渐,正足以证明人性之为恶。特孟子强调「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人无不善,水无有不下」;复由于孟子在儒家地位之重要,及其辩才之无碍,以是都奉孟子为正宗,而视荀子为异端。
儒家人生的大道,乃「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而明明德,止至善的层次,则在「格物,至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以「天地之大德曰生」,人生当尽其在我,以生为乐;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孔子虽亦言「天命」,他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但是他对于最根本的「性与天道」,却存而不论,不可得闻,堪称舍本逐末。所以儒家学者,大部认为「天道远,人道迩」;「未知生,焉知死」。他们的人生态度,只是乐天知命,注重现实。他们的工夫,乃在存心养性,明德修身。他们虽抱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顶天立地」的宏愿;却终不知天国的奥秘、永生的大道。他们虽也有一套「浩气长存」、「精神不死」的道理,用以自慰;却终不能解决人类生死的大问题,这不能不说是儒教的缺陷。
贰释家的人生观
释迦根本是一位无神论者;他以为上天下地,唯我独尊。佛家以人生乃是三界流转,六道轮回的产品,尤为因缘和合的幻相。所谓「法我俱无,五蕴皆空」。譬如一张椅子,乃是各种质料和合的形相,一俟破旧解体,便根本没有「椅子」的存在;而人生亦复如此。这岂非是一种否认灵魂存在的强烈的唯物论!
关于人类的本性,佛家有两种说法。他们一方面说:「众生皆有佛性」(《涅粱经》);「众生心性本净」(《大集经》);「心性之净,如水中月」(《宝积经》);「心性本净」(《文殊大师利品经》)。但另一方面,又说「心是恶缘」(《八大觉经》);「心为五根之主,较毒蛇猛兽,更为可怕」(《遗教经》);而小乘诸经,也指无明惑业,乃为万恶之根。由此可知佛家主张,心有二门,一真一妄;前者虚净,后者邪恶。
佛教的基要信仰,有所谓三大「法印」:(一)诸行无常;(二)诸法无我;(三)涅粱静寂。他们以宇宙万象,乃是虚幻无常,人生又为宇宙幻相之一种;我之为我,无非幻觉。人类虽曰人人都具佛性,人人俱足光明;却由于先天的孽缘,又复由于后天六尘的障蔽,有情众生,由于无明不灭,终是不离生死烦恼的痛苦。故佛教认为人生最大的目的,务在转迷开悟,解脱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之迷情,转开大悟之心眼;得大菩提,证大涅梁。
佛教既属无神,根本不信他力,乃是重在自觉;故严格言之,佛法非宗教,乃哲理。天台智者大师解「六即」,开宗明义,便说:「理即是佛」;太虚法师尝谓「人成即佛成」。即释迦在菩提树下所大彻大悟者,亦只「窥见人生之隐,生死轮回之秘」;质言之,乃是一种人生哲学。佛教的人生哲学,认为「迷界之果报皆苦!如吾人之身,苦多乐少;生老病死,时时刻刻,无不为无常所变迁,是为苦谛。迷之因,由于烦恼,此烦恼恶业,能集起未来之苦果,是为集谛。灭此苦果,归于涅粱,是为灭谛。入此灭谛,必先修佛道,是为道谛。」所谓涅梁之道,共有三十七品,不外是一种行者制御内心之法;其中如八正道(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尤为富于伦理色彩的修行法。
佛教认为宇宙本性,是一个真如法界;只以有情众生,无明不灭;业力发动,便生出「情器世间」的五蕴(色、受、想、行、识)六大(地、水、风、火、空、识)。宇宙万象,不外便是这些「情器世间」种种精神现象、和物质现象,交织相感的因果作用。他们认为人天福乘,不离因果,三界流转,六道轮回,人类有八万四千烦恼,生老病死,俱不离苦。佛教这种看破人生的空苦哲学,固足唤醒世人的迷梦;但是他们所向往的,只是一个迷离扑朔的「真如」,而不是「真神」;他们所归趋的,只是一个诸趣圆寂的「涅梁」,而不是「永生」。以是佛家对于人生的
认识,乃是根本的「错觉」,而绝非所谓「正觉」!
叁道家的人生观
道家对于造物主,也没有确切的认识;对于宇宙万物和人类的本源,只是说:「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道德经》一章)「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
道家对于人类的本性,以及善恶的认识,乃是超过了一般世俗的见解。他们认为善恶的标准,非由人为;而认为天下之至善,端在归真返仆。故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道德经》第二章)又曰:「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同上第十八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又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第十六章)人生目的,厥在复于天命,始能合乎常道。一切人为的礼法刑政,都是虚伪险恶,故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从而主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十九章)又谓:「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为学日增,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这种「无为」「复命」的道理,自较庸俗的人文主义者的境界为高超;可惜空谈「无为」,却未必能「无不为」;人类只有信奉「无所不能」的上帝,才能「无不为」(参阅太一九26)。复次,人类既受制于罪,已失去「复命」的自由,绝难逾越神人中间「隔断的墙」,只有凭主耶稣基督的宝血,及其救赎的大功,始能「拆毁」此墙,「将两下合而为一」,使神人复和,「真正复命」(参看弗二12一19)。
道家既以人生真正的幸福,乃在清净无为,归真返朴,契合自然,回复自然的本性,所以他们认为人类只有归顺天真,才能臻于至善;而人之为善,只是作为。道家「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的主张,就其反对人类自负自义一点而言,固比儒家的哲学远为高超;而与基督教的道理若有暗合之处。但是基督一面警告世人「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五20);一面却指示一条明确的道路:「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太六33);要世人效法天父,要和「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而道家却只教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他们对于自然的认识,乃是一种块然混然,不可明状的境界。质言之,他们的意境,虽是高超;但他们的认识,却是模糊,这样便使人失去了崇高的目的和价值;而流为一种委天任命的放浪形骸的浪漫主义和虚无主义。
道家对于生死的看法,也和儒家不同。庄子丧妻,鼓盆而歌;其门徒死,孔子遣门徒子贡前往慰问,见其吹笛而歌,归告其师,孔子叹曰:道家乃求世外之乐,非求今世之乐,乃为造物主的门徒,以生为大患,而死为解脱。道家以天地自然为父母,死乃应父母之呼召而回家;生则劳,死则息;生为奴役,死则自主。世人囿于小我,不见其大;故于生死寿天,戚戚顾虑;以生为乐,以死为悲;因寿而庆,因天而伤;而在道家则以为都是无关宏诣;「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妖」;人生的盼望归宿,乃在与万物合一,与天地并生。道家生死达观,意境超迈,自是不同凡响。(参看《庄子》:「逍遥游」)可惜他们对「道」的认识,只是一种不可言说的观念,水底捞月的空想;充其量,乃是一种虚幻的泛神主义,而没有认识有位格的三一真神,故不能予世人以永恒不朽的生命。降及后世,遂流为一种修性炼丹的邪术和方士的迷信,对于国民生活,民族精神,有严重不利的影响。
肆西洋哲人的人生观
关于西洋哲人的人生观,详细论述,须待专书;兹仅略举一二,以概其馀。
一、乐观派
例如古希腊赫拉克立德(Heraclitus),以道为宇宙人生常住不变的法则,万有均由其统御指导,以是人生必能臻于协和,止于至善。氏又以善恶乃是对立的、相对的,而且乃是相反相成的。无恶则不见其善,无善则不见其恶;二者相反相成,以是人类生活可以达到协和美满之境。又如斯多噶派哲学家克理安德氏(Cleanthes)和克利斯普氏(Chrysppos),以为世界乃是上帝的肉体,故乃尽善尽美,毫无瑕疵;人类的恶行,适足促成善的实现。正如一幅图画,其阴影乃所以烘托光辉的显现。复如伊壁鸠鲁学派(EpicurusSchool),认为道德之目的,厥为自得其乐;哲人的天职,